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亳州市城乡供水一体化古井供水工程输水管道项目第1标段答疑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安徽省
发布时间
2024/02/06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bzsj2024gc50701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柴卫
招标代理机构亳州市药都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吴帅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亳州市城乡供水一体化古井供水工程输水管道项目第1标段澄清答疑更正文件(第1次)
项目名称
亳州市城乡供水一体化古井供水工程输水管道项目第1标段
项目编号
BZSJ2024GC50701
招标人
亳州公用事业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人地址
安徽省亳州市养生大道与漆园路交叉口南100米西侧
招标联系人
柴卫
联系方式
19032806380
招标代理机构
亳州市药都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
亳州市文采路与百合路交口建工大楼16楼
招标代理项目负责人
吴帅
联系方式
0558-5991108
澄清答疑更正内容
亳州市城乡供水一体化古井供水工程输水管道项目答疑澄清文件尊敬的潜在投标人:
亳州市城乡供水一体化古井供水工程输水管道项目(项目编号:BZSJ2024GC507号),现将答疑澄清文件发布如下:
1、提问:亳州市城乡供水一体化古井供水工程输水管道项目 招标文件 P4 页 1.3 提 供 2020 年至今企业类似项目业绩 1 个,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类似项目业绩指:单项合同金额达 1.1 亿元及以上市政供水管网工程施工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工程竣工验收证书(或工程接收证书或工程竣工验收备 案表或工程完工验收证书)的复印件);请问:我司的业绩验收资料是由省建设厅或市住建局统一监制的固定格式,统一命名为竣工验收报告,是否予以认可?回复:予以认可。
2、提问:招标文件第 9页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1.4.1(2)本工程拟派专职人员的具体资格和数量要求: 问专职人员是否只需附缴纳养老保险的复印件,其执业资格证是否无需提供。
回复: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3、提问:清单未见管道砂石垫层,管道直接铺设在原土上吗?回复:是。
4、提问:根据现场调查,地面以下1.5米见地下水,而且很丰富,因此降水工作量很大,但清单中未见降水措施费,请问清单中是否应增加降水措施费?
回复: 请投标人将降水措施费综合考虑在投标报价中,不单独列项。
5、提问:请提供技术标准和要求
回复: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6、提问:答疑澄清文件第13问已明确南段主线K3+621-K2+000 段落2*D800管道不在本次招标范围之内,且工程量清单未有该段落施工内容,那么位于K2+620至K2+710、K3+435至K3+560两处顶管(包括2座工作井以及2座接收井)是否同步取消,以此明确工作井以及接收井数量各为8座,而非答疑澄清文件第40问的10座。
回复:南段主线K3+621-K2+000 段落2*D800管道不在本次招标范围之内,位于K2+620至K2+710、K3+435至K3+560两处顶管(包括2座工作井以及2座接收井)也不在本次招标范围之内,工作井以及接收井数量以工程量清单为准,各为8座。
7、提问:答疑澄清文件第29问已明确本项目无危大工程,但古井管网结构图列出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清单以及一些相关的措施,请明确投标文件技术标中是否需要列出危大工程。
回复:无危大工程,无需列出。
8、提问:古井管网结构图永久性沉井结构设计说明中第7条关于顶管施工描述为采用泥水平衡式机械顶管,但支线工作井平面图出现顶管应采用人工掘进结合进行施工,前后矛盾,请明确施工方法。回复:采用泥水平衡机械顶管。
9、提问:若我单位提供1.1亿元及以上供水管网工程施工业绩是否予以认可?
回复: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10、提问:请明确各种阀门材质。
回复:按招标文件执行。
11、提问:1、本项目招标文件中项目名称为“亳州市城乡供水一体化古井供水工程输水管道项目”,项目编号为“BZSJ2024GC507”;而投标文件制作软件中标段名称为“亳州市城乡供水一体化古井供水工程输水管道项目第1标段”标段编号为“BZSJ2024GC50701”
请问投标文件是否以项目名称为“亳州市城乡供水一体化古井供水工程输水管道项目”,项目编号为“BZSJ2024GC507”为准?请明确。请问招标文件中给定的投标保函示范文本中的标段编号、标段名称是否可以填写为“BZSJ2024GC507、亳州市城乡供水一体化古井供水工程输水管道项目”?
回复:以上两种描述均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12、提问:如图所示新点制作软件上传接口“新增清单封面扫描文件”可否为报价软件中导出“B.3投标总价扉页”签字盖章扫描件?另制作软件中“新增总说明文件”是否无要求?请明确。回复:在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右上角的“手册”图标,点击后可以进行学习相关具体操作,课程中“投标文件制作软件6-工程量清单”即可查看关于投标工程量清单的上传相关操作。
13、提问:我司提供的业绩为水库之间连通工程(EPC)业绩,中标通知书注明水利类中标通知书(因为招标人为水务局下属单位)按常规水库的水用于市政供水,且我司提供的EPC业绩中的联合体设计方为市政设计公司也是按照市政供水工程设计的,其项目内容和体量完全符合本次招标文件所要求的输供水业绩,请问业主对该业绩是否认可?
回复:本项目为市政供水管网项目,水利项目业绩不予认可。
14、提问:根据招标文件1.3要求,提供2020年至今企业类似项目业绩1个,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类似项目业绩指:单项“单项合同金额达1.1亿元及以上市政供水管网工程施工业绩。”请问单项合同金额达1.1亿元及以上市政供水管网工程施工业绩是否包含市政供水工程(自来水厂)或其他管网工程(雨污水管网工程)。
回复:如提供市政供水工程(自来水厂)含1.1亿元及以上市政供水管网工程,则予以认可(需提供相关业主证明材料或其他能证明1.1亿元及以上的市政供水管网工程造价金额的佐证材料)。其他管网工程(雨污水管网工程)不予认可。
其他事项按招标文件执行。本答疑澄清文件为本项目招标文件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已发布的文件与本文件不一致的,以本答疑澄清文件为准。 2024年2月6 日
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变更

网上提问截止时间变更

开标时间变更

投标保证金缴纳时间变更

招标人(代理机构)审核意见
亳州公用事业发展有限公司已授权招标代理机构同意发布。
招标代理机构(电子印章):亳州市药都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02月06日
备注
此次答疑澄清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效力。答疑澄清与招标文件不同之处,按本次答疑澄清内容执行。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