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 南宫市段芦头镇热源建设项目设计-施工-设备EPC (项目名称)已由 南宫市行政审批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南宫市行政审批局关于南宫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段芦头镇热源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南审批投资审字〔2021〕27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南宫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建设资金来自 债券资金+财政资金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债券资金80%,财政资金20% ,招标人为 南宫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1项目概况:本项目新建燃气空气源热泵供热系统,涉及南宫市段芦头镇22个小区,共计户数6485户、供热总面积795207. 37平方米;改造幸福景城、羊绒城公寓、段头新居(段一村)、金通海岸、盛业居东区、羊绒基地、段头新村、鑫隆小区、合金城、羊绒园、文昌花园、金岳盛、盛丰居、怡海东区(南)、怡海东区(北)、怡海西区、羊绒基地(三期)、徐马寨文昌花园,共18个热源站;购置燃气空气源设备429台:配套管网24千米。
2.2招标范围:完成本项目的设计工作(包括但不限于项目施工图设计等全部后续设计工作,施工图应满足相关规范要求),施工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图范围内的全部设备采购及施工(含竣工试验)内容,完成并配合业主办理报建、报批、相关部门结(决)算审计、工程保修工)等工作。2.3 合同估算额:6908.601万元2.4工期:设计工期:40日历天,施工工期:133日历天。2.5质量标准: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满足相应设计深度,符合国家设计规范要求。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合格。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计划工期、招标范围等)。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其他要求: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3.2资质要求:(1)设计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行业(热力工程)设计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压力管道GB2设计资质;(2)施工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含)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压力管道安装许可证(GB2),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3.3主要人员资格要求:(1)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投标人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证书在有效期内,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2)设计负责人:具备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暖通空调)资格,且证书在有效期内;(3)施工负责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证书在有效期内,开标时未在其他在建工程担任项目经理或负责人;(4)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与施工负责人可以为同一人。(如为联合体形式参与本项目的投标,项目经理须为牵头单位人员);3.4财务要求:投标人提供具有合法有效资质的第三方出具的2020年度审计报告或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3.5信誉要求:投标单位没有违章查处和限制投标的情形,评标时由评标专家对投标企业是否有不良记录上网查询:(1)投标人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企业经营异常名录之一的,不得参加本次项目的投标。(2)河北省住房和建设厅网站( http://zfcxjst.hebei.gov.cn/)列为建筑市场主体严重失信“黑名单”单位的。 3.6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项目投标;(2)联合体各成员均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3)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个独立法人。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的,必须由施工单位作为联合体牵头人, 并在联合体协议中明确联合体成员单位的责任和权利。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建设单位签订工程总承包合同,就工程总承包项目承担连带责任;(4) 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5) 联合体成员应当具备承担招标项目所需的相应资格条件和能力。3.7为本项目提供初步设计的设计单位不允许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3.2 本次招标 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2-01-24 00:00 至 2022-01-28 23:59 (北京时间,下同),登录 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或邢台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名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 0 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2-02-18 09:00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南宫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招标人: | 南宫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招标代理机构: | 河北盛佳伟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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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南宫市东进街 | 地址: | 河北省石家庄市桥西区站前街19号地下商场24厅 |
邮编: | / | 邮编: | 050000 |
联系人: | 徐战炜 | 联系人: | 岳亚立 |
电话: | 0319-5222938 | 电话: | 1523010993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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