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津石高速公路(海滨大道-荣乌高速)工程施工期及缺陷责任期道路变形监测服务招标二次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天津市
发布时间
2020/11/23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天津广正建设项目咨询股份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刘亚彬022-23210356
标书截止时间2020/11/30
投标截止时间2020/12/15
公告正文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津石高速公路(海滨大道-荣乌高速)工程已由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津石国家高速公路海滨大道至长深高速段可行性研究的批复》发改基础【2017】359号批准建设,初步设计已由交通运输部以《交通运输部关于津石国家高速公路天津市海滨大道至长深高速段初步设计的批复》交公路函【2017】520号批准,项目业主为天津滨海新区高速公路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银行贷款,项目出资比例为财政拨款50%、贷款50%,招标人为天津滨海新区高速公路投资发展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期及缺陷责任期道路变形监测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路线主线起自滨海新区南港工业区,接已建的海滨大道及南港工业区港北路,经大港电厂南、东台子,止于西青区小张庄附近,接已建的津石高速和长深高速共线段,全长约31.295公里。全线在南港工业区、大港油田、东台子、小张庄4处设置互通式立交。同步建设津石高速至荣乌高速连接线,长约5.2公里,设小泊1处互通式立交,以及必要的交通工程和沿线设施。
主线和连接线均采用双向四车道高速公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10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27.5米。桥涵设计汽车荷载等级采用公路-I级。
2.2标段划分与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为一个标段,主要包括:线路起讫里程桩号K9+497-K26+117,全长约16620m的路基沉降监测、路基水平位移监测、巡堤路沉降监测、巡堤路水平位移监测等内容,其中,加密段每100m布设1监测断面,其他路段200m一个断面,全线共计约107个断面。每一监测断面包含6监测点,其中4点位沉降与水平位移点,2点为沉降点。
2.3服务周期:
(1)施工周期;其中,前2个月监测频率1次/周(路基填土及水稳铺筑期间,每周2次,持续观测2周);至施工期结束监测频率1次/半月;
(2)缺陷责任期24个月;其中,第一年上半年监测频率1次/月;第一年下半年监测频率1次/2月;第二年监测频率1次/每季度。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工程测量甲级(工程测量)资质,2015年11月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以签订合同时间为准)至少完成一项高速公路监测业绩,并在人员组成结构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测能力。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每个投标人最多可对1个标段投标;被/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评为/信用等级的投标人,最多可对/标段投标。每个投标人允许中1个标。对投标人信用等级的认定条件为:企业单位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中无经营异常情况。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5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11月23日至2020年11月30日,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0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将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备案证明材料)、介绍信及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后扫描成PDF发送至guangzhengzixun@126.com邮箱(联系项目负责人确认满足资格条件后汇款),并注明:1、项目名称;2、投标单位名称;3、联系人;4、联系方式;5、投标单位联系邮箱;6、增值税开票种类及具体开票信息;7、招标文件邮寄地址。受疫情影响暂时不接受现场报名。
5.2招标文件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招标文件费用采用银行电汇形式,电汇至:
户名:天津广正建设项目咨询股份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信银行南京路支行
账号:8111401012000299075
投标单位须从单位账户汇出,电汇时注明项目名称。
6.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6.1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召开投标预备会。
踏勘现场时间:不组织;
投标预备会时间:不组织。
6.2投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0年12月15日9时30分,地点为天津市政务服务中心(另行通知)(天津市河东区红星路79号,红星路与卫国道交口顺驰立交桥旁)。
6.3本项目采用线上网络开标方式(具体内容详见附件网上开标方式告知书),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送达至天津市政务服务中心(另行通知)(天津市河东区红星路79号,红星路与卫国道交口顺驰立交桥旁);逾期送达或寄达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4开标当天请各位投标人根据招标代理工作人员引导递交文件(按照顺序递交投标文件时每人间隔1米),进入腾讯会议虚拟会议室参加网络开标活动,规定时间内未参加的,视为默认开标结果。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天津市交通运输委员会官网(http://jtys.tj.gov.cn/)和天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60.28.163.169/)上发布。
提示:按照《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天津市整合建立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体系实施方案的通知》中统一注册市场主体信息的要求,初次参加投标的投标人需在招标文件发售期间,在天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注册后,方可购买招标文件进行投标,注册方法可咨询招标代理机构。已进行注册的投标人不需重新注册。
8.联系方式
本招标项目津石高速公路(海滨大道-荣乌高速)工程已由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津石国家高速公路海滨大道至长深高速段可行性研究的批复》发改基础【2017】359号批准建设,初步设计已由交通运输部以《交通运输部关于津石国家高速公路天津市海滨大道至长深高速段初步设计的批复》交公路函【2017】520号批准,项目业主为天津滨海新区高速公路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银行贷款,项目出资比例为财政拨款50%、贷款50%,招标人为天津滨海新区高速公路投资发展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期及缺陷责任期道路变形监测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路线主线起自滨海新区南港工业区,接已建的海滨大道及南港工业区港北路,经大港电厂南、东台子,止于西青区小张庄附近,接已建的津石高速和长深高速共线段,全长约31.295公里。全线在南港工业区、大港油田、东台子、小张庄4处设置互通式立交。同步建设津石高速至荣乌高速连接线,长约5.2公里,设小泊1处互通式立交,以及必要的交通工程和沿线设施。
主线和连接线均采用双向四车道高速公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10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27.5米。桥涵设计汽车荷载等级采用公路-I级。
2.2标段划分与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为一个标段,主要包括:线路起讫里程桩号K9+497-K26+117,全长约16620m的路基沉降监测、路基水平位移监测、巡堤路沉降监测、巡堤路水平位移监测等内容,其中,加密段每100m布设1监测断面,其他路段200m一个断面,全线共计约107个断面。每一监测断面包含6监测点,其中4点位沉降与水平位移点,2点为沉降点。
2.3服务周期:
(1)施工周期;其中,前2个月监测频率1次/周(路基填土及水稳铺筑期间,每周2次,持续观测2周);至施工期结束监测频率1次/半月;
(2)缺陷责任期24个月;其中,第一年上半年监测频率1次/月;第一年下半年监测频率1次/2月;第二年监测频率1次/每季度。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工程测量甲级(工程测量)资质,2015年11月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以签订合同时间为准)至少完成一项高速公路监测业绩,并在人员组成结构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测能力。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每个投标人最多可对1个标段投标;被/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评为/信用等级的投标人,最多可对/标段投标。每个投标人允许中1个标。对投标人信用等级的认定条件为:企业单位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中无经营异常情况。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5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11月23日至2020年11月30日,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0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将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备案证明材料)、介绍信及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后扫描成PDF发送至guangzhengzixun@126.com邮箱(联系项目负责人确认满足资格条件后汇款),并注明:1、项目名称;2、投标单位名称;3、联系人;4、联系方式;5、投标单位联系邮箱;6、增值税开票种类及具体开票信息;7、招标文件邮寄地址。受疫情影响暂时不接受现场报名。
5.2招标文件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招标文件费用采用银行电汇形式,电汇至:
户名:天津广正建设项目咨询股份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信银行南京路支行
账号:8111401012000299075
投标单位须从单位账户汇出,电汇时注明项目名称。
6.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6.1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召开投标预备会。
踏勘现场时间:不组织;
投标预备会时间:不组织。
6.2投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0年12月15日9时30分,地点为天津市政务服务中心(另行通知)(天津市河东区红星路79号,红星路与卫国道交口顺驰立交桥旁)。
6.3本项目采用线上网络开标方式(具体内容详见附件网上开标方式告知书),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送达至天津市政务服务中心(另行通知)(天津市河东区红星路79号,红星路与卫国道交口顺驰立交桥旁);逾期送达或寄达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4开标当天请各位投标人根据招标代理工作人员引导递交文件(按照顺序递交投标文件时每人间隔1米),进入腾讯会议虚拟会议室参加网络开标活动,规定时间内未参加的,视为默认开标结果。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天津市交通运输委员会官网(http://jtys.tj.gov.cn/)和天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60.28.163.169/)上发布。
提示:按照《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天津市整合建立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体系实施方案的通知》中统一注册市场主体信息的要求,初次参加投标的投标人需在招标文件发售期间,在天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注册后,方可购买招标文件进行投标,注册方法可咨询招标代理机构。已进行注册的投标人不需重新注册。
8.联系方式
招标人: | 天津滨海新区高速公路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天津广正建设项目咨询股份有限公司 |
地址: | 天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第八大街81号 | 地址: | 天津市和平区南京路君隆广场B1座17层 |
邮政编码 : | 300457 | 邮 政 编 码: | 300040 |
电话: | 022-66298907 | 电话: | 022-23210356 |
传真: | 022-66298907 | 传真: | 022-27116810 |
联系人: | 焦占武 | 联 系 人: | 刘亚彬、张勇 |
电子邮件: | / | 电 子 邮 件: | guangzhengzixun@126.com |
网址: | / | 网 址: | http://www.tjgcc.com.cn/ |
开户银行: | / | 开 户 银 行: | 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气象台路支行 |
帐号: | / | 帐 号: | 142001517010003042 |
2020年11月2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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