垃圾综合处理设施一期工程项目高碑店市生活垃圾转运服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垃圾综合处理设施一期工程项目高碑店市生活垃圾转运服务,已由 / 以 /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河北雄安光大生态产业园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100%,资金落实情况为已落实,招标人为河北雄安光大生态产业园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国信国际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为妥善解决新区生活垃圾处理问题,全面提升新区生态环境质量,推动形成绿色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为“无废城市”建设及垃圾分类奠定基础,在雄县龙湾镇建设一座垃圾综合处理设施,占地面积500亩。并于2020年5月18日成立项目公司河北雄安光大生态产业园公司作为运营单位。现项目已于2023年6月30日进入生产运营期。
2.2 招标范围:将河北省高碑店市生活垃圾运输至位于河北省保定市雄县龙湾镇河北雄安光大生态产业园有限公司处置(详见第五章发包人要求)。
2.3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2.4 服务地点:河北省保定市雄县龙湾镇马务头村南垃圾处理设施一期工程项目现场。
2.5 服务标准:合格。
2.6 本项目的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2.7 中标人数量:1家。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依法设立且满足如下要求:
(1)资质要求: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具有交通运输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2)财务要求: / 。
(3)业绩要求: / 。
(4)信誉要求: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况:
①因违反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等原因被给予行政处罚且在处罚期内的;
②近一年内(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倒算)投标人因串通投标、转包、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行政处罚。(本条以投标文件递交截止当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公布的行政处罚为准,处罚日期以投标文件递交截止当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公布的行政处罚决定日期为准);
③以弄虚作假方式骗取中标被给予行政处罚且在处罚期限内的;
④投标人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有关部门责令改正而未改正或被列入拖欠工资“失信主体”且在公示期内。(本条以投标文件递交截止当日查询的“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的为准);
上述①~④条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公布的处罚及处罚期限为准,未列明处罚期限的视同不在处罚期内。
(5)承担本项目的主要人员要求: / 。
(6)其他要求: / 。
3.2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影响招标公正性;
(3)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与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
(4)与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5)为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或与上述单位为同一个法定代表人;
(6)被政府有关部门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行业内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的;
(7)被招标人或招标人上级单位禁止参与招标或招标项目且处于有效期的投标人;
(8)被责令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或许可证,或吊销资质证书;
(9)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0)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11)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2)在近三年内(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记录的;
(13)在雄安新区范围内,因涉嫌串通投标被立案调查,尚未调查结束的;
(14)被“全国建筑市场监管服务平台”列入黑名单或失信联合惩戒被执行人且在有效期的;
(15)根据《雄安新区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领域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暂行管理办法》(雄安公服发[2022]84号)规定,被雄安新区相关部门列入河北雄安新区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领域“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且在限制投标期内的投标人;
(1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估法。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注册:有意向参加本项目的单位,须在中国雄安集团电子招标采购交易平台(http://www.xabidding.cn)进行用户注册,经注册审核通过后方可报名。
5.2 文件下载:2024年9月27日18:00至2024年10月9日9:29。下载方式:在中国雄安集团电子招标采购交易平台投标人登录供应商端,找到需要参与的项目,点击参与项目,参与项目后可在“我的项目”中找到本项目,即可下载招标文件。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10月9日9:30。
6.2 递交方式:通过中国雄安集团电子招标采购交易平台递交TBJ格式(需用平台发布的文件制作软件编辑完成)电子版投标文件,无需提交纸质版文件。
6.3 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4 特别说明:投标人应在递交截止时间前先将编制完成的投标文件进行加密,再登录“交易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反馈上传结果和时间,递交时间即为系统反馈结果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的,系统将拒绝接收该投标文件并自动对其关闭;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系统将自动拒绝并提示。文件加密与上传须办理北京CA数字证书(登录中国雄安集团电子招标采购交易平台http://www.xabidding.cn,点击右侧“CA服务”进入证书申请页面在线办理北京CA数字证书),请各投标人尽快办理。
6.5 文件开启:(1)投标人须登录中国雄安集团电子招标采购交易平台在线完成开标工作。开标时,投标人进入项目工作台,然后点击【开标】切换流程节点,再点击【进入开标系统】可进入远程开标系统。开标时,投标人需进入开标系统后在线签到,签到须填写“签到人姓名”、“手机号码”。
(2)在开标准备环节,投标人无需操作,等待开标人完成投标文件导入即可。
(3)开标人下达解密指令后,投标人须在电脑插入CA数字证书后点击【解密】,输入数字证书密码完成解密,投标人须在60分钟内完成解密并进行确认。
因投标人未按操作手册要求配置软硬件、忘记CA登陆密码、CA数字证书发生故障或用错、未在要求时限内完成解密等自身原因,导致投标文件在规定时间内未能解密、解密失败或解密超时,视为投标人放弃投标,由投标人自身承担一切后果。
因招标人原因或系统发生故障等,导致无法按时完成投标文件解密或开标工作无法进行的,可根据实际情况相应延迟解密时间或调整开标时间。
(4)解密时间结束后,等待开标人点击唱标后,投标人即可查看唱标内容,并进行签章确认。开标人生成唱标表后,投标人可进行查看。开标过程中,可在线提出异议,开标人回复后可进行查看。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雄安集团电子招标采购交易平台操作手册”。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hebeieb.com/)”和“中国雄安集团电子招标采购交易平台(http://www.xabidding.cn)”上发布。
8.其他
如需帮助,请登陆中国雄安集团电子招标采购交易平台网站首页“帮助中心”-“业务操作指南”查看《雄安集团电子招标采购交易平台操作手册_供应商》。
9.联系方式
招标人:河北雄安光大生态产业园有限公司
地 址:河北省保定市雄县龙湾镇马务头村南侧
联系人:李经理
电 话:0312-5675068
电子邮件: /
传真(如有): /
网址(如有): /
招标代理机构:国信国际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首体南路22号国兴大厦10层
联系人:韩永晖、徐海伦、刘顺强
电 话:18631164641、19333313721、17367521506
电子邮件:2386790629@qq.com
传真(如有): /
网址(如有): /
10.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相关说明及注意事项
警告:“交易平台”的注册、CA数字证书申请及绑定、招标文件下载、投标文件制作、投标文件加密与上传等各环节的操作手册详见“交易平台”公布的相关操作手册。
中国雄安集团电子招标采购交易平台已接入智慧纪检监督系统,如投标人中存在使用同一台电脑制作或上传投标文件的,将被系统自动识别为存在围标、串标嫌疑。相关数据直接上链并移交相关部门。
一、递交投标文件
1、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小时前上传,充分考虑到网络及系统平台可能存在的非正常情况。(对于超过50M的文件,请您预留更多时间)。
2、投标人提早在招标项目文件获取截止时间、递交文件截止时间前进行相应业务操作。避免临近截止时间因网络环境、个人电脑环境等原因导致您未能及时参与、报价、递交文件,导致投标失败。
3、在生成投标文件后,请对照招标文件要求,认真核对签名信息和数量后再上传投标文件;上传成功后,请务必下载、检查,确保文件内容和签名无误。
二、开标
(一)投标人参加方式:投标人须登录中国雄安集团电子招标采购交易平台-供应商端,通过【我的项目】-【项目工作台】进入项目后点击【开标】进入开标会(或点击【开标大厅】进入)。
(二)开标前必须进行驱动检测
1、请投标人务必在开标前进行驱动检测(打开数字签名服务-驱动管理,点击“一键检测”),如未进行驱动检测导致开标时无法解密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2、建议使用google、Edge、火狐浏览器登录,确保CA数字证书能正常使用,如有问题可拨打技术支持电话010-21362559。
3、请投标人提前准备好加密CA数字证书和电脑,确保网络顺畅,推荐使用公司办公环境的有线网络。
三、评标
在评标过程中投标人应随时关注平台信息,在规定时间内答复评标委员会发出的澄清、质疑。未在规定时间内答复的,评标委员会将按照评标办法作出最不利于该投标人的量化。
四、服务电话
电子交易平台:010-21362559
北京CA数字证书:15028921277(微信同号)
注册审核:0312-5673386
五、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1、潜在投标人及其他利害关系人有在法定时限内行使异议或者投诉的权利。
异议应当以书面形式提出(仅涉及开标的除外),异议书格式及内容应符合相关要求。
异议受理的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顺强
电 话:17367521506电子邮件:2386790629@qq.com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首体南路22号国兴大厦10层
本项目监督部门:河北雄安光大生态产业园有限公司,电话:0312-5675068,邮箱:/。
提交方式:雄安集团电子招标采购交易平台“异议与回复”环节提交。
2、异议应当以异议书形式提交,提出异议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①异议书应当加盖单位公章,并注明有效的联系方式。异议处理对接人非单位法定代表人的,还应由该单位为对接人出具加盖单位公章且经法定代表人签字的授权委托书;
②异议书应当包含异议人的名称、地址、电话、邮箱、日期等基本信息及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有效线索、证明材料、相关请求及主张;
③开标现场未提出相关异议或已经投标人确认的事项,开标后不得就同一事项提出异议;
④已经做出明确答复,无新的事实证据的,不得就同一事项提出异议;
⑤异议书有关材料是外文的,异议人应当同时提供简体中文译本。外文与简体中文译本不一致的,以简体中文译本为准。
⑥不满足本条要求的不予受理。
3、异议人撤回异议的,须以书面形式提出。异议人撤回异议的,视为该异议无效,异议程序自然终止,异议人不得以同一理由再次提出异议。
4、被质疑人须配合招标人对异议事项进行核查。
被质疑人无正当理由拒绝配合调查的,招标人有权取消被质疑人中标资格,并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候选人排序依次确定其他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依法重新招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