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镜湖区2024-2026年城市基础设施养护维修项目更正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
发布时间
2023/12/27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wh13cg2023fw2529
预算金额-
招标公司-
招标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WH13CG2023FW2529(政府采购任务书编号:FS34020220231011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镜湖区2024-2026年城市基础设施养护维修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 2023年12月22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1、原采购文件“第五章评标办法及评分规则(D2)”中商务部分“供应商业绩”及“项目负责人业绩”评审标准表述原为

评审内容

分值

评审标准

供应商业绩

4分

供应商提供同类业务(业绩合同服务内容须同时包含市政道路日常养护、路灯日常养护、应急抢险)服务合同的,有一项加2分,本项加满为止。同一业绩按照年度续签的,不累计得分。

投标文件中须提供业绩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资料的影印件以及市级及以上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查询截图,影印件应能辨识买卖双方公章、标的信息;如业绩合同不能体现以上全部内容,可提供业绩合同甲方盖公章的证明影印件。否则,不得分。投标供应商与其关联公司(如母公司、控股公司、参股公司、分公司、子公司、同一法定代表人的公司等)之间签订的合同,均不予认可。

项目负责人业绩

2分

项目负责人具有同类业务(业绩合同服务内容须同时包含市政道路日常养护、路灯日常养护、应急抢险)服务业绩的,有一项加2分,本项加满为止。同一业绩按照年度续签的,不累计得分。

投标文件中须提供业绩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资料的影印件以及市级及以上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查询截图,影印件应能辨识买卖双方公章、标的信息;如业绩合同不能体现以上全部内容,可提供业绩合同甲方盖公章的证明影印件。否则,不得分。投标供应商与其关联公司(如母公司、控股公司、参股公司、分公司、子公司、同一法定代表人的公司等)之间签订的合同,均不予认可。

现修改为

评审内容

分值

评审标准

供应商业绩

4分

供应商具备同类业务(业绩合同服务内容须同时包含市政道路日常养护、路灯日常养护、应急抢险)服务业绩的,提供业绩合同,每有一份业绩合同加 2 分,加满为止。(投标文件中须提供业绩合同,扫描件应能辨识买卖双方公章或合同专用章、标的信息;如业绩合同不能体现以上全部内容,可提供业绩合同甲方盖公章的证明扫描件。否则,不得分。投标供应商与其关联公司(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之间签订的合同,均不予认可。)

项目负责人业绩

2分

项目负责人具备同类业务(业绩合同服务内容须同时包含市政道路日常养护、路灯日常养护、应急抢险)服务业绩的,提供业绩合同,每有一份业绩合同加 分,加满为止。项目负责人和供应商业绩重合的,可以重复计分。(投标文件中须提供业绩合同,扫描件应能辨识买卖双方公章或合同专用章、标的信息、项目负责人信息;如业绩合同不能体现以上全部内容,可提供业绩合同甲方盖公章的证明扫描件。否则,不得分。投标供应商与其关联公司(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之间签订的合同,均不予认可。)

更正日期: 2023年12月27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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