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165万元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中交第二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徐州平楼新城集中居住区项目经理部

永久性电梯询价函

第一章 询价公告

1. 招标人

中交第二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徐州平楼新城集中居住区项目,位于徐州市睢宁县王集镇,由中交二公局承担建设工作,资金来源于业主。本次招标中交第二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徐州平楼新城集中居住区项目经理部(以下简称“本项目”)为采购人,该项目所需永久性电梯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本项目永久性电梯进行公开询价,请符合资格条件要求的供应商积极参加本次询价。

2.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概况:

徐州平楼新城集中居住区项目位于徐州市睢宁县王集镇,本项目为房建项目,建筑类别为Ⅱ类高层住宅楼,一期主要有8栋住宅楼、4栋商业楼、1座生活泵房、1座配电房,总建筑面积41307.74m²。结构形式为剪力墙结构,建筑使用年限为50年。

2.2、询价内容

2.2.1、本次询价采购材料为电梯,具体规格型号、交货地点、交货期、技术指标等如下:

物资名称

规格型号

层/站/门

计量单位

暂定数量

交货地点

采购项目

交货期

备注

电梯

800kg,1.5m/s

9/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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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交第二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徐州平楼新城集中居住区项目经理部施工范围内

中交第二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徐州平楼新城集中居住区项目经理部

2023.1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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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工程预算金额及最高限价(单位:万元)

本项目总控制价为165万元。



其他技术指标

驱 动 系 统

采用永磁同步、交流变频、变压、无齿轮控制

操 作 系 统

VVVF电脑变频

开 门 方 式

双扇中分式

门机

采用交流、变频、变压传动控制

电 源

动力:380V, 50Hz;照明:220V,50Hz

轿厢配置

轿厢为1.2mm厚304发纹不锈钢;PVC仿大理石地板;轿顶:隐藏式通风扇,LED灯光照明,应急照明;轿厢门带有光幕保护系统。配置残疾人按钮,语音报站、轿厢三侧壁发纹不锈扶手、轿厢后壁镜、按钮带盲文,预留视频线缆。具体以投标人投标文件提供样册为主,相关费用均含在本次报价中。

层门配置
层门首层1.2mm厚304发纹不锈钢,其余层喷塑钢板;首层小门套1.2mm厚304发纹不锈钢,其余层喷塑钢板小门套。

勘察现场
投标人自行勘察现场,勘察现场所发生的费用及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本项目塔吊预计10月底拆除,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塔吊安装过程中所需运输安装设备费用,本工程为交钥匙工程,单价包含交付使用所产生的全部费用,除此之外,招标人不再支付报价以外的任何费用。

其它说明
无障碍功能:电梯正面和侧面设0.8m高扶手,电梯侧面设0.9m盲文按钮,残障操纵箱、后壁中间镜面不锈钢、语音报站。
五方对讲、监控:电梯具备五方对讲功能,电梯五方对讲、电梯监控等配套设备由电梯厂家负责安装并完成验收(电梯机房至甲方监控室的布线和终端设备甲方自理,乙方负责协调并网联机,保证正常投入运行)。
质量标准及技术参数:电梯产品质量、性能指标、安装质量、维修保养及售后服务必须达到国家标准及符合施工图纸设计要求。未明确的质量标准,则承包人应以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业主要求中的较高标准执行(有更高标准版本的按高标准执行)。
(1)《电梯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 第1部分:乘客电梯和载货电梯》GB/T 7588.1-2020;
(2)《电梯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 第2部分:电梯部件的设计原则、计算和检验》GB/T 7588.2-2020;
(3)《电梯安装验收规范》GB/T 10060-2011;
(4)《电梯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310-2002;
(5)《电梯试验方法》GB/T 10059-2009;
(6)《电梯技术条件》GB/T 10058-2009;
(7)《电梯、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维修规范》GB/T 18775-2009;
(8)《电梯曳引机》GB/T 24478-2009;

2.2.2、保证金、结算、付款

(1)结算、付款

结算:电梯设备到场后,经发包人现场计数验收合格后,每月20日前双方核对供货数量办理结算手续,并由承包人向发包人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一票制,增值税率为13%,本项目开具13%电梯设备发票,含安装施工费用,不单独开具安装费用发票),后办理结算手续。

付款:合同签订后20个工作日内,发包人支付合同总价款的5%作为预付款,电梯设备到货后的30个工作日内,支付至合同总价款的70%,电梯安装完毕,验收合格取得相关检测部门颁发的《电梯监督检验报告》及《电梯使用登记证》等相应的证明文件后30日内发包人向承包人支付至电梯合同总价款的95%。

暂扣当期结算款项5%作为质量保证金,质量保证金待电梯质保期到期后30日内无息返还。在甲方承接工程保修期内,如材料设备质量问题导致的工程质量缺陷,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赔偿,甲方有权从质量保证金中扣除,不足部分由乙方继续承担赔偿责任。

(2)付款方式:银行转账

(3)履约保证金

在签订合同时供方通过银行转账或银行保函形式向需方支付暂定价税合价的5 %作为履约保证金,银行保函的有效期截至暂定供货期后30日。

2.3招标范围:本次招标包含电梯安装施工过程中所有费用,各投标单位需自行勘察现场,可向招标方索取有关电梯井道的土建施工图纸,各投标单位投标报价应包括:电梯设备款、电梯装潢费(轿顶装饰、轿厢地面:由中标人提供样册,招标人选定,相关费用均含在本次报价中)、轿厢内监控设备、随机备品备件费、随机专用工具费、安装检修易耗品费、设备包装运杂费、装卸费、现场保管费、设备安装调试费(含调试电费及所用电缆费用)、技术资料费、售后(技术)服务费(包括培训费、维保费等)、维保期内年检费、安装检测费、图纸深化设计费、井道脚手架搭拆费、电梯机房改造费、井道改造费、基础钢构件费、基础用槽钢和工字钢等费用、开孔调整费、吊装费、电梯质量监督检验部门的质量监督验收费、现场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措施费、税金、保险等确保本工程验收合格,取得使用登记证,交付使用所产生的全部费用(即交钥匙工程),除此之外,招标人不再支付报价以外的任何费用。

2.4工期要求:采购与安装总工期40日历天。其中,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0日历天货到现场,自货到现场验收合格之日起20日历天安装完毕,电梯设备安装完成1个月内取得当地法定电梯检测部门颁发的验收合格证及使用登记证,电梯正常投入使用。承包人应按本条款约定日期交货安装,未按约定逾期交货的安装完成的,每逾期一日,按照逾期交货安装金额的10%向甲方支付逾期交货违约金;如逾期超过7日,招标人有权解除合同,承包方应赔偿由此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投标人需递交电梯交货安装工期承诺书,承诺书格式自拟。

2.5质保、维保

本项目电梯工程自安装验收合格并交付使用之日起整梯质保24个月,电梯主要部件(曳引机、控制系统、门机、安全钳、限速器、缓冲器)质保期24个月;维保期从系统调试验收合格有关部门发证后起算维保2年。质保期内,所有硬件设备、失效的零部件、电子元器件和易损件的维修更换均为免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纳税人,可提供增值税发票,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等证件并提供复印件;

3.2主要技术性能: 各项技术指标和质量标准符合国家标准;

3.3具有从事电梯生产或厂家授权销售资质,生产和提供的货物完全符合工程建设技术规范和质量要求,具有可靠的供货保障能力,信誉可靠;

3.4电梯生产企业必须具有与本次电梯招标项目规格要求相一致的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投标人须具有满足本项目要求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电梯产品)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A 级),或有其指定的具备同等资质的电梯安装及维修单位,并要求电梯生产企业在项目所在地市设有售后服务机构(作为合同生效的前提条件);

3.5本项目拟选派项目负责人应具有工程类专业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或具有省辖市或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电梯安装特殊作业资格证;

3.6投标人的业绩、信誉及财务状况良好,能够保证供货时间,近3年内未发生合同供货履约方面或运输能力方面的诉讼案件;

3.7投标品牌设备制造商或授权销售商应通过ISO9001、ISO14001、ISO45001体系认证;

3.8本次询价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同一品牌的电梯生产企业和销售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3.9投标人应遵守有关国家法律、法令和条例;

3.10投标人须为国家合法纳税人,所提供的发票为增值税专用发票,并在报价单中标明税金及税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

4、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询价公告同时在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网址:https://sp.iccec.cn/)上发布。

5、联系方式

采购人:中交第二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徐州平楼新城集中居住区项目经理部

地址:徐州市睢宁县王集镇平楼村中交第二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徐州平楼新城集中居住区项目经理部

联系人: 董培远

联系电话:17854168391

监督机构:中交二公局第三工程有限公司纪委办公室投诉

监督电话:029-865101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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