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87.白云区通阳道办事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医用制氧系统采购项目
金额
23.5万元
项目地址
-
发布时间
2018/03/09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包采谈〔2018〕1026号
预算金额23.5万元
招标代理机构内蒙古和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联系人韩静茹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项目名称: 白云区通阳道办事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医用制氧系统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 包采谈〔2018〕1026号 评审日期: 2018年03月09日 公示日期: 2018年03月09日至2018年03月12日 公示期限: 1个工作日 采购方式: 竞争性谈判 供应商投标资格: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有能力提供招标货物的生产厂商或代理商,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包含本次招标内容; 4、生产厂商需具有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 5、代理商需具有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6、在包头市政府采购网(http://www.btzfcg.gov.cn)“办事平台”供应商注册成功,查询状态为“有效”; 7、同一品牌同一型号产品只能由一家供应商参加投标;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人名称: 白云区通阳道办事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采购人地址: 白云区民族东路100米 采购人联系人: 吕婷 采购人联系方式: 18047227740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内蒙古和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 包头市青山区友谊大街传媒大厦B座21层2107室 采购代理机构网址: http://hyzbdl.com/ 采购代理机构银行帐号: 154025619115 采购代理机构开户行: 中行包头市传媒大厦支行 项目负责人: 韩静茹 代理机构联系电话: 04722773316
包号 评审日期 中标金额(元) 中标供应商 地址 备注
A 2018年03月09日 235,000.00 北京鸿博龙净科技有限公司 北京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地盛南街中电金扬1号楼209
中标标的信息
名称 型号配置 服务要求 购买数量 购买单价 购买总价
评审成员: 陈静、王鹏、张震 质疑方式:依据《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政府采购实施条例》第五十三条。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中标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 白云区通阳道办事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内蒙古和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对 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内蒙古和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18年03月0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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