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公设备维修和保养服务定点采购合同
合同名称:广东财经大学办公设备维修和保养服务定点采购合同 |
合同编号:440000-201812-156014-0996 |
甲 方:广东财经大学 |
乙 方:广州市如山科贸有限公司 |
合同金额:¥12,000.00 |
金额大写:壹万贰仟元整 |
项目关键词:佛山三水校区2019年办公设备维修保养
为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广东省定点采购相关规定,签订本合同,并共同遵守。
一、 总则
1.本合同甲乙双方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并各自履行应负的全部责任。
2.乙方保证全部按照合同条款的规定在本合同书规定的义务期间,向甲方履行设备维护项目服务。
3.甲方保证按照合同条款规定的时间和方式付给乙方到期应付的费用。
二、 合同标的
1.服务报价
服务类型 | 设备维保服务范围 | 报价(元/月) | 台数(台) | 服务期限(月) | 合计(元) |
桌面运维服务 | 打印机,复印机,速印机,多功能一体机,扫描仪,基础网络设备,小型服务器,投影会议设备,其他IT设备 | 1000 | 119 | 12 | 12,000.00 |
合同金额(元): | 12,000.00 |
2.服务内容
(1)桌面运维服务:技术支持、巡检服务、软件服务、硬件维修、搬迁服务等.
打印机、多功能一体机、速印机、扫描仪:故障排除、机架调整维修、整机清洁,风扇加油、日常保养等;
复印机:机器检修和擦拭、日常维护保养、故障排错等;
基础网络设备:网络运行监控、日常保养、故障排错等;
小型服务器:服务器运行监控、预防性检查、日常保养、故障排错、安全管理等;
投影会议设备:预防性检查、日常保养、故障排错等;
其他服务要求:1.服务实施内容: 维修服务范围包括办公、实验教学所需的上述设备及配套外设、操作系统、常用软件的安装、调试、培训及系统应用服务。并协助采购人使用专业性办公软件的安装调试。 供应商应有运维管理系统,并及时录入数据,以加强对维修保障的管理,提高运维保障效率;同时能在采购人需要维保数据时及时提供所需数据。 1.1硬件服务 按照采购人实际维护、维修的需求,结合目前采购人在实际工作中硬件方面遇到的问题,供应商需有如下的硬件服务: 1.1.1硬件设备检查 供应商应在合同签署前,提供一份详细的采购人系统检查报告,包括系统的设备明细清单、工作状况、工作环境和分布地点等,在之后的维修维护工作中记录和整理系统工作的各项资料,录入供应商的运维管理系统,以便于学校的科学管理。 服务期内供应商每半年进行一次设备巡检,并输出巡检报告。 1.1.2硬件维修、更换及取修 供应商提供硬件维修服务,如硬件损坏无法维修则应予以更换新的配件,所有更换的硬件应保证为全新的原型号规格的配件或性能优于原有配件的硬件,且费用应计入投标价格内,并保证同一故障维修更换后至少有三个月的保修期。 列入维修目录的设备且仍在厂家免费保修期内的,供应商也须负责维修。(供应商可通过厂家保修方式处理故障,也可自行维修,但具体修复时间不应该超过本服务约定。) 1.2软件服务 供应商负责安装维护上述设备的各类操作系统、办公软件及防、杀毒软件,提供应用业务系统、各类应用软件维护和升级,向用户提供查杀、清除各类电脑病毒,数据备份、恢复、操作系统安装和调试等服务。 对于用户使用的专业性较强的软件,供应商以协助的方式为用户提供技术服务。对于用户在自行使用过程中造成的任何形式的数据丢失,供应商同样以协助的方式对用户提供技术支持服务。 1.3培训服务 供应商要向用户提供必要的硬件及软件的使用操作等培训,保证用户能够独立使用IT工作所需资源。在维修过程中能够针对用户普遍存在问题和需求,做出培训计划,并按用户要求执行。 1.4维修记录和分析服务 供应商应在运维管理系统中,建立一个专用的维修档案,用于记录每次服务的内容和所做的操作,每两周更新一次,实时跟踪查询,能随时按采购人要求提供相应报告。 1.5其他服务 1.5.1供应商负责根据用户的电脑及相关设备实际使用情况提供最佳的软硬件升级方案,使性能达到最优状态。 1.5.2供应商除正常工作时间在学校驻点外,寒暑假及其它学校的上班时间应能及时到学校进行维修工作。 2. 服务形式: 2.1现场服务 ★2.1.1供应商指派专业且有从事过类似工作的工程师一名以上(含一名)在学校驻点,学校免费提供办公及休息地点,所发生的水电费用全部由中标人承担,并按照学校有关规定自行交纳。在国家法定工作日(学校寒暑假除外)驻点学校办公地点,随时对学校的故障设备进行检修,以保证学校的办公需求。 2.1.2工程师均需具备两年或以上同类办公设备维修工作经验。 2.2电话服务与技术支持 供应商应设立专线服务电话,提供服务时间内(上午8:00—下午5:00)的电话受理服务,提供保障和技术支持。 2.3备品备件 供应商应在学校建立常用设备备件库,向用户提供常用IT设备(包括电脑、打印机等)的备品备件,保证出现硬件故障时能及时恢复设备的正常使用。 3. 服务质量 3.1 服务时间 供应商除国家法定假日外的其他时间(含周末及学校寒暑假),应相应安排人员对学校的故障设备进行检修。工作时间(上午8:30—下午5:20)。非工作时间提供电话、远程服务,必要时现场服务。 3.2服务响应时间 即时电话响应,20分钟内到达现场。普通故障维修应在1小时内解决。不能现场解决的故障,需于当日把故障设备取回公司进行修理,在该产品修理妥当后,送回用户。供应商需尽力缩短整个送修过程的时间,每次取修不得超过3天。如果设备故障在3天内仍无法解决,供应商应免费提供备用设备供用户使用,直至故障设备修复为止。 3.3用户投诉及违约责任 3.3.1 设置服务质量保证金 以合同总额的5%作为履约保证金,中标供应商在合同签订后10个工作日内向学校缴纳,采购人接到对供应商有效服务质量投诉第二次开始每次在履约保证金扣伍佰元人民币,扣完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该履约保证金的余额在合同到期3个月后学校无息退回给中标供应商。 3.3.2用户投诉处理 用户的每次有效投诉直接与质量保证金挂钩。供应商的工程师每月接到有效投诉达三次以上,则取消该工程师服务资格,供应商必须无条件改派其他工程师。供应商设有专职的项目经理负责响应用户服务需求,项目经理对用户的投诉应在一个工作日内做出有效回复。 3.3.3服务争议协调 学校与中标供应商成立服务争议协调小组,小组有3人(供应商1人,学校委派2人)组成,对维修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进行协调,并做出最后决定。 3.3.4违约责任 供应商未能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服务的,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由此给采购人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中标供应商承担。 3.4驻点工程师要求 3.4.1驻点工程师必须服从采购人的统一安排; 3.4.2驻点工程师应严格遵守学校的工作时间,工作期间不得从事其它活动; 3.4.3驻点工程师应严格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和保密制度。
3.服务标准
(1)现场服务响应时效:接障后驻点技术支持人员需在10分钟内响应服务要求,详细记录故障现象(时效定义:接到服务需求后工作人员到达故障现场的时间);非驻点技术人员:周一至周五8:00~18:00期间为2小时内到达现场,其余时间为12小时内到达现场。
(2)非硬件故障:2小时内解决并完成服务需求;需要更换配件的服务单,在备件到货后12小时内完成服务需求。
三、 付款方式
1. 服务期开始后的15天内,中标人向学校开具合法的正式发票,学校在收到发票后15工作日内向中标人支付合同总金额的25%; 2. 服务期满6个月后的15天内,中标人按要求履行合同并向学校开具合法的正式发票,在15个工作日内,学校向中标人支付合同总金额的25%; 3. 服务期满后,中标人履行完合同并向学校开具合法的正式发票,学校在收到发票后15工作日内,向中标人支付合同总金额的50%。
四、 服务时间及服务地点
服务时间:2019年01月01日--2020年01月01日
服务地点:广东广州市海珠区仑头路21号
五、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
1.对乙方提供的维护项目工作进行监督。
2.对本合同标的维护项目报告进行审核确认。
3.根据市场需求和客户需求对服务内容、标准、费用进行调整;
4.要求乙方提供服务过程数据和评价信息至电子化采购执行平台统一收集管理。
(二)甲方的义务
1.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工作合作。
2.协调解决项目开展中出现的问题。
3.在更改服务内容、标准、费用前提前通知供应商,达成双方共识。
六、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乙方的权利
1.要求甲方为本合同标的维护项目工作的开展提供必要的资料和便利。
2.要求甲方按本合同约定及时支付合同款项。
(二)乙方的义务
1.在履行本合同书规定的义务期间,按甲方的指示进行信息化建设维护项目。
2.建立本项目专用的运维管理信息系统和专业化服务小组(含技术人员、客服人员若干人),其中驻场的技术人员为1人,驻场天数为5个工作日/周, 详细实际维护人员名单及联系方式见附件。
3.确保驻本项目的技术人员和项目负责人必须固定,如有人员变更,须经甲方同意变更。
4.乙方需在2019年1月30日前完成甲方的设备资产普查及标签张贴,并完成运维管理信息系统的部署。
5.乙方的运维管理信息系统需向甲方提供查询帐号;项目结束后,乙方须将运维管理信息系统(系统及数据)移交甲方。
6.配合甲方进行维护业务知识培训。
7.通过信息化建设提供真实有效的服务过程数据和评价信息等,接受甲方的考核管理,并不断提升自身服务质量。
8.不得将本合同委托的事项转委托第三方。
七、 验收
乙方在提交齐全的维护过程文件及自检报告后的15个工作日内,甲方应组织质量验收,服务质量验收合格的,甲方向乙方签发《质量验收报告》;不合格的,甲方及时向乙方提出质量异议和投诉;若由于甲方原因在收到乙方提交的维护过程文件及自检报告后15个工作日内未组织验收则视为自动验收通过。验收标准由甲乙双方根据乙方中标投标文件的有关部分进行友好协商确定。
八、 违约责任
1.甲方逾期支付服务费的,每逾期一天,甲方向乙方偿付欠款总额千分之五的滞纳金,累计滞纳金总额不超过欠款总额的百分之五。
2.乙方所提供的服务不符合合同规定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对服务进行改进,规定时间内改进结果无法得到甲方满意时,乙方向甲方支付服务费总值百分之五的违约金。
3.乙方逾期提供服务的,每逾期一天,乙方向甲方偿付逾期提供服务部分费用总额千分之五的滞纳金,累计滞纳金总额不超过逾期提供的服务部分费用总额的百分之五。逾期提供服务超过十天,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九、 争议处理
因本合同引起的争议,甲乙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或调解不能解决争议,则按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十、 其它
1.合同履行期内甲乙双方均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合同。合同若有未尽事宜,需经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正本一式4份,双方各执2份,由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公章): |
乙方(公章): |
甲方代表(签章): |
乙方代表(签章): |
地址:广东省广州市海珠区仑头路21号 |
地址:广东广州市白云区广州市白云区梅岗路1号大院202栋1楼B06房 |
电话:020-84096407 |
电话:020-87276660 |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广州东风东路支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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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号:3602010709200017620 |
合同签订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