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扬州市广陵区头桥镇2022年-2023年养老服务项目成交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江苏省
发布时间
2022/08/30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swcgdlc-20220802号
预算金额95.73万元
招标公司扬州市广陵区头桥镇敬老院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苏维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胡亚威0514-82129113
中标公司上海九如城企业(集团)有限公司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扬州市广陵区头桥镇2022年-2023年养老服务项目成交公告
扬州市广陵区头桥镇
2022年-2023年养老服务项目
成交结果公告
一、 项目编号:SWCGDLC-20220802号
二、项目名称:扬州市广陵区头桥镇2022年-2023年养老服务项目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上海九如城企业(集团)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上海市青浦区公园东路1289弄26号10层R区1001室
成交金额:人民币玖拾伍万贰仟玖佰柒拾贰元(¥952972.00)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
名称:扬州市广陵区头桥镇2022年-2023年养老服务项目 服务范围:详见磋商文件 服务要求:详见磋商文件 服务时间:合同签订之日起且开始服务后一年 服务标准:详见磋商文件 |
五、 评审专家名单:张文煜、罗直智、顾晓丽
六、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本次采购代理服务费用按固定价6000元向成交人收取。
收取金额:60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扬州市广陵区头桥镇敬老院
地 址:扬州市广陵区头桥镇红星中路29号
联系方式:1391212659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江苏苏维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扬州市翠岗路48号
联系方式:0514-8212911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胡亚威
电 话:0514-82129113
附件: 扬州市广陵区头桥镇2022年-2023年养老服务项目采购文件.doc 扬州市广陵区头桥镇2022年-2023年养老服务项目采购文件.doc
2022年8月15日江苏苏维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竞争性磋商文件扬州市广陵区头桥镇2022年-2023年养老服务项目SWCGDLC-20220802号
第五章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30第四章项目需求23第三章合同条款及格式16第二章磋商须知7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3目录
项目名称:扬州市广陵区头桥镇2022年-2023年养老服务项目项目编号:SWCGDLC-20220802号一、项目基本情况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第六章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格式34
项目概况扬州市广陵区头桥镇2022年-2023年养老服务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扬州市政府采购网”“扬州市广陵区政府采购网”自行下载招标文件,并于2022年 8 月 26 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且开始服务后一年采购需求:详见第四章项目需求最高限价:95.73万元预算金额:95.73万元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3)若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备查);若授权代表参加的,须提供《法人授权书》原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备查)和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2)资格声明(原件)(1)磋商响应函(原件)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以下材料: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注:如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为非企业法人等,相关证明材料须用相应文件证明替代。(9)供应商信用承诺书原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格式详见第六章)(8)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7)与第(6)条相对应的纳税申报表或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1年度财务报告(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6)供应商2022年5月-2022年7月三个月内任意一份依法纳税的缴款凭证(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5)依法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税务、银行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的2022年5月-2022年7月三个月内任意一份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缴款凭证或缴款证明)
(3)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注: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江苏省财政厅苏财购【2020】52号文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人投标时须提供《中小企业申明函》,《中小企业申明函》不符合要求或未提供的,投标文件无效。
因疫情防控,本项目接受现场投标和邮寄投标。四、响应文件提交售价:人民币300元。地点:在“扬州市政府采购网”“扬州市广陵区政府采购网”自行下载采购文件。时间:2022年8月15日至2022年8月22日三、获取采购文件
(二)邮寄投标投标文件接收人:胡亚威0514-82129113投标文件接收地点:江苏苏维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二楼开标二室(扬州市翠岗路48号)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22年8月26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投标文件接收开始时间:2022年8月26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一)现场投标
开标地点:江苏苏维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二楼开标一室(扬州市翠岗路48号)开标时间:顾晓丽13912126599开标有关信息邮寄件必须密封且在外包装显著位置注明项目标识(项目编号、项目名称和投标人名称),无标识或标识模糊不清的,不予接收。文件须在投标截止时间2022年8月26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送达并由接收人签收,超期送达或外包装破损的邮寄件不予接收。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并自行承担邮寄造成的一切风险。接收人及联系方式:胡亚威0514-82129113邮寄接收地点:扬州市邗江区翠岗路48号(江苏苏维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点:江苏苏维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评标室(扬州市翠岗路48号)时间:2022年8月26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五、开启未派投标人代表参加开标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采用邮寄投标的,投标人代表须在开标当日保持手机畅通。采用现场投标的,届时邀请投标人代表(仅限投标文件中确定的授权代表一人)出席开标会议。
本磋商文件中斜体下划线部分为实质性响应条件,为必须遵守的条件,如不满足将作无效响应文件处理。一式叁份(壹份正本、贰份副本)、电子版磋商文件壹份(一般应为U盘形式、随纸质正本文件一并提交)。当电子版文件和纸质正本文件不一致时,以纸质正本文件为准。电子版文件用于辅助评标和平台存档,供应商需承担前述不一致造成的不利后果。每份磋商文件须清楚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一旦正本和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1、本次磋商文件制作纸质份数要求七、其他补充事宜: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六、公告期限
1.采购人信息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联系方式:顾晓丽13912126599本项目各供应商自行现场勘察。供应商如确定参加磋商,请如实填写《供应商参加磋商确认函》并在公告期限内按要求回复(电子邮箱:397318692@qq.com,联系电话:0514-82129113,同时需与采购代理机构经办人确认是否收到《供应商参加磋商确认函》,如供应商未按上述要求去做,将自行承担所产生的风险。未报名(提交确认函)者、超过时限者不得前来磋商,内容不全者后果自负。有关本次磋商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扬州市政府采购网”“扬州市广陵区政府采购网”发布的信息或更正公告。
地址:扬州市翠岗路48号名称:江苏苏维工程管理有限公司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联系方式:顾晓丽13912126599地址:扬州市广陵区头桥镇红星中路29号名称:扬州市广陵区头桥镇敬老院
1、投标人授权代表须无条件服从代理机构场内疫情防控措施,入场前在一楼进行实名登记、接受体温测量、自行戴好口罩、做好手部卫生消毒和投标文件等消毒防护,主动向代理机构说明近一周的个人身体情况、发热病人接触史以及近14天内的旅行史特别是较重疫区的旅行史。九、疫情防控期间,投标人注意事项:电话:0514-82129113项目联系人:胡亚威3.项目联系方式联系方式:0514-82129113
1.1本竞争性磋商文件(以下简称磋商文件)仅适用此项目。1、适用范围(参加竞争性磋商的供应商以下简称“磋商供应商”)第二章磋商须知3、非本市的投标人授权代表须出具所在地的健康证明或苏康码(绿色)。2、各投标人须明确项目授权代表,且出席活动的人数限1人。进场后的供应商应在指定开标室等候并参加开标活动,自觉配合场内秩序管理,不得擅自至非相关场所活动,聚集讨论。
3.2满足本磋商文件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规定。3.1满足本磋商文件“竞争性磋商采购邀请”中合格磋商供应商资格要求的规定。3、合格的磋商供应商本次采购采取竞争性磋商的方式。2、项目采购方式1.2本项目按照项目分包,分别确定各分包成交供应商。
(2)代理服务费支付方式:一次性以电汇或转账等非现金形式支付,不接受现金;(1)代理服务费以人民币支付;4.3本次采购由成交人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前按照固定价6000元一次性支付给代理机构代理服务费。4.2本次磋商文件售价300元,递交磋商响应文件时缴纳,售后不退。4.1参加磋商供应商应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磋商有关的费用。不论最终的成交结果如何,江苏苏维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代理机构)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4、参加磋商费用
6、磋商文件的询问及修改供应商一旦下载了本磋商文件并决定参加磋商,即被认为接受了本磋商文件的规定和约束,并且视为自竞争性磋商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已经知道或应当知道自身权益是否受到了损害。5、磋商文件的约束力4.4专家评审费按扬财购【2020】40号文《扬州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规范扬州市政府采购专家评审费标准的通知》执行。代理服务费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扬州雍华府支行开户名称:江苏苏维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开户帐号:1108020819100000612(3)代理服务费不在报价中单列,包含在总价中,由成交人支付给代理机构;
1、磋商响应文件份数和签署二、磋商响应文件的编制7.1本磋商文件由代理机构负责解释。7、磋商文件的解释6.2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可以视采购项目的具体情况,组织供应商进行现场考察或召开磋商前答疑会,但不单独或分别组织只有一个供应商参加的现场考察和答疑会。6.1任何要求对磋商文件进行询问的供应商,均应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5日前按采购邀请中的通讯地址,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提出。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代理机构将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至少5日前,在“扬州市政府采购网”“扬州市广陵区政府采购网”发布更正公告通知所有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不足5日的,代理机构应当顺延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2.2除技术性能另有规定外,响应文件所使用的度量衡单位,均须采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2.1磋商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以及磋商供应商与代理机构及采购人就有关磋商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简体中文。磋商文件中既有中文也有外文的,以中文意义为准。2、响应文件编制要求1.2除磋商供应商对错处做必要修改外,响应文件不得行间插字、涂改或增删。如有修改错漏处,必须由响应文件签署人签字或盖章。响应文件的正本和所有的副本均需打印或复印。响应文件正本中,磋商文件要求提供原件的必须按照要求提供,文字材料需打印或用不褪色墨水书写,响应文件正本须经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和加盖磋商供应商公章。本磋商文件所表述(指定)的公章是指刻有供应商法定名称的印章,不包括合同、财务、税务、发票等形式的业务专用章。1.1磋商供应商应严格按照采购邀请要求准备磋商响应文件(以下简称响应文件),每份响应文件须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
4.1磋商供应商应按照磋商文件规定格式填报磋商响应报价表(含分项报价)。每项产品或服务只允许有一个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报价将不予接受,磋商文件中另有规定的按规定执行。4、磋商响应报价表3.3磋商供应商应填写并提交磋商文件所附的“资格证明文件”。3.2磋商供应商除必须具有履行合同所需提供的设备以及服务的能力外,还必须具备相应的财务、技术方面的能力。3.1磋商供应商应提交证明其有资格参加磋商和成交后有能力独立履行合同的文件,并作为其响应文件的一部分。3、参加磋商供应商资格的文件证明
磋商文件未列明,而磋商供应商认为必须的费用也须列入报价。4.4其它费用处理本次采购磋商供应商的总报价应包括为完成本项目发生的所有费用,本磋商文件中另有规定的除外。4.3有关费用处理详见项目需求。4.2标的物
5.2对磋商文件中项目需求的技术与商务条款要求逐项作出应答,并提供依据或说明。5.1提供为完成本项目的总体实施方案。5、项目需求响应方案4.6磋商响应报价表上的价格应按磋商文件规定填写。响应文件中的单价和总价,无特殊规定的采用人民币报价,以元为单位标注。磋商文件中另有规定的按规定执行。4.5报价采用的货币
(1)按采购邀请中注明的地址送达规定地点;1.2密封的响应文件应:1.1磋商供应商应严格按照采购邀请要求的份数及包号分别准备响应文件,每份响应文件须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一旦正本和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磋商供应商应将响应文件正本和所有副本密封。1、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记三、响应文件的递交5.3磋商供应商认为需要的其他技术文件或说明。
2.2代理机构有权通过修改磋商文件推迟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在此情况下,磋商供应商的所有权利和义务以及受制的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均应以延长后新的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为准。2.1代理机构收到响应文件的时间不得迟于本磋商文件规定的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响应文件开启时间1.3如果密封包装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代理机构对误投或过早启封概不负责。对由此造成提前开封的响应文件,代理机构将予以拒绝,作无效响应处理。(3)密封包装上应写明磋商供应商名称。(2)注明参加磋商项目名称、磋商文件编号及参加的分包号;
5、磋商响应有效期4.2磋商供应商的修改或撤回通知书,应按本文件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记和发送,并应在封套上加注“修改”和“撤回”字样。4.1磋商供应商在递交响应文件后,可以修改或撤回其谈判响应文件,但这种修改和撤回,必须在规定的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前,以书面形式送达指定地点。4、响应文件的修改和撤回3.1代理机构将拒绝在规定的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后接收任何响应文件。3、迟交的响应文件
2、磋商小组1.1代理机构将在采购邀请中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磋商开始仪式,仪式由代理机构主持,磋商供应商应委派携带有效证件的代表准时参加,参加仪式的代表需签名以证明其出席。1、磋商仪式四、磋商与评审5.2在特殊情况下,代理机构于原磋商响应有效期满之前,可向磋商供应商提出延长磋商响应有效期的要求。这种要求与答复均应采用书面形式。5.1磋商响应有效期为代理机构规定的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后六十(60)天。磋商响应有效期比规定短的将被视为非实质性响应性而予以拒绝。
3.3磋商小组成员应当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磋商小组应当告知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3.2在磋商评审过程中,磋商供应商不得以任何行为影响磋商评审过程,否则其响应文件将被作为无效响应文件。3.1磋商小组、采购人和代理机构工作人员、相关监督人员等与评审工作有关的人员,对评审情况以及在评审过程中获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负有保密责任。3、磋商评审过程的保密与公正2.2磋商小组由政府采购评审专家、采购人代表组成,且人员构成符合政府采购有关规定。2.1磋商开始仪式结束后,代理机构将立即组织磋商小组进行评审。
5.1响应文件初审分为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5、对响应文件的初审4.3接到磋商小组澄清要求的供应商如未按规定做出澄清,其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4.2接到磋商小组要求的供应商应派人按磋商小组通知的时间和地点做出书面澄清、说明或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4.1磋商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4、评审过程的澄清、说明和更正
(1)未按要求交纳磋商保证金的;(文件不作要求的除外)5.3被认定为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响应文件的情形所谓重大偏离或保留是指与磋商文件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存在负偏离,或者在实质上与磋商文件不一致,而且限制了合同中买方和见证方的权利或供应商的义务,纠正这些偏离或保留将会对其他实质性响应要求的供应商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响。是否属于重大偏离由谈判小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结论。磋商小组决定响应文件的响应性只根据响应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求外部的证据。5.2在正式磋商之前,磋商小组将首先审查每份响应文件是否实质性响应了磋商文件的要求。实质性响应的响应文件应该是与磋商文件要求的条款、条件和规格相符,没有重大偏离或保留。符合性检查:依据磋商文件的规定,从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磋商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资格性检查:依据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的规定,对响应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文件进行审查,以确定供应商是否具备参加磋商的资格。
5.4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磋商小组将予以拒绝,供应商不得通过修改或撤销不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而使其响应文件成为实质性响应的文件。(6)其他法律、法规及本磋商文件规定的属未实质性响应的响应文件的情形。(5)不符合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本磋商文件中斜体且有下划线部分为实质性要求和条件);(4)供应商不具备磋商文件中规定资格要求的;(3)供应商在报价时采用选择性报价;(2)未按照磋商文件规定要求密封、签署、盖章的;
磋商文件不能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需经磋商由供应商提供最终设计方案或解决方案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将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推荐3家以上供应商的设计方案或者解决方案,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6.1.2磋商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将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能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的内容有: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将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6.1.1对于通过资格性和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磋商小组所有成员将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6.1磋商程序6、磋商程序及评审方法和标准
见本磋商文件第五章规定。6.2.2评审标准综合评分法,是指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评审方法。评审时,磋商小组各成员独立对每个有效响应的文件进行评价、打分,然后汇总每个供应商每项评分因素的得分。6.2.1评审方法。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6.2评审方法和标准6.1.3磋商供应商未在磋商小组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最后报价的视为放弃磋商,其磋商响应按无效响应处理。最后报价须由磋商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已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磋商情况退出磋商。
五、成交(3)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本次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将被终止:6.3采购活动终止的情况
(2)与评审专家、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代理机构工作人员恶意串通的;(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的;1.3若有充分证据证明,成交供应商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一经查实,将被取消成交资格:1.2采购人根据磋商小组推荐的成交候选人确定成交供应商。采购人确定成交供应商后,代理机构将在“扬州市政府采购网”“扬州市广陵区政府采购网”发布成交结果公告,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1.1磋商小组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3名以上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评审报告。符合本文件第6.1.2条情形的,可以推荐2家成交候选供应商。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推荐。1、确定成交单位
(8)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属于成交无效的其他情形。(7)将政府采购合同转包;(6)成交后无正当理由拒不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或者未按照磋商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5)不满足本磋商文件规定的实质性要求,但在评审过程中又未被磋商小组发现的;(4)恶意竞争,最终总报价明显低于其自身合理成本且又无法提供证明的;(3)向评审专家、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工作人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
(3)对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为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2)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1)对可以质疑的磋商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磋商文件之日或者磋商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上述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2.1磋商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采购过程和采购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以书面形式(原件送达)向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质疑申请书》及《授权委托书》格式见网址:http://pan.baidu.com/s/1c1G12Cg2、质疑处理
(3)认为自己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或可能受到损害的相关证据材料;(2)具体的质疑事项及明确的请求;(1)质疑供应商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联系电话;2.4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2.3未参加磋商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或在磋商采购活动中自身权益未受到损害的供应商所提出的质疑不予受理。2.2质疑必须由磋商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响应文件中所确定的)以原件送达的方式提交,未按上述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含传真、电子邮件等)代理机构有权不予受理。质疑人应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2.8供应商提出书面质疑必须有理、有据,不得恶意质疑或提交虚假质疑。否则,一经查实,代理机构有权依据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报请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对该供应商进行相应的行政处罚。2.7对于内容、格式符合规定的质疑函,代理机构将在收到参加谈判供应商的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相关供应商,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2.6质疑人应当在法定质疑期限内进行补正并重新提交质疑函,拒不补正或者在法定期限内未重新提交质疑函的,为无效质疑,代理机构有权不予受理。2.5代理机构收到质疑函后,将对质疑的形式和内容进行审查,如质疑函内容、格式不符合规定,代理机构将告知质疑人进行补正。(5)质疑函应当署名: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质疑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质疑人委托代理质疑的,应当向代理机构提交授权委托书,并载明委托代理的具体权限和事项。(4)提起质疑的日期;
2、履约保证金1.3签订合同后,成交供应商不得将服务进行转包。未经采购人同意,成交供应商也不得采用分包的形式履行合同,否则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转包或分包造成采购人损失的,成交供应商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1.2磋商文件、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磋商采购过程中有关澄清、承诺文件均应作为合同附件。1.l成交供应商确定后,代理机构将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成交供应商应按成交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地点,按照磋商文件确定的事项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且不得迟于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十五日内,否则由此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成交供应商还应承担赔偿责任。1、签订合同六、合同签订相关事项
甲方(采购人/买方):编号:项目名称:以下为成交后签定本项目合同的通用条款,成交人不得提出实质性的修改,关于专用条款将由采购人与成交人结合本项目具体情况协商后签订。第三章合同条款及格式2.1成交人在签订合同前须缴纳拾万元的履约保证金至采购人账户。履约保证金用以约束成交人在合同履行中的行为,弥补合同执行中由于自身行为可能给采购人带来的各种损失。如果成交人不同意按照规定去做,采购人有权取消本次采购成交决定。服务期满无问题,采购人无息退还履约保证金。
服务内容等要求详见磋商文件及乙方响应文件。乙方根据甲方需求,提供下列服务:。1、合同标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按照江苏苏维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本项目磋商结果签订本合同。见证方:江苏苏维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乙方(供应商/卖方):
2.5本合同签订后:甲方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服务,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乙方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增加的金额不超过原合同金额的10%;甲方若由于各种客观原因,必须对采购项目所牵涉的服务进行适当的减少时,在与乙方协商一致后,可以按照竞争性磋商采购时的价格水平做相应的调减,并据此签订补充合同。除上述情况外,本合同执行期间合同总金额不变。2.4本合同总金额还包含乙方提供的伴随服务/售后服务费用。2.3在竞争性磋商文件未列明,而乙方认为履行本合同必需的费用也包含在合同总金额中。2.2本合同总金额包括乙方提供的服务及其他有关的为完成本项目发生的所有费用,竞争性磋商文件中另有规定的除外。2.1本合同金额为(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人民币(¥_____元)。2、合同总金额
(3)项目组人员表(4)技术参数、商务条款响应及偏离表;(1)磋商响应文件;(2)磋商报价文件;3.3关于本项目政府采购的磋商文件、磋商响应文件或与本次采购活动方式相适应的文件及有关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这些文件包括但不限于:3.2没有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由甲方提供的有关合同或任何合同条文或资料提供给任何其他人。即使向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人员提供,也应注意保密并限于履行合同的必需范围。3.1乙方应按磋商文件规定的时间向甲方提供服务的有关技术资料。3、组成本合同的有关文件
乙方保证所交付的服务和服务所涉及的物品所有权无任何抵押、查封等权利瑕疵。5、产权保证乙方保证甲方在使用、接受本合同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版权、商标权和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的起诉。一旦出现侵权,由乙方负全部责任。4、知识产权保证(7)甲乙双方补充协议;(8)乙方磋商时提供的响应文件。(5)服务承诺;(6)成交通知书;
7.1本合同禁止转包,本合同范围的服务,应由乙方直接提供的,不得转让给他人提供。7、转包6.3履约保证金扣除甲方应得的补偿后的余额,在履约完成后无息退还。6.2履约保证金用以约束乙方在合同履行中的行为,以及弥补合同履行中由于乙方自身行为可能给甲方带来的各种损失;若保证金额不足以弥补乙方违约造成甲方损失的,甲方可继续向乙方主张索赔。6.1乙方在签订合同前须缴纳拾万元的履约保证金至甲方指定账户。6、履约保证金
9.3支付方式:9.2本合同项下的采购资金由甲方支付,付款前乙方向甲方开具发票。9.1本合同项下所有款项均以人民币支付。9、货款支付8.1合同签订之日起且开始服务后一年。8、服务期
本合同执行中相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负担。10、税费(3)甲方约定的集中供养对象床位免缴租金。乙方收住的社会寄养对象收取床位费(1000元/每床/月)作为房屋设备租金,每月床位费收入的30%交于甲方,剩余70%为乙方所有,每月床位费的30%于次月上旬缴纳(按月统计,按时结算)同时无息退还履约保证金(2)服务期满无任何问题,15日内甲方支付剩余合同价款(按实结算)(1)合同签订后,15日内甲方支付合同总价的10%;
12.1乙方应当在合同签订后天内完成服务事项,竞争性磋商文件有约定的,从其约定。12、交付和验收11.3服务过程中,乙方应对所提供服务出现的质量及安全问题负责处理解决并承担一切费用。11.2乙方应保证其提供的服务是全面和规范的,并完全符合磋商及响应文件。如因乙方提供的服务有瑕疵造成甲方损失的,所需费用由乙方承担。11.1乙方应按磋商文件规定及响应文件承诺的技术性能、技术要求、质量标准向甲方提供服务;若无特殊说明,则按国家有关部门最新颁布的标准及规范为准。11、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
12.5甲乙双方关于调试和验收的其他约定:。12.4对技术复杂的服务内容,甲方可请国家认可的专业检测机构参与初步验收及最终验收,并由其出具质量检测报告。验收时乙方必须在现场,验收完毕后作出验收结果报告;若聘请第三方中立机构验收,验收费用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12.3乙方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负责安装并培训甲方的使用操作人员,乙方在甲方使用前进行调试,调试直到符合技术要求的甲方才做最终验收。对于乙方要交付的服务,甲乙双方须在工作日内初验收,甲方对乙方提交的服务依据竞争性磋商文件上的技术要求和国家有关质量标准进行现场初步验收,外观、说明书、包装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技术要求的,给予签收,初步验收不合格的不予签收。12.2验收标准:按乙方磋商响应文件的承诺,并不低于国家相关标准。在交付前,乙方应作出全面检查和对验收文件进行整理,并列出清单,作为甲方初验收和使用的技术条件依据,检验的结果交甲方。
13.5服务在规定的交付期限内由乙方送达甲方指定的地点。13.4服务在交付甲方前发生的风险均由乙方负责。13.3乙方在提供的服务所涉及物品在货物发运手续办理完毕后24小时内或货到甲方48小时前通知甲方,以准备甲方接货。根据甲方通知的时间和指定的地点,乙方负责安排送货、装卸、清点、堆放,设备初验收合格前的保管工作由乙方负责,费用乙方承担。13.2乙方交付时,使用说明书、检验证明书、随配附件和工具以及清单一并附于内。13.1乙方应对其提供的服务所涉及物品在发运前对其进行满足运输距离、防潮、防震、防锈和防破损装卸等要求包装,以保证安全运达甲方指定地点。13、包装、发运及运输
14.5乙方所交的服务项目全部或部分品种、型号、规格、技术参数、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及磋商文件规定标准的,乙方更换服务但逾期交付的(甲方拒绝接受的除外),按乙方逾期交付处理;乙方拒绝更换的,甲方可选择解除本合同或本合同的一部分,并可追究乙方的其他违约责任。14.4乙方因逾期交付服务项目或因其他违约行为,导致甲方解除合同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值5%的违约金,如造成甲方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超出部分由乙方继续承担赔偿责任。14.3乙方违约,在消除违约情形前,应按本合同项目总额每日万分之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甲方可以从待付款项中扣除。14.2甲方无故逾期验收和无故逾期办理款项支付手续的,甲方应按逾期付款金额每日万分之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14.1甲方无正当理由拒绝初验收和终验收服务项目的,甲方应按未付服务项目款金额每日万分之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14、违约责任
16.1因服务的品质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的,可在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对服务内容质量进行鉴定。服务符合标准的,鉴定费由甲方承担;服务项目不符合质量标准的,鉴定费由乙方承担。16、争议解决15.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除甲方书面另行要求外,乙方应尽实际可能继续履行合同义务,以及寻求采取合理的方案履行不受不可抗力影响的其他事项。若不可抗力事件延续120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15.1在合同有效期内,甲乙双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例如战争、严重的地震、洪水等,但一方违约或疏忽导致合同不能履行的不属于不可抗力因素。15、不可抗力事件处理14.6合同生效后,发现乙方响应属虚假承诺,或经权威部门监测提供的服务不能满足磋商文件要求,造成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还应向甲方支付不少于合同总价10%赔偿金。
17.1乙方应诚实信用,严格按照磋商文件要求和响应承诺履行合同,不向甲方进行商业贿赂或者提供不正当利益。17、合同其它16.3若甲乙双方任何一方都没有选择解除合同的,为避免扩大损失,在诉讼或仲裁期间,双方应继续履行。(2)向扬州仲裁委员会按其仲裁规则申请仲裁。(1)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16.2因履行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甲、乙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争议,甲乙双方同意采取下列两种方式的第(1)种方式解决争议。
日期:年月日日期:年月日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甲方:乙方:17.4本合同正本一式四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乙方、见证方及财政监管部门(扬州市广陵区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科)各执一份。17.3本合同未尽事宜,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条文执行。17.2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并经见证方见证盖章后生效。
广陵区头桥镇敬老院公建民营项目拟通过招标的形式引进具有丰富的社会养老、照料护理的专业团队,以规范化的服务管理模式,提高老人生活质量和生命质量,减缓老人家庭的生活、心理压力,促进社会和谐。通过市场化运营及政府监管相结合的运营模式,努力将广陵区头桥镇敬老院建设成服务优质、管理科学、设施齐全、收费合理、环境优美的社会化养老服务机构。一、项目概况项目需求日期:年月日经办人:见证方:江苏苏维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3、中标方须具有从事该项目的资质和相关的专业团队(如:社会工作者、养老护理员等),投标主体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服务对象:入住广陵区头桥镇敬老院的特困供养对象。1、头桥镇敬老院占地约6600平米,建筑面积共2750平方米;二、本项目主要内容敬老院优美的环境,齐备的设施,现拟引进具有丰富的养老机构服务经验和专业护理经验的服务机构为我镇的老年人创造一个集康复、护理、休闲、娱乐、养生于一体的安静祥和的起居场所,力求让入住老年人实现“老有所养、老有所医、老有所教、老有所学、老有所为、老有所乐”。该项目房屋坐落及结构情况:甲方所有头桥镇敬老院占地面积约6600平米,建筑面积约2750平米,床位约56张(目前特困供养人员入住人数32人)。内设修养室(单人床、双人间等)、食堂、公厕、康复护理室、洗衣室、多功能厅、医务室、棋牌室、阅览室、会议室、办公室、储藏室、值班室等。
四、服务内容3、加强与采购人的沟通与协作,广泛听取采购人的建议和意见,每季度向采购人传递业务管理服务工作征求意见,对合理的建议意见及时整改,努力提高入住老人及社会满意度。2、科学规范管理,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完善各种应急预案体系,确保安全运行;1、按照《养老机构服务质量基本规范》国家标准及省市区对养老机构的考核评估标准开展工作,全面提高管理水平,提升机构管理形象,成为扬州市示范性养老机构;三、机构运行总目标:4、采购项目标的主要内容为提供社会养老护理服务及本项目运营管理。
5、临终关怀:为入住敬老院的病危、临终老年人提供安宁护理照料服务,让其在晚年最后的时光更有尊严及自由。4、医疗保健:为老年人提供健康咨询、养生保健、康复护理等服务。3、文体康乐:根据老年人需求,设计各类娱乐活动、特定节日活动丰富老年人的精神文化生活。2、健康管理:为入住老人建立个人健康档案,并提供个人健康信息管理,每月进行跟踪。1、院内日常生活照料:为敬老院入住老人提供饮食照料、清洁、代购、陪诊、护理指导等服务。针对有自理能力的老人,由工作人员指导、督促老人做好个人以及房间的清洁卫生;针对不能自理的老人,由护工协助/替代完成。全面负责广陵区头桥镇人民政府敬老院的经营运作,包括为敬老院老人提供日常生活照料、健康管理、医疗保健、文体康乐、精神照料等服务;加强、完善敬老院管理,提升敬老院服务和管理水平。
1、评估主体包括:机构自我评估;服务对象评价;政府部门评价;第三方评估。七、项目服务评估六、服务指标采购内容为老年人养老护理服务,服务期限为1年。五、服务采购内容及期限:
服务类型 | 服务内容 | 服务指标 | 备注 |
院内日常生活照料 | 为敬老院入住老人提供饮食照 料、清洁、代购、陪诊、护理指 导等服务。针对有自理能力的老人,由工作人员指导、督促老人做好个人以及房间的清洁卫生;针对不能自理的老人,由护工协助/替代完成。 | 饮食标准和老人零用钱标准必须符合民政部门要求,其他常规开展 | |
健康管理 | 为入住老人建立个人健康档案,并提供个人健康信息管理,每月进行跟踪。 | 根据院内实际老人数进行建档及开展服务 | |
文体康乐 | 根据老年人需求,设计各类娱乐活动、特定节日活动丰富老年人的精神文化生活。 | 节日庆典类活动、康乐类活动共 10 场/年 | |
医疗保健 | 为老年人提供健康咨询、养生保健、康复护理等服务。 | 专题活动每季度1 场 | |
临终关怀 | 为入住敬老院的病危、临终老年人提供安宁护理照料服务。 | 根据实际需求开展服务 | |
茶话会、生日会、开放日活动 | 承接方邀请老人亲属、朋友或社会团体到敬老院参加月度的生日会、茶话会、开放日等活动,让老人更多地感受到来自亲属好友、社会团体的关怀,提升幸福感,增强对敬老院的归属感。 | 12 次/年 |
(1)广陵区头桥镇人民政府将敬老院场地、设备设施等使用权交由承接机构;协助承接机构办理委托运营服务中的各类交接手续;1、政府引导支持项目拟以“政府引导支持,社会组织独立运作”模式运营,主要如下:八、项目实施方式3、评估频率:每年评估一次。2、评估指标:包括服务管理和服务水平满意率、服务对象或监护人满意度、服务计划完成率、财务收支情况等。
(7)承接机构负责敬老院日常设备的维护和小型设备维护维修。(6)广陵区头桥镇人民政府协助申请、引入相关资源,以不断改善敬老院硬件、软件环境,凡是政府购买硬件设备设施,需经委托方和运营方协商且进行资产登记管理,其资产主体和产权归广陵区头桥镇人民政府所属;(5)广陵区头桥镇人民政府在敬老院管理运营过程中给予必要的支持和协助;(4)广陵区头桥镇人民政府提供有关辖区内特困供养老人及其他相关群体的数据,协助承接机构开展相应的宣传、动员工作;(3)在承接机构进驻后,广陵区头桥镇人民政府争取上级资金,指广陵区头桥镇人民政府对敬老院原有床位、室内空间、室外活动场所、设备设施按照区域性养老中心的要求进行升级改造;(2)广陵区头桥镇人民政府以购买服务的形式,对项目运营经费给予支持;
(5)运营方负责敬老院的水、电、伙食开支;(4)运营方独立负责招聘所需的工作人员,并支付相应的薪酬待遇;(3)运营方协助头桥镇街道办对敬老院的升级改造,如院内功能区域流线设计布局等;(2)运营方负责敬老院的各项日常行政事务,接受广陵区头桥镇人民政府日常管理监督;(1)运营方负责敬老院的经营运作,负责其运营期间的安全、消防、经济及法律等相关事务;2、社会组织独立运作
(2)广陵区头桥镇人民政府敬老院现有工作人员4名,运营方在本项目运行后经过考核,符合工作要求的,运营方秉着双方自愿原则,优先聘用4名员工,并购买员工社保。(1)运营方要根据总床位数及招收老人的实际情况,按照国家养老护理服务标准,配置专职的医疗人员、护理人员、管理人员等。(七)人员配备(8)运营方必须无条件保障和优先满足广陵区头桥镇人民政府及周边区域特困供养老人的床位需求。运营方可以利用空置床位独立接收社会其他人士自费入住,以实现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的功能,期间所有责任由承接机构承担。(7)运营方按项目协议为入住老人提供相应服务;(6)运营方接管入住特困供养老人的特困供养金,由广陵区头桥镇人民政府每月定期划拨给运营方,用于入住特困供养老人的伙食费、个人零用等;
运营方需在敬老院设医务室或与周边医院签订合作协议,为入住老人提供医疗服务;配置安宁护理服务,为入住敬老院的病危、临终老年人提供安宁护理照料服务,让其在晚年最后的时光更有尊严及幸福;设置专门的评估室,对入住老人进行标准化的入院评估。2、医养结合该项目为区域性集中供养,以广陵区头桥镇人民政府敬老院为服务中心,辐射周边镇(街)政府供养对象、社会自费老人。通过场地的适老化改造及创新养老服务理念的引入,提升养老服务品质,为入住老年人提供一个舒适合理的养老环境,让其拥有一个更美好、幸福、有尊严的晚年生活。1、适老化护理(九)项目服务特点及要求若评标小组认为响应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响应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服务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响应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小组应当将其作为无效响应处理。
(十一)运营退出机制头桥镇人民政府、委托方有权会同卫计、应急、消防、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通过实地检查等方式对运营方的服务和管理进行监督检查,并向社会公布检查结果。建立对运营方的动态监督检查评估制度,每年由委托方委托第三方对运营单位管理、经费投入、收费标准、人员待遇、服务质量等内容开展考核评估,依据评估考核结果和委托运营合同约定的条款做出相应的处理措施。实施公建民营后,广陵区头桥镇人民政府敬老院的所有权为广陵区头桥镇人民政府,运营方必须优先满足辖区内不能自理的特困供养人员入住需求,同时确保国有资产的完整性不受损失。(十)项目监管要求合理利用场地、设备及人员优势,建设长者饭堂,为周边社区的老年人提供优惠用餐、饮食照料等服务。3、设立社区长者饭堂
2、利用养老服务机构的房屋、场地、设施开展与养老服务宗旨无关的活动的;1、利用养老服务机构进行非法活动,违法经营或损害公共利益或违反相关约定的;运营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视为不正常履约,根据情节轻重委托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如果运营方行为违反有关法律法规的,有关部门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进行追责;构成犯罪的,依法究刑事责任。头桥镇敬老院的财产权属归属广陵区头桥镇人民政府保持不变,运营方自费对院内采购的办公用品、服务设备、服务性消耗品、医疗设备及医疗消耗品归运营方所有,运营方通过接收社会老人所得的经营性收入归运营方所有。合同期未满运营方申请退出的,需提前3个月向委托方提出申请,由运营方妥善安置好入住对象后,符合退出条件的,办理解除合同有关手续。合同期满,运营方应提前3个月向委托方提交社会自费老人的安置方案,确保入住老人得到妥善安置。运营方在合同期满后如有继续运营意向的,应在合同期满的半年前,书面向运营方递交持续运营意向。委托方和运营方不得随意变更、终止或者解除约定,双方无正当理由变更、终止或解除约定的,要按法律规定承担法律责任。
8、未经甲方同意,擅自变更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举办人)的;7、存在歧视、侮辱、虐待或遗弃老年人以及其他侵犯老年人合法权益行为的;6、未以自身名义与老年人或者其代理人签订服务协议,或者协议不符合规定的;5、配备人员的资格或数量不符合相关政策规定的;4、未按照国家有关标准和规定开展服务的;3、损毁设施或改变设施用途,无法保障敬老院设施、设备正常运转的;
(十二)其他13、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违法违规行为。12、擅自暂停或者终止养老服务或经营异常的;11、造成重大安全责任事故的;10、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在委托方检查考核中被评定为不合格、要求整改后仍未按时整改或整改后仍然不合要求的;9、向负责监督检查的相关部门隐瞒有关情况、提供虚假材料或者拒绝提供反映其活动情况真实材料的,或者对相关部门监督检查要求整改而拒不整改的;
4、成交人自行承担合同实施期间其人员的人身安全、仪器设备的使用正常及其一切可能产生的后果。3、成交人应按期向采购人提供符合质量要求的文件资料。2、成交人应根据采购人的服务要求,以及服务规范、规程等进行服务。1、服务期间由采购人进行全面考核,包括磋商响应内容的落实情况,主要对成交单位所承诺的人员、设备等必备条件检查落实情况。若成交单位所提供的服务未能达到磋商文件规定的标准或其磋商承诺,并在采购单位提出整改通知后在规定期限内不做整改的,则采购单位将可以终止合同并取消其成交资格,并重新组织磋商。九、其他要求由于国家政策调整,确需变更或终止合约时,双方应协商解决。未尽事宜,由委托方与运营方秉着公平、公正的原则协商确定及解决。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及政府采购不诚信记录扣分评审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评委会将对确定为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价和比较。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排名第一的成交候选人。一、评标方法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6、本项目响应报价包括项目需求范围内的全部人工、保险、调试、现场协调、运费、各种税费、技术支持与培训等一切费用。供应商在磋商响应时应将完成该项目所需全部工作内容包含在报价中,成交后不得以清单内容不全或未有内容而增加任何费用。5、未经甲方许可,不允许其他机构或者个人以第三方服务机构名义执行服务,或有转包行为的一经发现立刻终止合同。
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第六章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格式三、评分标准(2)残疾人福利单位需按照采购文件的要求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3)残疾人福利单位标准请参照《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3、监狱和戒毒企业(1)本项目对监狱和戒毒企业(简称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2)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需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供应商如不提供上述证明文件,价格将不做相应扣除。(3)监狱企业标准请参照《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4、根据《江苏省政府采购供应商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诚信记录分每减10分,给予本项目总分值2%的扣分,扣分最多不超过本项目总分值6%。1、中小企业(1)供应商需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相应的《中小企业声明函》。(2)企业标准请参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规定自行填写。2、残疾人福利单位(1)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评分内容 | 分值 | |
响应报价 | 以满足磋商文件要求的最低响应报价为基准价,得满分10分,其他报价得分=(基准价∕其他报价)×10分,保留两位有效小数。 | 10分 |
项目理解及需求分析 | 项目调研到位,项目背景、需求理解深刻,需求分析准确透彻、条理清晰,项目与重点与难点分析准确到位、应对措施可行和高效,符合项目实际的得10分; 项目理解较深刻,项目背景、需求分析较准确透彻、条理较清晰,项目与重点与难点分析较准确到位、应对措施较可行和较高效,较符合项目实际的得7分;项目理解及需求、重点难点分析一般,基本符合项目实际的,得4分;项目理解及需求、重点难点分析较差,不符合项目实际,得1分;其余不得分。 | 10分 |
项目服务方案 | 项目运营管理服务方案科学、合理、可行,管理模式针对性突出,具有很强的操作性、膳食服务方案科学,响应便捷,充分体现人性化、关怀关爱关心之情,充分体现医疗保健保障,完全符合项目实际和行业发展趋势的,得10分; 服务方案较科学、较合理、较可行,具有较强的针对性,较符体现人性化,较体现关怀关爱关心之情,保障较充分,较符合项目实际和行业发展趋势的,得7分; 服务方案一般,基本符合项目实际和行业发展趋势的,得4分;服务方案较差,不符合项目实际和行业发展趋势的,得1分;其余不得分。 | 10分 |
人员配置及培训方案 | 拟投入服务人员架构完善、部门职能设置合理,配备人员全面性、专业性方面,配置方案合理,针对性强的得10分;配置方案较合理,针对性较强的得7分;配置方案合理性一般,针对性一般的得4分;配置方案较不合理,针对性较差的得1分;其余不得分。 | 10分 |
管理制度 | 根据提供的企业管理制度,养老服务管理职工考核制度、奖惩制度、档案管理制度、服务作业流程安排制度进行打分。规章制度及考核办法全面具体的得10分;规章制度及考核办法较具体得7分;规章制度及考核办法具体性一般的得4分;规章制度及考核办法不具体的得1分;不提供不得分。 | 10分 |
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 对制定的突发事件(包括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灾害事故等)方案科学、严密、合理,描述详细且具有针对性的得10分;方案的合理性、严密性、描述的详细性基本满足招标文件文件要求的得7分;方案的合理性、严密性、描述的详细性有欠缺但不影响项目实施的得4分;方案具有明显不合理项、描述欠缺、存在实施难度的得1分;其余不得分。 | 10分 |
服务承诺 | 对本项目后期运营服务保证措施,承诺承担政府兜底特困人员的相关福利,完成政府要求的托底保障的服务承诺。承诺科学、严密、合理,描述详细且具有针对性的得10分;承诺的合理性、严密性、描述的详细性基本满足招标文件文件要求的得7分;承诺的合理性、严密性、描述的详细性有欠缺的得4分;方案具有明显不合理项、描述欠缺、存在实施难度的得1分;其余不得分。(提供承诺书原件加盖公章) | 10分 |
业绩 | 供应商自2019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类似养老服务项目业绩的每提供一个得2分,本项最多得10分(提供合同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 10分 |
医养结合经验和资源 | 1、供应商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类似养老服务2年及以上经验的得2分,具有(护理、养老服务等相关专业)中级职称或中级以上(含中级)相关证书得2分;具有执业医生资格证书的得2分。满分6分2、除项目责任人外,根据项目配备医疗保障人员情况进行打分。项目组成员具有高级职称(护理、医疗或养老服务等相关专业)得2分;中级职称(护理、医疗或养老服务等相关专业)得1分;本项最高得分为6分(不重复得分)(以上人员需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并提供供应商为其缴纳的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社保证明) | 12分 |
企业荣誉 | 供应商或供应商控股的单位获得过民政部门评定的AAA或三星养老机构的得1分;AAAA或四星养老机构的得3分;AAAAA或五星养老机构的得5分,本项最高得5分;(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 5分 |
养老人才培训 | 供应商或供应商控股的单位具有养老护理员实训基地的得3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 3分 |
说明:日期:磋商供应商名称:项目编号:项目名称:(正或副本)
二、资信证明文件一、资格性和符合性检查响应对照表响应文件主要目录评分索引表对本章所有的响应文件格式,供应商可根据自身情况进行补充和修改,但补充和修改不得造成与本格式内容有实质性的违背。
评分项目 | 在响应文件中的页码位置 |
磋商供应商全称(加盖公章):资格性和符合性检查响应对照表五、响应偏离表四、响应报价表三、磋商响应函
序号 | 资格和符合性检查响应内容 | 是否响应(填是或者否) | 响应文件中的页码位置 |
1 | |||
2 | |||
3 | |||
4 | |||
5 | |||
... | |||
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实质性要求 |
(3)若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备查);若授权代表参加的,须提供《法人授权书》原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备查)和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2)资格声明(原件)(1)磋商响应函(原件)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以下材料:一、实质性资格证明文件目录资信证明文件
(9)供应商信用承诺书原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格式详见第六章)(8)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7)与第(6)条相对应的纳税申报表或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1年度财务报告(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6)供应商2022年5月-2022年7月三个月内任意一份依法纳税的缴款凭证(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5)依法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税务、银行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的2022年5月-2022年7月三个月内任意一份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缴款凭证或缴款证明)(4)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注: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江苏省财政厅苏财购【2020】52号文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人投标时须提供《中小企业申明函》,《中小企业申明函》不符合要求或未提供的,投标文件无效。注:如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为非企业法人等,相关证明材料须用相应文件证明替代。
1.按磋商文件规定的各项要求,向买方提供所需服务。据此函,__________(签字人)兹宣布同意如下:根据贵方的号磋商文件,正式授权下述签字人_________(姓名和职务)代表我方______________(供应商的名称),全权处理本次项目磋商采购的有关事宜。致:江苏苏维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磋商响应函(3)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7.与本磋商采购有关的正式通讯地址为:6.遵守磋商文件中要求的收费项目和标准。5.一旦我方成交,我方将根据磋商文件的规定,严格履行合同的责任和义务,并保证在磋商文件规定的时间完成项目,交付买方验收、使用。4.同意向贵方提供贵方可能另外要求的与磋商采购有关的任何证据或资料,并保证我方已提供和将要提供的文件是真实的、准确的。3.我们同意从规定的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起遵循本响应文件,并在规定的磋商有效期期满之前均具有约束力。2.我们已详细审核全部磋商文件及其有效补充文件,我们知道必须放弃提出含糊不清或误解问题的权利。
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_日供应商名称(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姓名(签字):联系电话:供应商开户行:账户:电话:传真:地址:邮编:
(3)成立和/或注册日期:电话:传真:(2)地址:邮编:(1)供应商名称:1、名称及其它情况:资格声明
<3>长期负债:<2>流动资金:<1>固定资产:(6)近期资产负债表:(到20年12月31日)(5)实收资本:(4)法定代表人:
供应商公章:兹证明上述声明是真实的、正确的,并提供了全部能提供的资料和数据,我们同意遵照贵方要求出示有关证明文件,如有虚假,自愿丧失成交资格,一年内退出扬州政府采购市场。3、本次采购要求的其他资格文件以及供应商认为需要声明的其他情况:2、近三年同类货物和服务的主要销售业绩(无有效联系人、联系方式和合同复印件的视为未填报本项目):<4>短期负债:
甲方名称、联系人、联系方式 | 项 目 名 称 |
本授权书于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生效,特此声明。本授权书声明:____________(供应商名称)授权________________(被授权人的姓名)为我方就号项目采购活动的合法代理人,以本公司名义全权处理一切与该项目采购有关的事务。法人授权书(注:资格声明为格式文件,实质性内容请勿修改,否则将导致响应文件无效)日期:年月日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年月日地址:单位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授权单位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单位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代理人(被授权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供应商名称(公章):我公司郑重声明: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我公司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声明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为维护公平竞争、规范有序的市场秩序,营造诚实守信的信用环境,共同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完善,树立企业诚信守法形象,本企业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项目政府采购活动郑重承诺如下: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承诺主体名称:供应商信用承诺书日期:______年月日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______
六、提出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坚持依法依规、诚实信用原则,在全国范围12个月内没有三次以上查无实据的政府采购投诉;五、自觉做到自我约束、自我管理,不制假售假、商标侵权、虚假宣传、违约毁约、恶意逃债、偷税漏税、垄断和不正当竞争,维护经营者、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四、自觉接受行政管理部门、行业组织、社会公众、新闻舆论的监督;三、严格依法开展生产经营活动,主动接受行业监管,自愿接受依法开展的日常检查;违法失信经营后将自愿接受约束和惩戒,并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二、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开展采购活动,全面履行应尽的责任和义务,全面做到履约守信,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一、对提供给注册登记部门、行业管理部门、司法部门、行业组织以及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提交的所有资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准确性和有效性负责;
承诺单位(签章):(注: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主体名称发生变更的应当重新做出承诺。)十、本承诺书自签订之日起生效。九、如违反承诺,自愿接受管理部门依法给予的行政处罚,同意将违反承诺的行为作为不良记录记入信用档案,依法依规进行信息公示,并承担所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和经济损失。八、在“信用中国”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中无违法违规、较重或严重失信记录;七、严格遵守信用信息公示相关规定,向社会公示信用信息;
……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1,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年月日
2、本项目采购标的按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区分为【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中小微企业划型标准网址:http://www.gov.cn/zwgk/2011-07/04/content_1898747.htm)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日期:企业名称(盖章):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项目名称:磋商响应报价表5、供应商应当对其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真实性负责,供应商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对相关制造商信息了解不充分,或者不能确定相关信息真实、准确的,不建议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4、中小企业声明函请完整填写,成交(成交)后将公示。3、供应商投标(响应)文件中须提供《中小企业申明函》,《中小企业申明函》不符合要求或未提供的,作如下处理:①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则投标(响应)文件无效;②如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则价格将不做相应扣除。
日期:年月日磋商供应商全称(盖章):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项目编号:
服务名称 | 第一轮报价 |
大写:小写: (人民币) | |
备注 |
1、各供应商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合理安排,对上述项目适当予以调整。备注:项目编号:供应商全称(加盖公章):分项报价表
分项名称 | 单价 | 数量 | 总价 |
合计 |
供应商全称(加盖公章):技术参数响应及偏离表年月日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2、所有报价(含各分项报价)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本次磋商文件要求。总报价明显低于其自身合理成本且又无法提供证明的,属于恶意竞争情形,被评委认定为恶意竞争的,为无效报价。
序号 | 项目 | 磋商要求 | 磋商响应 | 超出、符合或偏离 | 原因或说明 |
商务条款响应及偏离表3、技术偏离表应针对项目需求逐条应答。2、行数不够,可自行添加。注:1、按照基本技术要求详细填列;日期:年月日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供应商全称(加盖公章):拟投入人员一览表日期:年月日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供应商全称(加盖公章):项目名称:
序号 | 项目 | 磋商要求 | 是否响应 | 供应商的承诺或说明 |
1 | 服务期限 | |||
2 | 服务要求 | |||
3 | 交付时间 | |||
4 | 交付方式 | |||
5 | 交付地点 | |||
6 | 付款方式 | |||
7 | 磋商响应货币 | |||
8 | 其他 |
承诺主体名称:供应商信用承诺书日期:年月日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项目名称:
序号 | 岗位 | 姓 名 | 性别 | 学历 | 出生年月 | 专业 | 职称 | 证书及编号 | 备注 |
四、自觉接受行政管理部门、行业组织、社会公众、新闻舆论的监督;三、严格依法开展生产经营活动,主动接受行业监管,自愿接受依法开展的日常检查;违法失信经营后将自愿接受约束和惩戒,并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二、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开展采购活动,全面履行应尽的责任和义务,全面做到履约守信,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一、对提供给注册登记部门、行业管理部门、司法部门、行业组织以及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提交的所有资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准确性和有效性负责;为维护公平竞争、规范有序的市场秩序,营造诚实守信的信用环境,共同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完善,树立企业诚信守法形象,本企业对项目政府采购活动郑重承诺如下: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十、本承诺书自签订之日起生效。九、如违反承诺,自愿接受管理部门依法给予的行政处罚,同意将违反承诺的行为作为不良记录记入信用档案,依法依规进行信息公示,并承担所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和经济损失。八、在“信用中国”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中无违法违规、较重或严重失信记录;七、严格遵守信用信息公示相关规定,向社会公示信用信息;六、提出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坚持依法依规、诚实信用原则,在全国范围12个月内没有三次以上查无实据的政府采购投诉;五、自觉做到自我约束、自我管理,不制假售假、商标侵权、虚假宣传、违约毁约、恶意逃债、偷税漏税、垄断和不正当竞争,维护经营者、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年月日承诺单位(签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注: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主体名称发生变更的应当重新做出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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