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正浩招标有限公司受宝鸡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金台大队的委托,按照政府采购程序,对宝鸡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金台大队交通监控建设项目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有能力提供本项目所需货物和服务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采购项目名称:宝鸡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金台大队交通监控建设项目
二、采购项目编号:SXZH2020-JJDC-057号
三、采购人名称: 宝鸡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金台大队
地址:中山西路57号
联系人:宝鸡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金台大队经办
电话:3658358
四、采购代理机构名称:陕西正浩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陕西省宝鸡市东岭国金中心B座914
联系人:李女士
电话:0917-3322600
传真:/
五、采购内容和需求: 宝鸡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金台大队交通监控建设项目1个
项目概况: 交通监控建设
项目用途: 自用,详见招标文件
采购预算: 1200000.00元
六、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1)基本资格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特定资格条件:2.1、供应商应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且具备向采购人提供相关货物和服务的企业法人、事业单位法人、其他组织。企业法人应提供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应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等证明文件;其他组织应提供合法证明文件。(副本原件); 2.2、若是企业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须出示本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若是授权代表参加投标,须出具本人身份证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原件); 2.3、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上一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说明投标人商业信誉的证明文件(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复印件加盖公章); 2.4、上一年度第四季度依法纳税的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2.5、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投标截止前所投公司人员(包括授权代表)缴纳连续三个月的养老保险缴纳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2.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 2.7、投标人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截图); 投标供应商必须为政府采购网供应商库中成员(提供网页截图); 2.8、采购代理机构出具的投标保证金交纳凭证(原件); 注: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其他要求: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2)本项目为非单一产品采购的产品,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列的方式确定一个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
七、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1]181号 ;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 [2014]68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4、《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 5、《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6、《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八、磋商文件 发售时间、地点
1、发售时间:2020-05-25 09:00:00至2020-05-29 17:00: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2、发售地点:陕西省宝鸡市东岭国金中心B座914
3、文件售价:
每套50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注:1、参加本次招标项目的供应商在获取招标文件时,需提供单位介绍信、法人委托授权书、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2、根据疫情防控期间的要求,投标时每个供应商仅限一名代表参加,必须佩戴口罩,做好个人防护。3、本项目前来领取磋商文件的被授权人与参加磋商时的被授权人须为同一人。
九、磋商文件 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和地点
1、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0-06-04 14:30:00
2、投标地点:陕西省宝鸡市东岭国金中心B座914陕西省宝鸡市东岭国金中心B座914
3、开标时间:2020-06-04 14:30:00
4、开标地点:陕西省宝鸡市东岭国金中心B座914陕西省宝鸡市东岭国金中心B座914
十、其他应说明的事项
1、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917-3322600
2、开户名称:陕西正浩招标有限公司
3、开户银行:宝鸡市金台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联盟分社
4、账 号:2703021001201000037464
十一、本竞争性磋商公告期限为自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陕西正浩招标有限公司
2020-05-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