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施工)梅江公园(二期)工程
金额
8000万元
项目地址
天津市
发布时间
2019/07/17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12122019074015
预算金额8000万元
招标联系人刘蕊
招标代理机构天津市慧林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李丽莎
标书截止时间2019/07/23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报建编号:
招标备案号: 12122019074015
施工资格预审公告 津建交西青施工[2019]0713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梅江公园(二期)工程 已由 天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津发改城市[2019]364号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天津泰达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为 17500.0000 万元,资金来源已经落实,建设规模为 298000平方米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天津市慧林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天津泰达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的委托,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承包人。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梅江公园(二期)工程,总投资17500万元,公园占地约29.8万平方米,其中水面面积约10.1万平方米,陆地面积约19.7万平方米。
2.2 工程建设地点:天津市西青区梅江西路与海波道交口东北侧
2.3 标段划分与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标段为:
一标段:梅江公园(二期)工程,公园占地约29.8万平方米,包括土方工程、绿化工程:绿化面积约16万平方米、设施工程、园林景观工程、园林景观建筑工程、园区给排水工程、道路工程:长约3500米,最大宽度约6米,最高规划等级为城市次干路、园林照明工程、广场停车场硬质铺装、海绵城市工程(按规划管控指标执行)、水系循环及水质净化工程等,本标段投资额约800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建设单位所发图纸和工程量清单全部内容。
2.4 计划工期要求:2019年10月21日 至 2020年12月21日
2.5 工程质量要求:国家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
一标段:资质: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 , 资格: 1、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2、施工资质等级证书在有效期内;3、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4、本项目应配备:(1)正项目经理1名,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有投标资格的注册建造师证书;(2)副项目经理1名,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及以上有投标资格的注册建造师证书;(3)项目部人员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 本标段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 投标报名方式
4.1 凡具备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可通过天津建设工程信息网网上报名:(http://www.tjconstruct.cn/enroll/index.aspx)
4.2 各投标人均可对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报名。
5、 资格预审方法
5.1 本招标资格预审(标段)提出资格预审申请的投标申请人少于15家时, 招标人不再采用资格预审,招标人将以书面的方式通知所有的投标申请人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和方式。
6、 公告发布与投标报名截止时间(北京时间)
6.1 本招标项目的招标公告发布时间:2019 年 7 月 17 日 至 2019 年 7 月 21 日。
6.2 本招标项目的投标报名截止时间:2019年07月21日16时00分
7、 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7.1 凡投标报名的投标人,请于2019年07月17日2019年07月23日 (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如有变更另行通知),每日上午8 时 30 分 至 11 时 30 分, 下午 14 时 0 分 至 17 时 0 分(北京时间), 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企业资质证书(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和单位介绍信 , 前往 天津市河西区宁波道15号三楼 获取文件。
7.2 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 500 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人民币 0 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押金(不记利息)。
8、 投标文件的递交
8.1 递交文件的地址: 招标人指定地址
8.2 递交文件的截止时间为: 参见招标文件
8.3 电子文件的提交方式: 光盘
招 标 人: 天津泰达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公章)
法定代表人: 华志忠(印鉴)
办公地址: 天津市开发区洞庭路76号
邮政编码: 300000 联系人: 刘蕊 电话: 66239819
传  真: 66239819
招标代理机构: 天津市慧林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公章)
法定代表人: 李丽莎(印鉴)
办公地址: 天津市河西区宁波道15号
邮政编码: 300202 联系人: 肖玥 电话: 24344868-820
传  真: 24344868-817
日期: 2019 年 7 月 17 日
违法违规举报: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对其提供的招标公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负责。
在招标投标活动中采取明招暗定、虚假招标、围标、陪标、串标和借照或挂靠等不正当手段获取工程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同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天津市建筑市场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投标人在招标过程中如有异议请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向招标人提出质疑。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向天津市西青区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实名投诉。
举报及投诉受理单位:
天津泰达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受理负责人: 刘蕊
电话: 66239819传真: 66239819
受理单位地点: 天津市开发区洞庭路76号
天津市西青区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 受理负责人: 杨涛、张俊红、花少奎、周庆瑜
电话: 27941227传真: 27933089电子邮箱: xqzhaobiaoban@163.com
受理单位地点: 天津市西青区中北科技产业园一区4号楼(开源路与九川道交口,中北科技产业园智能大厦对面)西青市民中心四楼招标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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