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287.19万元
招标联系人林建东
招标代理机构小马宝莉(厦门)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
中标联系人黄颖18059811979
公告正文

福建省政府采购合同

编制说明

1 签订合同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2 签订合同时,采购人与中标人应结合招标文件第五章规定填列相应内容。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对规定进行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甲方: 厦门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乙方 小马宝莉(厦门)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根据招标编号为 [350200]ZS[GK]2017002 厦门市急危重症远程救治和指挥平台建设 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招标结果,乙方为中标人。现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以下事项达成一致并签订本合同:

1 、下列合同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1.1 合同条款;

1.2 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

1.3 其他文件或材料:□无。□ 厦门市急危重症远程救治和指挥平台建设项目属于智能远程诊疗服务平台建设中的一部分。

2 、合同标的

包号 品目号 项目 数量 金额 基本需求

(品牌、型号技术指标等)

交货期 售后服务要求 采购单位 联系人 报价单位 联系方式
1 1-1 其他系统集成实施服务 1 2871988 厦门市急危重症远程救治和指挥平台(详见分项报价) 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 本项目的质保期为三年 厦门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林建东/0592-2978289 小马宝莉(厦门)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18059811979
合计: 2871988.00

3 、合同总金额

3.1 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 贰佰捌拾柒万壹仟玖佰捌拾捌元整 (¥ 2871988.00 )。

4 、合同标的交付时间、地点和条件

4.1 交付时间: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0个日历日内所有产品安装、调试完成,并交付使用

4.2 交付地点: 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区同安路天鹭大厦B栋

4.3 交付条件: 所有产品安装、调试完成,并交付使用

5 、合同标的应符合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具体如下:

根据合同标的符合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设备清单如下:序号:1,投标标的:多学科远程诊断平台软件,品牌:创业软件, 规格型号:创业软件多学科远程诊断平台软件, 技术参数:创业软件多学科远程诊断平台软件,数量:1, 单价:110,000.00, 小计:110,000.00; 序号:2, 投标标的:多点资源调度平台(MCU), 品牌:思科, 规格型号:CTI-CMS-1K-BUN-K9(主), 技术参数:含服务器(E5-2695V4×2、300G 10K硬盘×2、64G DDR4内存、冗余电源、RAID),软件及授权,虚拟化授权, 数量: 1, 单价:380,000.00, 小计:380,000.00; 序号:3,投标标的:多点资源调度平台(MCU), 品牌:思科, 规格型号:CTI-CMS-1K-BUN-K9(备), 技术参数:含服务器(E5-2695V4×2、300G 10K硬盘×2、64G DDR4内存、冗余电源、RAID),软件及授权,虚拟化授权, 数量:1, 单价:100,000.00 , 小计:100,000.00; 序号:4, 投标标的:指挥通信管理平台, 品牌:思科, 规格型号:BE6M-M4-XU=(主), 技术参数:多媒体服务器(E5-2630 v3、300G 10K硬盘×6、32G DDR4内存、电源、RAID)含软件及授权,含35个思科Jabber客户端许可, 数量:1, 单价:90,000.00, 金额:90,000.00; 序号:5, 投标标的:多点资源调度平台(MCU), 品牌:思科, 规格型号:BE6M-M4-XU=(备), 技术参数:多媒体服务器(E5-2630 v3、300G 10K硬盘×6、32G DDR4内存、电源、RAID)含软件及授权, 数量:1, 单价:48,000.00, 小计:48,000.00; 序号:6, 投标标的:录播服务, 品牌:思科, 规格型号:CMS-RECORDING 录播软件,含软件,端口授权, 数量:1, 单价:60,000.00, 小计:60,000.00; 序号:7, 投标标的: 远程救治行政指挥中心终端, 品牌:思科, 规格型号:CTS-SX80-IPST60-K9, 技术参数:SX80 编解码器、SpeakerTrack60 麦克风阵列和 Touch 10, 数量:1, 单价:150,000.00, 小计:150,000.00; 序号:8, 投标标的:远程救治行政指挥中心终端, 品牌:MAXHUB, 规格参数:MAXHUB SC86CM, 技术参数:MAXHUB 86寸会议平板, 数量:1, 单价:49,998.00, 小计:49,998.00; 序号:9,投标标的:远程救治医疗指挥终端, 品牌:思科, 规格型号:CTS-MX800D-2CAM-K9, 技术参数:思科 TelePresence MX800 70 英寸双显示屏,双摄像机(附带 Cisco Touch 10、2 个麦克风、2 根演示电缆、HDMI 和 VGA 及电源线), 数量:1, 单价:320,000.00, 小计:320,000.00; 序号:10, 投标标的:桌面终端, 品牌:思科, 规格型号:CP-DX80-K9=, 技术参数:思科 DX80 桌面终端, 数量:3, 单价:25,000.00, 小计:75,000.00; 序号:11, 投标标的:ICU现场抢救及抢救室病人信息获取终端, 品牌:爱格升, 规格型号:SV42-6302-5, 技术参数:StyleView? 远程医疗推车,含显示器Dell P2217H 2台, 数量:8, 单价:54,000.00, 小计:432,000.00; 序号:12, 投标标的:ICU现场抢救及抢救室病人信息获取终端, 品牌:思科, 规格型号:CTS-SX20N-C-12X-K9, 技术参数:思科TelePresence SX20协作终端,标配PrecisionHD 12x 镜头 (CE8 software、 TRC6 遥控器), 数量:8, 单价:58,000.00, 小计:464,000.00; 序号:13, 投标标的:ICU会诊室, 品牌:思科, 规格型号:CS-KIT-K9, 技术参数:思科 Spark Room Kit -(用于注册到 VCS、CUCM 和第 3 方呼叫控制)、含思科 Spark Room Kit设备和思科TelePresence Touch 10, 数量:5, 单价:91,000.00, 小计:455,000.00; 序号:14, 投标标的:ICU会诊室,品牌:MAXHUB, 规格型号:MAXHUB SC55MC, 技术参数:MAXHUB 55寸会议平板, 数量:10, 单价:7,999.00, 小计:7,9990.00; 序号:15, 投标标的:移动端软件, 品牌:思科, 规格型号:Cisco Jabber, 技术参数:Jabber 技术参数:客户端(支持windows,安卓,Iphone), 数量:35, 单价: 0.00 ,0.00; 序号:16, 投标标的:对接120指挥中心终端, 品牌:思科, 规格型号:CTS-SX20N-C-12X-K9, 技术参数:思科TelePresence SX20协作终端,标配PrecisionHD 12x 镜头 (CE8 software、 TRC6 遥控器), 数量:1, 单价:58,000.00, 小计:58,000.00; 总价:大写(人民币)贰佰捌拾柒万壹仟玖佰捌拾捌圆整(RMB:¥2871988.00)

6 、验收

6.1 验收应按照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进行,具体如下:

1、乙方在甲方所要求的时限内完成合同所涉所有设备的系统集成、安装调试等工作,确保整个系统正常运行。为保证硬件的正确性和可靠性,双方共同进行硬件安装、联机测试和考核验收。 2、乙方完成系统集成、安装调试工作后,即进入项目验收阶段。在项目验收期间如发生故障,乙方应作详细记录,查明原因并写出相应的分析报告。在系统全部达到招标要求后,甲方对项目进行整体系统验收。 3、多学科会诊软件验收内容主要以甲乙双方确认的《软件需求规格说明书》为依据,对软件的各项功能进行全部的核查。乙方在项目各阶段需提供的资料作为本合同的正式附件,与本合同正本具有同等的法律约束力。 4、乙方提交的多学科会诊软件验收成果必须包括设计文档、测试文档等相关技术文档。 5、如果乙方提供的系统硬件没有达到验收标准,甲方应在第一次验收失败后的10天内,或与乙方协商一致后择日再次组织进行验收。 6、验收依据: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合同文件,厂家货物技术标准说明及国家有关的质量标准规定,均为验收依据。 7、验收方法: 乙方根据招标要求进行设备安装、调试、测试及验收。验收时乙方提交项目文档(包含但不仅限于实施文档:设备到货清单、设备开箱检验单、设备加电测试单、操作手册;培训:受训人员签到表;验收:验收申请、竣工报告、设备移交清单、验收方案、用户使用报告等)并由甲方组织系统验收。 8、验收时乙方必须派代表参加,验收过程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

6.2 本项目是否邀请其他投标人参与验收:

不邀请

7 、合同款项的支付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具体如下:

1)首款:所有产品送到甲方指定地点,并经甲方签收合格后,收到合同总价款50%正式发票后的10个工作日内,甲方办理向乙方支付50%合同总价款的财政支付手续,即:人民币 壹佰肆拾叁万伍仟玖佰玖拾肆元整(¥1,435,994.00); 2)验收款:系统正式安装运行后并通过厦门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组织的验收工作,甲方收到乙方合同总价款50%正式发票后7个工作日向乙方办理合同总金额的50%的财政支付手续,即:人民币 壹佰肆拾叁万伍仟玖佰玖拾肆元整(¥1,435,994.00)

8 、履约保证金

有,具体如下: 乙方应在签订合同前向甲方提交合同总价的10%作为履约保函,即:人民币贰拾捌万柒仟壹佰玖拾捌元捌角(¥287,198.80),在合同履行完毕且双方无合同纠纷后无息退还

9 、合同有效期

三年

10 、违约责任

1、乙方保证向甲方提供的硬件设备是原厂原装的,技术是先进的、成熟的和可使用的。 2、乙方保证按时为甲方安排合格的专业技术人员,并按本合同规定向甲方提供技术服务、技术支持和技术培训。乙方应根据本项目采购的设备采用的相关技术,对甲方所有被培训人员提供培训设备、文字资料和培训讲义等相关用品,所有的资料和讲义均为中文印刷。甲方有权对乙方提出的培训项目内容进行选择。 3、乙方保证甲方使用本合同项下的专有产品和服务,不会引起第三方的侵权索赔。如发生第三人指控甲方实施的技术侵权的,乙方应当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并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合同结束后,本条款仍然有约束力。 4、如果乙方未能按本合同规定的日期提供产品,每迟交10天(不足10天的按10天计算),乙方应按合同总价0.5%向甲方支付违约金,最高限额为合同总价的10%。 5、乙方实施过程不得造成甲方现有应用系统中断或数据丢失,否则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乙方应另外支付合同总价5%的违约金。 6、项目终验完成后,乙方应保障甲方系统正常运行,如因乙方未达到要求而产生的相关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均由乙方承担。 7、 乙方按照售后服务约定进行故障处理。巡检等服务如乙方未达到要求,甲方有权每次扣除2000元质保金。 8、对于在本合同项下乙方违约给甲方造成的损失和乙方应承担的违约金,甲方有权在未支付的合同价款中进行扣除,并保留向乙方进一步追究责任的权利

11 、知识产权

11.1 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应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且非假冒伪劣品;乙方还应保证甲方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知识产权及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指控,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此方面指控均与甲方无关,乙方应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费用和后果;若甲方因此而遭致损失,则乙方应赔偿该损失。

11.2 若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不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被有关主管机关认定为假冒伪劣品,则乙方中标资格将被取消;甲方还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进行处理,具体如下: 乙方应返还涉及侵权产品费用,除约定的违约金外,乙方应当支付相当于合同总价 10%的金额作为对甲方的赔偿(不可抗力因素影响除外),由此造成的甲方其他经济损失也由乙方承担

12 、解决争议的方法

12.1 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12.2 若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下列途径之一解决:

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具体如下: 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若发生争议,双方应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厦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者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具体如下:

13 、不可抗力

13.1 因不可抗力造成违约的,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在随后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后的 15 日内向另一方提供不可抗力发生及持续期间的充分证据。基于以上行为,允许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13.2 本合同中的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火灾及政府行为、法律规定或其适用的变化或其他任何无法预见、避免或控制的事件。

14 、合同条款

一、 货物质量要求和包装 1、乙方提供的货物必须为原厂包装正品行货,确保避免货物在转运中损坏或变质。这类包装应采取防潮、防晒、防锈防腐蚀、防震动及防止其它损坏的必要保护措施,从而保护货物能够经受多次搬运、装卸及远洋和内陆的长途运输。乙方应承担由于其包装或其采取的防护措施不妥而造成货物锈蚀、损坏和丢失的损失。 2、质量要求:乙方保证所供货物是全新的,未使用过的,并必须达到或高于招标要求及报价承诺。乙方交付货物时务必将所提供货物的装箱清单、用户手册、随机资料及配件、随机工具等一并交予甲方;若乙方不能完整交付货物及本款规定的单证和工具,视为未按合同约定交货,乙方负责补齐。 3、乙方交付的货物应当完全符合本合同、招标文件、投标响应文件及供应商承诺书所规定的货物品名、数量和规格要求以及国家和行业的质量标准。乙方提供的货物不符合合同规定的,甲方有权拒收货物,收件后使用过程中发现属于质量问题的或不符合上述质量要求的或因运输过程中引起的产品损坏,甲方仍有权要求乙方履行更换、退货等义务,同时,由此引起的一切费用和损失,由乙方承担。 4、设备到货后由甲乙方双方以及监理方共同进行开箱验收,如发现外箱包装曾已开过、或有破损、或非原出厂最新合格产品、货物件数及附件有缺失,箱内的产品说明书等相关技术资料不全等,甲方可拒绝接收,并要求乙方赔偿因其问题导致时间延误所造成的损失,或视实际情况要求乙方在5个日历日内予以解决存在问题。 5、技术标准:合同货物应符合所附产品说明所述的技术规格和标准。如果没有提及适用标准,则应符合货物来源国适用的国家标准,这些标准必须是有关机构发布的最新版本的标准。 6、合同货物经系统集成后,乙方应保证整个系统设计、功能符合本项目招标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 二、交货期限、运输方式及费用负担 1、交货期限:合同签定后10天内货到、安装、调试完毕。并根据采购人要求完善功能、提高性能、优化配置设置。 2、交货方式:采用现场交货方式。 3、乙方所提供的全部货物是厂家出厂的原包装。乙方提供的全部货物须采用相应标准及保护措施进行包装,这种包装应适应于相应的运输方式,并有良好的防潮、防震、防锈和防野蛮装卸等保护措施,以便保证货物安全运抵现场。货物在运输途中所发生锈、损坏和丢失及其它任何损失由乙方承担责任和费用。 4、乙方根据具体交货期限采用汽运或其他适宜方式交付货物,运至使用单位指定地点的运输费、保险费和伴随服务费及安装调试费、税费、培训费用、验收费用等直至交付使用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 三、系统集成服务 1、服务目标:乙方为厦门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提供专业的系统集成服务、技术支持服务及培训,以达到系统正常上线运行。 2、服务方式:乙方指派专业技术团队到甲方指定的安装现场进行项目实施安装调试等系统集成服务。 3、服务质量要求:达到项目验收合格要求。乙方应指定有经验的项目经理,在项目实施中执行严格的质量管理、项目进度管理,以确保服务的质量。 4、工程质量要求、技术标准、安装调试、技术服务、人员培训及技术资料满足国家标准并按招标文件、投标响应文件、供应商承诺书及相关文件要求执行。 5、乙方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应严格遵守甲方的规章制度,并对甲方的相关资料、数据信息予以保密。 四、保修及服务 1、整体设备免费质量保证期,硬件免费保修期为叁年,软件部分免费维护期两年,自项目最终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在此保修期间乙方所提供的技术支持服务均免费。免费保修期满后乙方承诺提供硬件运行维护服务,所涉运维费用另行结算,具体事宜双方另行约定。 2、乙方所安排人员在甲方指定地点工作期间,应遵守国家的法律、工作现场的规章制度及甲方制定的项目管理办法,在此期间发生的一切意外等均由乙方自行负责,甲方概不负责。 3、乙方应完成对甲方人员的相关培训和配合甲方进行调试。由此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 4、故障响应时间:在质保期内出现质量问题时,乙方必须即时响应,接到维修通知后2小时内到达现场排障,24小时内负责修复;特殊情况下 24 小时内无法修复的,乙方承诺提供使系统可正常运转的可行的应急措施。若因乙方延误未及时修复、排除故障,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对维修(护)的部件,乙方采用“先替换后维修”的原则,保障系统的正常运行。 5、乙方未能按规定履行承诺的,甲方有权另找第三方进行维修,其费用由乙方承担。 6、质保期满后,乙方提供配件、技术咨询、有偿维修等售后服务。出现故障需厂家服务时,乙方应及时响应,并在2小时内派技术人员到现场解决故障。24小时内无法修复可提供备机,并提出替代方案,保证系统正常运转的措施。对硬件设备提供成本价的维修,如整件更新将不高于原合同价。 7、回访及检修:乙方承诺对所有维修服务工作进行定期回访(每季度一次),并根据合同货物(系统)的使用情况不定期免费为合同货物进行检修(每年须提供至少4次的全面巡检并提供书面巡检报告)、日常维护及保养服务,以保证合同货物(系统)的长期正常使用。对于每次的故障维护,均详细记录在案,包括设备型号、操作系统版本、故障时间、维修方法、措施、效果、双方经办人员等。每半年汇总提交一次书面的系统维护报告。 8、技术资料:乙方应向使用单位提供完整的施工技术资料。 9、培训:工程完工后,技术人员将继续进行巡查,并现场指导工作人员熟悉系统的操作。由于系统的操作及日常一般性维护需要较为专业的知识与技能,乙方提供培训的详细内容及计划,并提供中文培训教材及中文使用说明书等。 五、保密条款 任何一方因本合同或履行本合同而获知的对方的有关信息有保守秘密的责任(除已在公共渠道获得的信息外),否则泄露秘密的一方应赔偿保密方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本条款不因本合同的终止而失效。

15 、其他约定

15.1 合同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5.2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补充。

15.3 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15.4 本合同一式 份,经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后生效。甲方、乙方各执 份,送 备案 份,具有同等效力。

15.5 其他:□无。□ 1、本合同自双方代表签名并加盖公章或合同章后生效。 2、本采购项目的谈判文件、成交供货商的谈判响应文件以及供应商承诺书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中如有未尽事宜,请参考本采购项目的招标文件、投标文件等。 3、本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均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合同。如一方需要变更合同,双方需另行签订补充协议确认变更事项,补充协议在加盖双方公章或合同章后生效。如若双方未就变更事项签订补充协议的,提出变更方仍应依本合同约定继续履行,否则视为违约。 4、乙方接受甲方委托的监理公司对本项目的工作进行监理,并根据监理要求按阶段提交项目资料及项目实施进度

甲方: 厦门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乙方: 小马宝莉(厦门)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住所: 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区同安路2号(天鹭大厦) 住所: 厦门市思明区龙虎山路厦门大学国家大学科技园500单元
单位负责人: 单位负责人: 黄颖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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