招标
成都市成华区人民法院关于车牌号为川B3PE19长城牌车一辆(第一次拍卖)的公告
金额
2.52万元
项目地址
四川省
发布时间
2022/07/04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2.52万元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四川美伦达企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联系人-13708098046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成都市成华区人民法院

拍卖公告

四川省成都市成华区人民法院将于2022年7月20日10时至2022年7月21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京东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auction.jd.com/courtProductList.html?vendorId=641826,户名:成都市成华区人民法院)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

标的名称

车牌号为川B3PE19长城牌车一辆

起拍价:17660元

保证金:3000元

加价幅度:500元

车辆实际位置

成都市武侯区文昌路66号

案号

2022川0108执609号

车牌号

川B3PE19

使用性质

非营运

钥匙

抵押

有抵押

行驶里程

99827公里(表显公里数仅供参考,实际以现场看样为准)

车辆识别代号

LGWEF4A59CF132561

车辆型号

CC6460RM01

发动机排量

1.5

注:

1. 本院对上述车辆进行网络询价,并形成了电子询价报告,上述车辆的网络询价结果:京东拍卖大数据询价平台为25228元,根据上述网络询价报告,该车辆的处置参考价为25228元。

2.该车辆涉及停车费,停车费计算方式:300元/月,自2022.01.13日起至买受人将车提走之日止,上述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3.该车辆可能涉及违法未处理、逾期未检验等情况,自行至相关责任部门了解,并由买受人自行处理。拍卖成交后,基于本次交易车辆过户所涉及的税、费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各自承担。应由被执行人承担的过户税费由买受人在办理手续时先行垫付,拍卖成交裁定送达买受人后15日内向本院提交退款申请,并附上有关缴费凭证原件,本院审核后在案款中扣除并退还买受人,逾期无正当理由未申请的,该笔费用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4. 本次拍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才举行的,已根据网询报告就拍卖财产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作了客观、详尽的说明。拍卖人对拍卖财产提供的现场图片,供竞买人参考。请竞买人在拍卖前必须亲临展示现场,实地看样,仔细审查拍卖财产,调查是否存在其他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拍卖财产的实际情况。竞买人一旦参加竞买,即视为对拍卖财产充分了解,并接受拍卖财产一切瑕疵。

二、咨询、看样的时间与方式:本院已委托四川美伦达企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在拍卖期间对上述标的物的相关信息进行咨询和组织看样服务。有关标的物咨询、贷款、过户等服务可联系13708098046、028-61992950、400-966-3600,看样预约请微信搜索小程序“美伦达”,完成自助预约。

本标的统一组织看样,看样时间为2022年7月15日上午11:00点。

三、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特别提醒,法律法规、行政规章、公司章程等文件对竞买人购买资格有限制的,以相关政策规定为准。请竞买人务必在购买前充分了解自身是否具备购买条件,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本院将重新拍卖并予以没收保证金。

本次网络司法拍卖的下列机构和人员不得竞买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行为相关的拍卖财产: (一)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 (二)网络服务提供者; (三)承担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者组织; (四)第(一)至(三)项规定主体的工作人员及其近亲属。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京东账户,可委托代理人进行,但必须在竞价程序开始前向法院提交委托材料(随带营业执照副本、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等),委托手续应在2022年7月15日前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方能进行委托。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五、拍卖方式:本次拍卖为增价拍卖。拍卖保留价即为起拍价,达到或超出起拍价,一人应买即可成交;有二人以上应买的,以竞价方式进行,价高者得。

六、本院已通知到被执行人、申请人公告发布时间以及拍卖时间(被执行人联系不上已提前公示)。

七、拍卖竞价前意向竞买人须在京东注册账号并通过实名认证(已注册京东账号需通过实名认证),在线支付竞买保证金,支付后系统自动冻结该笔保证金,具体要求请阅读竞价页面内的《竞买须知》及京东网络拍卖平台告知的司法拍卖流程(拍卖前必看)的相关准则。

在缴纳保证金过程中,如有疑问,请拨打京东司法拍卖服务热线:4006229586。

八、拍卖成交后,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买受人应在2022年8月5日前将拍卖成交价余款(扣除保证金后的余款)缴入本院指定账户(账户名称:成都市成华区人民法院诉讼费及案款专户,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二仙桥支行,账号:9558854402004794338)。尾款交付后应及时联系本院,并在2022年8月20日前(本人携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缴纳保证金凭证、尾款缴纳凭证)到四川省成都市成华区人民法院(地址:成都市建设北路三段36号)执行局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之后于二十个工作日内联系执行法官办理领取执行裁定书等相关事宜。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九、买受人领取执行裁定书后应及时提取标的物。办理财产权证的转移、变更手续的,凭法院出具的《执行裁定书》、《拍卖成交确认书》自行至相关管理部门办理过户手续。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标的物交付由买受人依法办理标的物交接。

法院解除查封手续需要一定时间,拍卖标的物相关权证原件无法取得或存在担保物权的,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登记时需办理登报注销手续或注销他项权证,办理权属变更登记的时间会延长。

十、关于悔拍的重要提示:

1.买受人只要逾期未支付全部价款,本院即视为悔拍并有权裁定重新拍卖。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拍卖成交后因买受人逾期未支付价款,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四条之规定,司法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其缴纳的保证金(变卖悔拍的,从所交纳变卖价款中扣留公告中确定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四条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八十七条之规定,对于在司法网拍中恶意抬价,扰乱司法拍卖秩序的买受人,人民法院可以对其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一、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人民法院拍卖相关的文书,竞买人在参与拍卖前须如实向京东网司法拍卖(变卖)网络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上述地址确认为邮寄地址。如需更改地址,买受人应在拍卖活动结束时与本院联系确认更改。因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未及时告知变更地址,导致法院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十二、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释〔2016〕18号)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京东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并公示,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等信息。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执行、标的咨询电话:13708098046

京东咨询电话:4006229586

监督电话:13008165807(本电话只接受监督投诉,不接受标的咨询)

联系地址:成都市建设北路三段36号

成都市成华区人民法院

二〇二二年七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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