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河南晋控天庆煤化工有限责任公司中鼎分公司竞价交易J241314157预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河南省
发布时间
2024/12/23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j241314157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彭天瑞18839181063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太原煤炭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中国太原煤炭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关于河南晋控天庆煤化工有限责任公司中鼎分公司

竞价交易预告

(编号:J241314157

为维护煤炭市场经营秩序,请各交易商按照国家关于煤炭价格的有关政策要求,参与竞价交易过程中,在国家规定的价格合理区间范围内出价。

为维护交易信息安全,各交易商禁止向其他个人或机构泄露交易信息,否则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一、基本情况

1.委托单位:

河南晋控天庆煤化工有限责任公司中鼎分公司

2.委托产品基本信息

标段商品类别交货地运输方式价格类型委托数量(吨)基价(元/吨)每次最小降价
幅度
(元/吨)
每次最大降价
幅度
(元/吨)
A标段化工用原料煤天庆公司煤库公路运输含税到厂价30006051不限
B标段化工用原料煤天庆公司煤库公路运输含税到厂价30006051不限
C标段化工用原料煤天庆公司煤库公路运输含税到厂价30006051不限
D标段化工用原料煤天庆公司煤库公路运输含税到厂价30006051不限
E标段化工用原料煤天庆公司煤库公路运输含税到厂价30006051不限
F标段化工用原料煤天庆公司煤库公路运输含税到厂价30006051不限

备注:报价为吨煤到厂单价,含煤价、装卸车、运输、短倒、税金、风险等到达采购人交货地点全部费用。供货方在《交易结果公告》发布后要第一时间联系天庆中鼎分公司,买方有权到供货方的场地对煤炭进行实地考察,供货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否则买方有权拒绝签订煤炭采购合同。

3.委托产品参考质量指标

标段

煤种

品种

发热量

(Qnet, ar)

(Kcal/kg)

水分

(Mt)

(%)

硫分

(St, d)

(%)

挥发分

(Vdaf)

(%)

粒度

(mm)

限下率

(%)

其它

A标段无烟煤末煤≥5000≤9≤26-10≤10≤30-6mm≥70%
B标段无烟煤末煤≥5000≤9≤26-10≤10≤30-6mm≥70%
C标段无烟煤末煤≥5000≤9≤26-10≤10≤30-6mm≥70%
D标段无烟煤末煤≥5000≤9≤26-10≤10≤30-6mm≥70%
E标段无烟煤末煤≥5000≤9≤26-10≤10≤30-6mm≥70%
F标段无烟煤末煤≥5000≤9≤26-10≤10≤30-6mm≥70%

备注:不许掺配煤泥

二、报名事项

1.报名资格:

在交易中心注册的煤炭经营、消费企业。

2.报名时间:授权截止2024-12-24 14:00:00

3.报名链接:(见本预告文件底部)

三、保证金事项

1.保证金交纳标准:200000元

2.保证金交纳方式:中国太原煤炭交易网

通过中国太原煤炭交易网绑定银行账户进行保证金“入金”操作,可实现保证金当日释放并申请“出金”。

3. 保证金交纳、管理、退还、赔付等相关规定请查阅《中国太原煤炭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太原煤炭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保证金监管实施细则》(见报名页面)。

四、交易事项

1.交易平台:中国太原煤炭交易网(http://www.ctctc.cn)

2.交易模式:延时竞价采购

⑴各标段常规交易时间为30分钟,若无出价,则流单;有出价,30分钟后系统自动延时120秒;

⑵在交易延时阶段,若有出价,系统自动重新开始120秒延时倒计时,直至120秒延时阶段内无出价时,此标段交易结束,交易系统按照“价格优先”的原则,以最低价自动成交。

3.交易时间:

A标段:2024-12-24 14:30

B标段:2024-12-24 14:30

C标段:2024-12-24 14:30

D标段:2024-12-24 14:30

E标段:2024-12-24 14:30

F标段:2024-12-24 14:30

4.交易结果公告。交易成功后,将在2个工作小时内发布交易结果公告。请参与交易商登录中国太原煤炭交易网进入“个人中心”查看“交易结果公告”。

五、合同签订

交易成功后,成交方须在两个工作日内,通过中国太原煤炭交易网与委托方签订煤炭购销合同。

六、交易交收

⑴交货地点:天庆公司煤库 ⑵运输方式:排放国五及以上自卸汽车运输,全程无超载超吨现象,如发生环保和超载问题,供货方承担全部责任。重污染天气预警期间,保证新能源及国六车辆运力。 ⑶交货期限:2024年12月25日起至2025年1月3日。 (4)交收考核:供货周期内,按实际到货量据实结算。到货量≥95%,结算价格按合同价执行;供货周期内,80%≤实际到货量<95%,结算价格按合同价每吨扣减5元结算;供货周期内,60%≤实际到货量<80%,结算价格按合同价每吨扣减10元结算;供货周期内,实际到货量<60%的,结算价格按合同价每吨扣减20元结算。煤款不足的在履约保证金中扣除,最多将履约保证金扣完为止。合同签订后没有供煤,扣除全部履约保证金。本考核均为含税价。如因供货方供应的煤炭出现质量应及时改善质量,若连续两天不合格者买方可要求暂停供应,兑现率正常考核;如因买方原因或不可抗力因素导致合同兑现率达不到95%,兑现率不予考核

成交双方在合同全部履行完毕后,须在中国太原煤炭交易网填写《交易交收确认单》并加盖电子印章,交易中心收到双方盖章的《交易交收确认单》后,视为双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已无争议,将解冻并退还双方保证金。《交易交收确认单》是成交双方本次交易全部完成的依据,双方确认无争议后方可填写。

交收期限

A标段:2024-12-25至2025-01-03

B标段:2024-12-25至2025-01-03

C标段:2024-12-25至2025-01-03

D标段:2024-12-25至2025-01-03

E标段:2024-12-25至2025-01-03

F标段:2024-12-25至2025-01-03

七、货款结算

⑴价格:现汇含税一票到厂价 ⑵支付方式:供货完成后,双方确认结算量。供货方在接到结算单后于1个工作日内提供13%增值税专用发票,60天现汇结算付款。如未及时开回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供货方自行承担。如供货方虚开增值税发票或发票不能抵扣等税务问题,供货方承担全部责任和损失。

八、煤质验收

1. 数量要求:供货方在供货期内应均匀供货,或按买方的要求进行调整供货量。供货人开始供货的时间不能晚于供货周期开始后第三天。供应数量以天庆公司过磅单为计量依据。 2.质量标准:以天庆公司质检中心每日化验结果为准,当天供应量为一个验收批次,当期质量验收指标不加权。 3.入厂煤炭质检考核 (1)煤炭车辆到厂后,天庆公司安排人员采样并由天庆公司质检中心进行化验,如对化验结果存在异议,供货方需于煤质检验报告单出具2日内提出复检,双方按流程进行复检,水份以初次取样指标为准。复检报告为当批次煤结算的唯一依据。 (2)天庆公司化验每天出具煤质检验报告单,同时发送至供货方,该检验报告单作为当天批次煤煤款结算的唯一依据。结算价格除发生交收考核和特殊情况外,原则上按照中标单价进行结算,特殊情况:所供煤炭质量不符合验收标准的,将按照如下标准进行结算。 4.燃料煤质量标准与扣罚: (1)发热量:全天综合样合格,无单车抽检不合格车次的,全天验收结果以综合样分析结果来结算;若有单车抽检不合格车次的,以单车抽检不合格车次发热量的平均值与全天验收结果的综合平均值作为当批分析结果为依据。发热量每低验收指标 1 大卡,按当日采购批次煤炭结算总量每吨扣减当期每大卡煤价的 2 倍,不足 1 大卡的按四舍五入保留整数。发热量低于验收标准超过500 大卡的,全天煤炭到厂量不予结算。 (2)总 硫:车车取样测硫含量,单车硫含量>2.0%,不予卸车,退返出厂。全天综合样硫含量>2.0%,每超标0.1%,扣减采购煤炭总量的1.5%,不足0.1%按四舍五入保留一位小数。 (3)全水分:每超标1%,扣减当日采购批次煤炭总量的2%,不足1%按四舍五入保留整数。 (4)粒 度:限上粒度比每超标1%,扣减当日采购批次煤炭总量的1%,不足1%按四舍五入保留整数。 中间粒度比每降低1%,扣减当日采购批次煤炭结算总量的0.1%,不足1%按四舍五入保留一位小数。

九、关于收取相关费用

根据《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中国(太原)煤炭交易中心煤炭现货交易运营方案的通知》(晋政办发〔2011〕109号)等文件规定,通过自动成交交易的煤炭,交易中心按照成交金额的1‰分别向交易双方收取交易手续费。按照政府有关规定,煤炭现货交易业务收费过程中,严禁一方替另一方代交代付行为。

十、其它事项

具体执行过程中的其他事项,由交易双方协商,在签订的煤炭交易合同条款中另行约定。
    最少参与交易商户数:3户
    是否允许基价出价:否

十一、联系方式

委托企业:彭天瑞

电话:18839181063

交易中心:智瑞 13754836681

高云飞 15536901117

交易中心金融服务中心:郭静蕊、王晓璇

电话:0351-6829967、0351-6829970

中国太原煤炭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2024年1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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