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金沙酒业公司蒸汽单源采购项目
金额
-
项目地址
贵州省
发布时间
2022/12/28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金沙酒业公司蒸汽单源采购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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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拟成交供应商:金沙金元能源服务有限公司2、项目名称:金沙酒业公司蒸汽采购项目1、项目编号:jsjy-dy-wq-20221228-01一、项目概况:贵州金沙窖酒酒业有限公司就“蒸汽”项目拟采用单源方式组织采购,公示如下:单源采购公示
二、供应商必须具备的参与资格条件:6、公示期间:公示期间其他供应商若有异议,须在公示期内以实名形式(包括单位名称、联系方式、联系地址、联系电话,项目响应方案)向采购人反馈,反馈内容以电子邮件发送至2048896438@qq.com,逾期不予受理。5、公示时间:2022年12月28日至2022年12月30日(三天)()须保证与原有项目一致性或专业及服务配套的要求,需从原成套装置供应商(技术服务商)处采购的项目。(√)采用不可替代的专利或专有技术或具有其他垄断性质的项目;4、单源采购理由:
三、联系方式:5、本项目其他资格条件:/。4、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等渠道查询的主体信用记录,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3、国家企业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无未处理的性质严重的异常情况。2、未被列入需求方黑名单目录。1、采购人供应商名录合格供应商。
附件:投诉邮箱:yhzbwg@163.com(不是提交响应文件的邮箱,若因此未及时正确响应,一切后果自行承担)投诉电话:0717-886830815171780568本项目所在公司地址:贵州省毕节市金沙县大水贵州金沙窖酒酒业有限公司本项目咨询电话(座机):0857-7225059招标办联系人及联系方式(手机):王强15685799000
供用蒸汽期限限于乙方生产区域范围内。供用蒸汽范围甲方所供蒸汽,限于乙方生产(包含办公生活区域,仅限于取暖)使用。供用蒸汽用途金沙酒业公司蒸汽采购项目单源采购文件
2、0.8MPa≤供汽压力(表压)≤1.2MPa1、供汽温度≥170℃供用蒸汽参数供用蒸汽运行方式:连续供汽,间歇用汽。供用蒸汽方式自2023年01月01日起,至2023年06月30日止。
计量微机或计量仪表必须取得国家计量主管部门或委托授权计量监测部门《计量合格证书》,以吨作为单位计量。2、计量装置供用汽数量、参数,均在甲方计量计房(乙方厂房围墙内)后约1米处设置计量点,并以此点的参数作为合同约定参数。1、计量点供用蒸汽计量3、蒸汽pH≤9.5,甲方蒸汽凝结水除pH外的其他水质指标应满足《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06)限值,甲方每月应定期提供供汽机组蒸汽水质化验报告给乙方备案,乙方有权了解甲方蒸汽生产工艺(如添加药剂品类等信息),甲方变更蒸汽生产工艺应提前告知乙方,同时做好蒸汽水质化验,以避免引发食品安全问题,否则乙方有权追究甲方责任。
供用汽计量装置由甲方负责安装、更换、维护、校验,产权属甲方。经国家计量主管部门或其委托授权的计量监测部门定期检定,检定时需通知乙方参加,乙方如不参加即视为承认检定结果的准确性。5、供用汽计量装置的安装、更换、校验当发现其计量装置停运之时起,用汽量的计量以停运前乙方正常生产连续用汽的最后十日实际供汽量每天平均值计算,不足一天的按小时数折算。4、计量装置停运时的计量供用蒸汽的数量、参数的计量,双方同意均以乙方厂界计量房计量点的计量数值为准,作为双方结算的唯一凭据。计量允许误差值按国家规定标准执行。3、计量标准
2、甲乙双方均不得单方面随意调整价格、或以价格问题为由停止供汽或不用蒸汽,任何一方若确因市场及经营原因需调整蒸汽价格,由甲、乙方共同协商一致后对蒸汽价格进行调整,并以补充协议明确。1、蒸汽结算实行月度结算,蒸汽单价**元/吨。供用蒸汽价格及汽费结算方式因计量表出现临时超差及任意一方对计量装置提出异议时,双方可以商定追加校验,追加校验工作涉及到的联系工作由提出方负责,费用由责任方承担。双方同意在追加校验之前统计数据不做任何更正。经校验确认计量装置不准确,从任意一方提出异议之日起至校准之日止,产生的热量偏差损失多退少补。计量装置的异议由国家法定计量主管部门仲裁,仲裁结果作为重新核定结算量的依据。任何一方对计量装置提出异议时,随时可以校验,校验合格时,校验费用由提出异议方承担;校验不合格时,则由甲方承担。6、计量异议
①每月最后一日日(遇节假日顺延),甲、乙双方派专人在甲方蒸汽计量装置处共同确认表计计量。次月5日前甲方将汽费缴纳通知书和上月汽费增值税专用发票交乙方(遇节假日顺延),乙方在次月25日前缴清上月汽费。(2)结算方式①甲、乙双方协商按月结算。如出现乙方欠费的情况,甲方有权停止向乙方供汽,由此造成的所有损失由乙方负责承担。(1)结算原则采取①模式进行:3、结算及收缴方式协商不能达成一致意见,若需解除合同,不再供汽,甲方应给予乙方180日的缓冲时限,以便乙方准备替代能源供应,不影响正常生产,在此期间甲方应正常供汽,且供汽价格以现有合同约定为准。
③若乙方未按时缴纳汽费,甲方有权采取停汽等一切合法措施维护自身权益。②乙方采用现金或转账方式缴纳汽费。①乙方交纳汽费,一律与甲方财务部办理。(3)收缴方式③如因计量仪表发生故障而引起无法计量,结算则按前三天乙方正常运行条件(如遇非正常情况则往前再推到正常用汽时间段)的日平均流量结算,如计量仪表短时不能修复,为保证乙方的正常用汽,则按以往前十天乙方正常运行条件(如遇非正常情况则往前再推到正常用汽时间段)的平均流量结算。②甲方承诺向乙方提供足额合法且符合税法规定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为9%。若甲方不按合同约定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或开具的发票不合规,应赔偿乙方增值税(合同约定税率)和企业所得税25%的税金损失及罚款等实际损失,以上赔偿款从甲方蒸汽款、结算款中据实扣除或向甲方追偿。
3、供用汽设施有关管理:分界点至甲方一侧的设备产权属甲方,分界点至乙方一侧的设备产权属乙方。双方对其各自管理的设施负全部责任,各自承担所辖供用汽设施的维护、检修、管理的费用。(2)以甲方配汽站出口流量表处焊口外一米为分界点。分界点以前供汽设施管理、维修由甲方负责;分界点以后用汽设施的管理维修由乙方负责。2、分界点:甲、乙双方确认以(2)模式作为分界。供、用汽设施未经有管辖权一方允许,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操作对方设施。1、供用汽设施:供蒸汽管道、阀门及附属设施及计量装置等资产所有权、使用权、管理权、维护权,原则以分界点为划分依据。供用汽设施管理的划分
事故责任及处理乙方责任人:**电话:甲方责任人:**电话:6、双方各明确一名蒸汽调度管理责任人,任何可预见的调度行为均应以书面方式提前告知对方做好相应工作。5、乙方新增、扩大用汽量,建设新的用汽设施,须提出书面申请,必须经甲方同意。4、用汽设施的拆除、迁移、变更、改造、停运及影响供汽工况时,由乙方书面报经甲方同意,未经甲方同意而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6、事故排除后,将原因及排除情况通报对方。5、第三方事故,是由于除供、用方及不可抗力以外的第三方原因发生的事故,给供、用任一方造成损失的,由受害方直接依法追究第三方的法定赔偿责任。4、甲、乙任一方发生事故、故障、临检时,应立即通知对方减少、限制热负荷或停止供、用汽。事故方必须采取紧急有效措施减少事故损失,防止事故扩大,另一方有义务配合事故方。3、甲、乙任一方在事故紧急状态下,急需操作对方设施时,应迅速通知对方,若来不及通知对方时,事故处理完后恢复原状,并将原因通报对方。2、甲、乙双方因正常生产检修、操作、故障处理等,需要减少或停止供用汽时,应提前一至三日书面通知对方,说明原因及时间。如设备发生突发事故障减少或停止供(用)汽时,甲、乙方应在第一时间及时通知对方,并尽最快速度安排检修设备,尽早恢复供汽(用汽),以减少对方的损失。1、甲、乙方事故,以供用汽设施所有权分界点为界,在一方设备管辖范围内发生的所有事故,由设备管辖方负责,非设备管辖方不承担责任。
由于乙方停止全部或部分用汽,事先没有通知甲方采取措施,使甲方供汽系统设备故障,导致甲方设备受损的,乙方负责赔偿甲方所造成的直接损失。乙方从逾期之日起5个工作日后,仍未缴清汽费,甲方将作停汽处理。因停止供汽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和经济损失。待乙方缴清所有费用后,甲方24小时内恢复送汽。2、乙方的责任甲方在非事故或非计划性检修情况下,由于限热、停止供汽,造成乙方用汽损失的,甲方承担直接损失责任。1、甲方的责任违约责任
用汽设施未按本合同第八条的4、5款办理。1、具有下列行为之一者,视为违约用汽:违约处理(2)由于甲方有关的电网、调度指令等意外原因,以及发电机组检修等非属甲方责任,致使蒸汽量生产能力不足及供汽参数低于本合同规定的要求,甲方不承担损失责任。(1)由于不可抗力、政策性变化等不能抗拒的情势变更原因造成甲、乙方损失或致使合同不能全部、部分履行,双方相互不承担责任。3、免除责任
3、甲方根据本合同,实施用汽检查。乙方对甲方的检查人员、抄表人员履行职责时,须密切配合,提供方便。2、甲、乙双方保证服从热网全局安全经济运行和供、用汽秩序,统一调度指挥,甲方具有超负荷限热处置权。1、甲方设供汽调度,乙方设专职值班人员,配备专用电话。供用汽管理检查违约用汽情节严重,且乙方拒不执行本合同规定的双方约定时,甲方有权停止供汽。2、违约用汽的处理方式
有限公司四、合同模板1、乙方属于酱香型白酒酿造企业,蒸汽品质对产品质量有重大影响,若因甲方蒸汽品质不合格影响乙方产品质量,造成损失的甲方须照价赔偿,同时甲方应向乙方承担违约责任。其他约定考虑电网安全,甲方机组自动发电控制(AGC)装置按电网调度令必须投入运行。期间,当发电负荷变化较大时将使供汽参数偏离曲线值,属甲方不可抗拒因素,但应尽量以最大能力保证供汽参数满足乙方需求。特殊约定事项
本供用蒸汽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由下列双方签署:供用蒸汽合同(合同编号:)2022年12月日供用蒸汽合同贵州金沙窖酒酒业有限公司
电话:传真:收件人:电子邮件:甲方名称:双方提供联络通讯信息如下:乙方(以下简称乙方):贵州金沙窖酒酒业有限公司,企业所在地为贵州省金沙县岩孔街道光明社区,法定代表人/授权代理人:龚荣/李云伟。供汽方(以下简称甲方):,企业所在地为,法定代表人/授权代理人:。
甲方所供蒸汽,限于乙方生产(包含办公生活区域,仅限于取暖)使用。第一条供用蒸汽用途为做到安全、经济、合理、有序地供汽、用汽,明确甲、乙双方在蒸汽供应和使用中的权利和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协商,就供汽、用汽的有关事宜达成一致,签订本合同,合同中规定的权利和义务双方共同信守,严格履行。电话:15934720599传真:收件人:李云伟电子邮件:乙方名称:贵州金沙窖酒酒业有限公司
供用蒸汽运行方式:连续供汽,间歇用汽。第四条、供用蒸汽方式自2023年01月01日起,至2023年06月30日止。第三条、供用蒸汽期限限于乙方生产区域范围内。第二条、供用蒸汽范围
1、计量点第六条、供用蒸汽计量3、蒸汽pH≤9.5,甲方蒸汽凝结水除pH外的其他水质指标应满足《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06)限值,甲方每月应定期提供供汽机组蒸汽水质化验报告给乙方备案,乙方有权了解甲方蒸汽生产工艺(如添加药剂品类等信息),甲方变更蒸汽生产工艺应提前告知乙方,同时做好蒸汽水质化验,以避免引发食品安全问题,否则乙方有权追究甲方责任。2、0.8MPa≤供汽压力(表压)≤1.2MPa1、供汽温度≥170℃第五条、供用蒸汽参数
4、计量装置停运时的计量供用蒸汽的数量、参数的计量,双方同意均以乙方厂界计量房计量点的计量数值为准,作为双方结算的唯一凭据。计量允许误差值按国家规定标准执行。3、计量标准计量微机或计量仪表必须取得国家计量主管部门或委托授权计量监测部门《计量合格证书》,以吨作为单位计量。2、计量装置供用汽数量、参数,均在甲方计量计房(乙方厂房围墙内)后约1米处设置计量点,并以此点的参数作为合同约定参数。
因计量表出现临时超差及任意一方对计量装置提出异议时,双方可以商定追加校验,追加校验工作涉及到的联系工作由提出方负责,费用由责任方承担。双方同意在追加校验之前统计数据不做任何更正。经校验确认计量装置不准确,从任意一方提出异议之日起至校准之日止,产生的热量偏差损失多退少补。计量装置的异议由国家法定计量主管部门仲裁,仲裁结果作为重新核定结算量的依据。任何一方对计量装置提出异议时,随时可以校验,校验合格时,校验费用由提出异议方承担;校验不合格时,则由甲方承担。6、计量异议供用汽计量装置由甲方负责安装、更换、维护、校验,产权属甲方。经国家计量主管部门或其委托授权的计量监测部门定期检定,检定时需通知乙方参加,乙方如不参加即视为承认检定结果的准确性。5、供用汽计量装置的安装、更换、校验当发现其计量装置停运之时起,用汽量的计量以停运前乙方正常生产连续用汽的最后十日实际供汽量每天平均值计算,不足一天的按小时数折算。
(1)结算原则采取①模式进行:3、结算及收缴方式协商不能达成一致意见,若需解除合同,不再供汽,甲方应给予乙方180日的缓冲时限,以便乙方准备替代能源供应,不影响正常生产,在此期间甲方应正常供汽,且供汽价格以现有合同约定为准。2、甲乙双方均不得单方面随意调整价格、或以价格问题为由停止供汽或不用蒸汽,任何一方若确因市场及经营原因需调整蒸汽价格,由甲、乙方共同协商一致后对蒸汽价格进行调整,并以补充协议明确。1、蒸汽结算实行月度结算,蒸汽单价**元/吨。、供用蒸汽价格及汽费结算方式
③如因计量仪表发生故障而引起无法计量,结算则按前三天乙方正常运行条件(如遇非正常情况则往前再推到正常用汽时间段)的日平均流量结算,如计量仪表短时不能修复,为保证乙方的正常用汽,则按以往前十天乙方正常运行条件(如遇非正常情况则往前再推到正常用汽时间段)的平均流量结算。②甲方承诺向乙方提供足额合法且符合税法规定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为9%。若甲方不按合同约定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或开具的发票不合规,应赔偿乙方增值税(合同约定税率)和企业所得税25%的税金损失及罚款等实际损失,以上赔偿款从甲方蒸汽款、结算款中据实扣除或向甲方追偿。①每月最后一日日(遇节假日顺延),甲、乙双方派专人在甲方蒸汽计量装置处共同确认表计计量。次月5日前甲方将汽费缴纳通知书和上月汽费增值税专用发票交乙方(遇节假日顺延),乙方在次月25日前缴清上月汽费。(2)结算方式②采取“预缴费用和月结月清”的结算方式,预缴费用应为不少于最近实际生产月度用汽费用的30%。乙方在收到甲方月度结算通知单后,5个工作日内补齐当月用汽费用,月结月清。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影响甲方每月收取费用。如出现乙方欠费的情况,甲方有权立即停止向乙方供汽,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担。乙方须在合同签订后3个工作日内预付当月用汽款至甲方指定账户。①甲、乙双方协商按月结算。如出现乙方欠费的情况,甲方有权停止向乙方供汽,由此造成的所有损失由乙方负责承担。
开户名称:(4)甲方银行账户基本信息:③若乙方未按时缴纳汽费,甲方有权采取停汽等一切合法措施维护自身权益。②乙方采用现金或转账方式缴纳汽费。①乙方交纳汽费,一律与甲方财务部办理。(3)收缴方式
2、分界点:甲、乙双方确认以(2)模式作为分界。供、用汽设施未经有管辖权一方允许,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操作对方设施。1、供用汽设施:供蒸汽管道、阀门及附属设施及计量装置等资产所有权、使用权、管理权、维护权,原则以分界点为划分依据。第八条、供用汽设施管理的划分账号:开户银行:
6、双方各明确一名蒸汽调度管理责任人,任何可预见的调度行为均应以书面方式提前告知对方做好相应工作。5、乙方新增、扩大用汽量,建设新的用汽设施,须提出书面申请,必须经甲方同意。4、用汽设施的拆除、迁移、变更、改造、停运及影响供汽工况时,由乙方书面报经甲方同意,未经甲方同意而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违约责任。3、供用汽设施有关管理:分界点至甲方一侧的设备产权属甲方,分界点至乙方一侧的设备产权属乙方。双方对其各自管理的设施负全部责任,各自承担所辖供用汽设施的维护、检修、管理的费用。(2)以甲方配汽站出口流量表处焊口外一米为分界点。分界点以前供汽设施管理、维修由甲方负责;分界点以后用汽设施的管理维修由乙方负责。(1)以蒸汽管道主路减压阀前隔离门前法兰和旁路隔离门前法兰为分界点。
4、甲、乙任一方发生事故、故障、临检时,应立即通知对方减少、限制热负荷或停止供、用汽。事故方必须采取紧急有效措施减少事故损失,防止事故扩大,另一方有义务配合事故方。3、甲、乙任一方在事故紧急状态下,急需操作对方设施时,应迅速通知对方,若来不及通知对方时,事故处理完后恢复原状,并将原因通报对方。2、甲、乙双方因正常生产检修、操作、故障处理等,需要减少或停止供用汽时,应提前一至三日书面通知对方,说明原因及时间。如设备发生突发事故障减少或停止供(用)汽时,甲、乙方应在第一时间及时通知对方,并尽最快速度安排检修设备,尽早恢复供汽(用汽),以减少对方的损失。1、甲、乙方事故,以供用汽设施所有权分界点为界,在一方设备管辖范围内发生的所有事故,由设备管辖方负责,非设备管辖方不承担责任。第九条、事故责任及处理甲方责任人:电话:乙方责任人:王建华电话:13721585568
2、乙方的责任甲方在非事故或非计划性检修情况下,由于限热、停止供汽,造成乙方用汽损失的,甲方承担直接损失责任。1、甲方的责任第十条、违约责任6、事故排除后,将原因及排除情况通报对方。5、第三方事故,是由于除供、用方及不可抗力以外的第三方原因发生的事故,给供、用任一方造成损失的,由受害方直接依法追究第三方的法定赔偿责任。
第十一条、违约处理(2)由于甲方有关的电网、调度指令等意外原因,以及发电机组检修等非属甲方责任,致使蒸汽量生产能力不足及供汽参数低于本合同规定的要求,甲方不承担损失责任。(1)由于不可抗力、政策性变化等不能抗拒的情势变更原因造成甲、乙方损失或致使合同不能全部、部分履行,双方相互不承担责任。3、免除责任由于乙方停止全部或部分用汽,事先没有通知甲方采取措施,使甲方供汽系统设备故障,导致甲方设备受损的,乙方负责赔偿甲方所造成的直接损失。乙方从逾期之日起5个工作日后,仍未缴清汽费,甲方将作停汽处理。因停止供汽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和经济损失。待乙方缴清所有费用后,甲方24小时内恢复送汽。
1、甲方设供汽调度,乙方设专职值班人员,配备专用电话。第十二条、供用汽管理检查违约用汽情节严重,且乙方拒不执行本合同规定的双方约定时,甲方有权停止供汽。2、违约用汽的处理方式用汽设施未按本合同第八条的4、5款办理。1、具有下列行为之一者,视为违约用汽:
1、乙方属于酱香型白酒酿造企业,蒸汽品质对产品质量有重大影响,若因甲方蒸汽品质不合格影响乙方产品质量,造成损失的甲方须照价赔偿,同时甲方应向乙方承担违约责任。第十四条、其他约定考虑电网安全,甲方机组自动发电控制(AGC)装置按电网调度令必须投入运行。期间,当发电负荷变化较大时将使供汽参数偏离曲线值,属甲方不可抗拒因素,但应尽量以最大能力保证供汽参数满足乙方需求。第十三条、特殊约定事项3、甲方根据本合同,实施用汽检查。乙方对甲方的检查人员、抄表人员履行职责时,须密切配合,提供方便。2、甲、乙双方保证服从热网全局安全经济运行和供、用汽秩序,统一调度指挥,甲方具有超负荷限热处置权。
3、通知与送达,任何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文件和合规的账单等均须以书面方式进行。通过挂号信、快递或当面送交的,经收件方签字确认即被认为送达;若以传真方式发出并被接收,即视为送达。所有通知、文件和合规的账单等均在送达或接收后方能生效。一切通知、账单、资料或文件等应发往本合同提供的下列地址。当该方书面通知另一方变更地址时,发往变更后的地址。2、保密,双方保证对其所有从另一方取得的且无法自公开渠道获得的资料和文件均予以保密。未经该资料和文件的原提供方同意,另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透露该资料和文件的全部或部分。但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1、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有效期为合同签订期限内。在本合同期满前2个月,双方应就续签本合同有关事宜进行磋商。第十六条、本合同效力及其它甲、乙双方在履行合同中发生争议时,首先应通过双方协商加以解决,协商不成,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十五条、争议的解决方式
(签署页)以下无正文6、本合同正本一式肆份,双方各执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经双方协商签订的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5、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书面补充协议。4、本合同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和争议的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本合同内容如与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文件相抵触时,应以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文件为准。
2、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和诚信的原则参加本项目的比选活动;1、保证采取所有必要的方法对本项目贵公司提供的相关信息和资料进行保密,严格非授权透露、使用、复制本项目贵公司所提供的相关信息和资料;我公司决定参与贵公司编号为的比选项目,在此项目比选活动中,我公司郑重承诺如下:公司:供应商承诺书
8、公司一年来生产经营正常,没有出现被冻结账户、责令停产整顿等现状。7、按要求做好售后服务相关工作;6、保证提供的标的物质量达到国家或行业标准,或贵我双方签订的技术标准要求,确保标的物不存在质量缺陷;5、绝不采用馈赠财物、给付回扣、有偿娱乐、赌博等不正当竞争手段,贿赂或拉拢腐败贵公司相关工作人员;4、不采取非法违规手段与其他供应商或贵公司相关人员串通以谋取项目成交,不损害贵公司或其他供应商的合法权益;3、本公司为本项目提供的所有资料都是真实、有效、合法的;
供应商代表(签章):供应商(公章):本次承诺自我公司盖公章之日起生效,若我公司违反上述承诺,被贵公司发现或被他人举报查实,对造成的损失,任何法律和经济责任完全由我公司负责。
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项目名称:金沙酒业公司蒸汽采购项目项目编号:jsjy-dy-wq-20221228-01报价单日期:年月日
报价时间:年月日供应商联系人及电话:供应商名称(签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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