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工程编号:FZZFA02200149】房山区长阳起步区2号地九年一贯制学校建设工程(1#教学办公综合楼等4项)小市政工程专业招标资格预审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北京市
发布时间
2022/03/17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fzzfa02200149
预算金额-
招标公司北京城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联系人李寒010-62091199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京咨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李震
标书截止时间2022/03/22
投标截止时间2022/03/28
公告正文
1.招标条件 房山区长阳起步区2号地九年一贯制学校建设工程 已由 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 京发改(审)〔2021〕253号 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 北京市房山区教育委员会 ,建设地点为 长阳镇长营、杨庄子村 ,建设资金来自 {ZJLY} ,出资比例为 100% 。 该整体工程建设所需的 房山区长阳起步区2号地九年一贯制学校建设工程(1#教学办公综合楼等4项)小市政工程 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 北京城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为 北京京咨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 ||||||
2.专业分包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本专业分包工程名称 房山区长阳起步区2号地九年一贯制学校建设工程(1#教学办公综合楼等4项)小市政工程 2.2 本专业分包工程的建设规模 总建筑面积54375.86平方米 合同估算价 1101.33 (万元) 2.3 本专业分包工程的建设地点 长阳镇长营、杨庄子村 2.4 本专业分包工程的工期要求 75 日历天 2.5 本专业分包工程的招标范围 包括建设工程项目建筑红线内混凝土道路及路缘石(不含园路)、室外雨水、室外污水、室外采暖、室外中水、室外给水(含市政水接驳及手续办理)等小市政管道系统(含各系统内构筑物包括但不限于图纸所列检查井、阀门井、水表井、化粪池、雨水调蓄池、酸碱中和池等);包含室外配电室以下部分电缆及管路敷设、管井砌筑及管内穿带线等;室外视频安防监控系统及管线敷设、穿带线,以上所列部分所涉及设备及材料的供货、施工、验收(含政府主管部门的验收、各项通水验收手续及道路开口手续的办理、工程实施)、移交、保修等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资质承揽内的全部内容。 2.6 其他 最大管径:给水DN200mm;中水DN150mm;雨水De1350mm;污水De400mm;热力DN200mm | ||||||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具备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新]及以上 资质,近 / 年 / 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申请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 市政公用工程 专业 注册建造师二级及以上 级(含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 3.2 本次资格预审 不接受 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采用联合体申请资格预审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必须按资格预审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 (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本专业分包工程中参加资格预审。 3.3 其他要求: / | ||||||
4.申请人信誉要求 4.1 失信被执行人 本次招标对失信被执行人采用 否决性 惩戒方式。 4.2 其他要求 | ||||||
5.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评审方法采用有限数量制。当通过详细审查的申请人多于 7 家时,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限定为 7 家。 如果申请人少于 7 家(含),本工程招标 可以 由资格预审改为资格后审。 | ||||||
6.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凡符合本次申请人资格要求且有意申请资格预审者,请于 2022-3-17 9:00:00 至 2022-3-22 9:00:00 ,通过远程或者到招标投标交易场所使用企业CA电子锁登录电子化平台(网址:www.bcactc.com)下载资格预审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获取的具体时间以电子化平台通知时间为准。 | ||||||
7.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2-3-28 16:00:00 ,申请人应当通过远程或者到招标投标交易场所使用企业CA电子锁登录电子化平台(网址:www.bcactc.com)上传,并保存文件上传成功回执,递交时间即为上传成功回执时间。 电子化平台中无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且不能出示成功递交回执的;或回执载明的传输时间超出资格预审文件规定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 ||||||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已在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北京市),网址:ggzyfw.beijing.gov.cn)上发布,并同时在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 ||||||
9.补充说明 具体内容: / | ||||||
|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