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岫岩满族自治县城乡环卫行业市场化改革政府购买服务项目更正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
发布时间
2023/10/23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jh23-210323-00161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国华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刘权024-82903799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23/11/10
公告正文
(岫岩满族自治县城乡环卫行业市场化改革政府购买服务项目)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JH23-210323-00161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岫岩满族自治县城乡环卫行业市场化改革政府购买服务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3年10月19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本项目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修改为2023年11月10日10时30分,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3年10月23日 15时55分
三、其他补充事宜
1.参加本项目投标的供应商须及时办理CA数字证书,且在辽宁政府采购网获取采购文件。供应商应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的“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0〕298号)。
2. 本项目采用不见面采购方式,供应商不到现场参加开标,不要求供应商授权代表现场参加开标会议和开启投标(响应)文件活动,授权代表人应在开标过程中采用线上解密的方式解密电子文件(解密时间为30分钟),不接受其他方式解密。
3、供应商除在电子评审系统上传投标(响应)文件外,应在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按采购文件规定以可加密备份文件形式发送至指定电子邮箱(ghzb_ghzb@163.com),并承诺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响应)文件内容、格式一致,以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文件的,投标(响应)无效。
4、供应商在电子评审活动中出现以下情形的,应按如下规定进行处理:
(1)因供应商原因造成电子投标(响应)文件未解密的;
(2)因供应商自用设备原因造成的未在规定时间内上传、解密投标(响应)文件等问题影响电子评审的;
(3)因供应商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以及备份文件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审的。
出现前款(1)(2)情形的,视为放弃投标(响应);出现前款(3)情形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5、本项目为辽宁政府采购网电子开评标,开标会议开始后供应商需自行对电子投标(响应)文件进行解密,如开标会议开始后30分钟内供应商未完成电子投标(响应)文件解密,视为供应商未提供有效报价,自动放弃投标资格。
6、开标当日应保证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通讯畅通,评审答疑采用远程答疑(座机电话开免提方式),评审结果详见采购结果公告。
注:供应商应在投标的全过程中随时关注辽宁政府采购网,及时获取相关信息,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岫岩满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 岫岩满族自治县站前大街
联系方式: 0412-779000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辽宁国华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 沈阳市沈河区大西路339号银基发展大厦七层
联系方式: 024-8290379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刘权
电  话: 024-829037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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