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长沙市天心区应急管理局:长沙市天心区消防救援大队高层建筑消防安全评估服务项目采购需求公开
金额
114.64万元
项目地址
湖南省
发布时间
2022/12/08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一、功能及要求:
(一)项目名称:长沙市天心区消防救援大队高层建筑消防安全评估服务项目
(二)项目概况: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精神和《长沙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高层建筑重大火灾风险专项整治>的通知》(长安办发〔2022〕38号)文件精神要求,抓住火灾防范的关键点,确保全区消防安全形势稳定,为营造平稳健康的消防安全环境。高层建筑是消防安全管理重点区域,为了积极主动排除高层建筑消防安全风险,长沙市天心区消防救援大队计划组织开展高层建筑消防安全评估工作,通过第三方消防评估机构全面摸排高层建筑消防安全隐患状况,提高天心区消防安全管控治理水平。
(三)预算金额:1146407.00元。
二、相关标准:
执行现行国家最新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和规范,包括但不限于:
《湖南省安全发展工作示范乡镇验收细则》湘安办函﹝2021﹞71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 第4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 第81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 第8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 第88号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 第645号
《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财企(2012)16号
《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GB/T 29639-2020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 50016-2018
《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 GB/T 33000-2016
《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分类标准》GB6441—86
《安全评价通则》 AQ8001-2019
《湖南省加强乡镇(街道)应急能力建设工作方案》湖南省应急管理厅会同省财政厅2020-08下发
三、技术规格:
无
四、交付时间和地点:
(一)服务时间:合同签订后根据工作流程,本项目实施周期不超过100天(含现场排查和数据分析撰写评估报告时间)。
(二)实施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五、服务标准:
(一)工作内容
结合天心区现有消防安全状况,天心区消防救援大队已制定初步工作内容。主要包括两个工作目标:一是调研分析高层建筑的消防安全现状、排查汇总形成消防安全隐患清单;二是汇总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情况,分析高层建筑消防安全风险情况,撰写评估报告。
1、高层建筑消防安全隐患排查
根据最新掌握的数据统计,天心区高层建筑合计2339栋。主要对全区既有的老旧高层商住混合体、老旧高层住宅、超高层建筑、高层公共建筑的建筑防火性能、建筑防火分隔、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置、自动灭火系统设置、消防疏散逃生、消防安全管理、电气线路绝缘老化、私拉乱接等突出风险情况,进行排查调研分析,建立建筑底数台账和问题隐患清单。
2、高层建筑消防安全评估
根据前述调研情况,分析汇总隐患类型,查找隐患集中点、分析隐患成因、研判隐患风险、列出问题清单、提出解决对策,形成天心区高层建筑隐患排查评估报告。
(二)组织实施
1、工作组织
本项目由长沙市天心区消防救援大队总体负责领导、监督本次消防隐患全面排查工作,长沙市天心区消防救援大队和成交供应商成立领导小组,对接协调整体工作。成交供应商全面组织实施现场排查及评估报告撰写,制定工作方案、组织人员实施,定期向长沙市天心区消防救援大队汇报工作进度。
2、时间安排
合同签订后根据工作流程,本项目实施周期不超过100天(含现场排查和数据分析撰写评估报告时间)。
(三)排查方式
根据工作内容及工作目标,成交供应商需要根据建筑类型分类制定排查内容及消防隐患判定标准,经采购人确定排查的具体内容和消防隐患判定标准。由成交供应商采用现场进入单位排查消防安全隐患,形成单位隐患清单的方式,初步工作步骤要求如下:
1、统计现有建筑基本信息
建筑基本信息,先期通过消防救援大队、行业主管机构搜集现有单位信息,初步形成待排查单位名单。当缺乏单位信息台账时,通过现场排查人员新建单位名称,增加现场调研单位信息。
2、逐户排查高层建筑单位消防隐患
成交供应商应逐户开展排查,对区域建筑消防安全隐患进行评估梳理。对建筑周边区域布局、防火间距、防火分隔、建筑装饰装修、安全疏散、用火用电用气、消防设施设置情况及维护情况、消防通道、消防水源等情况逐一分析,形成隐患清单。
3、统计分析调研数据形成评估报告
成交供应商根据前一阶段排查工作,归纳汇总基础台账、隐患清单,形成天心区高层建筑消防隐患分析评估报告,提出改善建议。通过消防救援大队召开相关机构、人员会议,为后续整体解决区域消防隐患工作确定工作改进方案。
(四)项目预期成果
根据项目工作内容、政策要求,本项目主要预期成果要求:
1、统计汇总受调研单位的建筑结构、面积等基础信息,排查单位管理、建筑防火、消防设施、外部救援情况存在的消防安全隐患,形成场所信息台账及隐患清单。
2、形成消防隐患分析评估报告,对高层建筑分析领域存在的消防隐患进行归纳汇总,形成消防风险分析评估报告,为政府及有关部门改进区域消防安全水平,提供解决对策。
(五)项目其他服务要求
1、成交供应商对评估的真实性、准确性、有效性等负责,因成交供应商原因出具错误或不合格的评价结论,其法律责任由成交供应商承担,并承担因此对采购人造成的所有损失。
2、成交供应商须派驻具有胜任本项目的工作能力专业的人员为采购人提供专业的高层建筑消防安全评估方面的技术咨询服务。成交供应商必须保证驻场人员稳定,未经采购人批准不得更换。
3、成交供应商派驻的专业人员与采购人不存在劳动、劳务关系,采购人不负责成交供应商驻派人员工资薪金、社保,成交供应商派驻的专业人员在采购人派驻期间患病或因工、非因工负伤、发生其他人身意外的均由成交供应商自行负责,采购人对此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如驻场人员无法继续完成派驻工作的,成交供应商应当及时另行安排符合条件的专业人员派驻。
4、成交供应商不得与被调研评估单位串通作假、虚报数据,一经查实,终止合同,纳入企业征信黑名单。
5、成交供应商对采购人提供的所有资料和人员信息具有保密义务,成交供应商不得与采购人指定检测项目的相关人员进行非工作性的接触,一经发现,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
六、验收标准:
根据长沙市财政局相关文件的规定,本项目采用简易程序进行验收。项目验收依据服务内容的要求并参照国家和行业标准执行,项目验收另有国家强制性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验收费用由采购人承担,验收报告作为申请付款的凭证之一。验收过程中产生纠纷的,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认定的检测机构检测,如为成交供应商原因造成的,由成交供应商承担检测费用;否则,由采购人承担。
七、其他要求:
1、结算方式:
付款人:长沙市天心区应急管理局(通过天心区国库集中支付)。
付款方式:提交正式的评估报告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并提供发票后30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价款的90%,成果观察期(一个月)后支付合同总价款的10%。采购人凭成交供应商提供的发票申请支付合同款,采购人在约定时间内完成支付的申报手续,实际付款到账时间以长沙市天心区国库集中支付局的支付时间为准,采购人不承担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
2、本项目采用费用包干方式,投标人应根据项目要求和现场情况,详细列明项目所需的各项费用,以及在服务实施中应缴纳的一切税费、管理费、保险费,培训、人工、财务、食宿、服装及装备等所有费用,如一旦中标,在项目实施中出现任何遗漏,均由成交供应商免费提供,采购人不再支付任何费用。
3、投标人在投标前,如需踏勘现场,有关费用自理,踏勘期间发生的意外自负。
对于上述项目要求,供应商应在投标响应文件中进行回应,作出承诺及说明。
采购需求仅供参考,相关内容以采购文件为准。
(一)项目名称:长沙市天心区消防救援大队高层建筑消防安全评估服务项目
(二)项目概况: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精神和《长沙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高层建筑重大火灾风险专项整治>的通知》(长安办发〔2022〕38号)文件精神要求,抓住火灾防范的关键点,确保全区消防安全形势稳定,为营造平稳健康的消防安全环境。高层建筑是消防安全管理重点区域,为了积极主动排除高层建筑消防安全风险,长沙市天心区消防救援大队计划组织开展高层建筑消防安全评估工作,通过第三方消防评估机构全面摸排高层建筑消防安全隐患状况,提高天心区消防安全管控治理水平。
(三)预算金额:1146407.00元。
二、相关标准:
执行现行国家最新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和规范,包括但不限于:
《湖南省安全发展工作示范乡镇验收细则》湘安办函﹝2021﹞71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 第4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 第81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 第8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 第88号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 第645号
《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财企(2012)16号
《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GB/T 29639-2020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 50016-2018
《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 GB/T 33000-2016
《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分类标准》GB6441—86
《安全评价通则》 AQ8001-2019
《湖南省加强乡镇(街道)应急能力建设工作方案》湖南省应急管理厅会同省财政厅2020-08下发
三、技术规格:
无
四、交付时间和地点:
(一)服务时间:合同签订后根据工作流程,本项目实施周期不超过100天(含现场排查和数据分析撰写评估报告时间)。
(二)实施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五、服务标准:
(一)工作内容
结合天心区现有消防安全状况,天心区消防救援大队已制定初步工作内容。主要包括两个工作目标:一是调研分析高层建筑的消防安全现状、排查汇总形成消防安全隐患清单;二是汇总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情况,分析高层建筑消防安全风险情况,撰写评估报告。
1、高层建筑消防安全隐患排查
根据最新掌握的数据统计,天心区高层建筑合计2339栋。主要对全区既有的老旧高层商住混合体、老旧高层住宅、超高层建筑、高层公共建筑的建筑防火性能、建筑防火分隔、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置、自动灭火系统设置、消防疏散逃生、消防安全管理、电气线路绝缘老化、私拉乱接等突出风险情况,进行排查调研分析,建立建筑底数台账和问题隐患清单。
2、高层建筑消防安全评估
根据前述调研情况,分析汇总隐患类型,查找隐患集中点、分析隐患成因、研判隐患风险、列出问题清单、提出解决对策,形成天心区高层建筑隐患排查评估报告。
(二)组织实施
1、工作组织
本项目由长沙市天心区消防救援大队总体负责领导、监督本次消防隐患全面排查工作,长沙市天心区消防救援大队和成交供应商成立领导小组,对接协调整体工作。成交供应商全面组织实施现场排查及评估报告撰写,制定工作方案、组织人员实施,定期向长沙市天心区消防救援大队汇报工作进度。
2、时间安排
合同签订后根据工作流程,本项目实施周期不超过100天(含现场排查和数据分析撰写评估报告时间)。
(三)排查方式
根据工作内容及工作目标,成交供应商需要根据建筑类型分类制定排查内容及消防隐患判定标准,经采购人确定排查的具体内容和消防隐患判定标准。由成交供应商采用现场进入单位排查消防安全隐患,形成单位隐患清单的方式,初步工作步骤要求如下:
1、统计现有建筑基本信息
建筑基本信息,先期通过消防救援大队、行业主管机构搜集现有单位信息,初步形成待排查单位名单。当缺乏单位信息台账时,通过现场排查人员新建单位名称,增加现场调研单位信息。
2、逐户排查高层建筑单位消防隐患
成交供应商应逐户开展排查,对区域建筑消防安全隐患进行评估梳理。对建筑周边区域布局、防火间距、防火分隔、建筑装饰装修、安全疏散、用火用电用气、消防设施设置情况及维护情况、消防通道、消防水源等情况逐一分析,形成隐患清单。
3、统计分析调研数据形成评估报告
成交供应商根据前一阶段排查工作,归纳汇总基础台账、隐患清单,形成天心区高层建筑消防隐患分析评估报告,提出改善建议。通过消防救援大队召开相关机构、人员会议,为后续整体解决区域消防隐患工作确定工作改进方案。
(四)项目预期成果
根据项目工作内容、政策要求,本项目主要预期成果要求:
1、统计汇总受调研单位的建筑结构、面积等基础信息,排查单位管理、建筑防火、消防设施、外部救援情况存在的消防安全隐患,形成场所信息台账及隐患清单。
2、形成消防隐患分析评估报告,对高层建筑分析领域存在的消防隐患进行归纳汇总,形成消防风险分析评估报告,为政府及有关部门改进区域消防安全水平,提供解决对策。
(五)项目其他服务要求
1、成交供应商对评估的真实性、准确性、有效性等负责,因成交供应商原因出具错误或不合格的评价结论,其法律责任由成交供应商承担,并承担因此对采购人造成的所有损失。
2、成交供应商须派驻具有胜任本项目的工作能力专业的人员为采购人提供专业的高层建筑消防安全评估方面的技术咨询服务。成交供应商必须保证驻场人员稳定,未经采购人批准不得更换。
3、成交供应商派驻的专业人员与采购人不存在劳动、劳务关系,采购人不负责成交供应商驻派人员工资薪金、社保,成交供应商派驻的专业人员在采购人派驻期间患病或因工、非因工负伤、发生其他人身意外的均由成交供应商自行负责,采购人对此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如驻场人员无法继续完成派驻工作的,成交供应商应当及时另行安排符合条件的专业人员派驻。
4、成交供应商不得与被调研评估单位串通作假、虚报数据,一经查实,终止合同,纳入企业征信黑名单。
5、成交供应商对采购人提供的所有资料和人员信息具有保密义务,成交供应商不得与采购人指定检测项目的相关人员进行非工作性的接触,一经发现,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
六、验收标准:
根据长沙市财政局相关文件的规定,本项目采用简易程序进行验收。项目验收依据服务内容的要求并参照国家和行业标准执行,项目验收另有国家强制性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验收费用由采购人承担,验收报告作为申请付款的凭证之一。验收过程中产生纠纷的,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认定的检测机构检测,如为成交供应商原因造成的,由成交供应商承担检测费用;否则,由采购人承担。
七、其他要求:
1、结算方式:
付款人:长沙市天心区应急管理局(通过天心区国库集中支付)。
付款方式:提交正式的评估报告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并提供发票后30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价款的90%,成果观察期(一个月)后支付合同总价款的10%。采购人凭成交供应商提供的发票申请支付合同款,采购人在约定时间内完成支付的申报手续,实际付款到账时间以长沙市天心区国库集中支付局的支付时间为准,采购人不承担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
2、本项目采用费用包干方式,投标人应根据项目要求和现场情况,详细列明项目所需的各项费用,以及在服务实施中应缴纳的一切税费、管理费、保险费,培训、人工、财务、食宿、服装及装备等所有费用,如一旦中标,在项目实施中出现任何遗漏,均由成交供应商免费提供,采购人不再支付任何费用。
3、投标人在投标前,如需踏勘现场,有关费用自理,踏勘期间发生的意外自负。
对于上述项目要求,供应商应在投标响应文件中进行回应,作出承诺及说明。
采购需求仅供参考,相关内容以采购文件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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