溆浦县城排水管网、箱涵清淤工程项目合同公告
公告日期: 2024-06-12
政府采购合同编号:溆财采计(2024)046(线上计划编号:溆财采计202420045)
采购人(全称):溆浦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供应商(全称):湖南佳伦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
一、项目信息
1、采购合同名称:施工合同
2、采购项目名称:溆浦县城排水管网、箱涵清淤工程项目
3、采购计划编号:溆财采计(2024)046(线上计划编号:溆财采计202420045)
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5、项目内容:溆浦县城排水管网、箱涵清淤工程项目。
6、项目经理:刘春华
二、合同金额
(1)合同金额小写:2832445.21元
合同金额大写:贰佰捌拾叁万贰仟肆佰肆拾伍元贰角壹分
(2)具体标的如下:
包号 | 供应商 | 商品名称 | 是否包含进口产品 | 参数/技术说明 | 品牌 | 数量 | 单位 | 单价 | 合同金额(总价) |
1 | 湖南佳伦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溆浦县城排水管网、箱涵清淤工程项目 | 否 | 详见 合同 | / | 1 | 项 | / | 2832445.21元 |
(3)合同价格形式:详见合同
三、履行合同的时间、地点及方式
合同履行日期:2024年5月24日至2024年7月23日
地点:甲方指定地点
方式:/
四、付款方式
1、此工程为政府投资项目,无工程预付款和进度款。
2、验收合格后按财政或审计部门审定结果,由乙方开具票据(并承担税费),待财政拨付后付清相关工程款。
五、解决合同纠纷方式。
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
()提请仲裁(√)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六、组成合同的文件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议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本合同协议书
(3)成交通知书
(4)响应文件
(5)政府采购合同
(6)谈判文件
(7)标准、规范及其有关技术文件,图纸。
(8)其他合同文件。
七、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 双方盖章签字之日 起生效。
八、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伍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执三份,乙方执两份。
合同订立时间:2024年5月28日
九、合同主体
甲方:溆浦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刘辉
电话:/
传真:/
地址:/
乙方:湖南佳伦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陈治平
电话:/
传真:/
开户银行:/
帐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