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招标咨询中心有限公司受泉州市南安生态环境局的委托,以竞争性磋商的方式对以下项目进行采购,欢迎合格供应商参加磋商。
一、采购编号:QZZB【2023】158号
二、项目名称:排污许可证质量审核服务类采购项目
三、项目内容、服务要求:详见本磋商文件第三部分。
四、磋商资格要求:
1、磋商供应商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第二款规定条件;
2、磋商供应商不得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磋商供应商须提供本项目磋商公告发布日期之后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其上述信用记录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网页打印件或截图;
3、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磋商;
5、本次采购项目的预算金额为人民币肆拾捌万伍仟元整(¥485000.00元),超过预算的将视为无效标。
五、磋商文件公告期限:2023年 9 月 6 日起至2023年 9 月 13 日止。
六、磋商文件的获取:
6.1购买磋商文件时间:2023年 9 月 6 日起至2023年 9 月 13 日止。每天上午8:00~12:00时,下午14:30~17:30时(北京时间);可通过“福易采电子交易平台2.0(网址:http://www.fycbid.cn:8000)”的注册中心“企业注册”入口办理企业免费注册手续。企业注册成功后,通过“登录入口”登录《福易采电子交易平台2.0》,选择本项目招标公告界面,即可办理购买并下载电子招标(采购)文件手续(包括可以下载招标过程中发出的有关澄清、答疑和补充文件)。磋商文件(含技术规格等资料)售价人民币 200元,售后不退。
6.2潜在供应商完成注册并办理购买招标(采购)文件手续时,可以通过网银或电汇或银行转账等方式支付招标(采购)文件费(以网银方式支付招标(采购)文件费的系统可自动到账,系统即可自动开通招标(采购)文件下载功能;若采用电汇或银行转账支付招标(采购)文件费,则潜在供应商还必须将缴款凭证扫描件上传到电子招投标平台,并以电话(0591-83702581)的方式通知财务人员确认到账后,系统方可开通招标(采购)文件下载功能),具体操作流程请登录《福易采电子交易平台2.0》的“下载专区”下载“投标企业操作手册”或直接咨询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工作人员(咨询电话:400-918-3302)。未办理注册手续并购买、下载电子招标(采购)文件的潜在供应商,不能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活动。
6.3磋商文件售价:每份磋商文件200元,一经出售,谢绝退还。如需邮寄另加邮寄费50元(对邮寄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延误或丢失,代理机构概不负责)。
七、提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 9 月 18 日上午 9:30时(北京时间)。届时请磋商代表出席,逾期送达或不符合磋商文件规定的磋商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八、磋商开始时间:2023年 9 月 18 日上午 9:30时(北京时间)
九、磋商文件发售地点:泉州市招标咨询中心有限公司南安分中心(福建省泉州南安市溪美街道柳城路47号)
十、磋商响应文件递交及磋商地点:泉州市招标咨询中心有限公司南安分中心(福建省南安市溪美街道柳城路47号)
十一、凡对本次采购有疑义的,请以信函、电话、传真或来人与我司联系,联系人:小王,联系电话:0595-36286766,传真:0595-22778333,邮编 362000;采购单位:泉州市南安生态环境局(地址:福建省泉州市南安市行政服务中心3F)联系人:小陈,联系电话:15059888618 。
十二、有关本项目相关信息都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福易采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www.fycbid.cn:8000)上公布,不作另行通知,请潜在供应商随时关注相关网站,以免错漏重要信息。
十三、根据《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及《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三条规定,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对采购文件质疑的,可在收到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对采购过程质疑的,可在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对中标、成交结果质疑的,可以在中标、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均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口头质疑或质疑期限届满后提出的质疑不予接受。
泉州市招标咨询中心有限公司
2023年 9 月 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