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彭州市行政审批局彭州市2022年新开办企业印章定点免费刻制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成交公告
金额
72.00元
项目地址
四川省
发布时间
2022/08/03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n5101822022000093
预算金额90万元
招标公司彭州市行政审批局
招标联系人袁女士
招标代理机构四川虹喜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向女士028-62066783
中标公司成都市世玺印章有限公司
中标联系人-
中标公司彭州市踏石留印印章有限责任公司
中标联系人-
中标公司成都玺越印章有限责任公司
中标联系人-
中标公司成都市力信印章有限公司
中标联系人-
中标公司彭州印之堂印章有限公司72.00元
中标联系人-
中标公司成都信发印章有限公司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彭州市行政审批局彭州市2022年新开办企业印章定点免费刻制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成交公告
一、项目编号:N5101822022000093
二、项目名称:彭州市2022年新开办企业印章定点免费刻制服务采购项目
三、采购结果
合同包1(彭州市2022年新开办企业印章定点免费刻制服务采购项目):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
成都市力信印章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彭州市踏石留印印章有限责任公司,成都玺越印章有限责任公司,成都市世玺印章有限公司,彭州印之堂印章有限公司) | 四川省成都市彭州市天彭街道天府中路338、340号 | 72.00元 |
合同包1(彭州市2022年新开办企业印章定点免费刻制服务采购项目):
服务类(成都市力信印章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彭州市踏石留印印章有限责任公司,成都玺越印章有限责任公司,成都市世玺印章有限公司,彭州印之堂印章有限公司)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金额(元) |
---|---|---|---|---|---|---|---|
1 | 其他服务 | 彭州市2022年新开办企业印章定点免费刻制服务 | 1.企业信息资料收集; 2.客户头像信息采集; 3.刻制印章(包括为新设立企业刻制:公章、法定代表人名章、财务专用章、发票专用章。); 4.印章交付; 5.客户资料保管。 | 制作标准:国务院《关于国家行政机关和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印章管理的规定》(国发〔1999〕25号)、《印铸刻字业暂行管理规则》(政务院政治法律委员会批准,一九五一年八月十五日公安部发布)、《电子签名法》、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7号、《四川省印章业治安管理工作规定》、《四川省印章业治安管理信息系统管理规定》、GA 241.9-2000《印章治安管理信息系统》等相关标准规定。 | 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1年。 | 采购人按磋商文件要求、供应商响应文件进行验收。 | 72.00 |
雷雁沙、胡灵(采购人代表)、田坤契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按照“成本+合理利润”原则,收取代理服务费21000.00元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彭州市2022年新开办企业印章定点免费刻制服务采购项目): 2.1万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1.本项目监管部门为:彭州市财政局,联系电话:028-83888323,联系地址:彭州市牡丹大道北二段486号。2.计划备案编号:51018222210200000809[2022]00163 ,采购预算及最高限价:90万元。每套印章最高限价为人民币150元/套,其中:公章单价最高限价为37.5元/枚,法定代表人名章单价最高限价为37.5元/枚,财务专用章单价最高限价为37.5元/枚,发票专用章单价最高限价为37.5元/枚,超过单价最高限价的报价为无效响应。3品目编号:C99。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彭州市行政审批局
地址:彭州市天彭镇回龙西路18号
联系方式:028-8207612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四川虹喜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武兴二路9号可采优城二栋二单元A座10楼1001A
联系方式:028-6206678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向女士
电话:028-62066783
四川虹喜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22年08月03日
相关附件:
竞争性磋商文件.pdf 竞争性磋商文件.pdf 评审结果.zip 评审结果.zip 包1供应商评审情况表.pdf 包1供应商评审情况表.pdf 成交结果确认函.jpg 成交结果确认函.jpg 中小企业声明函.zip 中小企业声明函.zip
采购编号:N5101822022000093
彭州市2022年新开办企业印章定点免费刻制服务采购项目
竞
争
性
磋
商
文
件
采购人:彭州市行政审批局
采购代理机构:四川虹喜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共同编制
目录
第一章磋商邀请
第二章磋商须知
第三章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
第四章供应商应当提供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
第五章采购项目技术、服务及其他商务要求
第六章磋商内容、磋商过程中可实质性变动的内容
第七章响应文件格式
第八章评审方法
第九章政府采购合同(草案)
第一章磋商邀请
四川虹喜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彭州市行政审批局委托,拟对彭州市2022年新开办
企业印章定点免费刻制服务采购项目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采购,特邀请符合本次采购要
求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竞争性磋商。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编号:N5101822022000093
2.采购项目名称:彭州市2022年新开办企业印章定点免费刻制服务采购项目
二、资金情况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三、采购项目简介:
彭州市行政审批局拟采购供应商为彭州市2022年新开办企业印章定点免费刻制提供服务。
本项目1个包。(内容详见磋商文件第五章)
四、供应商邀请方式
公告方式:本竞争性磋商邀请在四川政府采购网(www.ccgp-sichuan.gov.cn)上以公告
形式发布。
五、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具备下列条件
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供应商不存在与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
管理关系的其他供应商参与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的行为。
(2)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供应商不存在和其他供应商在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项目
中,同时委托同一个自然人、同一家庭的人员、同一单位的人员作为代理人的行为。
(3)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4)供应商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
7.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8.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须具有公安机关颁发的《特种行业许可证》,
且经营范围应包含公章刻制或印章刻制等相关内容。
9.本项目允许联合体参与磋商;联合体各方均应当满足本条款1-6条规定的条件,项目
当中有资质要求的,联合体当中从事这方面工作的供应商必须具备相应的资质。(联合体适
用)
9.1.联合体的资格要求应达到本公告要求。
9.2.联合体各方应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该共同
投标协议随响应文件一并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成交后共同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各
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
9.3.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
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9.4.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
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
9.5.除非另有规定或说明,本公告中“供应商”一词也包括联合体各方成员。
9.6.响应文件除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和联合体协议书、采购合同外,由各自单位盖章,其
余内容均由联合体牵头人盖章。
六、禁止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税收
违法黑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
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
内);(注: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
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供应商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的信用记录并保存
信用记录结果网页截图。查询时以输入供应商全称搜索后的结果截图为准,如有列入失信被
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
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以联合体形式
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②非企业参与磋商时由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自行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七、磋商文件获取方式、时间、地点:
时间:2022年7月21日至2022年7月27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
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
途径: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投标(响应)管理-未获取采购文件中选择本项目获取采购
文件。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0元。
八、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参加磋商的时间):2022年8月2日13:30(北京时间)。
九、递交响应文件地点:响应文件必须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送达磋商地点。逾期
送达或没有密封的响应文件恕不接收。本次采购不接收邮寄的响应文件。(文件接收时间:
2022年8月2日13:00-2022年8月2日13:30)
十、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2年8月2日13:30(北京时间)在磋商地点开启。
十一、磋商地点:四川虹喜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武兴二路9号
可采优城二栋二单元A座10楼1001A)。
十二、联系方式
采购人:彭州市行政审批局
通讯地址:彭州天彭镇回龙西路18号
联系人:袁女士
联系电话:028-82076126
采购代理机构:四川虹喜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武兴二路9号可采优城二栋二单元A座10楼1001A
联系人:向女士
联系电话:028-62066783
第二章磋商须知
一、供应商须知附表
序号 | 应知事项 | 说明和要求 |
1 | 确定邀请磋商的供应商数量和方式 | 本次磋商邀请的供应商数量:不少于3家,即首次递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不少于3家。本次邀请供应商参加磋商的方式:在四川政府采购网(www.ccgp-sichuan.gov.cn)上以公告形式发布。 |
1 | 采购预算(实质性要求) | 采购预算:90万元。注:超过采购预算的报价,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 |
1 |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实质性要求) |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
2 | 最高限价(实质性要求) | 最高限价:90万元,最高单价限价详见第五章采购项目技术、服务及其他商务要求。注:超过最高限价的报价,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 |
3 | 联合体磋商(实质性要求) | 1.联合体各方均应当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1-6项规定的条件,项目当中有资质要求的,联合体当中从事这方面工作的投标人必须具备相应的资质。(联合体适用)2.联合体的资格要求应达到本公告要求。3.联合体各方应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该共同投标协议随响应文件一并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成交后共同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各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4.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5.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6.除非另有规定或说明,本公告中“供应商”一词也包括联合体各方成员。7.响应文件除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和联合体协议书、采购合同外,由 |
序号 | 应知事项 | 说明和要求 |
各自单位盖章,其余内容均由联合体牵头人盖章。 | ||
4 | 低于成本价不正当竞争预防措施(实质性要求) | 磋商小组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书面说明应当按照国家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要求,逐项就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主营业务成本(应根据供应商企业类型予以区别)、税金及附加、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等成本构成事项详细陈述。供应商书面说明应当签字确认或者加盖公章,否则无效。书面说明的签字确认,供应商为法人的,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供应商为其他组织的,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供应商为自然人的,由其本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供应商提供书面说明后,磋商小组应当结合采购项目采购需求、专业实际情况、供应商财务状况报告、与其他供应商比较情况等就供应商书面说明进行审查评价。供应商拒绝或者变相拒绝提供有效书面说明或者书面说明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磋商小组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
5 | 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价格扣除 | 一、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1.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的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不进行价格扣除。1.2.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应当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原件。监狱企业应当提供《监狱企业证明》原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原件。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1.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
6 | 响应文件有效期(实质性要求) | 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日期之日起90天。响应文件载明的有效期短于此规定期限的,则其响应文件将按无效响应文件处理。 |
7 | 磋商情况公告 | 供应商资格审查情况、磋商情况、磋商结果等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采购结果公告栏中予以公告。 |
序号 | 应知事项 | 说明和要求 |
8 | 磋商保证金 | 本项目不缴纳。 |
9 | 履约保证金 | 本项目不缴纳。 |
10 | 磋商文件咨询 | 联系人:向女士电话:028-62066783 |
11 | 磋商过程、结果工作咨询 | 联系人:向女士电话:028-62066783 |
12 | 成交通知书领取 | 成交公告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公告后,请成交供应商凭公司介绍信、经办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到四川虹喜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领取成交通知书。联系人:向女士。联系电话:028-62066783。地址: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武兴二路9号可采优城二栋二单元A座10楼1001A。 |
13 | 供应商询问 | 根据委托代理协议约定,供应商询问由采购代理机构答复。采购代理机构:四川虹喜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联系人:向女士电话:028-62066783 |
14 | 供应商质疑 | 根据委托代理协议约定,供应商质疑由采购代理机构答复。采购代理机构:四川虹喜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联系人:向女士电话:028-62066783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规定,供应商质疑不得超出磋商文件、采购过程、采购结果的范围,供应商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应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 |
15 | 供应商投诉 | 投诉受理单位:本采购项目同级财政部门,即彭州市财政局;联系电话:028-83888323。联系地址:彭州市牡丹大道北二段486号。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规定,供应商投诉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 |
16 | 政府采购合同公告备案 | 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政府采购合同将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公告;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政府采购合同将 |
序号 | 应知事项 | 说明和要求 |
向采购项目同级财政部门备案。 | ||
17 | 采购代理服务费 | 按照“成本+合理利润”原则,收取代理服务费21000.00元(大写:贰万壹仟元整),由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支付。公司名称:四川虹喜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开户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龙湖三千支行开户账号:128909241910806 |
18 | 供应商信用融资 | 四川省正在推进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相关要求详见《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推进四川省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川财采〔2018〕123号)、《成都市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暂行办法》(成财采〔2019〕17号)等有关规定,上述文件请在四川政府采购网查询。 |
19 | 节能、环保及无线局域网产品政府采购政策 | 本项目服务内容不涉及节能、环保及无线局域网产品采购。 |
20 | 其他说明 | |
20 | 其他说明 | 本磋商文件所称的“以上”、“以下”包括本数。 |
1.本项目采购标的名称:彭州市2022年新开办企业印章定点免费刻制
服务;
2.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
二、总则
1.适用范围
1.1本磋商文件仅适用于本次磋商采购项目。
1.2本磋商文件的解释权归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所有。
2.采购主体
2.1本次磋商的采购人是彭州市行政审批局。
2.2本次磋商的采购代理机构是四川虹喜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3.合格供应商
合格供应商应具备以下条件:
3.1具备法律法规和本采购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
3.2不属于禁止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3.3按照磋商文件“磋商邀请”中第七条规定获取了磋商文件。
4.磋商费用(实质性要求)
供应商应自行承担参加磋商活动的全部费用。
5.充分、公平竞争保障措施(实质性要求)
5.1利害关系供应商处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
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采购项目实行资格预审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
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可以参加资格预审,但只能由供应商确定其中
一家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后续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
5.2利害关系授权代表处理。两家以上的供应商不得在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项目中,委
托同一个自然人、同一家庭的人员、同一单位的人员作为其授权代表,否则,其响应文件作
为无效处理。
5.3前期参与供应商处理。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
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供应商为采购人、采购代理
机构在确定采购需求、编制采购文件过程中提供咨询论证,其提供的咨询论证意见成为采购
增配一名生产技术制作人员的得2分,此项最多得4分。3.在满足本项目基本人员配备(印章管理及清点人员1名)基础上每增配一名印章管理及清点人员的得2分,此项最多得4分。4.在满足本项目基本人员配备(配送人员1名)基础上每增配一名配送人员的得2分,此项最多得4分。注:所有人员不得重复计分,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联合体各方成员提供均可。 | ||||
设备配置6分 | 供应商在满足本项目基本设备配备(光敏刻章设备1台)基础上每增配一台光敏刻章设备的得3分,本项最多得6分。注:提供设备购买发票或设备租赁合同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联合体各方成员提供均可。 | |||
业绩9分 | 2019年1月1日至递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供应商具有一个类似业绩得3分。本项最多得9分。注: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提供合同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联合体各方成员提供均可。 | |||
3 | 服务方案59% | 项目管理方案9分 | 供应商根据本项目的内容及要求编制项目管理方案:对①项目管理要求、②人员岗位分工、③项目实施重难点分析及解决措施进行详细阐述,方案完善、有针对性得9分;每有一项缺失的扣3分,每有一项缺陷的扣1.5分,本项最多得9分。(“缺陷”是指:描述有歧义或逻辑有漏洞或方案内容与实际需求不相符或与项目需求结合不够紧密) | 技术评审因素 |
3 | 服务方案59% | 项目实施方案32分 | 供应商根据本项目的内容及要求编制项目实施方案:对①信息资料收集、②印章制作材料控制措施、③印章制作技术措施、④印章制作设备配置、⑤印章配送计划及配送措施、⑥印章制作质量保障措施、⑦印章刻制错误纠正应急方案、⑧档案资料保存进行详细阐述,方案完善、有针对性得32分;每有一项缺失的扣4分,每有一项缺陷的扣2分,本项最多得32分。(“缺陷”是指:描述有歧义或逻辑有漏洞或方案内容与实际需求不相符或与项目需求结合不够紧密) | 技术评审因素 |
3 | 服务方案59% | 保密措施方案9分 | 供应商根据本项目的内容及要求编制保密措施方案:对①人员保密培训、②企业保密制度、③信息泄露应急处理预案进行详细阐述,方案完善、有针对性得9分;每有一项缺失的扣3分,每有一项缺陷的扣1.5分,本项最多得9分。(“缺陷”是指:描述有歧义或逻辑有漏洞或方案内容与实际需求不相符或与项目需求结合不够紧密) | 技术评审因素 |
3 | 服务方案59%注:①本文所称“以上”、“以下”包括本数;4.磋商纪律及注意事项4.1磋商小组内部讨论的情况和意见必须保密,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形式透露给供应商或与供应商有关的单位或个人。 | 售后服务方案9分 | 供应商根据本项目的内容及要求编制售后服务方案:对①售后服务人员安排、②售后服务管理制度、③售后服务措施及承诺进行详细阐述,方案完善、有针对性得9分;每有一项缺失的扣3分,每有一项缺陷的扣1.5分,本项最多得9分。(“缺陷”是指:描述有歧义或逻辑有漏洞或方案内容与实际需求不相符或与项目需求结合不够紧密) | 技术评审因素 |
1)
4.2在磋商过程中,供应商不得以任何形式对磋商小组成员进行旨在影响谈判结果的私
下接触,否则将取消其参与磋商的资格。
4.3对各供应商的商业秘密,磋商小组成员应予以保密,不得泄露给其他供应商。
4.4磋商小组独立评判,推荐成交候选人,并写出书面报告。
4.5磋商小组可根据需要对供应商进行实地考察。
5.磋商小组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承担以下义务:
(一)遵守评审工作纪律;
(二)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
标准进行独立评审;
(三)不得泄露评审文件、评审情况和在评审过程中获悉的商业秘密;
(四)及时向财政部门报告评审过程中发现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向评审专家做倾向
性、误导性的解释或者说明,以及供应商行贿、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串通等违法行为;
(五)发现磋商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或者磋商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
致评审工作无法进行时,停止评审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书面说明情况;
(六)及时向财政、监察等部门举报在评审过程中受到非法干预的情况;
(七)配合答复处理供应商的询问、质疑和投诉等事项;
(八)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义务。
6.评审专家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应当遵守以下工作纪律:
(一)不得参加与自己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九条规定的利害关
系的政府采购项目的评标活动。发现参加了与自己有利害关系的评审活动,须主动提出回避,
退出评审;
(二)评审前,应当将通讯工具或者相关电子设备交由采购代理机构统一保管;
(三)评审过程中,不得与外界联系,因发生不可预见情况,确实需要与外界联系的,
应当在监督人员监督之下办理;
(四)评审过程中,不得发表影响评审公正的倾向性、歧视性言论,不得征询或者接受
采购人的倾向性意见,不得明示或暗示供应商在澄清时表达与其响应文件原义不同的意见,
不得以磋商文件没有规定的评审方法和标准作为评审的依据,不得修改或者细化评审程序、
评审方法、评审因素和评审标准,不得违规撰写评审意见,不得拒绝对自己的评审意见签字
确认;
(五)在评审过程中和评审结束后,不得记录、复制或带走任何评审资料,不得向外界
透露评审内容;
(六)评审现场服从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的管理,接受现场监督人员的合法监督;
(七)遵守有关廉洁自律规定,不得私下接触供应商,不得收受供应商及有关业务单位
和个人的财物或好处,不得接受采购代理机构的请托。
第九章政府采购合同(草案)
(中小企业预留合同)
合同编号:XXXX。
签订地点:XXXX。
签订时间:XXXX年XX月XX日。
采购人(甲方):
供应商(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XXXX采购项目(项目
编号:XX)的《磋商文件》、乙方的《响应文件》及《成交通知书》,甲、乙双方同意签订
本合同。详细技术说明及其他有关合同项目的特定信息由合同附件予以说明,合同附件及本
项目的磋商文件、响应文件、《成交通知书》等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双方同意共同
遵守如下条款:
第一条项目基本情况
第二条合同期限
第三条服务内容与质量标准
1.
2.
3.
4.
5.
…
第四条服务费用及支付方式
(一)本项目服务费用由以下组成:
1.万元;
2.万元;
3.万元。
(二)服务费支付方式:
第五条知识产权
乙方应保证所提供的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均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专利权、商标权或著作
权。
第六条无产权瑕疵条款
乙方保证所提供的服务的所有权完全属于乙方且无任何抵押、查封等产权瑕疵。如有产权
瑕疵的,视为乙方违约。乙方应负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损失。
第七条履约保证金
1.乙方交纳人民币元作为本合同的履约保证金。
2.履约保证金作为违约金的一部分及用于补偿甲方因乙方不能履行合同义务而蒙受的损
失。
第八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有权对合同规定范围内乙方的服务行为进行监督和检查,拥有监管权。有权定期核
对乙方提供服务所配备的人员数量。对甲方认为不合理的部分有权下达整改通知书,并要求
乙方限期整改。
2.甲方有权依据双方签订的考评办法对乙方提供的服务进行定期考评。当考评结果未达到
标准时,有权依据考评办法约定的数额扣除履约保证金。
3.负责检查监督乙方管理工作的实施及制度的执行情况。
4.根据本合同规定,按时向乙方支付应付服务费用。
5.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甲方承担的其它责任。
第九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对本合同规定的委托服务范围内的项目享有管理权及服务义务。
2.根据本合同的规定向甲方收取相关服务费用,并有权在本项目管理范围内管理及合理使
用。
3.及时向甲方通告本项目服务范围内有关服务的重大事项,及时配合处理投诉。
4.接受项目行业管理部门及政府有关部门的指导,接受甲方的监督。
5.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乙方承担的其它责任。
第十条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必须遵守本合同并执行合同中的各项规定,保证本合同的正常履行。
2.如因乙方工作人员在履行职务过程中的的疏忽、失职、过错等故意或者过失原因给甲方
造成损失或侵害,包括但不限于甲方本身的财产损失、由此而导致的甲方对任何第三方的法
律责任等,乙方对此均应承担全部的赔偿责任。
第十一条不可抗力事件处理
1.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
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
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
3.不可抗力事件延续120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
第十二条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
1.在执行本合同中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端,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经协商在XX
天内不能达成协议时,约定下列一种方式解决。
□向约定的XX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向有管辖权的XX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除另有裁决外,仲裁费(或诉讼费)应由败诉方负担。
在仲裁(或诉讼)期间,除正在进行仲裁部分外,合同其他部分继续执行。
第十三条合同生效
1.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
2.合同执行中涉及采购资金和采购内容修改或补充的,须经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审批,并签
书面补充协议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方可作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第十四条附件
1.项目磋商文件
2.项目修改澄清文件
3.项目响应文件
4.成交通知书
5.其他
第十五条其他
1、如有未尽事宜,由双方依法订立补充合同。
2、本合同一式六份,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甲方三份,乙方、政府采购管理部门、采购
代理机构各一份。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代表):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代表):
地址:,地址: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账号:,账号:
电话:,电话:
传真:,传真:
签约日期:XX年XX月XX日签约日期:XX年XX月XX日
附件1
质疑函范本
一、质疑供应商基本信息
质疑供应商:
地址:,邮编:
联系人:,联系电话:
授权代表:
联系电话:
地址:
邮编:
二、质疑项目基本情况
质疑项目的名称:
质疑项目的编号:,包号:
采购人名称:
采购文件获取日期:
三、质疑事项具体内容
质疑事项1:
事实依据:
法律依据:
质疑事项2
……
四、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质疑请求
请求:
签字(签章):,公章:
日期:
质疑函制作说明:
1.供应商提出质疑时,应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2.质疑供应商若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的,质疑函应按要求列明“授权代表”的有关内容,
并在附件中提交由质疑供应商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
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
3.质疑供应商若对项目的某一分包进行质疑,质疑函中应列明具体分包号。
4.质疑函的质疑事项应具体、明确,并有必要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
5.质疑函的质疑请求应与质疑事项相关。
6.质疑供应商为自然人的,质疑函应由本人签字;质疑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
质疑函应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附件2
投诉书范本
一、投诉相关主体基本情况
投诉人:
地址:,邮编: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
联系电话:
授权代表:,联系电话:
地址:,邮编:
被投诉人1:
地址:,邮编:
联系人:,联系电话:
被投诉人2
……
相关供应商:
地址:,邮编:
联系人:,联系电话:
二、投诉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项目名称:
采购项目编号:,包号:
采购人名称:
代理机构名称:
采购文件公告:是/否公告期限:
采购结果公告:是/否公告期限:
三、质疑基本情况
投诉人于年月日,向,提出质疑,质疑事项为:
采购人/代理机构于年月日,就质疑事项作出了答复/没有在法定期限内作出答
复。
四、投诉事项具体内容
投诉事项1:
事实依据:
法律依据:
投诉事项2
……
五、与投诉事项相关的投诉请求
请求:
签字(签章):,公章:
日期:
投诉书制作说明:
1.投诉人提起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并按照被投诉人和与投诉事
项有关的供应商数量提供投诉书副本。
2.投诉人若委托代理人进行投诉的,投诉书应按照要求列明“授权代表”的有关内容,
并在附件中提交由投诉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
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
3.投诉人若对项目的某一分包进行投诉,投诉书应列明具体分包号。
4.投诉书应简要列明质疑事项,质疑函、质疑答复等作为附件材料提供。
5.投诉书的投诉事项应具体、明确,并有必要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
6.投诉书的投诉请求应与投诉事项相关。
7.投诉人为自然人的,投诉书应当由本人签字;投诉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投诉书
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理业,
和
2200000202222220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