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合肥华侨城空港国际小镇3#4#地块供配电工程设计、设备采购及安装施工项目 | ||
项目法人: | 合肥华侨城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 项目地址: | 合肥市蜀山区 |
立项批文名称: | “合经区2019-13-3号”地块项目、“合经区2019-13-4号”地块项目 | 项目审批单位: | 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经贸发展局 |
监督部门: | 合肥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 代理机构: | 安徽能发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交易平台: | 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项目建立时间: | 2021-06-22 11:20:27 |
合肥华侨城空港国际小镇3#4#地块供配电工程设计、设备采购及安装施工项目(二次)招标公告(电子招投标)
1. 招标条件
1.1 项目名称:合经区2019-13-3号地块项目、合经区2019-13-4号地块项目
1.2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合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经贸发展局
1.3 批文名称及编号:/
1.4 招标人:合肥华侨城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1.5 项目业主:合肥华侨城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1.6 资金来源:自筹
1.7 项目出资比例:100%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项目名称:合肥华侨城空港国际小镇3#4#地块供配电工程设计、设备采购及安装施工项目
2.2 招标项目编号:2021AFFGZ01286
2.3 标段划分:共划分为1个标段
2.4 招标项目标段编号:2021AFFGZ01286
2.5 建设地点:合肥市
2.6 建设规模:合肥华侨城空港国际小镇启动区3#4#地块位于合肥市蜀山区,该地块建筑总面积约39万平方米。本次招标范围为小区供配电工程设计、设备采购及安装施工工作。计划工期120天,详见招标文件。
2.7 合同估算价:3850万元
2.8 计划工期:120天
2.9 招标范围:本次招标范围为小区供配电工程设计施工工作。
2.10 项目类别:设计、施工
2.11 其他:本项目共一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要求: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工程设计(送电工程、变电工程)丙级及以上资质;
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具有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颁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五级、承修五级、承试五级及以上);
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投标人业绩要求:近五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向前追溯五年,以工程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备案表或电力主管部门签章的竣工验收移交报告)时间为准)至少承担过一项单项合同金额达到1000万元及以上的供配电工程施工的项目业绩(须提供施工合同、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备案表或电力主管部门签章的竣工验收移交报告)。
3.3 项目负责人要求:具有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B证,且证书注册单位为投标人。
3.4 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无
3.5 行业从业信用记录要求:无
3.6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主办方(牵头单位)须为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的承包单位,且联合体成员数不超过2家。
3.7 投标人须符合下列情形之一:
(1)开标日前两年内未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或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未满10分的。
(2)最近一次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达10分(含10分)到15分且公布日距开标日超过6个月。
(3)最近一次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达15分(含15分)到20分且公布日距开标日超过12个月。
(4)最近一次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达20分(含20分)及以上且公布日距开标日超过24个月。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时间:2021年7月16日至2021年8月5日。
4.2 获取方式:
(1)潜在投标人须登录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以下简称“电子服务系统”)查阅招标文件。首次登录须持有与电子服务系统兼容的数字证书,详情参见电子服务系统办事指南。
(2)潜在投标人查阅招标文件后,如参与投标,则须按本条第4.1款规定的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内通过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 (电子交易系统名称)支付招标文件费用。
(3)招标文件费用支付:无需支付 。
(4)招标文件获取过程中有任何疑问,请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00-5:00,节假日休息)拨打 0551-68110066 。
4.3 招标文件价格:0元。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1年8月10日10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电子交易系统名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 开标时间及地点
6.1 开标时间:2021年8月10日10时00分。
6.2 开标地点: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要素交易市场A区(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3楼1号开标室。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安徽省•合肥市)(http://ggzy.hefei.gov.cn/)、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安徽省)(http://ggzy.ah.gov.cn) 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8.1 招标人
招 标 人:合肥华侨城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地 址:安徽省合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新桥国际机场东南侧、玉兰花路东通关服务中心及展示中心508室
邮 编:230000
联 系 人:何工
电 话:17317826123
8.2 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能发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合肥市包河区徽州大道4872号金融港中心B3幢办1202
邮 编:230000
联 系 人:方工、李工
电 话:18855179104、18255893017
8.3 电子交易系统
电子交易系统名称: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
电子交易系统电话: 0551-68110066
8.4 电子服务系统
电子服务系统名称: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
电子服务系统电话: 0551-68110066
8.5 招标监督管理机构
招标监督管理机构:合肥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地 址:合肥市包河区南京路2588号要素市场 A 区
电 话:0551-66223530、0551-66223531
9. 其他事项说明
9.1 投标人应合理安排招标文件获取及缴费时间,特别是网络速度慢的地区防止在系统关闭前网络拥堵无法操作。如果因计算机及网络故障造成无法完成招标文件获取及缴费,责任自负。
9.2 投标人如需开具标书工本费发票,请在项目开标次日后登录安徽合肥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打印建设工程招标文件获取确认单并携带开票信息至招标代理机构处开具发票。
9.3 有任何疑问或问题,请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 8:30-11:30,下午 14:30-17:30,节假日休息)与项目负责人联系。
9.4 疫情期间,各市场主体均应当按照《关于参加现场交易活动有关事项的通知》(官网接: http://ggzy.hefei.gov.cn/ptdt/001003/20200313/4b8fb52a-ff3f-4699-8441-72792d5ca67a.html)开展公共资源交易活动,谢谢理解、支持。
10. 投标保证金账户(如采用银行转账或银行电汇形式递交的,请选择以下任何一家银行递交即可):
账户1
开户名: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银行账号:184253705984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合肥北城支行
账户2
开户名: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银行账号:1023701021001095993233135
开户银行: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蜀山支行
2021年7月15日
合肥华侨城空港国际小镇3#4#地块供配电工程设计、设备采购及安装施工项目(二次)中标候选人公示
一、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名称:合肥华侨城空港国际小镇3#4#地块供配电工程设计、 设备采购及安装施工项目
项目编号:2021AFFGZ01286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招标公告发布日期:2021年7月15日
开标日期:2021年8月10日
第一中标候选人名称:上海星冠电力工程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安徽金石电力设计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上海市松江区新桥镇申港路 200 号 C 栋、安微省合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石门路与莲花路交口尚泽大都会 A3(C)座 10层 1004 室
投标报价:人民币叁仟柒佰壹拾万零伍仟壹佰玖拾肆元捌角叁分 (¥37105194.83元)
质量标准:合格
工期:120日历天
项目经理:张岑
企业业绩:华侨城苏河湾 42 街坊电力配套高低压配电系统及后出线工程施工
招标人: 合肥华侨城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新桥国际机场东南侧、玉兰花路东通关服务中心及展示中心508室
联系人:何工
联系方式:17317826123
招标代理名称:安徽能发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包河区徽州大道4872号金融港中心B3幢办1202
联系人:方工、李工
电话:18855179104、18255893017
公示期:2021年8月10日至2021年8月13日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安徽能发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提出质疑,联系人:方工,联系电话:0551-63695260。
若投标人对异议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合肥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督查处提出投诉,联系人:袁工,联系电话:0551-66223530;联系人:胡工,联系电话:0551-66223546。
二、 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 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投标人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特此公告。
安徽能发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21年8月10日
评标情况一览表.docx 中标候选人信息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