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年产10万吨纳米级船舰隐身材料防腐基材、30万吨纳米级航空轮胎填充基材及30万吨新型混合基材生产线建设项目
金额
-
项目地址
浙江省
发布时间
2024/02/04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年产10万吨纳米级船舰隐身材料防腐基材、30万吨纳米级航空轮胎填充基材及30万吨新型混合基材生产线建设项目更正公告
一、更正人名称:
浙江常山创安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衢州市两山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二、项目名称:
年产10万吨纳米级船舰隐身材料防腐基材、30万吨纳米级航空轮胎填充基材及30万吨新型混合基材生产线建设项目
三、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2月1日
四、更正内容
更正前内容:
第三章采购内容及要求 六、付款方式
设备合同签订后,采购人收到成交供应商的预付款保函后,在3个工作日内向成交供应商支付合同总额30%的预付款;合同签订后60天完成采购人要求进度,经采购人确认后,在7个工作日内向成交供应商支付至合同总额的60%;成交供应商完成设备制作,发货前经过采购人确认后,在7个工作日内向成交供应商支付至合同总额的90%;余款至到货后18个月或设备运转12个月后支付,以先到为准。预付款保函在设备完成后无息退还。
第四章合同主要条款 七、付款方式
设备合同签订后,甲方收到乙方的预付款保函后,在3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额30%的预付款;合同签订后60天完成甲方要求进度,经甲方确认后,在7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至合同总额的60%;乙方完成设备制作,发货前经过甲方确认后,在7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至合同总额的90%;余款至到货后18个月或设备运转12个月后支付,以先到为准。预付款保函在设备完成后无息退还。
更正后内容:
第三章采购内容及要求 六、付款方式
设备合同签订后,在3个工作日内向成交供应商支付合同总额30%的预付款;合同签订后60天完成采购人要求进度,经采购人确认后,在7个工作日内向成交供应商支付至合同总额的60%;成交供应商完成设备制作,发货前经过采购人确认后,在7个工作日内向成交供应商支付至合同总额的90%;余款至到货后18个月或设备运转12个月后支付,以先到为准。
第四章合同主要条款 七、付款方式
设备合同签订后,在3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额30%的预付款;合同签订后60天完成甲方要求进度,经甲方确认后,在7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至合同总额的60%;乙方完成设备制作,发货前经过甲方确认后,在7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至合同总额的90%;余款至到货后18个月或设备运转12个月后支付,以先到为准。
五、联系方式
采购人:浙江常山创安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卢先生,联系电话:13735844044
采购代理机构:衢州市两山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汤先生,0570-3890590
地点:衢州市柯城区芹江东路288号衢时代创新大厦1号楼14楼1416室(衢州市两山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监督联系人:周女士,联系电话:13566947229
浙江常山创安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衢州市两山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2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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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更正人名称:
浙江常山创安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衢州市两山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二、项目名称:
年产10万吨纳米级船舰隐身材料防腐基材、30万吨纳米级航空轮胎填充基材及30万吨新型混合基材生产线建设项目
三、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2月1日
四、更正内容
更正前内容:
第三章采购内容及要求 六、付款方式
设备合同签订后,采购人收到成交供应商的预付款保函后,在3个工作日内向成交供应商支付合同总额30%的预付款;合同签订后60天完成采购人要求进度,经采购人确认后,在7个工作日内向成交供应商支付至合同总额的60%;成交供应商完成设备制作,发货前经过采购人确认后,在7个工作日内向成交供应商支付至合同总额的90%;余款至到货后18个月或设备运转12个月后支付,以先到为准。预付款保函在设备完成后无息退还。
第四章合同主要条款 七、付款方式
设备合同签订后,甲方收到乙方的预付款保函后,在3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额30%的预付款;合同签订后60天完成甲方要求进度,经甲方确认后,在7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至合同总额的60%;乙方完成设备制作,发货前经过甲方确认后,在7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至合同总额的90%;余款至到货后18个月或设备运转12个月后支付,以先到为准。预付款保函在设备完成后无息退还。
更正后内容:
第三章采购内容及要求 六、付款方式
设备合同签订后,在3个工作日内向成交供应商支付合同总额30%的预付款;合同签订后60天完成采购人要求进度,经采购人确认后,在7个工作日内向成交供应商支付至合同总额的60%;成交供应商完成设备制作,发货前经过采购人确认后,在7个工作日内向成交供应商支付至合同总额的90%;余款至到货后18个月或设备运转12个月后支付,以先到为准。
第四章合同主要条款 七、付款方式
设备合同签订后,在3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额30%的预付款;合同签订后60天完成甲方要求进度,经甲方确认后,在7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至合同总额的60%;乙方完成设备制作,发货前经过甲方确认后,在7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至合同总额的90%;余款至到货后18个月或设备运转12个月后支付,以先到为准。
五、联系方式
采购人:浙江常山创安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卢先生,联系电话:13735844044
采购代理机构:衢州市两山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汤先生,0570-3890590
地点:衢州市柯城区芹江东路288号衢时代创新大厦1号楼14楼1416室(衢州市两山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监督联系人:周女士,联系电话:13566947229
浙江常山创安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衢州市两山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2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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