雁塘路及学院路临时道路工程
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雁塘路及学院路临时道路工程,已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海宁市盐仓综合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招标人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海宁市长安镇(高新区);
2.2建设规模:本工程为雁塘路及学院路临时道路工程,主要包括新建雁塘路(褚石路-长东路)1060米长6米宽混凝土路面及7.6米宽宕渣路基,学院路(竹山路-雁塘路)400米长6米宽宕渣路基等,详见工程量清单。
2.3合同估算价:约227万元;
2.4计划工期:45日历天;
2.5质量要求: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业绩要求详见招标公告资格后审要求,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
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3.5提供投标人2024年12月16日(周一)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参与投标对应资质的“资质动态核查合格证明”。
4.投标报名和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工程实行资格后审,不进行现场报名,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12月11日至2024年12月23日上午10:30止,通过“海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111.1.30.163:8085/TPBidder/memberLogin)”自主报名。(未领取CA锁及未注册的单位,请参照《关于海宁市公共资源电子化交易平台主体注册及CA锁办理的通知》办理。
4.2招标文件和工程量清单通过“海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在登记后自行下载。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人应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海宁市小型工程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相对应栏目将投标文件上传完毕。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浙江江南要素交易中心(嘉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海宁])http://jxszwsjb.jiaxing.gov.cn/hnmain/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海宁市盐仓综合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建经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海宁市长安镇(高新区) 地 址:海宁市海洲街道紫微大厦1801室
邮 编:314408 邮 编:314408
联系人:邱先生 联系人:任先生
电 话:0573-87412588 电 话:0573-87859836
传 真: // 传 真: //
2024年1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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