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彭州市妇幼保健院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公开招标更正公告(第一次)
金额
324万元
项目地址
四川省
发布时间
2024/11/26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n5101822024000311
预算金额324万元
招标联系人-028-86426017
招标代理机构彭州市政府采购中心
代理联系人伍莹璐028-60432627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24/12/04
公告正文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N5101822024000311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11月12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和采购公告

更正原因:
调整采购需求参数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4-12-04 09:30:00,更正为:2024-12-12 09:30:00。

原公告的开标时间:2024-12-04 09:30:00,更正为:2024-12-12 09:30:00。

更正内容:

(一)原采购文件中第三章3.2.技术要求采购包1中的 1.2人员要求中的“三、非全日制人员(主要负责院方零星物品搬运等临时性工作,平均每人每周在工作日上班4小时),要求:数量不得超过6人,男女不限,女性年龄50岁(不含)以下,男性年龄年55岁(不含)以下(提供承诺函)”。更正为“三、非全日制人员(主要负责院方零星物品搬运等临时性工作,平均每人每周上班4小时),要求:数量不得超过6人,男女不限,女性年龄50岁(不含)以下,男性年龄年55岁(不含)以下(提供承诺函)”

(二)原采购文件中第三章3.2.技术要求采购16.4本项目投标报价为包干价,若有投标人履约所需其他成本,可在表中自行添加报价项目并记入投标总报价”。更正为“6.4本项目投标报价为包干价,投标人不得以优惠或减免的减少人员基本工资及社会保险费报价,若有投标人履约所需其他成本,可在表中自行添加报价项目并记入投标总报

(三)原采购文件中第三章3.2.技术要求采购1中的12.6生活垃圾处理:按国卫办医发(2017)30号文件《关于在医疗机构推进生活垃圾分类管理的通知》及IS014001环境管理体系的要求分类处置。生活垃圾袋装化,及时运送至指定区域内并由环卫工人每日转运;可回收物品:统一处置单位产生的可回收物,与再生资源回收单位做好交接、登记和统计工作,实现可回收物的可追溯。再生资源回收单位向再生资源利用单位提供输液瓶()类可回收物时,应当说明来源并做好交接登记,确保可追溯。”更正为“12.6生活垃圾处理:按国卫办医发(2017)30号文件《关于在医疗机构推进生活垃圾分类管理的通知》及IS014001环境管理体系的要求分类处置。生活垃圾袋装化,及时运送至指定区域内并由环卫工人每日转运(生活垃圾转运及理包含在本项投标报价中),我院预设床位240

注:请投标人重新下载修改后的采购文件及附件,重新制作投标文件并上传。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4年11月26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预算金额:3240000元;最高限价:3240000元。财政性资金,政府采购实施计划备案表号:51018224210200004758[2024]00910;预算品目:物业管理服务;本项目服务期限为1年;投诉受理单位:本项目同级财政部门,即彭州市财政局。 联系电话:028-83888323。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彭州市妇幼保健院

地址:彭州市南三环路二段257号

联系方式:028-8642601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彭州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彭州市牡丹大道南段488号

联系方式:028-6043262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伍莹璐

电话:028-60432627

彭州市政府采购中心

2024年11月26日


相关附件:
彭州市人民政府致和街道办事处香颂苑一期物业采购项目更正事项.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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