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红土乡石灰窑村小湾至长岩屋水毁排险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金额
30.17万元
项目地址
湖北省
发布时间
2024/08/28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hbym-ht-2024-cs-35
预算金额30.17万元
招标联系人谭先生18120522922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誉铭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陈女士0718-8989606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红土乡石灰窑村小湾至长岩屋水毁排险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HBYM-HT-2024-CS-35) 项目所在地区:湖北省,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恩施市 一、招标条件 本红土乡石灰窑村小湾至长岩屋水毁排险工程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 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州直驻村工作队驻村帮扶专项资金及其他资金, 招标人为恩施市红土乡人民政府。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 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红土乡石灰窑村小湾至长岩屋k2+340至k2+750处路面硬化约1945平 方米,新建边沟357米,新增护栏107米(含防撞墙)。建设地点:恩施市红土 乡。建设工期:45日历天。预算金额:301718.16元。最高限价:301718.16元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红土乡石灰窑村小湾至长岩屋水毁排险工程;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红土乡石灰窑村小湾至长岩屋水毁排险工程)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 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 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 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落实政府采购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政策; (2)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 )等政策; (3)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是。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 包资质(公路安全设施分项二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 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2)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公路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和交通部门 核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项目总工具有路桥类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路桥类”仅指职称专业为: 公路与桥梁、道路与桥梁、公路、桥梁、道路、交通土建、交通工程)。 (4)根据恩施州人社发(2016〕23号“关于落实《恩施州建设领域劳动者工资 支付保障实施办法》相关规定的意见”及此意见的补充通知(恩施州人社发(2 017〕35号)规定,本项目供应商到递交响应文件时间截止时,无因拖欠劳动者 工资受到行政处理处罚且在行政处理处罚期限内的或无因拖欠劳动者工资经人 民法院判决且未执行完毕的或未自觉履行完毕的情形(供应商应作出承诺,否 则供应商的投标将被拒绝)。 (5)供应商①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 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②未被“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 gov.cn)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 名单”、“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③未被“中国政府采购 网”(http://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 查询时间及查询结果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投标截止时间当天登录上述网 站查询的结果为准,查询结果不符合要求的,供应商的投标将被拒绝)。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08月29日 08时30分到2024年09月04日17时00分 获取方式:将获取文件登记表、中小企业声明函、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 被委托人身份证及“第二章13. 供应商资格证明文件”要求的资料加盖公章,传至邮箱: hbymxm@126.com(邮 件主题为所投项目名称及公司名称,否则不予受理),上传后(30分钟内)联系0 718- 8989606陈女士确认获取文件事宜,未经代理工作人员确认的单位视为无效。潜 在供应商须保证所填写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因潜在供应商填写信 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潜在供应商承担,逾期概不受理。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09月09日 09时00分 递交方式:湖北省恩施市金龙大道欣华理想城6号楼2单元1602室纸质文件 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年09月09日 09时00分 开标地点:湖北省恩施市金龙大道欣华理想城6号楼2单元1602室 七、其他 1、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2、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 3、招标公告发布媒体: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 com 4、本项目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恩施市红土乡人民政府。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恩施市红土乡人民政府 地 址:恩施市红土乡红土居委会新建大道129号 联系人:谭先生 电 话:18120522922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誉铭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湖北省恩施市金龙大道欣华理想城6号楼2单元1601室 联系人: 陈女士 电 话: 0718-8989606 电子邮件: hbymxm@126.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获取文件登记表 时间: 年月日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所投包号
供应商全称
详细地址邮政编码
法定代表人 (负责人)注册资金
联系电话传真
投标联系人姓名电话号码(手机)QQ邮箱
领取《商文件》供应商经办人(签字): 供应商(盖章): 年月日
备注
中小企业声明函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 库口2020E46 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 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 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 的具体情况如下: 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 (企业名称),从业人员_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①,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 承建(承接)企 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①,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 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日期: 注①: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 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中小企业划型标准
行业名称指标名称计量 单位大型中型小型微型
农、林、牧、渔业营业收入(Y)万元Y≥20000500≤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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