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牙城镇雉溪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工程补充通知
金额
-
项目地址
福建省
发布时间
2024/11/14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华夏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
中标公司-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牙城镇雉溪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工程补充通知1

 

致各潜在投标人:

本招标项目牙城镇雉溪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工程招标文件补充通知如下:

1、招标文件“第2章 投标须知”“第1节 投标须知前附表”“34.2 其他”中增加“28. 根据宁建规(2024)2号、宁建筑〔20243号的文件要求,政府投资项目实行龙头企业免缴投标保证金承诺函制度,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仍属于宁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公布宁德市建筑业龙头企业名单的投标人,予以免缴投标保证金。29.本项目涉及建筑工程施工前后的手续办理,投标人应承诺在中标后提供不低于二级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1人,并持有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拟派出不低于二级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必须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的本企业在岗人员,以建造师注册证书上的聘用企业为准。投标人投标即响应本条款无需单独提供承诺书。”

注: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文件为准。本通知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各投标人应自行留意,若因投标人的疏忽而未及时发现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的,由此引起的后果及损失由各投标人自行承担。

 

 

 

招标人:霞浦县牙城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华夏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20241114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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