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浙江省人民医院绍兴医院(二期)建设工程全过程工程咨询
金额
-
项目地址
浙江省
发布时间
2023/12/11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浙江省人民医院绍兴医院(二期)建设工程全过程工程咨询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浙江省人民医院绍兴医院(二期)建设工程全过程工程咨询 (项目名称)已由越城区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2303-330602-04-01-472112(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绍兴市越城区人民医院 ,建设资金来自财政100%(资金来源),招标人为 绍兴市越城区人民医院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全过程工程咨询进行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项目位于绍兴市越城区敬宾路与中山路交叉口。
2.2 建设规模:本项目规划总用地面积约40亩,设置标准病房床位500张,另设 GCP 床位50张, ICU 床位20张,新建发热门诊、心血管中心、眼视光中心、核医学中心、放疗中心、健康管理中心、国保中心、科研平台、公共连廊等。总建筑面积65000平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约40000平米,地下建筑面积约25000平方米,配套建设景观绿化等场外工程。本项目建安费约42643万元。
招标控制价:约674.1332万元,其中监理费约484.6562万元、招标代理费约37.4972万元、全过程造价咨询费约151.9798万元。
2.3 招标范围: 包括本项目监理、招标代理、全过程工程造价咨询控制(包括但不仅限于本项目土建、场外、装饰装修、医疗专项等专业专项的预算标底编制及施工阶段全过程造价控制),审查、优化及分阶段清图工作。
具体内容包括但不限于:(1)监理服务范围为本项目的施工全过程及缺陷责任期监理:包含本项目所有专项的施工阶段工程质量、进度、投资控制、合同管理和组织协调,安全、文明施工监管、环境保护监管等以及勘察、设计、设备监造、保修等阶段的相关工程监理服务;具体监理工作按《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50319-2013)、《房屋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规定》及《施工旁站监理管理办法》组织实施。
(2)招标代理服务范围为招标代理服务范围为涉及本项目的全部工程、服务、材料、货物的招标代理(含政府采购)等(招标代理业务根据实际业主需求作相应调整)。
(3)全过程工程造价咨询控制:包括涉及本工程的全部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控制价编制;提供完整的工程量计算稿;配合业主审核、财政审查;根据施工承包合同、进度计划,编制用款计划书;参与造价控制有关的相关会议;负责对承包人报送的每月(期)完成进度款月报表进行审核,并提出当月(期)付款建议书;承发包方提出索赔时,凭据合同和有关法律、法规,提供咨询意见;协助业主及时审核因设计变更、现场签证等发生的费用,相应调整造价控制目标,并向业主提供造价控制动态分析报告;核定分阶段完工的分部工程结算;做好工程竣工结算前的资料整合;提供与造价控制相关的人工、材料、设备等造价信息和其他咨询服务;因不可抗力、建设内容及标准重大调整等情况引起的预算标底或清单需重新审核、编制和调整(包括对原概预算进行重新审核(如有)等工作);不包括结算审核(初审)。
(4)协助建设单位进行项目前期相关手续办理;协助建设单位组织设计单位进行工程设计优化、技术经济方案比选并进行投资控制;协助业主进行项目过程、竣工验收、竣工备案等相关工作。
2.4工程类别: 工程全过程咨询 。
2.5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所有工程全部竣工验收合格及施工单位提交竣工结算资料齐全、工程结算经审计完毕止,具体按项目施工的实际进度和招标人要求组织实施。
2.6 质量要求: 合格。
2.7标段划分: / 。
2.8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以下3.1.1、3.1.2、3.1.3条件:
3.1.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核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资质。
3.1.2资质资格要求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投标人自2018年1月1日以来,完成过单项合同建筑面积5万平方米及以上的公共建筑类工程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业绩(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内容至少包含项目管理、工程监理、造价咨询服务内容)。
业绩证明材料:①中标通知书;②合同(至少包含关键信息页);③竣工验收证书或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备案表;以上材料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上述材料缺一不可,否则业绩不予认可。时间和面积以竣工验收证书或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备案表为准;若上述材料无法体现业绩要求的,还须提供项目所在地行业主管部门或业主单位出具的证明复印件(需加盖提供单位公章)。
投标企业不能与本项目的设计企业之间有控股、参股、隶属或其他管理等利益关系,也不能为同一法定代表人。
注:公共建筑定义:根据《民用建筑设计统一标准》GB50352-2019中2.0.3定义公共建筑为供人们进行各种公共活动的建筑。公共建筑包括办公建筑(如写字楼、政府办公楼等),商业建筑(如商场、超市、金融建筑等),酒店建筑(如宾馆、饭店、娱乐场所等),科教文卫建筑(如文化、教育、科研、医疗、卫生、体育建筑等),通信建筑(如邮电、通讯、广播用房等)以及交通运输建筑(如机场、车站等),不包含商住楼、厂房、仓储物流等。如提供的是类似于XX产业园、XX城、XX广场项目,另须提供公共管理服务设施用地(A类用地)或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B类用地)或新型产业用地(M0)等用地证明材料。
3.1.3拟派项目总负责人、造价咨询负责人、监理负责人资格要求:
①项目总负责人要求: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②造价咨询负责人要求: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注册造价工程师资格(一级,2018年7月20日发布“建人[2018]67号”文件之前取得的造价工程师与一级等同)。
③监理负责人资格要求:具备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且无在监工程(投标人提供承诺书)。
注:在监工程的开始时间为监理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开始时间为合同签订之日),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通过验收或合同解除之日。
说明:(1)项目总负责人、监理负责人、造价咨询负责人均需独立配备,不可兼任。
(2)联合体投标的,项目总负责人、监理负责人由联合体牵头人派遣。
上述人员须为投标企业在职职工(不包括离、退休返聘人员),须提供缴费期限包含2023年8月至2023年10月的投标人注册地所属社保机构养老保险交纳清单或证明(缴费单位和投标单位名称必须一致)。若项目负责人为事业编制的,以提供缴费期限包含2023年8月至2023年10月由人事代理中心出具的社保证明(需加盖人事代理中心证明专用章)。非独立法人的分公司社保,也予以认可,并加盖社保缴费证明专用章)。
3.2主要设备、材料要求: / 。
3.3其他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
(2)企业具有越城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信息登记资格。(联合体投标的则联合体各方均需满足);
(3)企业需要省外企业经浙江省住建厅备案通过且在有效期内的证明材料或“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备案信息已通过的网页截图(省内企业不作要求)。(监理单位需满足要求)。
(4)投标人及项目总负责人、造价咨询负责人、监理负责人近五年无行贿犯罪记录。(投标时提供承诺书)
(5)其他条件:/。
3.4 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组成单位不得超过二家;
(2)联合体牵头人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核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资质,资格业绩联合体成员任何一方均可提供。
(3)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
(4)若联合体协议书内明确,双方共同承担监理工作的,则联合体双方均需具备招标公告3.1.1资格要求。
3.5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 / (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4.招标文件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 12 月 12 日8:30时至2023年 12 月 18 日17:00时在越城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ztb.sxyc.gov.cn/TPBidder)自行下载招标文件,截止期后交易平台不再提供下载服务;未在规定时间内获取招标文件的,不接受其投标。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 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 / 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5.投标保证金:无。
6.其他有关内容
6.1评标入围方法: 全部入围 ;
6.2评标方法: 综合评估法(评定分离) ;
6.3中标方式: 详见招标文件约定评标办法、定标办法 。
6.4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 01 月 04 日9:30时,地点为绍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越城区分中心3楼332室(延安东路660号)。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越城区人民政府网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8.若本公告相关内容与正式发出的招标文件不一致,以正式发出的招标文件为准。
9.联系方式
招标人: 绍兴市越城区人民医院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筑脸全过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绍兴市越城区平江路575号 地 址: 绍兴市越城区环城西路396#5号
联系人: 免费注册即可查看 联 系 人: 免费注册即可查看
电 话: 免费注册即可查看 电 话: 免费注册即可查看
招 标 人(盖章):绍兴市越城区人民医院
代理机构(盖章):浙江筑脸全过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3年 12 月 11 日
附件下载:
评定分离改浙江省人民医院绍兴医院(二期)建设工程全过程工程咨询12.11xX.doc
招标公告.pdf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浙江省人民医院绍兴医院(二期)建设工程全过程工程咨询 (项目名称)已由越城区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2303-330602-04-01-472112(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绍兴市越城区人民医院 ,建设资金来自财政100%(资金来源),招标人为 绍兴市越城区人民医院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全过程工程咨询进行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项目位于绍兴市越城区敬宾路与中山路交叉口。
2.2 建设规模:本项目规划总用地面积约40亩,设置标准病房床位500张,另设 GCP 床位50张, ICU 床位20张,新建发热门诊、心血管中心、眼视光中心、核医学中心、放疗中心、健康管理中心、国保中心、科研平台、公共连廊等。总建筑面积65000平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约40000平米,地下建筑面积约25000平方米,配套建设景观绿化等场外工程。本项目建安费约42643万元。
招标控制价:约674.1332万元,其中监理费约484.6562万元、招标代理费约37.4972万元、全过程造价咨询费约151.9798万元。
2.3 招标范围: 包括本项目监理、招标代理、全过程工程造价咨询控制(包括但不仅限于本项目土建、场外、装饰装修、医疗专项等专业专项的预算标底编制及施工阶段全过程造价控制),审查、优化及分阶段清图工作。
具体内容包括但不限于:(1)监理服务范围为本项目的施工全过程及缺陷责任期监理:包含本项目所有专项的施工阶段工程质量、进度、投资控制、合同管理和组织协调,安全、文明施工监管、环境保护监管等以及勘察、设计、设备监造、保修等阶段的相关工程监理服务;具体监理工作按《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50319-2013)、《房屋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规定》及《施工旁站监理管理办法》组织实施。
(2)招标代理服务范围为招标代理服务范围为涉及本项目的全部工程、服务、材料、货物的招标代理(含政府采购)等(招标代理业务根据实际业主需求作相应调整)。
(3)全过程工程造价咨询控制:包括涉及本工程的全部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控制价编制;提供完整的工程量计算稿;配合业主审核、财政审查;根据施工承包合同、进度计划,编制用款计划书;参与造价控制有关的相关会议;负责对承包人报送的每月(期)完成进度款月报表进行审核,并提出当月(期)付款建议书;承发包方提出索赔时,凭据合同和有关法律、法规,提供咨询意见;协助业主及时审核因设计变更、现场签证等发生的费用,相应调整造价控制目标,并向业主提供造价控制动态分析报告;核定分阶段完工的分部工程结算;做好工程竣工结算前的资料整合;提供与造价控制相关的人工、材料、设备等造价信息和其他咨询服务;因不可抗力、建设内容及标准重大调整等情况引起的预算标底或清单需重新审核、编制和调整(包括对原概预算进行重新审核(如有)等工作);不包括结算审核(初审)。
(4)协助建设单位进行项目前期相关手续办理;协助建设单位组织设计单位进行工程设计优化、技术经济方案比选并进行投资控制;协助业主进行项目过程、竣工验收、竣工备案等相关工作。
2.4工程类别: 工程全过程咨询 。
2.5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所有工程全部竣工验收合格及施工单位提交竣工结算资料齐全、工程结算经审计完毕止,具体按项目施工的实际进度和招标人要求组织实施。
2.6 质量要求: 合格。
2.7标段划分: / 。
2.8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以下3.1.1、3.1.2、3.1.3条件:
3.1.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核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资质。
3.1.2资质资格要求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投标人自2018年1月1日以来,完成过单项合同建筑面积5万平方米及以上的公共建筑类工程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业绩(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内容至少包含项目管理、工程监理、造价咨询服务内容)。
业绩证明材料:①中标通知书;②合同(至少包含关键信息页);③竣工验收证书或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备案表;以上材料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上述材料缺一不可,否则业绩不予认可。时间和面积以竣工验收证书或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备案表为准;若上述材料无法体现业绩要求的,还须提供项目所在地行业主管部门或业主单位出具的证明复印件(需加盖提供单位公章)。
投标企业不能与本项目的设计企业之间有控股、参股、隶属或其他管理等利益关系,也不能为同一法定代表人。
注:公共建筑定义:根据《民用建筑设计统一标准》GB50352-2019中2.0.3定义公共建筑为供人们进行各种公共活动的建筑。公共建筑包括办公建筑(如写字楼、政府办公楼等),商业建筑(如商场、超市、金融建筑等),酒店建筑(如宾馆、饭店、娱乐场所等),科教文卫建筑(如文化、教育、科研、医疗、卫生、体育建筑等),通信建筑(如邮电、通讯、广播用房等)以及交通运输建筑(如机场、车站等),不包含商住楼、厂房、仓储物流等。如提供的是类似于XX产业园、XX城、XX广场项目,另须提供公共管理服务设施用地(A类用地)或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B类用地)或新型产业用地(M0)等用地证明材料。
3.1.3拟派项目总负责人、造价咨询负责人、监理负责人资格要求:
①项目总负责人要求: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②造价咨询负责人要求: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注册造价工程师资格(一级,2018年7月20日发布“建人[2018]67号”文件之前取得的造价工程师与一级等同)。
③监理负责人资格要求:具备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且无在监工程(投标人提供承诺书)。
注:在监工程的开始时间为监理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开始时间为合同签订之日),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通过验收或合同解除之日。
说明:(1)项目总负责人、监理负责人、造价咨询负责人均需独立配备,不可兼任。
(2)联合体投标的,项目总负责人、监理负责人由联合体牵头人派遣。
上述人员须为投标企业在职职工(不包括离、退休返聘人员),须提供缴费期限包含2023年8月至2023年10月的投标人注册地所属社保机构养老保险交纳清单或证明(缴费单位和投标单位名称必须一致)。若项目负责人为事业编制的,以提供缴费期限包含2023年8月至2023年10月由人事代理中心出具的社保证明(需加盖人事代理中心证明专用章)。非独立法人的分公司社保,也予以认可,并加盖社保缴费证明专用章)。
3.2主要设备、材料要求: / 。
3.3其他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
(2)企业具有越城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信息登记资格。(联合体投标的则联合体各方均需满足);
(3)企业需要省外企业经浙江省住建厅备案通过且在有效期内的证明材料或“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备案信息已通过的网页截图(省内企业不作要求)。(监理单位需满足要求)。
(4)投标人及项目总负责人、造价咨询负责人、监理负责人近五年无行贿犯罪记录。(投标时提供承诺书)
(5)其他条件:/。
3.4 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组成单位不得超过二家;
(2)联合体牵头人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核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资质,资格业绩联合体成员任何一方均可提供。
(3)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
(4)若联合体协议书内明确,双方共同承担监理工作的,则联合体双方均需具备招标公告3.1.1资格要求。
3.5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 / (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4.招标文件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 12 月 12 日8:30时至2023年 12 月 18 日17:00时在越城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ztb.sxyc.gov.cn/TPBidder)自行下载招标文件,截止期后交易平台不再提供下载服务;未在规定时间内获取招标文件的,不接受其投标。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 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 / 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5.投标保证金:无。
6.其他有关内容
6.1评标入围方法: 全部入围 ;
6.2评标方法: 综合评估法(评定分离) ;
6.3中标方式: 详见招标文件约定评标办法、定标办法 。
6.4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 01 月 04 日9:30时,地点为绍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越城区分中心3楼332室(延安东路660号)。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越城区人民政府网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8.若本公告相关内容与正式发出的招标文件不一致,以正式发出的招标文件为准。
9.联系方式
招标人: 绍兴市越城区人民医院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筑脸全过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绍兴市越城区平江路575号 地 址: 绍兴市越城区环城西路396#5号
联系人: 免费注册即可查看 联 系 人: 免费注册即可查看
电 话: 免费注册即可查看 电 话: 免费注册即可查看
招 标 人(盖章):绍兴市越城区人民医院
代理机构(盖章):浙江筑脸全过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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