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公司广西艺术学院
招标联系人李老师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一、项目概况
为了更好的满足我校学生在图书馆的打印复印活动,拟引进若干服务商提供云端自主打印复印服务。此项服务不需要学校提供任何设备、资金、人员及耗材,由中标服务商提供结算维护及服务。
安装地点:广西艺术学院南湖校区图书馆(南宁市教育路7号)、广西艺术学院相思湖校区图书馆(南宁市罗文大道8号)阅览区域,拟引入2个点,每个校区图书馆各配备一台自助打印机,共计两台。每台机器占地(含投影面积)约1平方米。具体摆放位置由中标单位与广西艺术学院图书馆共同商定。
图书馆引进云端自助打印与复印服务有效期限为三年,合同自签订日起生效。到期后如双方无异议,可续签下一期限合同。
二、采购需求
1、安装与维护需求
(1)中标单位须负责提供、安装、调试、经营自助文印系统。
(2)免费提供纸张、更换油墨等材料,负责机器维护保养和维修;机器故障3个工作日内给予解决;维修、保养等费用均由机器投放单位负责。
2、基本技术参数
(1)打印机须使用爱普生、惠普、理光、佳能、三星、联想等知名品牌,投标文件中需要明确打印机品牌和型号。
(2)具有显示屏,屏幕大小不小于21寸;可用于投放学校文件、通知等。
(3)支持文档A3和A4打印、复印;支持常用证件(身
份证、毕业证、学生证、银行卡等)的复印;设备自带扫描仪;支持输稿器方式的复印和扫描。
(4)支持彩色/黑白、单面、自动双面、打印份数设置、多版打印、设置打印页码范围等。
(5)打印纸张要求:A4纸张不低于70g、照片相纸不低于260gRC。
(6)支持照片打印及证件照片打印,至少支持3种以上尺寸照片打印,照片打印分辨率不得低于2400dpi*1200dpi。
(7)每台自助打印终端的纸盒容量不少于2000张。
3、软件系统
(1)界面简洁友好,易操作。
(2)支持移动数据网络和无线WIFI。
(3)同时支持微信和QQ操作,能够直接从微信或QQ聊天记录中选择文件或者图片直接上传打印,如文件上传、打印设置、线上支付等。
(4)支持多种格式的文件,包括doc/docx、PDF、ppt/pptx、jpg、jpeg、excel等。
(5)支持多文件批量上传,支持大文档打印(单一文件>50M)。
(6)支持查看历史订单和交易记录。
(7)支持打印失败全额退费。
   4、其他要求
(1)支持在线支付,用户线上付费后直接打印。
(2)设备显示器不得播放任何第三方内容的广告;用户操作界面不允许植入任何形式的广告或其他购物链接。
(3)服务商不得进行任何形式的充值或充值优惠活动;
用户操作界面也不允许有引导进行充值的窗口或图标。
(4)响应供应商需对网络打印内容进行管控、审核,不能出现违反校规和法律法规的内容,并且要保证师生的打印内容的安全性,不得私自泄露。
(5)免费开放自助打印机接口,并确保可对接智慧校园;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及承诺。
(6)服务期限本次竞租有效期限为三年,合同自签订日起生效。
(7)机器投放单位确定后不得私自转让或委托他人经营,不得超范围经营,不得从事违法违规经营项目。因学校图书馆工作安排,需要调整安装地点时,机器投放单位必须无条件配合学校做好相关调整工作。
(8)中标单位承诺并同意在本项目终止或被解除,或本项目到期后,乙方应无条件撤离经营场所。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之日起5日内撤离经营场所,办理完交接手续,设备拆除和搬运费用由乙方全部承担。
(9)交接时经营场所及线路设施应当符合正常安全使用后的状态,有非自然损坏的,由乙方承担维修或赔偿责任。超过7日不撤离的,甲方有权委托他人进行设备拆除和搬运,所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拆除的设备由甲方或甲方委托的第三方作为无主物进行处置,相关费用从乙方履约保证金中扣除。如甲方或甲方委托的第三方在移除过程中造成设备损坏等,甲方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甲方或甲方委托的第三方不承担侵权或违约责任。
5、场地租费及电费
(1)中标商为广西艺术学院师生提供云端自助云打印服务,并承担运营所需设备、设施、网络、水电改造所产生的费用及电表安装、实际电费等。乙方不得要求任何有关线路改造的补偿,所有线路改造归甲方所有。同时,乙方应完全承担与自身经营活动有关的全部经济与法律责任(如经济、劳工、合约纠纷、赔偿责任等)。
(2)每台自助文印系统每年需向广西艺术学院支付不低于1000元的费用。
6、服务收费价格
(1)复印价格同打印价格,实际收费价格不高于以上价格表;
(2)为更好的服务学生,乙方承诺每学期至少一次面对学生从事优惠、支持活动(具体根据甲方的提议和乙方当时的促销政策);
(3)根据工作需要,为甲方提供两个测试账号,以便对机器测试及维护使用。
附表:最高限价表,超过最高限价表的投标视为无效投标
序号
功能
颜色
规格
单位
数量
单价
1
打印
黑白
A4单面

1
0.20 
2
打印
黑白
A4双面

1
0.40 
3
打印
彩色
A4单面

1
1.00
4
打印
彩色
A4双面

1
2.00
5
打印
黑白
A3单面

1
0.30
6
打印
黑白
A3双面

1
0.60
7
打印
彩色
A3单面

1
2.00
8
打印
彩色
A3双面

1
4.00
9
扫描
彩色
A4单面

1
0.00
10
扫描
彩色
A3单面

1
0.00
11
照片打印
普通生活照
6寸

1
2.00
12
照片打印
证件照


1
5.00

 
三、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具体如下: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距开标时间六个月内任意一月份的财务状况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成立未满三个月的可以不提供)或其银行出具的资信证书(复印件)(开标前六个月内),或其上一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复印件,上述材料均须加盖公章。
3、近六个月内任一月份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相关主管部门证明或银行代扣证明的复印件,根据国家相关政策免缴或迟缴的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4、投标人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及信用查询截图(格式自拟)。
四、投标提供资料
报名时请携带以下有效证件的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复印件留存,原件备查):
1、根据第三大点资格条件准备的证明材料。
2、供应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格式自拟)、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盖公章)、投标代表身份证复印件(盖公章),如果是法定代表人直接参与投标的可以不提供授权书。
3、根据评分办法准备的相关材料(密封,加盖公章)。
注:请严格按照评分办法的要求进行准备,并需要密封加盖公章。
五、评标方式
综合评分法。评分办法如下:
(一)对进入详评的,采用百分制综合评分法。
(二)计分办法(按四舍五入取至百分位)。
(三)以最高评分确定中标人,如有同分的情况,选取提供增值服务最优的一方。
 具体评分明细详见附件。
六、报名时间与地点:
 凡愿意且符合条件的投标人,请于2024年1月9日下午15:00至17:00之间将投标文件送达广西艺术学院财务资产处。
 投标地点:南宁市青秀区教育路7号雕塑楼107室,其他时间不接收。逾期者被视为放弃投标。联系人:李老师,联系电话:5327987.
七、本次采购的相关信息(包括但不限于采购公告与附件及其修改、补充、澄清等,下同)在广西艺术学院主页的“机构设置-财务资产处-招标公告”栏(网址:https://cwc.gxau.edu.cn/zbgg2)上发布,本次采购的相关信息一经在上述网站发布,即视为已发送给投标人。投标人据此参与本次采购活动,即视为对本次采购的相关信息、内容及规则没有异议。
评分办法.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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