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辽宁省交通运输领域绿色低碳发展行动方案研究项目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
发布时间
2022/02/08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公司-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公告信息
公告信息
公告标题: 辽宁省交通运输领域绿色低碳发展行动方案研究项目招标公告 有效期: 2022-02-08 至 2022-02-15
撰写单位: 辽宁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辽宁省交通运输领域绿色低碳发展行动方案研究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辽宁省交通运输领域绿色低碳发展行动方案研究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省政府采购网网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2年03月01日 13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2-210000-03294
项目名称:辽宁省交通运输领域绿色低碳发展行动方案研究项目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2,200,000.00
最高限价(元):2,200,000.00
采购需求:查看

采购需求:

1.编制辽宁省交通运输领域碳达峰与深度减排路径研究报告

2. 编制辽宁省交通运输领域碳达峰行动方案

服务需求

一、工作背景

2020922日,习近平总书记在第七十五届联合国大会一般性辩论上郑重宣布,中国将提高国家自主贡献力度,采取更加有力的政策和措施,二氧化碳排放力争于2030年前达到峰值,努力争取2060年前实现碳中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明确指出广泛形成绿色生产生活方式,碳排放达峰后稳中有降。《国家综合立体交通网规划纲要》明确提出加快推进绿色低碳发展,交通领域二氧化碳排放尽早达峰。中央财经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强调交通领域要加快形成绿色低碳运输方式……鼓励绿色出行 2021922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意见》,要求加快推进低碳交通运输体系建设。20211024日,国务院印发《2030年前碳达峰行动方案》,要求实施交通运输绿色低碳行动,加快形成绿色低碳运输方式,确保交通运输领域碳排放增长保持在合理区间。

为切实加强辽宁省交通运输领域绿色低碳发展行动方案编制碳工作的研究基础,亟需掌握交通运输领域碳排放现状、科学预测碳达峰趋势,聚焦交通运输领域实现碳达峰和深度减排面临的重大挑战和重点任务,分步骤、分领域研究面临的突出问题和具体需求,提出针对不同阶段的实施路径和政策建议。

二、主要研究内容

(一)辽宁省交通运输领域碳排放现状分析

测算辽宁省交通运输领域碳排放现状值,分析各类运输方式的碳排放量和占比变化趋势,识别辽宁省交通运输领域碳减排工作的重点、关键点和难点。

(二)辽宁省交通运输领域碳排放预测

在满足交通运输需求前提下,模拟预测未来辽宁省交通运输领域碳排放变化趋势。

(三)辽宁省交通运输领域绿色低碳发展行动方案研究

结合国家、辽宁省交通运输领域绿色低碳发展行动的相关政策要求,提出辽宁省交通运输领域绿色低碳发展行动方案。要求编制一部高质量的行动方案,指导和安排好交通运输物流领域双碳工作,方案一定要具有很好的可行性、可操作性。

(四)辽宁省交通运输领域绿色低碳发展行动政策措施

结合辽宁省交通运输领域绿色低碳发展行动目标与重点任务,提出政策保障建议。

(五)项目后续服务

跟踪两年政策执行效果及减排成效,提供后评价服务。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30天内完成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1.对于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的相关规定2. 对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相关规定。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是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2年02月08日 08时30分至2022年02月15日 17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省政府采购网网上下载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2年03月01日 13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省政府采购网网络上传电子文件及辽宁工程招标有限公司开标楼二楼会议室开标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采用线上递交及现场递交备份文件同时执行,并保持一致,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供应商须自行办理好CA锁,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未线上递交投标文件的按照无效投标文件处理。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相关通知。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辽宁省交通运输事务服务中心
地 址: 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十三纬路18甲2号
联系方式: 024-8321031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辽宁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 南九马路47号
联系方式: 024-23391330-803
邮箱地址: 95813828@qq.com
开户行: 农行沈阳和平大街支行
账户名称: 01
账号: 0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李雪
电 话: 024-23391330-803
评分办法:综合评分法
关联计划
附件:

注:财政部门鼓励供应商采用保函的方式递交投标保证金,任何采购代理机构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不得拒收供应商以保函方式递交的保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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