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中国移动湖北公司武汉市轨道交通12号线无线网施工项目_中标结果公示
金额
-
项目地址
湖北省
发布时间
2024/08/02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hbyd20240500253
预算金额895万元
招标公司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湖北有限公司
招标联系人卢女士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煜金桥通信建设监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联系人李瑞峰18831187607
中标联系人-
中标公司中国通信建设第三工程局有限公司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中国移动湖北公司武汉市轨道交通12号线无线网施工项目_中标结果公示
中国移动湖北公司武汉市轨道交通12号线无线网施工项目:标/包1的中标人为中国通信建设第三工程局有限公司、深圳市中兴通讯技术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湖北有限公司/北京煜金桥通信建设监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负责人:
2024年08月01日 中国移动湖北公司武汉市轨道交通12号线无线网施工项目_招标公告
中国移动湖北公司武汉市轨道交通12号线无线网施工项目_中标候选人公示
北京煜金桥通信建设监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中国移动湖北公司武汉市轨道交通12号线无线网施工项目于2024-07-17 10:00开标,并按照国家招投标有关法律法规及招标文件载明的评标方法完成评标工作,现将中标候选人公示如下:
一、中标候选人的投标报价及中标情况:
二、评标情况:
中标候选人对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能力条件、质量要求、工期(交货期)均进行了响应,并且均符合各项要求。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7位评委根据招标文件中载明的评标标准和方法于2024年07月26日完成了本次评标工作。
三、中标候选人项目负责人姓名及证书:
四、联系方式和提出异议的渠道:
1、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人员姓名:李瑞峰、范丽超
招标代理机构人员电话:18831187607
招标代理机构人员邮箱:18831187607@139.com
2、投标人认为采购人员在采购过程中存在违规违纪行为的,可以通过以下渠道提出异议:
异议渠道:点击进入异议页面
(此链接仅用于对评标结果存在影响招标公平性、公正性问题的异议,不得对其他投标人未公开的投标内容及评审细节进行异议,否则我方有权不受理。此链接仅受理异议,不接受业务咨询。)
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为公示之日起连续3日,公示截止时间为2024-07-29 22:00。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以书面形式实名向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提出。
五、提出异议的要求: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出的要求告知如下:
1、异议提出人应为投标人或与投标项目有关的利害关系人;
2、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包括异议事项及证明材料等内容,具体要求如下:
(1)异议事项应真实、具体,且不是主观臆测内容;
(2)异议人提出的主张及请求应明确;
(3)异议以个人名义提出的,应在异议材料上署具异议人的真实姓名、有效联系方式和地址;异议以法人或其他组织机构的名义提出的,异议材料上应加盖公章,并写明联系人姓名、有效联系方式和地址;
(4)异议人应提供关于异议事项的有效线索,且应配合查证;
(5)异议应在规定时限内提出。
3、异议人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内容进行异议的,应说明该信息的正当来源渠道。
4、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认为异议人的材料不明确、不充分,需要异议人修改或补充材料的,异议人应根据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的要求进行修改或补充。
5、异议人提出的异议事项如属于以下两种情况,招标人有权不予受理:
(1)异议提出不符合本公告规定的任意一项要求的;
(2)异议事项已进入异议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6、异议事项如属于恶意攻击或虚构事实的,将追究异议人的负面行为责任。
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湖北有限公司/北京煜金桥通信建设监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负责人:
2024年07月26日
中国移动湖北公司武汉市轨道交通12号线无线网施工项目:标/包1的中标人为中国通信建设第三工程局有限公司、深圳市中兴通讯技术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湖北有限公司/北京煜金桥通信建设监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负责人:
2024年08月01日 中国移动湖北公司武汉市轨道交通12号线无线网施工项目_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为(中国移动湖北公司武汉市轨道交通12号线无线网施工项目、招标编号:HBYD20240500253),招标人为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湖北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北京煜金桥通信建设监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项目资金由招标人自筹,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可前来投标。 | |||||||||||||||||||||||||
1、招标范围 1.1 招标内容:武汉市轨道交通12号线进行无线网覆盖施工。建设内容主要包括:光缆敷设、电缆敷设、无线设备、天线及其它配套设施安装等。 1.2 合同有效期:从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7年7月31日止。 1.3 承包方式:包工包部分辅料。 1.4 本本项目不划分标段,划分为2个份额。拟引入2家供应商。具体份额划分如下:
1.5 最高限价:供应商所报折扣系数大于100%,则按无效投标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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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 投标人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为其他组织。 2.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得转包或违法分包。 2.3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 2.3.1 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的;财产被重组、接管、查封、扣押或冻结的; 2.3.2 被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公司或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湖北有限公司或者相关行政监督部门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的; 2.3.3 在最近三年内被相关行政监督部门判定存在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的; 2.3.4 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的; 2.3.5 投标文件中存在伪造或虚假资料的。 2.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5 投标人须提供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的类似项目合同(类似项目是指:铁路或地铁红线内4/5G无线网施工项目),累计合同金额不得低于500万元。 (1)须提供业绩证明材料:①合同关键页扫描件(关键页至少包括首页、标的页、金额页、签字盖章页、时间页);②至少提供合同金额10%的合同发票扫描件。 (2)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或合同中体现的执行开始时间为准,单项合同或框架合同金额均以合同签订金额为准。 (3)须提供合同相对方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合同原件备查,未能区分为类似项目的业绩不纳入评审范围。 2.6.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 (1)投标人须具备住建行政主管部门颁发在有效期内的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须提供资质证书扫描件。 注: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号)的规定换发或颁发的资质证书根据资质对应关系按上述原则认定。 (2)投标人须具备住建行政主管部门颁发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须提供证书扫描件。 2.7.人员要求: (1)具备有效的住建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证)。 (2)项目经理1人,须同时满足以下要求:需具备通信与广电工程一级或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和住建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其他施工项目中担任项目经理。 (3)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不少于3人:均具备有效的住建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发售电子版招标文件: 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06月26日20时00分至 2024年07月01日20时00分。 4.2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凡有意参与的潜在投标人,请登录中国移动采购与招标网(http://b2b.10086.cn)进行购买招标文件(已在该系统注册过的投标人请直接登录系统购买招标文件,未在该系统注册的投标人请先进行系统注册而后购买招标文件)。 中国移动采购与招标网首页提供操作手册,投标人可以下载并根据操作手册提示进行注册、购买、下载招标文件及投标。 4.3 招标文件费用:每套售价零元(¥0元),售后不退。支付要求:无。 注意:无论招标文件是否收费,投标人请务必在 标书售卖截止时间前 登录中国移动采购与招标网,进入“招投标操作”界面,选择招标项目进行招标文件购买操作;否则将无法正常投标。 4.4 投标人针对投标人注册、购买、CA证书办理、网上应答操作等相关业务的咨询,请直接拨打中国移动采购与招标网技术支持联系电话,详见系统首页“技术服务”专区。 4.5 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办理CA证书,并使用CA证书进行加密后才能投标;否则将无法正常投标。CA证书具体办理流程参见中国移动采购与招标网首页下方下载专区“CA证书办理及安装”说明。 | |||||||||||||||||||||||||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纸质投标文件的递交:本招标项目不接受纸质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保函、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除外<如有>)。 5.2 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电子投标文件通过中国移动电子采购与招标投标系统递交,投标截止时间为:2024年07月17日10时00分。 5.3 本项目将于上述投标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在中国移动电子采购与招标投标系统进行开标,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的代理人可在中国移动电子采购与招标投标系统准时参加。 5.4 投标文件递交异常的处理规则: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出现递交异常时,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需与系统支撑团队确认,若为系统故障原因造成的,则应推迟该项目的投标截止时间(具体时间另行通知)直至该投标人完成电子投标文件递交;若非系统故障原因造成的,由该投标人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5.5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时,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不予接收投标文件: 5.5.1 逾期递交或者未递交中国移动电子采购与招标投标系统的投标人; 5.5.2 未按照本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招标文件的投标人。 | |||||||||||||||||||||||||
6、电子招标投标规则 6.1 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在系统上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2 当所有投标人电子投标文件开标解密异常时,则推迟开标,直至投标文件可正常解密。当个别供应商电子投标文件开标解密异常时,由系统确认非系统原因造成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6.3 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是经过CA证书加密后上传提交的,任何单位或个人均无法在投标截止时间(即开标时间,下同)之前查看或篡改,不存在泄密风险。 6.4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可以多次提交或撤回电子投标文件,提交新投标文件前需撤回前一次提交的电子投标文件,并且前一次提交的电子投标文件系统将彻底删除。 6.5 投标人可以登录系统查看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提交结果,了解和确认电子投标文件提交状态。 6.6 系统提供递交电子投标文件的渠道: 系统仅支持通过辅助投标工具进行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 |||||||||||||||||||||||||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 工信部通信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信息平台 (https://txzbqy.miit.gov.cn/)、中国移动采购与招标网(http://b2b.10086.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 |||||||||||||||||||||||||
8、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湖北有限公司 招标人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江汉区常青三路 66 号 联系人:卢女士 联系方式:luqingqing@hb.chinamobile.com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煜金桥通信建设监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详细地址:湖北省武汉市常青路常宁里特1号-台银大厦B座1705室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李瑞峰、范丽超、王思琪、秦宇 联系电话:18831187607、13933191300、17702740348 电子邮件:18831187607@139.com、13933191300@139.com。 中国移动采购与招标网(http://b2b.10086.cn)系统指南及电子密钥办理热线电话:4001390123 异议渠道:点击进入异议页面 (此链接仅用于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文件存在影响招标公平性、公正性问题的异议;不接受业务咨询) | 9、免责声明 我公司发布本次项目招标采购信息的官方媒介包括: 工信部通信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信息平台 (https://txzbqy.miit.gov.cn/)、中国移动采购与招标网(http://b2b.10086.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cebpubservice.com)。除上述外,我公司不在其他任何网站、论坛等媒介上发布任何招标采购信息,其他任何媒介上转载的、以我公司为采购主体的招标采购信息均为非法转载,均为无效。 | ||||||||||||||||||||||||
10、附加项 10.1供应商在投标过程中如遇到中国移动采购与招标网平台操作问题,可联系技术支持,联系方式:400-139-0123(平台支撑)。 10.2 CA办理:CA证书的办理与项目获取无关,与潜在供应商投标相关。为保证投标人顺利投标,请在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前5个工作日提前办理好CA证书。CA证书办理方式:在线办理:进入中国移动采购与招标网-服务中心-下载专区-“CA证书办理及安装”界面办理;现场办理:中国移动采购与招标网查询-服务中心-下载专区-“CA证书办理及安装”-“受理点查询”或拨打客服热线 400-111-5580查询。 注:供应商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办理有效的CA证书,并使用CA证书加密后才能正常投标。自2022年1月1日起,中国移动电子采购与招投标系统将不再支持北京数字认证股份有限公司(BJCA)证书,供应商在中国移动电子采购与招投标系统进行投标、标书澄清、签署廉洁承诺书等操作,均须使用CMCA证书。请供应商尽快办理CMCA证书,若因未及时办理CMCA证书而影响到投标等业务,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后果。详见中国移动电子采购与招投标系统首页-“CA证书办理及安装”-《中国移动电子采购与招投标系统供应商全面切换CMCA证书服务的通知》。 已办理CA证书的供应商因企业信息变更或其他原因需要更新CA证书的,须及时向系统技术支持部门提出,因供应商未及时更新CA证书导致其投标受影响的,其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10.3成功获取的认定条件: 供应商须按下述所列的所有步骤进行操作以完成全部获取流程: (1)按本公告的要求在中国移动采购与招标网上提交注册材料(供应商注册的各项基础信息请务必准确填写,否则会影响CA证书的获取)(如潜在供应商已有中国移动采购与招标网供应商账号,可直接按第(2)步的流程进行项目获取)。 (2)潜在供应商完成注册后,请务必在招标文件售卖截止时间前登录中国移动采购与招标网(http://b2b.10086.cn),进入“投标管理”-“投标应答”-“购买标书”界面,选择本项目进行招标文件购买操作,否则将无法正常投标。 (3)供应商完成“招标文件购买”操作后,应及时在中国移动电子采购与招标投标系统下载招标文件,完成下载后供应商即购买文件成功。本项目招标文件以供应商在中国移动电子采购与招标投标系统下载的为准。 10.4供应商应随时关注招标人或代理机构通过电子招标投标系统发布的信息,因供应商未及时提交信息而造成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10.5当电子投标文件出现投标异常时,应及时联系系统支撑人员解决。若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仍未解决,在开标现场供应商须提供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进行投标操作出现异常的证明材料,如至少3张不同操作步骤(包含上传、加密、提交操作)的系统桌面的全幅截图,并经招标人确认,招标人有权对投标人提供的证明材料进行核实,如果发现投标人提供虚假信息,将追究提供虚假信息的责任。 | |||||||||||||||||||||||||
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湖北有限公司/ 北京煜金桥通信建设监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2024年06月26日 |
北京煜金桥通信建设监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中国移动湖北公司武汉市轨道交通12号线无线网施工项目于2024-07-17 10:00开标,并按照国家招投标有关法律法规及招标文件载明的评标方法完成评标工作,现将中标候选人公示如下:
一、中标候选人的投标报价及中标情况:
推荐顺序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税率 | 折扣系数 | 份额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中国通信建设第三工程局有限公司 | 9% | 83.18% | 份额1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深圳市中兴通讯技术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 9% | 80.00% | 份额2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天津京信通信系统有限公司 | 9% | 80.00% | 备选 |
二、评标情况:
中标候选人对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能力条件、质量要求、工期(交货期)均进行了响应,并且均符合各项要求。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7位评委根据招标文件中载明的评标标准和方法于2024年07月26日完成了本次评标工作。
三、中标候选人项目负责人姓名及证书:
中标候选人名称 | 项目经理 | 证书名称及编号 |
中国通信建设第三工程局有限公司 | 陈伟 | 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鄂1422006200805542 |
深圳市中兴通讯技术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 邓建国 | 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粤1442006201526958 |
天津京信通信系统有限公司 | 何林军 | 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津1442015201530131 |
四、联系方式和提出异议的渠道:
1、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人员姓名:李瑞峰、范丽超
招标代理机构人员电话:18831187607
招标代理机构人员邮箱:18831187607@139.com
2、投标人认为采购人员在采购过程中存在违规违纪行为的,可以通过以下渠道提出异议:
异议渠道:点击进入异议页面
(此链接仅用于对评标结果存在影响招标公平性、公正性问题的异议,不得对其他投标人未公开的投标内容及评审细节进行异议,否则我方有权不受理。此链接仅受理异议,不接受业务咨询。)
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为公示之日起连续3日,公示截止时间为2024-07-29 22:00。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以书面形式实名向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提出。
五、提出异议的要求: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出的要求告知如下:
1、异议提出人应为投标人或与投标项目有关的利害关系人;
2、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包括异议事项及证明材料等内容,具体要求如下:
(1)异议事项应真实、具体,且不是主观臆测内容;
(2)异议人提出的主张及请求应明确;
(3)异议以个人名义提出的,应在异议材料上署具异议人的真实姓名、有效联系方式和地址;异议以法人或其他组织机构的名义提出的,异议材料上应加盖公章,并写明联系人姓名、有效联系方式和地址;
(4)异议人应提供关于异议事项的有效线索,且应配合查证;
(5)异议应在规定时限内提出。
3、异议人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内容进行异议的,应说明该信息的正当来源渠道。
4、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认为异议人的材料不明确、不充分,需要异议人修改或补充材料的,异议人应根据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的要求进行修改或补充。
5、异议人提出的异议事项如属于以下两种情况,招标人有权不予受理:
(1)异议提出不符合本公告规定的任意一项要求的;
(2)异议事项已进入异议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6、异议事项如属于恶意攻击或虚构事实的,将追究异议人的负面行为责任。
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湖北有限公司/北京煜金桥通信建设监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负责人:
2024年07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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