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高阳司法所提升改造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陕西省西安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凤城八路158号20幢1单元6楼609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4年11月05日 10时0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X-JSZB(2024)-028
项目名称:高阳司法所提升改造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60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高阳司法所提升改造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600,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597,575.43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
1-1 | 其他建筑工程 | 高阳司法所提升改造项目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600,000.00 | 597,575.43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天内竣工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高阳司法所提升改造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项目是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参与供应商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型企业。具体详见磋商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高阳司法所提升改造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磋商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原件),非法人单位参照执行;(2)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3)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须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4)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装饰装修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并提供由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且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5)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在本单位注册且无在建工程;(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4年10月25日 至 2024年10月31日 ,每天上午 09:00:00 至 11:30:00 ,下午 14:00:00 至 17:00:00 (北京时间)
途径:陕西省西安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凤城八路158号20幢1单元6楼609室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 5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4年11月05日 10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陕西省西安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凤城八路158号20幢1单元6楼609室会议室
五、开启
时间: 2024年11月05日 10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陕西省西安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凤城八路158号20幢1单元6楼609室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获取磋商文件时需携带单位介绍信原件、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并加盖公章现场购买。
2.根据陕西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参加投标的供应商未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网(www.ccgp-shaanxi.gov.cn)注册登记加入陕西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应按要求及时办理注册登记,并接受财政部门监督管理。
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4)《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5)《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6)《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7)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3〕23号);
(8)《财政部 农业农村部 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
(9)《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10)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蒲城县司法局
地址:陕西省蒲城县长乐街
联系方式:0913-726164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陕西巨思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凤城八路158号20幢1单元6楼609室
联系方式:1999281781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郑凌汐、董星
电话:19992817810
陕西巨思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10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