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平南县城总体规划(2018-2035)修编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金额
400万元
项目地址
-
发布时间
2018/12/10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gxxht招(2018)第4号
预算金额400万元
招标联系人曾工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新衡通工建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陈德波0775-4266738
标书截止时间2018/06/04
投标截止时间2018/06/21
公告正文
平南县城总体规划(2018-2035)修编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广西新衡通工建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平南县城总体规划( 2018-2035 )修编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平南县城总体规划(2018-2035)修编项目(项目编号:GXXHT招(2018)第4已由平南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平发改投资 【2018176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平南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委员会,建设资金来自县财政拨款,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修编服务 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平南县城总体规划(2018-2035)修编项目

2.2 项目编号:GXXHT招(2018)第4

2.3 建设地点:平南县城

2.4 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按中心城区规划建设用地约53平方千米,县城区规划期末人口按45万人计算,县域规划期末人口按195万人计算,修编《平南县城总体规划(2018-2035)》。

2.5 投标报价上限控制价400万元

2.6修编周期:合同签订后360天(日历天)内完成修编服务工作

2.7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省(自治区)、行业及其他有关规范、规程、标准要求。

2.8招标范围:(1)现行总体规划实施评估报告。

(2)城市定位、人口与用地规模、产业发展三个专题研究。

(3)平南县城总体规划(2018-2035)。范围:规划实际确定的城市建成区范围,待规划过程中确定,该范围主要编制中心城区规划。

.4)县域城镇体系规划。范围:县域行政区划范围,编制县域城镇体系规划。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为国内独立法人,应具备城乡规划编制甲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总负责人具备有效的国家注册规划师执业资格及高级职称,必须直接参与修编全过程。

3.2 业绩要求: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为显示公平,有隶属关系(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下的子公司)或在另一家企业有股份关联关系的两家或多家企业不能同时参与本工程投标。

3.5 潜在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经检察机关进行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确认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

4. 投标报名

4.1本项目招标文件由贵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统一代售。

4.2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529日至201864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北京时间,下同),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到贵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贵港市港北区金城商业步行街与金田路交叉口东南150水利大厦)报名。

联系人:宋欣蔚;联系电话:0775-4552161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通过实地报名者,请于2018529日至201864(不少于5个工作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北京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由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在贵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贵港市港北区金城商业步行街与金田路交叉口东南150水利大厦)购买招标文件。

5.2标书费支付:报名人持本人银联卡到贵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刷卡支付。

5.3标书费金额:招标文件(不含图纸)每套售价¥250元,售后不退。

5.4文件领取:报名人持本人身份证、支付凭证(原件及复印件)和填写的回执单,经核实后领取招标文件。本次招标文件不接受邮购方式发售。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621930分,地点为贵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贵港市港北区金城商业步行街与金田路交叉口东南150水利大厦)。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方式:可以银行保函、银行转账、电汇、支票、工程担保、工程保证保险等方式提交。禁止采用现钞交纳方式。【备注:严禁要求投标人只能以现金方式提交保证金的行为】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陆万元整(¥60000.00)。

采用银行保函、工程担保或工程保证保险方式的,必须为无条件保函,保函有效期不得低于投标有效期【备注: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于开标现场将开具的无条件银行保函或工程担保或工程保证保险原件递交给招标人,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装入投标文件中】,否则做否决投标处理;采用银行转账、电汇、支票形式的,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必须从投标人的基本账户转账或电汇到以下指定的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备注: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于开标现场查验投标保证金提交收据(如有)、银行转账(电汇)底单原件(可采用彩色打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形式),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装入投标文件】,否则做否决投标处理。

账户名称:贵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港市贵城支行

账 号:2116710029200002777

②账户名称:贵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港港北支行

账 号:45050175009300000011

③账户名称:贵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港江北支行

账 号:20455301040007744

④账户名称:贵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广西北部湾银行贵港分行

账 号:800097502589899

⑤账户名称:贵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柳州银行贵港分行

账 号:60700500000000001459

(备注:1、未中标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五个工作日内退还。开标会时提供开户行许可证、银行转账底单复印件到采购代理机构处,由采购代理机构统一前往贵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退还保证金手续。2、中标单位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应按中标通知书中规定的时间、地点与买方签订合同,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合同签订后 5 天内退还。(退保证金同时附上合同原件一份给采购代理机构及开户行许可证、银行转账底单复印件)到采购代理机构处,由采购代理机构统一前往贵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退还保证金手续)。

8. 质疑与投诉

投标报名后,投标人若对本项目招标文件或招标过程有质疑或投诉的,请以单位实名并加盖单位公章的材料以书面形式提出,并附报名回执单复印件。

9.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10.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贵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ggggjy.gxgg.gov.cn/gxggzbw/)、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www.gxzfcg.gov.cn)、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告服务平台(http://ztb.gxi.gov.cn)及平南县人民政府网发布。

11. 交易服务单位 贵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贵港市港北区金城商业步行街与金田路交叉口东南 150 米水利大厦) 12. 监督部门及电话

平南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委员会:0775-7822405;

贵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办公室:0775-4563428。

13. 联系方式

招标人:平南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委员会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新衡通工建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平南县江滨路518# 地 址:贵港市中山路中银大厦1703

邮 编:537300 邮 编:537100

联系人:曾工 联系人:陈德波

电 话:0775-7839389 电 话:0775-42667384228976

传 真:0775-4266735

电子邮箱:XHTGJ2010@163.COM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贵港荷城分理处

账 号:20 4565 0104 0012 5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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