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政府采购合同
编制说明
1、签订合同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2、签订合同时,采购人与中标人应结合招标文件第五章规定填列相应内容。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对规定进行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甲方:福建省港航管理局
乙方:福建省港航勘察设计研究院
根据招标编号为[3500]FJGC[GK]2019012的福建省港航管理局闽江江海直达运输及船型研究项目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招标结果,乙方为中标人。现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以下事项达成一致并签订本合同:
1、下列合同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1.1合同条款;
1.2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
1.3其他文件或材料:□无。□无。
2、合同标的
包号 | 品目号 | 品目编号 | 品目名称 | 商品名称 | 数量 | 计量 单位 |
产地 类型 |
单价 | 金额 | 品牌 | 型号技术 指标等 |
|||||
1 | 1-1 | C0103180502 | 水路运输 | 水路运输 | 1 | 项 | 国内 | 1920000 | 1920000 | 福建省港航勘察设计研究院 | 福建省港航管理局闽江江海直达运输及船型研究项目 | |||||
合计: | 1920000.00 |
3、合同总金额
3.1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壹佰玖拾贰万元整(¥1920000.00)。
4、合同标的交付时间、地点和条件
4.1交付时间:合同签订后 (365 ) 天内交货;
4.2交付地点: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杨桥中路283号;
4.3交付条件:符合采购人使用需求后付款。
5、合同标的应符合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具体如下:
5.1、福建沿海及闽江干流通航环境现状分析。 5.2、闽江水文动力特性数值模拟研究分析。 5.3、闽江干流通航海轮适航性研究分析。 5.4、闽江干流航运条件优化研究分析。 5.5、闽江干流运输方式研究及经济效益分析。 5.6、闽江干流海船进江集装箱、干货船两系列主要船型研究和方案设 计,船舶动力采用清洁能源和新能源。 5.7、闽江干流特定航线江海直达集装箱与干货船的方案设 计。 5.8、闽江干流航运管理措施及运行机制研究。 5.9、投标人需提供近5年中某年研究区域观测地形资料1:10000比例图纸:①闽江干流水口水电站至马尾段地形资料;②闽江沙溪口水电站至南平延福门段地形资料。 5.10、项目研究初步成果报告,一式5份,并提交电子文档。 5.11、项目总体报告(含3份技术报告),一式10份,并提交电子文档。 。
6、验收
6.1验收应按照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进行,具体如下:
6.1.1中标人应向采购人提交项目初步成果报告,采购人按照招标文件的相关技术要求对项目初步成果进行确认。 6.1.2在收到中标人提交项目研究成果总体报告等文件及验收申请后,经采购人同意,由采购人根据省级交通科技项目验收要求,组织相关专家按照招标文件以及合同相关条款要求对项目成果进行验收,出具验收意见。其中项目验收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中标人自行承担。 。
6.2本项目是否邀请其他投标人参与验收:
不邀请。
7、合同款项的支付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具体如下:
支付期次 | 支付比例(%) | 支付期次说明 |
1 | 50 | 项目中期阶段完成后(即完成闽江干流交通运输环境调研、运输方式研究及经济效益分析、水动力数值模拟研究等内容)由中标人按双方结算确认的金额提供正式完税发票,采购人收到发票后15个工作日内以转账方式支付合同金额的50%。 |
2 | 50 | 提交项目研究成果总体报告,项目总体验收合格后40个日历日内支付剩余50%尾款。 |
8、履约保证金
有,具体如下:中标人须在合同签订后,向采购人出具中标金额5%的银行保函,有效期为一年。
9、合同有效期
合同签订后生效,至合同履行完毕为止。
10、违约责任
10.1因中标人原因造成采购合同无法按时签订,视为中标人违约,中标人违约对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的,需另行支付相应的赔偿。 10.2在签定采购合同之后,中标人要求解除合同的,视为中标人违约,对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的,中标人需支付相应的赔偿。 10.3因中标人原因发生重大质量事故,除依约承担赔偿责任外,还将按有关质量管理办法规定执行。同时,采购人有权保留更换中标人的权利,并报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处罚。 10.4若发生死亡安全事故,除按国家有关安全管理规定及采购人有关安全管理办法执行外,并报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处罚;发生重大安全事故或特大安全事故,除按国家有关安全管理规定及采购人有关安全管理办法执行外,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10.5在明确违约责任后,中标人应在接到书面通知书起七天内支付违约金、赔偿金等 。
11、知识产权
11.1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应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且非假冒伪劣品;乙方还应保证甲方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知识产权及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指控,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此方面指控均与甲方无关,乙方应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费用和后果;若甲方因此而遭致损失,则乙方应赔偿该损失。
11.2若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不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被有关主管机关认定为假冒伪劣品,则乙方中标资格将被取消;甲方还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进行处理,具体如下:无。。
12、解决争议的方法
12.1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12.2若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下列途径之一解决:
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具体如下:。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具体如下: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3、不可抗力
13.1因不可抗力造成违约的,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在随后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后的15日内向另一方提供不可抗力发生及持续期间的充分证据。基于以上行为,允许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13.2本合同中的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火灾及政府行为、法律规定或其适用的变化或其他任何无法预见、避免或控制的事件。
14、合同条款
若出现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有强制性规定但招标文件未列明的情形,则投标人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强制性规定执行。
15、其他约定
15.1合同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5.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补充。
15.3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15.4本合同纸质文件一式陆份。合同电子文本通过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自动备案。合同纸质文本需与备案电子文本一致,以备案电子文本为准,具有同等效力。
15.5其他:□无。□无 。
甲方: | 福建省港航管理局 | 乙方: | 福建省港航勘察设计研究院 |
住所: | 福州市鼓楼区杨桥中路283号 | 住所: | 福州市鼓楼区杨桥中路283号 |
单位负责人: | 单位负责人: | ||
委托代理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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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代理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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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法: | 0591-87077733 |
联系方法: | 18650384091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西城支行 | |
账号: | 账号: | 13110501040002192 |
签订地点:福州
签订日期:2019年06月0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