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自贡市妇幼保健院
消防系统维保服务采购招标公告
各潜在供应商:
我院拟竞争性谈判采购消防系统维保服务,欢迎各潜在供应商按招标要求参加本次采购项目。
一、项目名称
自贡市妇幼保健院消防系统维护保养采购项目
二、项目分布地点及范围
自贡市妇幼保健院(含医院本部及生殖医学研究所),建筑总面积4.48万平方米。
三、服务期限:3年。
四、预算控制价及付款方式
(一)预算控制价:9万(3年)。
(二)付款方式:按季度付款,供应商完成季度服务后,供应商开具发票,采购人根据考核情况进行付款。
五、供应商资格条件
1.投标人资格、资质性要求:(1)具有国家相关部门认可的消防系统维保资质;(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6)参加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相关的法律和法规;本项目参加采购活动的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主要负责人前三年内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在投标文件中进行承诺,如果发现虚假承诺,将作无效投标处理。
2.其他类似效力要求: (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参加本次投标活动的合法代表。
六、需要提供的资料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和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供应商代表为非法定代表人时提供)。
4.国家相关部门认可的消防系统维保资质证明文件复印件。
5.各投标人需满足《自贡市妇幼保健院消防系统维保工作招标技术要求及考核管理》,提供满足条件承诺函。
6.项目报价表。
以上材料均需加盖公章。
七、报名时间及联系方式
1.报名日期:2023年9月7日至2023年9月11日17:30 止。
2.资料递交:现场递交或邮寄
地址:自贡市大安区大楻桶路49号自贡市妇幼保健院门诊楼9楼采购中心

报名电话:0813- 2408658陈老师(采购中心)
技术咨询电话:13558921437 张老师(保卫科)
如需现场踏勘,请在上班时间联系技术咨询电话。
上班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分(双休日除外)
自贡市妇幼保健院
2023年9月6日
附件
自贡市妇幼保健院
消防系统维保工作招标技术要求及考核管理
一、维护保养项目范围
火灾自动报警及联动系统、自动喷淋灭火系统、消火栓灭火系统、气体(干粉)灭火系统、防火分隔系统、防排烟系统、应急照明及疏散指示系统、消防通讯及广播系统、消防控制室及消防泵房、灭火器等相关消防设备设施。
二、维保服务内容和要求
(一)维保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的检查、维保、维修。
1.火灾自动报警及联动控制系统
每月对火灾自动报警控制器自检功能、消音复位功能、故障报警功能、火灾优先功能、楼层显示功能、联动控制器功能、报警记忆功能、火灾广播功能、打印功能和主备电源自动转化功能进行分段测试检查,保证处于完好状态。各终端设备(如感烟探头等)的维保、更换。
2.自动喷淋灭火系统
(1)每月对喷淋泵房的工作环境、喷淋泵、电源控制柜、湿式报警阀、管网、阀门、喷头、水泵接合器、储水设备等进行检查。
(2)每月利用报警阀上的放水实验阀进行放水,试验系统供水情况;测试水力警铃工作是否正常,压力开关电信号是否正确。保证处于完好状态。
(3)每半年对消防水管闸阀进行润滑保养,保证闸阀正常使用;每年对消防管道、闸阀进行防锈处理。
3.消火栓灭火系统
(1)每月对消防泵房的工作环境、消防泵、电源控制柜、管网、阀门、喷淋头、水泵接合器、储水设备等进行检查,保证其处于完好状态。
(2)每月检查室内消火栓、消防水带、水枪等是否完好;每月对屋顶消火栓或最不利点消火栓进行出水试验和压力检测。
(3)每年对消火栓箱内外进行防锈处理。
4.气体(干粉)灭火系统
每月检查储气瓶间及防护区工作环境、储气瓶、阀驱动装置、管网、喷嘴、紧急启动按钮、放气灯、声光报警装置等是否正常。
5.排烟系统
(1)每月检查送风、排烟风机机房的工作环境,送风、排烟风机的电源控制箱、送风口、排风口,防火阀、排烟阀等是否处于正常完好状态。
(2)每季度按安装总量的30%,分别试验手动方式和自动方式启动排烟阀,检查动作及反馈信号是否正常,保证处于完好状态
6.防火分隔系统
每月试验手动按钮启动防火卷帘门能否正常升降,检查反馈信号是否正常。保证处于完好状态。
7.应急照明及疏散指示系统
每月检查应急照明灯和疏散指示标志是否处于正常完好状态(维护保养及更换)。
8.消防通讯及广播系统
每季度检查电话插孔、对讲电话、播音设备、扬声器等是否正常。
9.灭火器
每月检查灭火器的种类、数量、设置位置、标志等是否符合规范要求。
10.消防泵房
每月检查消防抽水泵正常完好状态,各楼层消防管水压是否达到压力标准。
11.消防安全通道
每月检查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畅通。
(二)维保要求
1.每月对合同标的内的消防设施进行分段测试维护,并向有关部门出具工作报表,报表必须有消防控制中心值班人员、有关部门领导的签字方可生效。
2.每季度必须对合同标内的消防设施进行全部测试及维护,并向相关部门出具工作报告,有关部门领导的签字方可生效。
3.全年对消防系统的维护工作进行全面总结,出具全年维护工作总结报告,报告经采购人领导签署意见方可生效。
4.供应商必须派具有消防工程师技术资格的人员到采购人维护,且人员相对固定,不符合要求的,采购人有权提出更换。
5.供应商工作人员对医院消防系统进行巡检的记录,应交采购人保卫科负责人签字方可有效,便于采购人检查、监督,所有资料交采购人一份存档。
6.单价在200元以内的维修材料费由供应商承担(提供材料名称及生产厂家等详细清单),金额超过200元的维修材料由经双方协商执行。
7.供应商在维护工作中发现消防设施、设备出现问题,应在二日内查明原因,并出具报告以及解决方案提交采购人进行审核,经采购人批准后方可进行施工。
8.维护保养及施工产生的废弃物须自行清理干净,保持医院内场地整洁。
9.供应商工程师每年至少两次对采购人相关人员进行消防器材使用方法、火场逃生、火场自救、安全疏散等方面知识的培训,协助采购人举办消防演练,并附培训记录及现场照片。同时接受采购人消防技术咨询等。
10.指导采购人正确使用消防系统各项功能,健全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日常巡检工作记录,对消防设施存在的问题提出合理的建议和整改方案,协助采购人完善,确保通过上级消防机构的检查。
11.系统故障排除及应急维修:接到采购人故障报修电话,对一般故障,4小时内到现场进行维修并排除故障;对紧急故障40分钟内赶到现场进行维修,及时恢复正常功能。
三、维护保养考核
(1)供应商在工作中不得损坏采购人的设施,如在工作中因违反操作规程损坏采购人的设施设备等造成的损失,由供应商负责。
(2)在供应商维护期间,因消防设施维护不到位,未发挥应有的作用或出现故障,造成医院财产损失、受到上级消防机构查封或处罚等,由供应商全部承担相应的责任(不可抗拒因素除外),并视责任轻重,并扣减1000.00元至全部维保费,至终止维保合同等处理。
(3)采购人每季度对供应商派出人员的专业资格、技术水平、检修质量、响应速度、服务态度等方面进行考核,年考核平均分数低于90分,本合同终止。
(4)合同到期前,供应商应对整个消防系统进行全面检修,保证各功能正常使用,公司出具检测合格报告(专用消防维保系统内出具),经采购人保卫科验收合格后付清维保款,若合同到期后仍未提交检测合格报告,采购人有权请第三方进行维修保养至合格,相关费用从供应商维保款中扣除。
注:故障定义:
一般故障:不影响整个系统运行的故障。
紧急故障:影响整个消防系统运行的,若不及时处理将产生严重危害的故障。如喷淋头滴水、漏水、系统意外联动、管网压力下降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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