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长沙经开区数字园区信息化运营服务项目合同公告
金额
9.8万元
项目地址
湖南省
发布时间
2021/10/22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jkcg-2021081801302
预算金额9.8万元
招标联系人-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服务类合同预览

服务类项目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
                                                                                                                                 政府采购合同编号:JKCG-GK-202108180130-1
采购人(全称): 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甲方)
中标(成交)供应商(全称): 苏州城方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采购人与中标(成交)供应商应当根据合同的约定依法履行合同义务。政府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1.项目管理信息
(1)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2)项目名称:  长沙经开区数字园区信息化运营服务项目   
(3)采购计划编号: JKCG-202108180130   
2.合同标的及金额







序号 标的名称 政府采购品目 型号规格 数量单位 数量 总价(元)
1 长沙经开区数字园区信息化运营服务项目 软件运维服务 在已有的智慧园区基础平台架构之上,不断夯实、扩展基础能力建设,形成标准规范运营服务体系,通过平台打通数据的“聚通用”全生命周期。 1 1680000
 合计金额小写: 1680000 元
 合计金额大写:壹佰陆拾捌万元整

合同标的及金额明细: (1)软件开发费用明细表
序号
系统/模块名称
功能参数概述
总价(元)
1.1
模板管理
(1)数据模板创建,对于结构化的数据进行模板的制定,实现对模板的新增、复制、导入、删除、修改。模板创建过程中,可以为每个字段输入示例值,便于填报参考;也可以对字段制定约束规则,实现对所填报内容的规范化检查。
(2)数据模板审核,模板创建完成后,提交管理员审核,审核通过后,完成数据模板的创建。
(3)文件模板创建,对于非结构化的数据,填写上报要求,主要包含数据名称、描述、存储位置、元数据字段,并上传示模板文件数据,完成文件模板的创建。
(4)约束管理,可对约束规则进行增删改查操作。
98000.00
1.2
任务管理
(1)创建任务,提供任务的创建、删除、修改和查询功能。根据数据上报要求,确定周期、时间节点、内容要求等信息,下发给任务执行对象,完成任务的创建。
(2)任务执行监管,可实时查看任务执行进度统计,可下载模板,也可对任务进行催办、撤回操作。
(3)任务统计分析主要是对一定周期内各局办任务执行情况统计,包含总任务数、已上报数、超期数、预警数和任务执行率。
98000.00
1.3
数据上报
可实时查看数上报的情况,包含待上报、已上报和已撤回的任务,对于结构化数据上报,各居办业务人员接收到上报任务后,根据要求下载任务,填报数据,上报数据;对于非结构化的文件类数据上报,根据要求填写文件相关信息后上报文件数据。
98000.00
1.4
资源管理
(1)模板数据管理,提供对本单位的模板数据内容的查看、编辑、删除、导出和分享功能;
(2)文件资源管理,提供对本单位的文件资源的信息查看,分享和下载功能。
84000.00
1.5
配置管理
存储空间配置,数据库存储空间配置提供针对模板上报数据库的存储空间和连接的配置和管理;文件存储空间配置提供针对自定义数据上报的存储空间和连接的配置和管理;
(1)任务管理配置,提供对任务管理模块相关参数的配置,包含任务类型和预警策略;
(2)消息管理配置,提供对消息模板、消息发送范围等基础信息配置。
(3)系统日志,包含登录日志、操作日志和上报日志。
84000.00
1.6
个人中心
(1)个人资源管理,提供“云盘”功能,可将个人数据资源进行上传管理,检索、查看、分享;
(2)数据共享,提供共享数据资源的管理,取消和恢复共享,共享资源下载;
(3)个人信息,提供个人信息的查看,密码的修改功能。
70000.00
软件系统开发费用合计
532000.00

(2)数据运营服务费用明细表
序号
服务内容
服务内容概述
总价(元)
1.1
智慧园区两门户一平台运营
内容服务巡检管理
服务巡检主要针对两门户一平台上已经发布和已经编目的服务资源进行巡检,确保服务能够被正常访问
140000.00
1.2
平台配置管理服务
包括基础权限配置、应用配置管理、服务授权管理等
1.3
内报外宣服务
包括平台运营周报编制、宣传推广
1.4
运行环境监控
基础运行环境监测针对当前平台所承载的系统环境、数据库环境和相关中间件产品进行及时有效的监控管理
2.1
数据共享开放服务
数据资源
编目管理
为智慧园区政务资源整合共享实施中的各项工作提供技术咨询服务,包括信息资源摸底调研、资源目录更新维护、数据资源汇聚服务等。根据国家、省、市和智慧园区资源编目标准规范,对整合汇聚的数据资源进行分类梳理、编目发布,更新维护园区政务数据资源目录,构建园区区域统一、动态更新、共享校核、权威发布的政务数据资源目录体系。通过数据交换共享平台,将各部门专题数据资源持续汇聚到智慧园区公共资源库,完善政务数据资源中心建设。实现智慧园区数据资源管理的“一本账”,为数据资源的深度应用提供快捷的查询和检索服务。
404000.00
2.2
数据资源服务化管理
根据智慧园区数据标准规范和业务应用需求,将已经形成的数据资源资产,通过标准化、规范化的服务元数据定义,生成可以被用户或业务应用系统访问的数据资源服务。协助智慧园区办管理部门对汇聚的数据资源资产进行服务化处理,形成可调用、可管控、可共享的服务资源,其中地理空间数据经过地图制图、服务发布,形成业务专题图层服务。数据资源服务化管理将数据资源服务作为管理单元,对数据资源服务进行生成、分类、编目、发布、生效、变更、销毁等管理,实现数据资源的集约化管理和全生命周期管理。
2.3
数据资源共享管理和咨询服务
根据智慧园区数据标准规范和业务应用需求,协助智慧园区办管理部门对数据中心形成的服务资源进行分级管控和共享管理,在保障数据资源安全的同时,通过数据资源的在园区各领域、各行业的应用,最大化发挥数据资源的价值。协助智慧园区办管理部门受理、审核各业务部门的需求申请,根据数据资源的属性特征,对申请用户进行权限分配和管理;协助业务部门对数据资源进行访问和使用测试,保证业务部门申请的数据资源能够正常稳定使用。
2.4
数据资源
运行监测
对智慧园区数据中心汇聚的数据资源及数据资源的运行使用情况进行监测分析,并定期形成监测分析报告,为数据中心的运营管理和优化升级提供可参考依据。对数据中心汇聚数据资源采集更新、入库情况进行统计汇总和监测分析,对数据来源、数量、存储容量、相互关系、分类情况等进行分析,对异常情况进行及时告警和处置;对数据中心提供服务资源的共享使用情况进行统计汇总和监测分析,对服务资源运行状态、使用部门、使用业务系统、共享频率等进行分析,对服务资源的调用异常情况进行及时告警和处置;对数据资源采集、加工、处理、使用全过程关联关系及时系统梳理和监测分析,形成数据资源全过程血缘关系图谱,实现数据资源从生产到使用的全生命周期跟踪追溯,为智慧园区的精细化运营管理提供坚实的数据底座。
2.5
数据日常服务
数据运营服务包括依据对数据中心不断形成的基础库和专题库进行不同数据制定不同的数据备份、迁移、归档工作;并对两门户一平台之上的应用系统数据质量校核,跟踪,发现问题及时进行修正。对智慧园区办需求提供的数据脱敏、数据比对、导出、处理等各类服务。
3.1
数据资源治理服务
采集管控
局办和外部机构进行深度沟通,理清数据出处、时效性、数据结构、提供方式、数据完整性。确定模板格式、业务和技术校验规则等。梳理数据建立流程、操作信息和日志,需记录上报系统日志中,提供在线查询。最终达成保障数据定时、定量、完整提供的目标。
259000.00
3.2
入库校验
模板校验:1.记录重复、字段重复校验;2.数值类型校验;3.失值校验。
系统校验:1.上报系统对导入的数据从业务和技术两个方面进行校验;2.已入库的数据进行业务依赖性校验;3. 形成数据字典,包含表、字段、数据类型、版本、更新时间等相关信息。
输出报告:1.源数据质量分析报告;2.数据业务依赖关系图谱。
启动ETL:通过已构建的数据管道,实现数据清洗和成果数据的输出。
3.3
集成及质量
构建框架和管道:
1.数仓分层设计和ER模型设计;
2.构建ETL数据管道。
前置质量校验:
1. 源表结构质检;2.上报系统日志及依赖关系质检;3. 数据量和重复数据质检。
清洗质检:
过程依赖质检、质检规则配置、发布质检任务、生产质量报告、问题整改。
3.4
数据发布
成果数据发布:构建预生产系统,完成从数据采集、入库、清洗计算、质量校验等相关流程和工作,避免数据直接录入生产库造成的数据差异和波动。确认无误将其发布至生产环境。元数据发布:技术元数据、业务元数据。
4.1
场景化建模和可视化表达
业务数据
建模服务
根据园区各业务局办对业务数据统计分析的需求,提供业务流程调研,汇集资源数据,建立数据逻辑模型;基于业务逻辑模型和需求规则,梳理业务统计分析指标,建立指标模型,为进一步数据分析提供指标依据。
163000.00
4.2
数据分析与可视化服务
通过基于数据的精细化运营,智慧园区运营者将能从海量数据中获得珍贵的洞察。例如,智慧园区运营者可以通过数据采集与分析可视化对于企业基础能力、成长价值、风险信息、人才管理等方面进行量化,评价其生产力,辅助管委会管理部门解析企业发展,促进投资机构提升投资信心,帮助企业完善内部管理。
5.1
技术支撑服务
技术支持
服务
针对园区公共数据建设发展中临时交办的数据服务,及时响应配合,并能在临时交办的数据服务中提供可靠和质量高的数据服务。最终形成响应及时,交付成果说明齐全明了的交付物。
182000.00
5.2
运营统计
服务
定期对用户访问情况、业务增长情况、数据资源、模块使用情况进行分析和统计。针对用户访问情况形成用户访问情况分析报告,并提供合理化建议。针对业务增长情况形成业务(如新增用户量、新增数据资源量)增长情况分析报告,并在报告中体现出业务增长的变化趋势,分析和提出关于业务增长的合理化运营的建议。针对数据资源的统计,明确数据资源的分类标准和统计维度,形成数据资源统计报告。针对模块使用情况,明确模块使用分析的情况,形成各模块使用情况分析报告。对应运营统计服务最终体现在运营的周报,月报,年报中,并及时的体现某一时间段内运营工作成效。
5.3
其他事务
工作
(1)培训类
组织公共数据资源门户的操作培训,提供两门户一平台使用方面的咨询服务。并形成关于用户培训的相关流程机制、操作手册、宣传手册等成果。逐步形成一套标准化的培训机制。
(2)问题解决类
协助解决用户提出的问题,并对问题进行归纳和整理,形成相应的问题记录清单,定期进行汇总和分析。
数据运营费用合计
1148000.00

3.履行期限及地点和方式
3.1 履行期限:
2021-10-23 —— 2022-10-31
3.2 履行地点: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3.3 履行方式:(合同的履行方式主要包括运输方式、交货方式等): (1)信息平台开发要求:合同签订之日起8个月内开发完成并验收合格。质保运维期三年。
(2)数字园区信息化运营服务期: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须提供7×24小时运营服务,含周末和节假日等非工作时间。
4.结算方式
4.1 资金支付方式:
第1次分期支付金额为504000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30,说明:合同签订,乙方拟派人员进场展开工作后30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价的30%;
第2次分期支付金额为1008000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60,说明:项目整体验收合格且运营期满后支付合同总价的60%
第3次分期支付金额为168000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10,说明:剩余款项10%,在信息平台正常使用三年后(无质量问题、售后 服务纠纷,以及其他经济法律纠纷等)无息支付。甲方在收到乙方的有效发票后30个工作日内支付。 注:乙方在付款前应向甲方提供相应发票,否则,甲方不予支付。,该期为履约验收期
4.2 收款账户: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馨都广场支行(苏州城方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548267024696)
4.3 对中小微企业及时支付的约定:自交付之日起30日内支付款项;另有约定的,付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60日。约定采取履行进度结算、定期结算等结算方式的,付款期限应当自双方确认结算金额之日起算。合同明确需检验或验收的,应明确检验或验收期间,约定交付后经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作为支付条件的,付款期限应当自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之日起算;采购人拖延检验或者验收的,付款期限自约定的检验或者验收期限届满之日起算。
5.合同履约验收方式及要求:甲方在收到乙方交付的货物(服务)后按如下方式进行验收
5.1 验收程序
采用
一般程序验收
5.2 质量要求 5.2.1 应用软件建设
(1)按照项目合同要求完成建设内容(详见附件),且符合项目建设目标,并满足使用要求。
(2)项目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重大问题已解决或说明,不存在纠纷尚未解决的情况。
(3)软件建设安装调试完成后,试运行三个月。
(4)乙方须提供相关用户培训,培训分为系统管理员和业务干系人的对内培训,培训各为1次,培训周期各为2天,培训课程内容须具备足够深度及广度,以提供学习人员充足的专业知识,使其能有效使用系统资源。并在试运行阶段反馈问题完善优化。
(5)乙方须向项目甲方提供免费培训,培训方式应包括理论培训和操作培训,乙方须根据投标文件中提供全面、详细的培训计划,包括培训内容、地点、培训方式等。
(6)乙方承诺培训工作中严格遵循ISO10015标准。
(7)乙方应向甲方提供以下技术成果文件:项目的设计资料(包含不限于项目需求、设计、说明文档);项目的程序及源代码;乙方必须提供全过程的工作内容、工作日程表和工作方法、实施报告等文档资料,在征得甲方认可后严格按照日程表执行。
(8)甲方委托乙方开发的产品,甲方享有知识产权,未经甲方许可不得转让任何第三人。
(9)软件建设验收通过之后,乙方承诺提供免费三年的质保运维期,质保运维期自验收合格之日起算。
5.2.2运营服务
(1)乙方须根据要求在本项目建设周期内提供一支由项目经理带领的具有丰富开发和运营实施能力强的项目成员,不少于16人,其中项目经理1人,技术经理1人,运营经理1人,开发人员10人,运营人员3人。并确保项目周期内项目团队成员的稳定性,项目团队成员变更时,须实现征得项目甲方的同意后,方可进行变更。
(2)乙方现场驻场运营人员数量大于等于4人,并包含项目经理角色和需求人员角色。
(3)乙方须提供全天日的运营服务。
(4)运营服务形成的相关标准规范,甲方享有知识产权,未经甲方许可不得转让任何第三人。
(5)乙方承诺服务响应时间7日内,各单位提出数据需求,需要7日以内与其联系并反馈单位,数据供需交换完成时间30天内完成,30天内帮各单位局办完成数据需求服务,有数据的完成数据供需交换。
(6)乙方需按照标书的建设要求提供运营支撑应用建设、数据运营服务、数据安全运营服务等运营服务工作。
(7)乙方需建立数字园区运营服务体系,为数据存储、整合、共享、交换提供支撑,发挥“数据赋能”效能。
(8)乙方需根据不同的数据赋能需求进行数学模型的建立,包括模型建立、参数调整、测试集验证等。
(9)乙方需根据数据应用展现需求,完成整体数据可视化重构展现的要求,包括但不仅限于图表、数据等。
5.2.3 售后服务
(1)乙方必须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并完整地履行质保运维期内的免费现场维修服务承诺。
(2)故障响应
①提供 7×24 小时的故障服务受理,一般故障,2 小时内解决。
②对重大故障提供 7×24 小时的现场支援,半小时内报告相关领导,并在 4 小时内解决,涉及第三方公司的须及时联系相关维护人员进行检修。
③备件服务:遇到重大故障,提供系统所需更换的任何备件。
(3)技术支持:提供 7×24 小时的技术咨询服务。
(4)质保运维期内出现任何质量问题(人为破坏或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除外),由乙方负责全免费(免全部工时费、材料费、管理费、财务费等等)更换或维修。质保运维期满后,无论甲方是否另行选择项目运营单位,乙方应及时优惠提供所需的备品备件。
(5)乙方的售后服务机构名称、联系方法等如有变化,应及时通知甲方。乙方不及时通知甲方,由此而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乙方售后服务机构不履行本合同质量和售后服务有关规定,由乙方承担一切责任。
(6)运营服务团队:甲方仅为乙方提供服务人员的办公设备和场地,服务人员的工资、保险、人身安全及就餐等均由乙方负责;服务人员须与甲方工作人员上班时间同步,并严格遵守甲方内部管理制度和服从工作安排;合同期内,未经甲方许可,乙方不得随意调离或更换服务人员,如不称职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更换。
5.3 验收要求和验收标准 5.3.1 验收要求
(1)本项目采用一般程序验收。
(2)项目验收国家有强制性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验收费用由乙方承担,验收报告作为申请付款的凭证之一。乙方的承诺及投标文件、本合同及补充协议均成为本项目验收依据。
(3)验收过程中产生纠纷的,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认定的检测机构检测,如为乙方原因造成的,由乙方承担检测费用;否则,由甲方承担。
(4)项目验收不合格,由乙方返工直至合格,有关返工、再行验收,以及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等费用由乙方承担。连续两次项目验收不合格的,甲方可终止合同,另行按规定选择其他供应商采购,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5.3.2 验收标准
(1)数据上报系统软件产品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全部功能和质量要求。
(2)数据上报系统软件产品文档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及有关标准的规定。
(3)运营服务需交付的成果物包含但不限于:
1.乙方需提供周报,描述项目进展、问题。
2.乙方按月度提交源数据质量分析报告。
3.乙方按周提交基础环境运行监控报告。
4.乙方按季度提交两门户一平台用户访问情况分析报告。
5.乙方按季度提供数据资源统计报告,包含数据资源编目清单、数据服务清单、地图服务清单、数据资源编目变更记录等。
6.乙方对应运营推广宣传,需提供宣传手册、会议安排、会议签到等资料。
7.乙方对应数据资源共享管理和咨询服务,需规整提供应用建设数据服务申请表、数据服务申请评估结果、数据服务接口文档、示例使用教程。
8.乙方对应数据资源治理服务,需梳理对应不同类型的数据模板,数据对接相关资料。
9.乙方在运营服务期间,对应应用优化和问题,需提供需求跟踪记录表,不定期反馈进展情况。
10.乙方协助甲方进行管理办法草拟实施,需提供政务数据资源管理办法和政务信息资源目录编制指南初版,供甲方作为推行参考依据。
11.乙方需形成数据服务化标准流程。
12.乙方需对原始对接数据形成原始数据归档记录表和数据库备份记录表,进行维护。
13.乙方需提供数据治理上ETL抽取流程设计和质量报告。
14.乙方对应区市数据共享交换服务,需提供给市数据资源目录。
15.乙方对于场景化建模分析服务,需提供数据指标设计文档、模型分析报告和可视化交付物。
16.乙方对于定制化服务,需提供满足要求的成果物。
6.甲乙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6.1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具有对乙方监督考核的权利。
(2)甲方应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提供本项目实施的必要条件与准备。
(3)甲方应为乙方收集项目原始数据和技术资料提供必要的协调,并协助乙方推动项目顺利开展。
6.2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应严格遵循本合同的具体约定向甲方提供服务。
(2)乙方要对服务的正确性、完整性、合法性和及时性负责,按时提交相关成果。
(3)甲方对乙方提交的成果提出修改意见的,乙方要积极进行修改。
(4)甲方享有本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知识成果及知识产权。项目完成后,乙方应将项目有关的全部资料移交甲方。
(5)乙方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应建立科学实用的安全管理制度,实现对信息采集、审核、发布的管理和对有害信息的监控。乙方在为甲方提供服务中知悉的任何商业秘密,不得提供或泄露给任何第三方。
(6)乙方保证在本项目使用的任何产品和服务,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权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他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因专利权、商标权或其他知识产权而引起法律和经济纠纷,由乙方承担所有相关责任。
7.违约责任
7.1 对中小微企业未及时支付的违约责任约定:采购人不得以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变更,履行内部付款流程,或者在合同未作约定的情况下以等待竣工验收批复、决算审计等为由,拒绝或者迟延支付中小微企业款项。
7.2 如中标(成交)供应商系中小微企业,采购人存在迟延支付乙方合同款项的,应当承担付款逾期利息。双方对逾期利息的利率约定为年息3.85%(约定利率不得低于合同订立时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未做约定的,按照每日利率万分之五的标准支付逾期利息。
7.3延迟交货:乙方应按照本合同规定的时间、地点交货和提供服务。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果乙方遇到可能妨碍按时交货和提供服务的情形时,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迟延的事实、可能迟延的期限和理由通知甲方。甲方在收到乙方通知后,应尽快对情况进行评价,并确定是否同意迟延交货时间或延期提供服务。
7.4乙方应确保正式成果文件一次性验收合格,如因乙方原因未能通过验收,须在甲方指定期限内修正,如再次验收仍未通过的,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不再支付后续费用,乙方应退回甲方已支付费用且须承担已付款总额20%违约金。
7.5因甲方原因导致项目进展延迟的,合同履约时间相应顺延。
7.6因乙方或乙方职员泄密或未遵守保密义务而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将承担因此给甲方带来的一切损失,包括(但不限于):法院诉讼的费用、合理的律师酬金和费用、所有损失或损害等并消除由此带来的影响。
7.7质保运维期内,乙方未能履行相应责任,甲方有权不予支付质量保证金。
8.解决争议的方法
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
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9.组成合同的文件
合同由以下文件构成,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商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中标或成交通知书
(3) 响应文件
(4)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及其附件
(5)专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6)通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如果有)
(8)其他合同文件。
10.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 双方签字并盖章之日起 生效
合同签订时间:
双方签章时间 -->
11.其他条款 11.1 保密义务
(1)乙方不得向不承担同等保密义务的任何第三方披露关于该项目的保密信息。
(2)乙方应对所有保密信息予以严格保密,在未得到甲方许可的情况下不批露给任何其他人或机构。
(3)乙方应对第三方或其它人员拿取保密信息时,应有甲方签字同意的申请表,并承诺做好信息保密工作,方可进行提供。
(4)乙方应主动采取加密措施对涉及的保密信息进行保护,防止不承担同等保密义务的任何第三者知悉及使用。
(5)当甲方工作人员需要包含但不限于数据等资料时,需经甲方书面同意后,乙方才能按相应的人员权限进行提供。
11.2合同采购金额为含税包干价。
11.3本合同一式柒份,甲方执伍份,乙方执贰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注:政府采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
  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甲方(公章): 中国长沙市政府招标采购人(甲方)盖章处 乙方(公章): 中国长沙市政府招标供应商(乙方)盖章处

地址: 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三一路2号 地址: 江苏省苏州市其他苏州工业园区金鸡湖大道88号人工智能产业园G1-801单元

法定代理人: 张庆红 法定代理人: 陶虹

委托代理人: 赖坤明 委托代理人: 柳紫荆

电话: 0731-84020084 电话: 0512-62625980

传真: 0731-84020960 传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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