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山西省长治市分行财富中心装修改造采购项目(第二次)公开竞争性磋商公告
获取标书剩余时间1
金额
-
项目地址
山西省
发布时间
2024/12/24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xm20241400201490
预算金额-
招标代理机构中创国丰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刘丹15635191528
标书截止时间2024/12/26
投标截止时间2024/12/31
公告正文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山西省长治市分行委托中创国丰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就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山西省长治市分行财富中心装修改造采购项目(第二次)(项目编号:XM20241400201490)采用公开竞争性磋商形式进行采购,本项目资金由采购人自筹,资金已落实,具备竞争性磋商条件,现邀请有意向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磋商对象参加竞争性磋商。 1.采购内容、规模和范围 1.1项目规模:长治市分行财富中心装修改造项目位于长治市沁芳汇生活广场123号,市分行办公大楼三层(现司机办公室及部分政协活动室),本次装修面积200㎡。 1.2采购内容与范围:装修工程施工及深化设计,包括但不限于配套强电、弱电智能化系统、结构加固、给排水、配套空调、消防改造等内容,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1.3工期:35天。 2.磋商对象资格要求 2.1磋商对象基本资格要求 2.1.1磋商对象应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组织。磋商对象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磋商对象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 2.1.2磋商对象的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的磋商。 2.1.3磋商对象须就能够为本项目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事项单独提供承诺函。(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不适用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情形除外)。 2.1.4磋商对象拟为本项目提供的货物及服务均须符合国家、采购人规定的资格条件和相关要求。保证其响应文件中的全部内容均为真实、有效的。须单独提供承诺函。 2.1.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2.1.6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 2.2磋商对象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2.2.1磋商对象被责令停业停产或破产状态的; 2.2.2磋商对象财产被重组、接管、查封、扣押或冻结的; 2.2.3磋商对象或其投标产品/服务被列入采购人供应商管理灰名单或黑名单,且在禁入期内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2.2.4磋商对象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有重大违法记录,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或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或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2.2.5磋商对象近三年内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行政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2.2.6磋商对象(含其母子公司、关联公司)在邮储银行或邮政集团采购供货或服务中有不良记录的,其货物或服务在使用过程中出现过重大质量或安全问题且未妥善解决的; 2.2.7磋商对象在近三年内有违背社会责任事件被媒体曝光且造成恶劣影响的。 2.3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 2.4磋商对象其他资格条件 2.4.1磋商对象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磋商对象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4.2磋商对象拟派的项目经理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具有建筑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 2.5磋商对象应遵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磋商对象,其响应将被否决。 4.获取磋商文件 4.1获取时间:2024年12月24日至2024年12月26日,每日9时至17时(北京时间,周六日除外)。 4.2凡有意参加磋商者,须在中国邮政储蓄银行邮银易采平台(以下简称邮银易采,https://cg.psbc.com/)完成注册后登录系统参与磋商。具体参与流程详见“中国邮政储蓄银行邮银易采平台-帮助中心-操作手册-邮银易采平台供应商注册指南”。对于划分标包的采购项目,磋商对象应按照相关要求慎重选择标包,因操作失误造成的后果由磋商对象自行承担。 邮银易采是磋商对象获取磋商文件的唯一合法渠道。磋商对象需要随时关注邮银易采,确认所参与的项目磋商文件是否更新。如果有更新,务必下载最新的磋商文件用于制作电子响应文件,否则后果自负(若磋商对象提交的响应文件并非对应采购人发布的最新电子磋商文件制作的,可能出现投标被否决等后果)。 4.3获取采购文件须提供如下资料: (1)如经办人不是法定代表人,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及经办人身份证;如经办人是法定代表人,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2)营业执照(副本); 以上资料的扫描件一套(加盖单位公章)。 4.4获取方式: 线上获取,采购代理机构将对磋商对象所提交的资料进行线上审核,审核通过后,磋商对象应在磋商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前支付文件费(详见支付方式),并在邮银易采上传支付凭证,经采购代理机构审核通过后,磋商对象即可在邮银易采平台自行下载电子版磋商文件。(具体获取方式可详见“中国邮政储蓄银行邮银易采平台-帮助中心-操作手册-邮银易采供应商操作手册”。) 支付方式:关注微信公众号“招投标云服务”,选择“投标服务”一“获取招标文件”填写相关信息并上传营业执照复印件,支付文件费。此方式文件费由公众号商户代收。 4.5采购文件每套500元整,售后不退。 5.响应文件的递交 5.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4年12月31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 5.2响应文件递交地点:中国邮政储蓄银行邮银易采平台,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提交响应文件,逾期提交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5.3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磋商对象应将电子响应文件上传至“中国邮政储蓄银行邮银易采平台”对应项目(或标包)。本项目只接受磋商对象上传至“中国邮政储蓄银行邮银易采平台”的响应文件。 5.4 本项目需要使用CA证书。请磋商对象在注册时同步申请办理,以免影响正常投标。CA证书具体办理流程参见邮银易采首页上方“CA办理”专区。由于未及时办理CA证书影响投标的,后果由磋商对象自行承担。 5.5本次采购活动将于上述响应文件递交截止的同一时间,在同一地点开启。磋商对象应登录邮银易采平台,远程参加开标会议。 6.发布公告的媒介 中国邮政集团官网(www.chinapost.com.cn)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邮银易采平台(https://cg.psbc.com/) 中国金融集中采购网(www.cfcpn.com) 山西省招标投标协会(山西招标采购服务平台)(www.sxtba.com/home) 其他媒体转载无效。 7.联系方式 采购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山西省长治市分行 采购代理机构:中创国丰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山西省太原市迎泽区物产大厦15层 项目负责人::刘丹、15635191528、3649126951@qq.com 投诉联系人:张先生、0355-5635628 < < 采购代理机构:中创国丰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2024年1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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