望春工业园区核心区WCH-06-q1-c地块项目(全过程咨询)招标公告
交易登记号:2021NBHSWGC09179 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望春工业园区核心区WCH-06-q1-c地块项目已由宁波市海曙区发展和改革局 批准建设,项目代码为2104-330203-04-01-195667,项目业主为寰兆星(宁波)科技有限公司,建设资金建设资金: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寰兆星(宁波)科技有限公司,招标代理人为浙江仲联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全过程工程咨询进行公开招标。2.工程概况和招标范围2.1建设地点:海曙区望春工业园区。2.2建设规模:项目总用地面积27972平方米、总建筑面积34421平方米。2.3项目总投资:约29300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约18800万元。2.4全过程工程咨询招标控制价:5002751元。2.5招标范围:负责实施本项目建设全过程的工程咨询服务。服务范围包括项目管理、招标代理、监理、造价咨询(工程量清单和招标控制价编制)等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 具体工作内容以招标人按实际需求为准,招标人可根据项目实际需求确认招标内容。其中:(1)项目管理服务范围为报批报建管理、综合协调管理、设计管理、勘察管理、合同管理、现场管理、档案管理、验收移交、配合审计、项目送审、协助财务、协助决算审计等;(2)监理服务范围为本项目的施工全过程监理及缺陷责任期阶段的工程保修监理(包含施工阶段工程质量、进度、投资控制、合同管理和组织协调,安全、文明施工监管、环境保护监管等);(3)招标代理服务范围为除已完成的招标代理工作之外的涉及本工程的全部工程、服务、材料、货物的招标代理等;(4)造价咨询服务范围为涉及本工程的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控制价编制等。2.6标段划分:1个标段质量控制目标: 按国家施工验收规范一次性验收合格。安全控制目标:达到施工合同规定的安全标准。进度控制目标:达到施工合同规定的进度标准。投资控制目标:符合国家规定标准,并满足招标人需求。服务期限: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通过、缺陷责任期满,且全部资料归档,财务决算审计完成。3.投标人资格要求3.1 投标人资格要求:3.1.1投标人须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3.1.2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3.1.3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各方]须在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系统”) 中完成录入;3.1.4 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各方]企业注册地在浙江省行政区域以外的,须通过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的登记。3.2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资格要求:3.2.1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和工程类(工程经济类)高级及以上职称。同时须提供2021年4月、5月、6月的社保缴纳(以社保部门或浙江政务服务网出具的社保清单为准,状态为托收中的视同已社保缴纳),社保缴纳单位须与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牵头人)一致,除第二章投标须知前附表一第34项认定有效的情况外,否则,作否决投标处理;3.2.2 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注册专业房屋建筑工程;3.2.3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在系统录入信息的,相关内容应在系统中完成录入;3.2.4拟派总监理工程师无在建项目,具体按照甬建发〔2016〕200号文件执行。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在系统中有未解锁项目的视同有在建项目,因特殊情况未能解锁的,须在资格审查申请文件中提供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相关机构确认的项目竣工证明材料。3.3其他要求:(1)项目负责人和总监理工程师不得互相兼任。(2)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各方]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不得有被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处罚且限制在宁波行政区域内投标的违法行为记录,并在处罚有效期内的情形。(3)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各方]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在中标候选人公示前,招标代理人将对中标候选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失信信息进行查询(具体以中标候选人公示日前“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 查询为准),若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招标人重新组织招标。3.4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成员(含联合体牵头人)个数不得超过 2 个;联合体牵头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且承担项目管理和监理任务;项目负责人由联合体牵头人派遣。4.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5.招标文件的获取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规定的招标文件下载截止时间(2021年8月11日16时00分)前登录宁波公共资源交易网海曙区分网(http://bidding.ningbo.gov.cn/haishu/)“工程建设系统”栏自行查看,并下载招标资料,未下载招标文件及所有相关资料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拒绝;(备注:投标人可根据“海曙区工程建设电子交易平台”中的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下方的“招标文件下载记录”来确认招标文件是否下载成功)5.2 如已组成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所有成员均需完成录入,由联合体牵头单位下载招标文件,并在系统内完成与联合体所有成员的组合。5.3 如有补充的招标文件请关注本网站,自行下载,不另行提供纸质版补充文件;5.4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300 元,售后不退。6. 投标保证金6.1 投标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壹拾万元整。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2021年8月11日16时00分(北京时间,以资金到账时间或保险保单或银行保函出具时间为准)。投标人登录宁波公共资源交易网海曙区分网(http://bidding.ningbo.gov.cn/haishu/)“工程建设系统”进行下载招标资料前,须核对系统中登记的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和账号。如发现登记有误的,投标人须修改成现在使用的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和账号。6.2 形式:
①银行电汇或者网银直接缴入系统提供账户②银行保函银行保函应由投标人开立基本账户的银行开具,银行保函应采用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且应在投标有效期满后30天内保持有效,招标人如果按规定延长了投标有效期,则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也相应延长。③投标保证金保险保单出具单位: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公司或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市分公司。咨询电话:15888097227、13757424600(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公司);18957480689、18969893892(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市分公司)。操作说明:由投标人在“海曙区工程建设电子交易平台”中的“业务管理—费用管理”选择需缴纳项目,点击“缴纳”后,可以选择“线上投保”、“线下银行保函”、“银行转账汇款”或“信用最高等级免缴”,获取保证金缴纳说明书,根据缴纳说明书所述事宜进行缴纳。 注意事项:请仔细核对您的企业信息,如果账户信息不完善或不正确,请进入企业库中变更,避兔无法正常退款;确认投标段信息及支付费用后,提交订单;系統为每个标段每个投标人分配了独立的保证金收款账户,如报名多个标段请分別下单;如果下单异常,无法获取缴纳账户,请联系系统管理员;选择支付方式提交订单后将无法更换为其他支付方式;若选择信用最高等级免缴请确认投标单位符合招标文件内免缴企业要求。6.3 其他说明与要求:(1)以上投标保证金缴纳形式投标人可任选其一;(2)投标保证金采用银行电汇或网银形式的,须从企业基本账户转出,银行支付回单及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可用基本存款账户信息代替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必须编入投标文件中;(3)投标保证金采用银行保函的,保函正本原件应在开标前递交给招标(代理)人,否则其投标做否决处理,保函复印件必须编入投标文件中;(4)投标保证金采用保证金保险的,须以互联网方式递交(不支持线下保单),电子保单打印件盖投标人公章后编入投标文件中;(5)投标保证金汇(转)款时,不要采用“宁波同城实时清算系统”转账方式;(6)如招标项目允许以联合体名义参加投标的,应当由联合体牵头人缴纳投标保证金;(7)根据《关于在全省工程建设领域改革保证金制度的通知》(浙建〔2020〕7号),开标当日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监理信用评价等级为A级的企业(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牵头人)可免缴本项目的投标保证金; (8)投标保证金退还详见《宁波市海曙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管理制度》(修订)(http://bidding.ningbo.gov.cn/haishu/ 办事指南项目)。保证金办理联系人章老师:0574-87260920。7.投标文件的递交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21年8月12日9时30分;地点为:海曙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中山西路298号海光大厦4楼(从南门电梯上),具体受理场所详见当日开标大厅公告栏。7.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8.招标公告发布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zjpubservice.zjzwfw.gov.cn/宁波公共资源交易网海曙区分网http://bidding.ningbo.gov.cn/haishu/。9.联系方式招 标 人:寰兆星(宁波)科技有限公司地 址:宁波市海曙区江厦街道大来街47号亚细亚B座6楼联 系 人:胡工电 话:0574-89111527
招标代理人:浙江仲联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地 址:新天地东区商务楼11幢14楼 联 系 人:王洁茹、许华儿电 话:0574-87902721 、1398931146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