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某单位油罐清罐作业及工艺改造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金额
-
项目地址
-
发布时间
2024/01/06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公司-
招标联系人-
中标公司-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项目编号:2023-FZZHCK-G1005

采购项目名称:某单位油罐清罐作业及工艺改造项目

二、项目废标/流标的原因

/

三、其他补充事宜

某单位油罐清罐作业及工艺改造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一、公示日期: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

二、项目名称:某单位油罐清罐作业及工艺改造项目

三、项目编号:2023-FZZHCK-G1005

四、评审结果:

中标候选人:东方工建集团有限公司,投标报价:610399.18元,工期:60天,质量要求:质量缺陷责任期2年,达到相应专业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标准;

中标候选人:美华建安工程集团有限公司,投标报价:614466元,工期:60天,质量要求:质量缺陷责任期2年,达到相应专业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标准。

五、如相关各方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一次性提出,并且将书面异议材料现场递交到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我单位将在收到异议后七个工作日内向提出异议的供应商做出书面答复。

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异议人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

(二)被异议人名称;

(三)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

(四)相关请求及主张;

(五)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书面异议材料必须符合上述要求,且由其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并附法定代表人及其委托联系人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否则不予接收。

异议材料有下列情形的亦不予接收:

(一)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二)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无充分有效证据的;

(三)对其他供应商的报价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异议人不得以异议为名进行虚假、恶意异议,干扰招标活动的正常进行。

对于提供虚假材料,以异议为名谋取成交或恶意异议扰乱招标工作秩序的,将报请行政监管部门处理。

如公示期内无有效异议,本评审结果即为确定中标候选人的依据。

特此公示。

六、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大道236号

异议接收电话:0551-62220155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某单位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大道236号            

联系方式:徐娟娟、蒋 浩、李 伟 15260951327(徐)、19154022750(蒋)、13205528521(李)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徐娟娟、蒋 浩、李 伟

电 话:  15260951327(徐)、19154022750(蒋)、13205528521(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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