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给水工程设计有限公司《中法供水与两江水务供水服务范围划分勘界技术服务项目》警示砖、警示桩采购(第二次)比选公告
1、项目基本情况
1.1项目名称:重庆市给水工程设计有限公司《中法供水与两江水务供水服务范围划分勘界技术服务项目》警示砖、警示桩采购(第二次)项目1.2招标人:重庆市给水工程设计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企业自筹(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100%。
1.3项目主要内容:重庆市给水工程设计有限公司《中法供水与两江水务供水服务范围划分勘界技术服务项目》警示砖、警示桩采购(第二次)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重庆市给水工程设计有限公司《中法供水与两江水务供水服务范围划分勘界技术服务项目》警示砖、警示桩采购(第二次)进行竞争性比选。
2、招标范围及报价方式
2.1项目概况:本次招标项目重庆市给水工程设计有限公司《中法供水与两江水务供水服务范围划分勘界技术服务项目》警示砖、警示桩采购(第二次) , 本次招标采用投标人自主报价, 项目总限价45000元(人民币)。
2.2项目材料采购清单
序号 |
产品名称 |
规格 |
单位 |
数量 |
送货地点 |
备注 |
1 |
警示砖 |
长250mm*宽150mm*厚26mm |
块 |
26 |
买方指定地点 |
技术标准和要求见附件1 |
2 |
警示桩 |
高H700mm*△150mm |
根 |
84 |
附件:1、重庆市给水工程设计有限公司《中法供水与两江水务供水服务范围划分勘界技术服务项目》警示标志桩、标志砖技术标准和要求
2.3评标方式:低价中标。
3、对投标人资格及证明文件要求
只有符合下列条件的投标人才有资格投标,否则为废标。
3.1投标人必须是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设立的,并在中国注册的,具有法人地位的经销商、厂家。(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需包括玻璃钢制品的生产或者销售等描述。
3.2投标人名称与营业执照名称须一致。
3.3投标人提供营业执照副本,法人身份证信息,委托代理人信息以上资料提供复印件加盖鲜章,注明须提供原件的除外,原件备查。投标文件正本需在规定位置加盖鲜章,副本可为正本复印件。
3.4供货方应确保材料的及时供应,承诺因材料供应不及时造成的一切损失均由供货方负责赔偿。(承诺书格式自拟)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投标人2022年10月21日可自行在重庆水务集团电招平台网址https://www.cqswjt.cn/cms/index.htm直接下载招标文件、答疑、补遗、最高限价等投标截止时间前公布的所有相关资料,不管投标人下载与否,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都视为投标人收到以上资料并全部知晓有关招标过程和事宜,如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能下载相关资料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各投标单位应随时关注网上https://www.cqswjt.cn/cms/index.htm发布的招标文件及相关修改内容。
4.2投标人须在重庆水务集团电子商务平台(https://www.cqswjt.cn/cms/index.htm)进行供应商注册,填写相关信息,审批过后成为平台供应商,参与相应的项目。
4.3此项目将在重庆水务集团电子商务平台系统上进行电子评标。如投标单位在开标截止时间未能在电子商务平台系统中进行报名、报价及上传投标文件,将视为废标。
4.4投标人需提前在重庆水务集团电子商务平台( https://www.cqswjt.cn/cms/index.htm)上注册、报名,下载标书,上传投标文件电子档并报价。逾期或未按时报名、报价并上传投标文件电子档者,视为废标 。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22年10月28日10时00分,地点:重庆市南岸区南滨西路31号4楼综合部。
5.2 投标截止时间:2022年10月28日10时30分(北京时间)。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4 问题澄清截止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重庆水务集团电子商务平台(https://www.cqswjt.cn/cms/index.htm)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重庆市给水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地 址:重庆市南岸区南滨西路31号
联系人:陈老师
电 话:023-61965885 023-61965886
附件1
重庆市给水工程设计有限公司《中法供水与两江水务供水服务范围划分勘界技术服务项目》 警示标志桩、标志砖 技术标准和要求
一、技术要求
设计、制造应符合如下标准:
GB/T 1448-2005 《纤维增强塑料压缩性能试验方法》
GB/T 1449-2005 《纤维增强塑料弯曲性能试验方法》
GB/T 1463-2005 《纤维增强塑料密度和相对密度试验方法》
(注:本技术条款中引用的规范、标准等均采用现行最新版本。)
二、警示标志砖
1、产品材质为不饱和聚酯树脂玻璃纤维增强复合材料(SMC高强复合材料),规格为:长250mm*宽150mm*厚26mm长方体,工艺为模机压高热成型。
2、标志砖警示内容应采用凸字模压工艺制作成型。
3、正面应印有公司LOGO 、公司简称、供水抢险电话等图案、文字等信息,字与标记凸出平面1.5mm,警示标志砖应有直线、45度弯角、90度弯角、三通共四款规格。
4、标志砖外观和颜色(中黄色,颜色标准编号Y07)见如下示意图。
标志砖参考示意图:
4、外观
(1)标志砖表面应完整,材质均匀,同时要求表面必须光洁、平整,无破损。标志砖上表面不应有拱度。标志砖上表面应有凸起的图案、文字,并清晰标示。
(2)标志砖的表面无纤维外露,无裂纹、无白化、无分层,无明显的色泽不匀。
5、试验荷载
名称 |
试验载荷(kN) |
破坏载荷(kN) |
允许残留变形(mm) |
标志砖 |
180 |
≥250 |
2.5 |
标志砖厚度尺寸为最低厚度,厂家可以根据自身生产情况进行调整。
三、警示标志桩
(一)模压警示标志桩
1、产品材质为不饱和聚酯树脂玻璃纤维增强复合材料(简称SMC高强复合材料),规格为:高H700mm*△150mm三棱形柱体,工艺为模机压高热成型。
2、标志桩警示内容应采用凸字模压工艺制作成型,严禁采用拉挤成型并用油墨丝印等方法制作。成型后按要求对凸起警示内容进行印刷着色。
3、标志桩应带有防拔起设计,防止人为盗取。
4、警示桩三面应分别印有公司LOGO 、公司简称、供水抢险电话等图案、文字等信息,字与标记凸出平面1.5mm。警示桩三面应分别纵向位置高度至少满足桩体在覆土300mm后警示标志(图案、文字)不被掩埋、遮挡。
5、标志桩外观和颜色(中黄色,颜色标准编号Y07)见如下示意图
标志桩示意图:
5、外观
(1)标志桩表面应完整,材质均匀,同时要求表面必须光洁、平整,无破损。标志桩表面应有凸起的图案、文字,并清晰标示。
(2)标志桩的表面无纤维外露,无裂纹、无白化、无分层,无明显的色泽不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