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政府采购合同
编制说明
1、签订合同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2、签订合同时,采购人与中标人应结合招标文件第五章规定填列相应内容。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对规定进行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甲方:屏南县公安局
乙方:厦门集恩图造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招标编号为[350923]FJSHYZB[GK]2017011的屏南县警用基础与公共地理信息数据库建设更新与建设项目、道路交通管理智能化系统建设和公共安全视频监控图像资源联网整合项目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招标结果,乙方为中标人。现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以下事项达成一致并签订本合同:
1、下列合同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1.1合同条款;
1.2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
1.3其他文件或材料:□无。□。
2、合同标的
包号 |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商品名称 | 数量 | 金额 | 基本需求 (品牌、型号技术指标等) |
交货期 | 售后服务要求 |
1 | 1-1 | 其他系统集成实施服务 | 其他系统集成实施服务 | 1 | 618000 | 全部响应《招标文件》的具体条款要求 | 合同签订后 (15 ) 天内交货 | 1、根据警用地理信息空间数据及其属性的自身变化的特点,结合开展警用地理信息系统基础平台建设的实际情况,在项目验收后提供3年免费保修维护。2、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完整的服务,包括成果维护保障和培训服务等。3、项目提交成果与省厅PGIS平台数据库规范、标准及要求一致,能与省厅、市局PGIS平台实现无缝免费对接。4、在保修期内,如采购方有接口开发需求或系统需部署至其他单位,免费配合协助。5、在指定服务器上免费部署发布地图服务,并提供服务接口供视频共享平台、实战指挥平台等其他PGIS系统调用地图服务 |
合计: | 618000.00 |
3、合同总金额
3.1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陆拾壹万捌仟元整(¥618000.00)。
4、合同标的交付时间、地点和条件
4.1交付时间:合同签订后 (15 ) 天内交货;
4.2交付地点:福建省宁德市屏南县公安局;
4.3交付条件:/。
5、合同标的应符合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具体如下:
5.1本次屏南县警用基础与公共地理信息数据库建设内容主要包括如下四项主要工作: 1) 全县道路、水系网矢量化转绘核查:全县约1487平方公里的范围,利用从国土局收集到的正射影像图,对乡道及乡道以上级别的道路和主要水系进行内业转绘与核查,形成全县主要道路、水系网数据,作为公安部门主要道路卡口、视频监控等点位上图的基准。 2) 屏南县中心城区警用基础与公共地理信息数据库更新:利用已收集的最新高分辨率正射影像,通过外业补充采集,对屏南县中心城区更新道路交通、水系、行政境界、公共设施、居民地、地貌、地名注记等七大类警用基础地理信息数据与公安管理指挥地理信息平台各应用系统所须的场所、交通、分区、单位信息、基础设施、门牌等六大类警用公共地理信息数据。 3) 屏南县乡镇镇区警用基础与公共地理信息数据库建设:利用已收集的最新高分辨率正射影像,通过外业采集,对屏南县各乡镇中心区建设道路交通、水系、行政境界、公共设施、居民地、地貌、地名注记等七大类警用基础地理信息数据与公安管理指挥地理信息平台各应用系统所须的场所、交通、分区、单位信息、基础设施、门牌等六大类警用公共地理信息数据。 4) 实景三维模型制作:对中心城区中约5平方公里的核心区域,进行无人机多镜头航飞获取倾斜影像,通过专业软件处理制作实景三维场景模型。 所采集的数据必须符合规范要求,并能用于福建省警用地理信息系统建设与数据交换,如果公安部或福建省公安厅有最新数据标准,必须参照最新标准和规范执行,最终实现数据与公安部门已有应用系统无缝对接的目标。 5.2建设标准 GB/T 13989-1992 国家基本比例尺地形图分幅和编号 GB/T 13923-2006 基础地理信息要素分类与代码 CJJ 100-2004 城市基础地理信息系统技术规范 CJJ l03-2004 城市地理空间框架数据标准 GA/Z01-2004 城市警用地理信息系统标准体系 GA/T493-2004 城市警用地理信息系统建设规范 GA/T492-2004 城市警用地理信息图形符号 GA/T 491-2004 警用地理信息分类与代码 GA/T 529-2005 警用地理信息属性数据结构 GA/T 530-2005 城市警用地理数据组织及数据库命名规则 GA/T531-2005 城市警用地理信息专题图与地图版式 GA/T 532-201X 城市警用地理信息数据分层及命名规则 GB/T13989-2012 国家基本比例尺地形图分幅和编号 GA380-2002 全国公安机关机构代码编制规则 GB/T 15968-2008 遥感影像平面图制作规范 GB/T 17278-2009 数字地形图产品基本要求 GB/T 17798-2007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地球空间数据交换格式 GB/T 2260-2007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区划代码 GB/T 18316-2008 数字测绘产品检查验收规定和质量评定 CH/T 4005-94 地图分色样图制作通则 CH 1005-2000 基础地理信息数字产品数据文件命名规定 CH/T 1007-2001 基础地理信息数字产品元数据 CH/T 4015-2001 地图符号库建立的基本规定 福建省公安厅相关技术标准。
6、验收
6.1验收应按照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进行,具体如下:
6.1验收应按照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进行,具体如下: 甲方接到乙方书面通知后,应组织有关专家,依据本合同约定使用的技术标准和技术要求,于10日内对乙方所完工的成果完成验收,并出据成果验收报告书。。
6.2本项目是否邀请其他投标人参与验收:
不邀请。
7、合同款项的支付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具体如下:
全部项目成果交货并经验收合格后,甲方凭验收合格文件等材料以 转账 方式向乙方一次性支付 95 %的货物价款;剩余5%作为质量保证金,待3年维护期结束后付清。 现场交货条件下,乙方要求付款应提交下列单证和文件。 a.金额为有关合同货物价格100%的正式发票。 b. 甲方已收讫货物的验收凭证。 c. 甲方签发的验收合格文件。。
8、履约保证金
无。
9、合同有效期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叁年内有效。。
10、违约责任
10.1甲方违约责任 1).合同签订后,乙方已进入现场工作,由于甲方原因而终止合同的,甲方应按完成的实际工作量支付工程价款,并按预算工程费的10%向乙方偿付违约金。 2).甲方未按要求支付乙方工程费,应按顺延天数和当时银行贷款利息,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影响工程进度的,甲方应承担顺延工期的责任。 10.2乙方违约责任 1).合同签订后,如乙方擅自中途停止或解除合同,乙方向甲方赔偿已付工程价款的10%,并归还甲方预付的全部工程款。 2).在甲方提供了必要的工作、生活条件,并且保证了工程款按时到位,乙方未能按合同规定的日期提交采集成果时,应向甲方赔偿拖期损失费,每天的拖期损失费按合同约定的预算工程总造价款的1‰计算。因天气、交通、政府行为、甲方提供的资料不准确等客观原因造成的工程拖期,乙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3).乙方提供的成果质量不合格的,乙方应负责无偿予以重测或采取补救措施,以达到质量要求。因成果质量不符合合同要求(而又非甲方提供的图纸资料原因所致)造成后果时,乙方应对因此造成的直接损失负赔偿责任,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由于甲方提供的图纸资料原因产生的责任由甲方自己负责)。 4).对于甲方提供的图纸和技术资料以及属于甲方的采集成果,乙方有保密义务,不得向第三人转让,否则,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本合同工程款总额的20%赔偿损失。 5).乙方擅自转包本合同标的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可要求乙方偿付预算工程费30%的违约金。。
11、知识产权
11.1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应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且非假冒伪劣品;乙方还应保证甲方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知识产权及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指控,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此方面指控均与甲方无关,乙方应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费用和后果;若甲方因此而遭致损失,则乙方应赔偿该损失。
11.2若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不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被有关主管机关认定为假冒伪劣品,则乙方中标资格将被取消;甲方还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进行处理,具体如下:。
12、解决争议的方法
12.1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12.2若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下列途径之一解决:
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具体如下:。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具体如下: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3、不可抗力
13.1因不可抗力造成违约的,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在随后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后的15日内向另一方提供不可抗力发生及持续期间的充分证据。基于以上行为,允许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13.2本合同中的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火灾及政府行为、法律规定或其适用的变化或其他任何无法预见、避免或控制的事件。
14、合同条款
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对规定进行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15、其他约定
15.1合同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5.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补充。
15.3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15.4本合同纸质文件一式陆份。合同电子文本通过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自动备案。合同纸质文本需与备案电子文本一致,以备案电子文本为准,具有同等效力。
15.5其他:□无。□。
甲方: | 屏南县公安局 | 乙方: | 厦门集恩图造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住所: | 屏南县国宝路201号 | 住所: | 厦门市软件园二期观日路36号101单元02区 |
单位负责人: | 单位负责人: | 李斌 | |
委托代理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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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代理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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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法: | 8965021 | 联系方法: | 13559219093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厦门市分行营业部 | |
账号: | 账号: | 4100020409200133716 |
签订地点:屏南县公安局
签订日期: 2017年1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