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州监狱2021年二季度罪犯食堂30000斤水饺采购项目
公开招标公告
安徽省鑫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安徽省宿州监狱的委托,为该单位宿州监狱2021年二季度罪犯食堂30000斤水饺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具备相应资质企业参加投标。
一.采购条件
1、项目名称:宿州监狱2021年二季度罪犯食堂30000斤水饺采购项目
2、项目编号:AHXCSZ-2021025
3、采 购 人:安徽省宿州监狱
4、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二.项目概括与采购范围
1、 供货地点:业主指定地点(宿州监狱)
2、 采购预算:171000.00元(人民币)
3、 最高限价:171000.00元(人民币)
4、 采购范围:采购速冻水饺30000斤,其中荤馅(猪肉)水饺20000斤,素馅水饺10000斤。
5、 供货日期:本次招标采购30000斤水饺,分批次送货,送货时间跨度约5个月,每次送货具体时间及数量按照罪犯食堂计划执行。
三. 投标人资质要求
1. 资质要求:具有生产或经营批发、销售水饺的商家,具有满足本招标项目服务的营业执照和能力,具有有效的食品生产或食品经营许可证。
2.投标时须提供上述证件的复印件(加盖公章)。
3.能够提供税务发票。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 请于2021年04月30日至2021年 05月11日,每日上午08:30至11:30下午15:00至17:30(节假日除外)至宿州市埇桥区安厦时代广场B栋1601室购买招标文件。
2、 招标文件费用:200元/套(售后不退)
3、 领取招标文件携带资料:营业执照、法人授权书(原件)及授权人身份证,需提供上述材料复印件(法人授权书除外)并加盖公章。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及开标时间:2021 年05月 21 日下午 16 时00分。
地点为安徽省鑫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室(宿州市埇桥区安厦时代广场B栋1604室)。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3、投标单位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有关规定缴纳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详见招标文件)
六、投标保证金:3000元。
(1) 投标保证金账户:安徽省鑫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宿州市分公司
(2)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宿州埇桥支行
(3) 账号:12126001040037035
(4) 投标保证金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开标前),必须到达以上指定账户(逾期到账的将视为自动放弃投标资格),投标文件无效。(2)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单位与采购单位签订合同且代理公司将项目完整档案送至招标人处备案后3日内退回,非中标单位的谈判响应保证金如无特殊情况,自成交公示发布次日起退回。
投标保证金有效期:在投标有效期截止日后60天内有效。
七.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安徽省招标投标信息网(www.ahtba.org.cn)发布。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安徽省宿州监狱纪委监察室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安徽省宿州监狱(盖章)
地址:宿州市埇桥区胜利西路559号
联系人:金小明
电话:0557-3723341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省鑫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盖章)
地址:宿州市埇桥区安厦时代广场B栋1601室
联系人:廖工
电 话:137212638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