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南通通州湾江海联动开发示范区人民法院食堂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投标剩余时间0天
金额
-
项目地址
江苏省
发布时间
2024/12/13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王先生13862915193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新世纪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薛女士18115810507
标书截止时间2024/12/20
投标截止时间2024/12/23
公告正文
项目概况 南通通州湾江海联动开发示范区人民法院食堂服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登陆南通通州湾江海联动开发示范区人民法院官网(http://tzwfy.chinacourt.gov.cn/index.shtml),在网站首页点击下载竞争性磋商文件,并于 2024年12月23日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
一、 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南通通州湾江海联动开发示范区人民法院食堂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人民币每年叁拾捌万元整(¥380000元/年)
最高限价:38万元/年
采购需求:详见采购文件,请仔细研究
合同履行期限:三年,首次合同签订服务期限为一年,服务期满供应商服务良好通过采购人考核,且在预算保障的前提下,可按年度合同进行续签两次,若续签的合同对原合同作实质性变更,经双方协议签订补充协议。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二、磋商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一)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二)采购人其他要求:
1、响应供应商是从事餐饮行业的餐饮实体。
2、响应供应商近2年内无食品安全事故、无食品卫生事故。
3、具备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有效期内的餐饮服务许可证。
4、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采购项目中同时投标,一经发现,将视同围标处理。
5、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 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 2024年12月20日,每天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30(北京时间,周末和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 点:南通市崇川区江海大道555号鸿鸣摩尔1幢13层
方 式:邮寄、现场领取或电子邮件。请有意参加本项目磋商的供应商将“采购文件领取申请表”(见附件)扫描件发至邮箱(443608475@qq.com),邮件主题“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邮件附件为“采购文件领取申请表”和“营业执照”,同时请与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联系(联系人:薛女士,联系电话:18115810507)并领取采购文件。逾期或未购买采购文件的供应商响应文件将不予接受。
本项目磋商文件收取资料费300元/家,投标供应商在获取竞争磋商文件时缴纳给招标代理单位。
本项目不接受未获取采购文件的单位参与投标。
四、响应文件提交
1、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为 2024年12月23日9时30分,地点为江苏新世纪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会议室(南通市崇川区江海大道555号鸿鸣摩尔1幢13层)。
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单位不予受理。
五、开启
时间: 2024年12月23日9时30分
地点:江苏新世纪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会议室(南通市崇川区江海大道555号鸿鸣摩尔1幢13层)。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项目磋商活动模式
本项目采用现场磋商模式,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开标现场提交纸质投标文件。
对项目需求部分(供应商其他资格要求、项目需求、评分标准)的询问、质疑请向采购人提出,由采购人负责答复;对项目磋商文件其他部分的询问请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
2、有关本次磋商的事项若存在澄清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南通通州湾江海联动开发示范区人民法院官网(http://tzwfy.chinacourt.gov.cn/index.shtml)”发布的信息更正公告。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 南通通州湾江海联动开发示范区人民法院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13862915193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新世纪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南通市崇川区江海大道555号鸿鸣摩尔1幢13层
联系人:薛女士 联系电话:18158110507
南通通州湾江海联动开发示范区人民法院
2024年12月13日
采购文件领取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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