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赤壁市殡仪馆搬迁项目EPC总承包(第二次)(CBZX-202305FJ-010001002)招标公告
金额
19537.94万元
项目地址
湖北省
发布时间
2023/06/09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19537.94万元
招标公司赤壁市民政局
招标联系人贺炜18727783119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赤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刘盼13042777422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23/07/11
公告正文
赤壁市殡仪馆搬迁项目EPC总承包(第二次)(CBZX-202305FJ-010001002)招标公告 | |||||||||||||||||||||||||||||||||||||||||
招标编号:CBZX-202305FJ-010001002 | |||||||||||||||||||||||||||||||||||||||||
1.招标条件 | |||||||||||||||||||||||||||||||||||||||||
本招标项目赤壁市殡仪馆搬迁项目EPC总承包已由赤壁市发展和改革局以赤发改审批[2023]16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赤壁市民政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项目出资比例为政府投资:100.0%招标人为赤壁市民政局,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赤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2.1项目概况 | |||||||||||||||||||||||||||||||||||||||||
建设地点:赤壁市赤马港办事处八蛇村 建设规模:计划用地及配套道路315亩。殡仪馆、骨灰安放设施及公墓。其中,殡仪馆根据功能分区设:5个小型悼念厅611平方米,5个中型悼念厅777.2平方米,5个大型悼念厅957.8,2 周转业务用房3662平方米,污水处理间50.8平方米,泵房52平方米,1个骨灰楼2959.54平方米,厕所98.8平方米,设备用房397.93平方米,2个遗体整容室101.6平方米,后勤服务楼,周转业务用房2005平方米,火化车间1175.96平方米,业务楼2492.9平方米,食堂2638平方米;公墓占地95704.9平方米(约144亩);300个机动车停车位,充电桩30个及道路等配套工程。 其他:/ | |||||||||||||||||||||||||||||||||||||||||
2.2招标范围 | |||||||||||||||||||||||||||||||||||||||||
招标范围:本工程是 EPC 总承包招标。包含工程设计、采购、施工等。1.工程设计是指:包括本项目勘察、测量、设计。2.工程采购是指:建筑安装工程建设所需要的一切与该项目相关的材料、设备等。3.工程施工是指:按照招标文件及合同约定的范围和招标人批复的施工图进行施工,直至竣工验收,整体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 标段划分:/ 计划工期:108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3-07-21 合同估算价:19537.94万元 | |||||||||||||||||||||||||||||||||||||||||
2.3其他:/ |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一)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和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若为联合体投标,施工方提供施工资质,设计方提供设计资质)。(二)人员要求:(若为联合体投标)1、施工方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须具备建筑类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备注:根据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促进建筑业发展的意见(咸政规(2017)8 号)第六条(二)“实行项目经理负责制,进一步完善项目经理违法违规行为记分制度,强化对注册人员的执业过程监管,在招投标环节不再强制要求提交除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以外的现场专业管理人员岗位证书,对项目管理人员持证上岗履职行为进行事中事后监管”的要求,在招标文件中不再强制要求提交除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以外的现场专业管理人员岗位证书。2、设计方拟派项目设计负责人具有贰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或贰级及以上注册结构工程师资格证。 (三) 投标人需有良好的财务状况, 提供近二年(2020年度、2021年度)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新公司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审计报告,只需牵头方提供)(四)信誉要求:投标人承诺近三年(从投标截止时间往前推算)①没有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②没有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③没有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④在最近三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工程质量问题;⑤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www.gsxt.gov.cn)没有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⑥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无在公示的失信惩戒信息;⑦在“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用信息平台”(www.hbcxpt.cn)未被列入重点监管对象;⑧在近三年内申请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没有行贿犯罪行为;若承诺失真,经调查核实按无效投标处理且列入招标投标不良行为警示名单。(提供承诺函)(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应满足。)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牵头人须由施工方担任, 联合体所有成员(含联合体牵头人)数量不得超过 2 家, 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 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2) 联合体牵头方需在赤壁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注册并办理 CA 数字证书获取招标文件,其递交投标文件等相关事宜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办理。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3.4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5本项目属性:项目整体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6其它要求:(1)拟任项目经理(建造师)、技术负责人需提供真实有效的社保证明(提供拟投入人员在本公司连续近三个月的养老保险证明,且项目经理未担任其它在建工程,并承诺如中标后只承担本工程。若中标后发现有在建工程或提供虚假社保证明,招标人有权追究违约责任,并上报相应监督主管部门,纳入不良行为记录并计入黑名单处罚。(2)施工项目班子成员每月驻工地时间不得少于22个日历天。严格考勤制度,在项目施工期内,用人脸识别考勤机对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进行全程考勤,招标人及相关单位将不定期进行抽查,如发现违背承诺,招标人有权追究违约责任。投标人承诺项目班子成员承诺服从招标人“智慧工地”的管理要求,如发现违背承诺,招标人有权追究违约责任。(3)投标人须承诺在本项目投标中没有出借资质、串通投标、弄虚作假等违法行为,由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签章。投标企业未提供书面承诺的,视为未响应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由评标委员会按无效投标文件处理。在施工过程中投标人如有转包、人员缺岗的情况,招标人有权追究违约责任,并上报监管部门,作为不良记录网上公示,并取消其三年内参加赤壁市工程投标的资格。投标人发生过重大安全事故的,中标无效。 |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 |||||||||||||||||||||||||||||||||||||||||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咸宁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同)进行注册登记,并办理手机CA(标证通)或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3年06月10日至2023年06月15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CA(标证通)或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 |||||||||||||||||||||||||||||||||||||||||
5.投标文件的递交 | |||||||||||||||||||||||||||||||||||||||||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3年07月11日 09时00分 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CA(标证通)或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 |||||||||||||||||||||||||||||||||||||||||
6.投标相关事宜 | |||||||||||||||||||||||||||||||||||||||||
本次招标采用不见面开标方式。。 | |||||||||||||||||||||||||||||||||||||||||
7.评标办法 | |||||||||||||||||||||||||||||||||||||||||
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 |||||||||||||||||||||||||||||||||||||||||
8.发布公告的媒介 |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咸宁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 |||||||||||||||||||||||||||||||||||||||||
9.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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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06月09日 |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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