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晋能控股电力集团清洁能源有限公司-潞安光伏-配件-六氟化硫实时监控报警装置采购
金额
6.6万元
项目地址
山西省
发布时间
2024/08/23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询比价
询价单号 | RA24082201609 | 采购方式 | 公开 |
报名截止时间 | 2024-08-27 04:58:00 | 报价截至时间 | 2024-08-29 04:58:00 |
物料信息
物料代码 | 物料名称 | 规格型号 | 品牌 | 采购数量 | 计量单位 | 要求交货期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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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氟化硫实时监控报警装置 | SF2000-GLM | 2 | 套 | 2024-10-20 00:00:00 | 第一次采购 |
询单要求
询价条款
一、交货地址:山西长治市潞州区西环路北段136号
二、保证金额度:0元
三、商务条款:
(一)报价要求 此项目总价为6.6万元,超过该金额为无效投标,所报价格包含税费及安装、调试费用。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获得营业执照的独立法人,具有对应经营范围。 2.投标人未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上无行贿犯罪记录。 3.投标人为独立法人,且为一般纳税人。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供货及售后服务要求 1.供货时间规定:询单中选通知书1个月内。 2.供方提供的产品能满足使用条件,达到技术参数要求。 3.物资采购项若有缺项,则合同金额扣除物料明细表内短缺物资相对应的拦标单价金额乘以短缺物资数量。 4.售后服务: 完成安装调试后质保一年,质保期从验收之日起。 在质保期内如因产品自身出现质量问题,供应商接到采购方的通知后,保证12小时内提出处理意见,如需现场处理,服务人员在48小时内到达现场,对存在质量问题的产品进行免费更换,并重新计算质保期。 (四)合同价款支付方式 无预付款,账期两年,其中合同金额的10%作为质保金。货到安装调试完成,验收合格,供货方开具合同款同等额度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根据公司付款流程付款,任何情况下货款支付均不计利息。 (五)运输及交货要求 1、出卖方自行选择运输方式,并承担运输过程中造成的人员伤害及货物安全风险责任。出卖方先运输送货至山西省长治市西环路北段136号进行货物验收,然后转送至城新、樊安电站,出卖方负担运输、卸货等所有费用。其中: (1)樊安电站具体位置:山西省运城市河津市樊村镇固镇村樊安光伏电站 (2)城新电站具体位置:山西省阳泉市郊区阳泉潞安光伏发电有限公司城新光伏电站 2、验收标准、方法、地点及期限:由双方自交货之日起 3 日内按本合同要求在交货地点进行检验,出卖方须提供出厂产品检验合格证及买受方要求的相关资料。验收如发生争议,由买受方指定的检测机构对产品进行检验,检验结果合格的,费用由买受方承担,不合格的,费用由出卖方承担。出卖方未提交上述资料的或者经检验不合格的,买受方有权拒收标的物,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由出卖方承担。 3、附随的必备品、配件、工具数量及供应办法:按产品说明书和装箱单及出厂要求 。 4、合理损耗标准及计算方法:按 无 计算。 (六)交货日期 合同签订后一个月内完成交货。 (七)包装要求 包装应整齐、牢固,型号数量准确。每件成品上必须注有生产厂名、产品名称、商标、型号规格、等级、生产日期。并附有产品使用说明书外包装按供需双方合约规定。 (八)产品质量及服务承诺 产品质量及服务承诺:供应商需签定《产品质量及服务承诺书》(附件三),对产品质量、货源保障、守信履约、售后服务等做出承诺。 (九)中选方案 整包中选。 (十)供应商违约规定 1.供应商合伙串通进行报价的,禁止其参与平台业务3-6个月。 2.供应商中选后未签定合同,主动放弃的,禁止其参与平台业务3-6个月。 3.供应商中选后已签定合同,主动放弃的,禁止其参与平台业务6-12个月。 4.供应商参与同一采购主体的采购项目,开标后主动放弃中选资格累计两次的,禁止其参与平台业务6-12个月。 5.存在同一制造商与其授权代理商参于同一采购项目、同一制造商在同一采购主体授权两家及以上代理商、由授权代理商完全承担质量及售后服务等全部责任、授权有效期不足一年中任一情形的,禁止其参与平台业务 3-6 个月。 6.提供虚假材料的供应商,禁止其参与平台业务12个月。 7.供应商所供产品有质量问题的,禁止其参与平台业务12-36个月。 8.处罚期内发现在其它项目有其它失信行为的,视具体违规情形,延长处罚期限,最长3年。 (十一)公示二级公司监督电话及电子监督邮箱: 1.晋能控股电力集团清洁能源有限公司监督电话:0351-3112513 2.晋能控股物资采购分公司电子监督邮箱:jnkgwzcgjd@163.com 3.合同签订主体:山西潞安光伏发电有限公司。
四、技术条款:
城新和樊安电站各采购六氟化硫实时监控报警装置1套,共2套,每套装置含安装所需的探头等配件和线缆,每套装置配备的探头数量不少于2个,每套装置及配件要求具体如下: 每套六氟化硫实时监控报警装置包含配件明细 序号 配件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备注 1 主监控系统设备(壁挂式) SF2000-GLM 台 1 2 SF6气体变送器 SF2000-GLMB配套 台 2 一面SF6开关柜配置2个监测点 3 风机控制器 SF2000-GLMB配套 个 1 不含风机 4 声光报警器 SF2000-GLMB配套 个 1 5 红外探测器 SF2000-GLMB配套 个 1 6 辅材、电缆线 套 1 采用阻燃线槽安装布置线缆 1.将六氟化硫实时监控报警装置安装在主控室内。 2.在高压室电缆沟内35kV SVG开关附近部署不少于2个六氟化硫监控探头。 3.将高压室内风机控制开关接入六氟化硫实时监控报警装置,使风机与六氟化硫实时监控报警装置具备联动启停功能。 4.完成六氟化硫实时监控报警装置调试工作,确保六氟化硫气体实时监控报警灵敏准确,设备运行稳定。 5.乙方应根据工程具体情况提供城新和樊安电站安装、调试六氟化硫报警装置的全部技术文件。 6.乙方采购全部设备均应满足国标要求。如果乙方所供设备不能满足要求,所产生的设备更换责任全部由乙方负责,包括免费更换合格设备,并在规定时间内更换整改等。 7.采购安装的六氟化硫报警装置要便于运行操作、监视与检修维护。 8.所提供的设备电子元器件、组件及整机装置均符合国家标准和部颁标准。 (三)验收要求 1.性能验收的标准和方法: 由投标方提供详细资料清单,招标方确认。 2.进行性能验收试验时,一方接到另一方试验通知而不派人参加试验,则被视为对验收试验结果的同意,并进行确认签字。 3.由投标方外包生产的设备(部件)到达安装现场后,仍由招标方会同投标方进行检查和验收。 (四)其它要求 1.乙方实施单位根据电站通知时间要求,到电站现场进行安装调试工作。 2.改造期间甲方不提供任何线缆、工器具或消耗品。乙方自备: 1) 开展改造工作所需的线缆、仪器、工具、消耗品等; 2) 符合行业安全规定的安全劳防用品等。 3.乙方安装调试人员需遵守电站的各项安全要求,电站对安装调试人员的工作进行监护。 4.乙方安装调试人员工作结束后需对电站运维人员进行日常运维技术培训。
五、注册资本必须大于等于0万元
六、报名要求: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获得营业执照的独立法人,具有对应经营范围。 2.投标人未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上无行贿犯罪记录。 3.投标人为独立法人,且为一般纳税人。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资质要求:
八、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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