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中铁北京工程局集团北京有限公司广州市轨道交通十三号线二期公司项目部钢管招标采购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北京市
发布时间
2023/08/11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ztbjgcj-bjgs-2023-0131
预算金额-
标书截止时间2023/08/15
投标截止时间2023/08/21
公告正文


中铁北京工程局集团北京有限公司广州市轨道交通十三号线二期工程项目经理部钢管招标采购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ZTBJGCJ-BJGS-2023-013 1. 招标条件
中铁北京工程局集团北京有限公司广州市轨道交通十三号线二期工程项目经理部建设资金已落实,工程项目所需钢管(见招标公告附件一)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中铁北京工程局集团北京有限公司广州市轨道交通十三号线二期工程项目经理部,现对本项目所使用钢管进行公开招标。 2. 招标依据
2.1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2.2 《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
2.3 《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
2.4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2.5《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采购管理办法》
2.6《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招标采购管理规定》
2.7 国家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章。 3.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3.1项目概况
工程名称:中铁北京工程局集团北京有限公司广州市轨道交通十三号线二期工程项目经理部
工程地点:广东省广州市黄埔区、天河区、越秀区
工程概况:十三号线二期项目经理部二工区施工区域跨越越秀区、天河区和黄埔区,施工里程长度约8.0km;施工范围为罗冲围站、白马岗站、天河公园站、棠下站、车陂站、珠村站、车珠中间风井、马场站(不含)~鱼珠站(已实施)区间,共6站6区间的机电装修施工。
项目施工专业包含通风与空调系统、给排水及消防系统、动力照明配电系统、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机电设备监控系统、门禁系统、自动灭火、安防系统、人防防护及装饰装修工程。 工程总造价:标段暂定合同额3.2亿。
工期目标:2023年6月30日 - 2025年6月30日 3.2招标内容
详细清单、招标文件售价及包件划分见附表一。 4. 投标人资格要求
4.1 投标人资格要求
(1)营业执照要求: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和独立法人资格并符合投标项目经营范围的制造商及代理商
(2)财务能力要求:投标人注册资金不低于500万元人民币,经税务部门注册登记核准的一般纳税人,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和财务状况,至少出具近三年(2020年-2022年)财务报表任意一份(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
(3)生产能力要求:投标人需具备保证投标物资供应的生产能力
(4)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投标人须提供投标物资制造商投标同类产品近三年(2020年-2022年)合格证书和相关检测报告。生产厂家须具有有效的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保证投标物资通过工程主管部门验收。
(5)业绩要求:投标人至少提供两项近三年(2020年-2022年)同类产品供货业绩,其中有城际轨道交通供货业绩的优先,并提供相关业绩证明材料(供货业绩合同、中标通知书或用户证明)。
(6)履约信用要求:2020年1月1日至递交投标申请文件之日止没有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违规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2020年1月1日至递交投标申请文件之日止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无2020年1月至递交投标申请文件之日止企业或企业法人代表由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的行贿犯罪记录。附“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或“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等权威的公共信息平台对上述信息的查验结果至少一份或提供其他用户出具的履约良好的证明。
7)其他要求:1)合同签订:中标人需通过法大大电子合同签约平台进行线上身份认证和签约,不再签订纸质版合同。(注:1.依法注册设立的公司、个体工商户、个人等民事主体均可以注册前述平台并完成合同签订,提高合同签订效率,不属于对本次招标投标活动的任何限制。2.该平台由法大大研发,由其联合工商总局企业信息系统、公安部公民网络身份系统识别签约主体身份,对签约主体的电子印章和个人签名配备授权机构发行的数字证书。3.该平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签订的合同与纸质版合同具有同等效力。4.该平台由法大大进行安全防护。)
2投标人被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原中国铁路总公司)、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及中铁北京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列入“限制交易供应商名单”、“不合格供应商名单”不得参与投标。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招标公告资格要求。
3)投标人必须提供有的文件送达邮箱,需在投标文件中明确,若未明确提供,则投标文件无效。
4.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必须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物资,且制造地、生产线、生产工艺及原材料等始终与投标承诺一致;本次招标物资一包一投。
4.3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2)与本包件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3)与本包件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或相关地址、联系电话和邮箱相同等具有关联关系的。
(4)为本包件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5)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6)为本包件的代建人;
(7)为本包件的招标代理机构;
(8)与本包件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9)与本包件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0)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且在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
(11)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1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3)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产品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14)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以投标截止日评标委员会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查询结果作为评标时的判断依据);
(15)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zhzxgk/)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投标截止日评标委员会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作为评标时的判断依据);
(16)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17)投标人被中国国家铁路集团北京有限公司(原中国铁路总公司)限制参与物资采购且在限制期内。投标物资被中国国家铁路集团北京有限公司(原中国铁路总公司)禁止或暂停在铁路上使用且在限制期内(以投标截止日评标委员会在“中国铁路95306”网站查询结果作为评标时的判断依据);
(18)被纳入国家铁路局 “黑名单”管理,且在公布期限内(以投标截止日评标委员会在国家铁路局网站查询结果作为评标时的判断依据);
(19)投标人被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或中铁北京工程局集团北京有限公司列入“不合格供应商名单”、“限制交易供应商名单”中。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本次招标文件仅采用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上以电子版方式发售。
5.2招标文件获取程序:
5.2.1注册:潜在投标人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注册成为平台用户(须签订合同),因合同双方签订有一定时间,建议提前操作。(注册问题联系客服热线4006-010100)
5.2.2响应:经注册、审核后,潜在投标人请在招标文件获取的规定时间内登录网站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www.crecgec.com)---“供方交易系统登录(二期)”---点击“最新商机(公告)”---点击“更多”---在“采购单位”或“采购信息”中查询招标项目---点击相应“包件编号”---填写“联系人、联系方式”---点击“提交”---“响应”。
5.2.3购买招标文件: 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于20238月10日16时至20238月15日16时前(节假日除外)将投标申请表(附表二)、营业执照副本(加盖公章)、投标联系人身份证扫描件(加盖公章)、标书款银行回执单扫描件以电子文档形式发送至指定邮箱200860061@qq.ocm)。潜在投标人根据所需购买包件的招标文件售价以足额现金方式转入到招标组织人指定账户
银行信息:
账户名称:中铁北京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建行北京远大支行
账 号: 1100 1086 0000 5912 3456
行 号:105100005125
注意事项:
1、如遇汇款问题,联系招标组织单位。
在汇款单上注明广州市轨道交通十三号线二期工程项目经理部+2023-013+所投包件号标书款汇款单位名称与投标人名称须完全一致。招标组织单位收到信息核实后,潜在投标人登陆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www.crecgec.com)获取电子版招标文件,本次招标需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上进行线上报价和上传电子版投标文件。
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招标文件售后不退,不提供发票。
3、标书费与投标保证金应分开汇入,否则影响保证金退还,未按照招标公告要求操作造成的损失,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6.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请于开标前一日17:00前由基本户通过银行转账的方式汇入中铁北京工程局集团账户、确保到账,并在汇款单上注明所投项目名称及包件号,不接受个人汇款,投标保证金汇款单位名称与投标人名称须完全一致。未按期汇入投标保证金的,将不能参加投标。投标保证金与标书费应分开汇入,否则影响保证金退还,并备注广州市轨道交通十三号线二期工程项目经理部+2023-013+所投包件号保证金,并将投标保证金银行回执单扫描件以电子文档形式发送至指定邮箱200860061@qq.com)。
银行信息:
账户名称:中铁北京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建行北京远大支行
账 号: 1100 1086 0000 5912 3456
行 号:105100005125
注意事项:
1、如遇汇款问题,联系招标组织单位。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时间: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238月21日10时00分(即为开标时间)。
7.2投标文件递交和开标地点:本次招标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进行线上开评标,投标人开标前须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进行报价并上传投标文件扫描件,无需提交纸质版投标文件。
7.3逾期未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进行报价和上传投标文件的投标人,招标人不予受理。
7.4届时请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密切关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上述安排如有变化,招标人将通过发布公告的媒介发布通知。
7.5系统线上开标后30分钟内,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二期)进行投标报价的签字确认,逾期未签字确认的,视为确认无误。 8.发布公告的媒介
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http://www.crecgec.com/)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s://zgztb.zbytb.com/)
微信公众号(中铁北京局采购租赁信息平台) 9. 联系方式
9.1招标组织单位:中铁北京工程局集团北京有限公司
联 系 人:魏虹宇
电 话:010-51169603
电子邮箱:200860061@qq.com
9.2招标单位:中铁北京工程局集团北京有限公司广州市轨道交通十三号线二期工程项目经理部
联 系 人:赖景宝 马康熙
联系电话:13313791859 13015414314

中铁北京工程局集团北京有限公司
2023年8月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本授权书声明:注册于 县工商管理局的(单位名称)在下面签字的(法定代表人姓名和职务)授权(部门名称)在下面签字的(职务、姓名、身份证号码)为本公司的合法代理人,就中铁北京工程局集团北京有限公司广州市轨道交通十三号线二期公司项目部钢管招标采购ZTBJGCJ-BJGS-2023-013号招标文件投标及合同的签订、履行直至完成,并以本公司名义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务。本授权书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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