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东港路与东地路交叉口西北侧地块商住用房工程---东港路与东地路交叉口西北侧地块商住用房工程
金额
23269.13万元
项目地址
浙江省
发布时间
2017/10/31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a3311011160000722001
预算金额23269.13万元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天平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刘未2121863
中标公司丽水市中立建筑工程有限公司23269.13万元
中标联系人朱春海
公告正文
东港路与东地路交叉口西北侧地块商住用房工程---东港路与东地路交叉口西北侧地块商住用房工程

招标项目编号:A3311011160000722001

工程建设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工程名称:东港路与东地路交叉口西北侧地块商住用房工程

招标序号:丽建招B[2017]151 开标时间:20171030

招标单位:丽水市梁轩置业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天平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电话:刘未 2121863

预中标候选人:丽水市中立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资质等级: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

拟派项目负责人:朱春海 证书号码:133090919174

预中标价:(大写)贰亿叁仟贰佰陆拾玖万壹仟叁佰陆拾捌元整元整(¥: 232691368.00

质量要求: 合格

工期:900日历天

公示时间:20171031日至2017112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包括中标候选人),对评标结果提出异议是投诉的前置条件,未提出异议的投诉事项不予受理。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招标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答复未解决异议问题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依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令第11号)和《丽水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异议投诉处理规定》(丽招管办[2014]14号)等有关规定,以书面形式向行业行政监督部门提交投诉书,同时在交易平台中发起投诉(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主体登录→业务管理→投诉),提交投诉书同时提交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逾期或未提交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的投诉不予受理。

公示单位(盖章):浙江天平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备案单位(盖章):丽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71030 20171030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