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ZWK2019-Y-T-0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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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采购合同 编号:SZWK2019-Y-T-008 甲方(需方):苏州工业园区公共文化中心 地址:苏州工业园区仁爱路258号A304 联系人:芮铮 电话:0512-65936887
乙方(供方):苏州博越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地址:苏州市乌鹊桥路143号 联系人:沈佳豪 电话:15195960108
备案方:苏州工业园区财政局 备案地址:苏州工业园区999号现代大厦十一楼 电话:0512-66681170
根据政府采购编号SZWK2019-Y-T-008号政府采购文件及成交单位的响应文件和中标通知书,甲乙双方就此次成交的设备维保服务事宜,签订本合同书。本合同由以下两部分组成:
(一)合同文件 1、合同文件适用法律 适用于合同文件的法律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法律、法规及甲方所在地的地方性法规。 2、合同文件组成和解释顺序 2.1 合同文件的组成和解释顺序如下: 2.1.1 合同的特殊性条款 2.1.2 合同的一般性条款 2.1.3 洽商、变更等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的纪要、协议 2.1.4 成交通知书、磋商采购文件和响应文件 2.1.5 标准、规范和其它有关技术资料、技术要求 2.2 合同的特殊性条款的效力优于合同的一般性条款的效力 3、合同文件使用文字 3.1 合同文件使用中文书写、解释和说明 3.2 合同文件使用特殊性条款约定的国家标准和规范;国家没有相应标准、规范时,可使用特殊性条款约定的行业或甲方所在地地方的标准、规范。甲方应按特殊性条款约定的时间向乙方提供一式两份约定的标准和规范。 (二)标的物的一般条款 4、 完整物权 对于提供的服务,乙方应当拥有完整物权,并且乙方负有保证第三人不得向甲方主张任何权利(包括知识产权)的义务。 5、质量保证 由乙方按采购文件要求自行制定服务方案,并提供服务质量、标准、合同执行期间按此服务标准执行。 (三)对服务质量提出异议的时间和办法 6、提出异议的时间和办法 6.1 甲方有权在服务合同期内,对乙方提供的服务内容做合理性调整,乙方要积极配合甲方,按照甲方要求完善服务内容,保证服务质量。 6.2如甲方在验收期满后既不出具验收合格证明又未提出书面异议的视为乙方所提供的服务成果符合合同规定。 6.3乙方的服务期限即签署合同之日起生效,在合同期间甲方未提出书面异议且乙方完成交付服务内容时终止。 (四)合同价款和支付 7、合同价款和支付 7.1 本合同的结算货币为人民币,单位元。 7.2 乙方应按照双方签订的合同规定服务并在合同特殊条款规定的期限内持下列单据结算合同款项。 7.2.1 合格的发票; 7.2.2 甲方盖章后的验收合格证明。 7.3 甲方应按合同特殊条款规定的期限和方式付款。 7.4 根据现行税法对甲方征收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甲方承担;根据现行税法对乙方征收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承担。 (五)违约责任 8、违约责任 合同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相关违约赔偿由甲乙双方协商确定。 8.1、不可抗力 8.1.1 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合同一方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8.1.2 合同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并应当在合理期限内提供证明。 (六)合同的解除和转让 9、合同的解除 9.1 有下列情形之一,合同一方可以解除合同: 9.1.1 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未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有权解除合同; 9.1.2 因合同一方违约导致合同不能履行,另一方有权解除合同; 9.2 有权解除合同的一方,应当在违约事实或不可抗力发生之后三十天内书面通知对方以主张解除合同,合同在书面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 10、合同的转让 合同的部分和全部都不得转让。 二、合同特殊条款 (一)合同内容:
(二)价格与支付: 1、合同价格按此次成交价格执行,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贰拾伍万元整(¥250000.00)元。 2、付款步骤: 2.1、付款方式和条件 2.1.1合同签订后,乙方提供合格维保服务,甲方每2个月支付1次维保费用,维保费用按实际维保时间年度占比进行结算。 2.1.2乙方应至少提前7个工作日提供相应金额的甲方主管税务机关认可的发票以提示付款,甲方收到发票并确认金额后将款项转帐支付至合同列明的乙方银行帐户。 2.1.3履约保证金收取及退还 2.1.3.1履约保证金收取:乙方需在签订合同前以银行转账方式交纳履约保证金至甲方指定银行账户。履约保证金金额中标金额的5%。 2.1.3.2履约保证金退还:待合同执行完成后,乙方如未出现违约现象,甲方在合同执行完成后的一个月内予以无息全额一次性退还;如乙方存有违约事项,甲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相应违约金;如发生严重违约事项,甲方有权罚没乙方全部履约保证金;如履约保证金不足以抵扣违约金的,乙方还应赔偿其差额部分。 (三)服务承诺:按照采购文件和乙方在投标文件中承诺的服务执行。 (四)违约责任: 乙方在合作期内未按要求响应维保超过3次的(含3次)或因乙方原因导致甲方设备停运超过3日的,甲方可单方面选择是否解除合同。甲方同意继续执行本协议的,甲方除有权要求乙方采取补救措施外,还可扣减项目总费用的5%作为违约金(以上延误原因不包含不可抗力的因素和甲方原因);甲方不同意继续执行本协议的,可单方解除本协议,乙方应按照项目总金额的2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赔偿全部损失的,应补足。 (五)合同生效及其它: 1、本合同在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生效合同需经苏州工业园区财政局备案并加盖备案章。 2、合同在执行过程中出现的未尽事宜,双方在不违背本合同和采购文件的原则下协商解决,协商结果以书面形式盖章记录在案,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提交苏州工业园区政府采购办公室和采购代理机构备存。 (六)合同争议 1、争议解决 甲乙双方因合同发生争议,应在采购代理机构的主持下进行调解,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以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七)附则 1、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一份,乙方一份,采购代理机构一份,政府采购管理部门一份。 2、本合同未尽事宜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以及其同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解释,在执行过程中双方在不违背本合同和采购文件的原则下协商解决,协商结果以书面形式盖章记录在案,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但须提交采购代理机构一份备存。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或其委托代理人 或其委托代理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备案方: 备案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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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1、SZWK2019-Y-T-008.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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