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清丰县城市管理局清丰县晓月路、人民路排涝雨水管网改造工程(泵站)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金额
120万元
项目地址
河南省
发布时间
2024/08/02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清采磋商-2024-14
预算金额120万元
招标联系人张世栋17539301001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良昊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王丽18839311520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项目名称 清丰县城市管理局清丰县晓月路、人民路排涝雨水管网改造工程(泵站)项目
项目编号 E4109005080D03559 招标人 清丰县城市管理局
交易分类 政府采购-工程类 行政监管单位 清丰县财政局
交易来源: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发布日期:2024-08-02 16:16

清丰县城市管理局清丰县晓月路、人民路排涝雨水管网改造工程(泵站)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一、采购项目名称:清丰县城市管理局清丰县晓月路、人民路排涝雨水管网改造工程(泵站)项目

二、采购项目编号: 清采磋商-2024-14

三、项目预算金额(最高限价):1200000元

四、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①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六 条”、财库【2020】46 号文《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规定,给予

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投标报价给予2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投标报价参与评审,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见《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规定的通

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投标人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招文件附件)。

②监狱企业视同中小型企业,享受中小型企业同等政策待遇。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③没有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的供应商将被视为不接受投标总价的扣除,用原投标总价参与评审。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及环境标志产品

优先采购。

④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是河南省财政厅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针对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融资难、融资贵问题推出的一项融资政策。贵公司若成为本次政府采

购项目的中标成交供应商,可持政府采购合同向金融机构申请贷款,无需抵押、担 保,融资机构将根据《河南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工作实施方案》(豫财购〔

2017〕 10 号),按照双方自愿的原则提供便捷、优惠的贷款服务。

贷款渠道和提供贷款 的金融机构,可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平台”查询联系。

五、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内容:泵站一座、变压器一台及设备安装;

2、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3、质量要求:合格,符合国家及行业内有关标准及规定;

4、供货期: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

5、质保期:验收合格之日起12个月

6、供货地点:采购人指定位置

7、包段划分:本项目共 1 个标包

六、供应商资格要求:

6.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企业 2023 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不足一年的企业提供银行资信证明);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响应文件中附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格式自拟))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一年内任意三个月的税收缴纳证明及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注:供应商在投标 (响应) 时,按照濮财购【2022】9 号文规定提供濮阳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书的 (格式详见投标文件格式) ,无需提交上述证明材料

6.2 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和豫财购【2016】1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拒绝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投标人需提供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查询结果页面截图并加盖公章(查询时间为公告发布日期之日起至投标截止前),(由评审小组在评审结束前通过评审系统在线对供应商信用信息进行查询并负责保留查询信息)。

6.3、 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目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公示的公司信息、股东(或投资人)信息】。

6.4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同时不得分包,不得转包,实行资格后审。

七、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本次采购活动通过濮阳市公共资源电子化交易平台进行信息发布、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获取、投标文件的制作以及递交、开标、评标、结果公示实行全程电子化。

1、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前

2、地点: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www.pyggzy.com/)

3、方式:登陆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www.pyggzy.com/)下载文件

4、售价:0

八、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4年 8 月 15日 9 时 30 分。(北京时间)

2、地点:濮阳市中原路与开州路交叉口向北 50 米路东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九、响应文件的开启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4 年 8 月15日 9 时 30 分。(北京时间)

2、地点:濮阳市中原路与开州路交叉口向北 50 米路东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3、本次交易项目实行全流程电子化,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供应商不需到现场参加开标活动。实行网上开标、远程解密。各供应商需要自备计算机且保证网络畅通, 能够登录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http://www.pyggzy.com/注:使用 IE 浏览器插入 CA 数字证书打开投标人界面,参加网上开标。各供应商需通过网络密切关注项目交易全过程,所有交易环节材料均依据电子文件为准。

远程解密及提交二次报价(最终报价)时间:远程解密(解密时间自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开始 30 分钟结束)、提交二次报价(自下达二次报价命令始 30 分钟结束),由于供应商错过解密、报价时间或其他自身原因导致远程解密不成功或者二次报价(最终报价)不成功,责任均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十、发布公告的媒介及公告期限:

本次磋商公告同时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濮阳市政府采购网》、《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媒介上发布。公告期限为五个工作日

十一、联系方式:

1、采购人: 清丰县城市管理局  

联系人:张世栋

电话:17539301001

地址:清丰县黄河路32号  

采购代理机构:河南良昊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王丽

电    话:18839311520

地    址:河南自贸试验区郑州片区(郑东)商务内环路众意西路金成东方国际11号楼2006室  

 


发布人:河南良昊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 2024年 8 月 2  日

相关标段及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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