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重庆高新区含谷镇“四山”违法建筑整治工作勘测服务(GXQ22C00049)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金额
500万元
项目地址
重庆市
发布时间
2022/07/27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1708-bz2200400687af
预算金额230万元
招标联系人李金权
招标代理机构重庆市政府采购中心
代理联系人徐笙玮023-68882362
中标公司重庆佳渝测绘有限公司500万元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重庆高新区含谷镇“四山”违法建筑整治工作勘测服务(GXQ22C00049)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重庆高新区含谷镇“四山”违法建筑整治工作勘测服务(GXQ22C00049)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发布日期: 2022年7月27日
一、项目号:
GXQ22C00049 采购执行编号:
1708-BZ2200400687AF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二、项目名称:
重庆高新区含谷镇“四山”违法建筑整治工作勘测服务
三、中标(成交)信息:
包号:1
供应商名称:重庆佳渝测绘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站西路88号附3-16-5
中标(成交)金额: 2,050,0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包号:1
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
重庆高新区含谷镇“四山”违法建筑整治工作勘测服务 | 重庆市高新区含谷镇 | 1 采用无人机制作含谷镇、白市驿镇“四山”范围实景三维模型; 2 对含谷镇“四山”范围内的所有建筑物进行摸排,调查清楚每户权利人、是否有证、建筑情况等信息; 3 对摸排出的建筑物进行实地勘测丈量; 4 针对各违法建筑主体出具专业测绘报告(包含包含测绘报告、勘测附图、房屋结构、房屋面积、房屋分层图等); 5 整合清理高新区“四山”范围内所有宗地及建构筑物数据; 6 配合采购方在“重庆市中心城区“四山”违法建筑综合管理平台”上完成销号操作等相关工作; 7 配合高新区综合执法局及含谷镇相关部门做好其他相关技术支撑工作。 | 中标人在采购合同签订后1年内完成。 | 1 建筑物面积精度要求 建筑物面积测算包含房屋建筑面积。本项目房屋边长及面积精度指标执行房产测量三级限差精度要求。 2 航飞及三维模型精度:航摄影像地面分辨率等于或优于0.05米(下视)。 3 成果需每户权利人认可并签定相关协议。 |
五、评审专家名单
尹显华 嵇鉴华 郑隽 边凌涛 李金权(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详见附件招标文件。
代理服务费总计:2340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采购人:重庆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综合执法局
采购经办人:李金权
采购人电话:023-68882362
采购人地址:重庆市九龙坡区白市驿镇高新大道6号 高新区管委会二号楼30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代理机构:重庆市政府采购中心
代理机构经办人:徐笙玮 陈姝
代理机构电话:023-67706402 67702099
代理机构地址:重庆市江北区五简路2号重庆咨询大厦B座501室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徐笙玮 陈姝
项目联系人电话:023-67706402 67702099
十、附件
重庆高新区含谷镇“四山”违法建筑整治工作勘测服务(GXQ22C00049)6.30终审稿.docx
重庆高新区含谷镇“四山”违法建筑整治工作勘测服务(GXQ22C00049)6.30终审稿.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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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建筑整治工作勘测服务招标项目名称:重庆高新区含谷镇“四山”采购执行编号:1708-BZ2200400687AF项目号:GXQ22C00049招标文件政府采购
一、招标项目内容-3-第一篇投标邀请书-3-目录二○二二年七月采购代理机构:重庆市政府采购中心采购人:重庆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综合执法局
七、投标有关规定-4-六、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4-五、投标保证金-3-四、投标、开标有关说明-3-三、投标人资格要求-3-二、资金来源-3-
三、招标项目服务需求-7-二、服务范围、要求及标准-6-一、招标项目一览表-6-第二篇项目服务需求-6-九、其他-5-八、联系方式-5-
第四篇资格审查及评标办法-9-四、其他商务要求内容-8-三、付款方式-8-二、报价要求-8-一、服务期、服务地点及验收方式-8-第三篇项目商务需求-8-
第五篇投标人须知-14-五、废标条款-12-四、无效投标条款-12-三、评标标准-10-二、评标方法-10-一、资格审查及符合性审查-9-
六、定标-16-五、评标-16-四、开标-16-三、投标文件-14-二、招标文件-14-一、投标人-14-
十二、项目验收-19-十一、签订合同-19-十、交易服务费-19-九、采购代理服务费-18-八、询问、质疑和投诉-17-七、中标-17-
二、服务文件-26-一、经济文件-24-第七篇投标文件格式-23-一、政府采购合同(格式)-21-第六篇合同主要条款和格式合同(样本)-21-十三、政府采购信用融资-20-
一、招标项目内容重庆市政府采购中心(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重庆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综合执法局(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对重庆高新区含谷镇“四山”违法建筑整治工作勘测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有资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第一篇投标邀请书五、资格文件-37-四、其他-31-三、商务文件-28-
\n\n\n\n\n\n\n\n\n\n\n\n\n\n\n\n包号及名称\n | \n最高限价\n(万元)\n | \n投标保证金\n(万元)\n | \n中标人数量\n(名)\n | \n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n |
\n重庆高新区含谷镇“四山”违法建筑整治工作勘测服务\n | \n230.00\n | \n2.00\n | \n1\n | \n其他未列明行业\n |
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投标人应为小微企业,投标人应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三、投标人资格要求财政预算资金,预算金额为230.00万元。二、资金来源
(三)招标文件公告期限:自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五个工作日。(二)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投标人,请到采购代理机构领取或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网上下载本项目招标文件以及图纸、澄清等开标前公布的所有项目资料,无论投标人领取或下载与否,均视为已知晓所有招标内容。(一)投标人应通过重庆市政府采购网(www.ccgp-chongqing.gov.cn)登记加入“重庆市政府采购供应商库”。四、投标、开标有关说明投标人需具备测绘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乙级及以上测绘资质证书,专业类别须包含:测绘航空摄影、摄影测量与遥感、界限与不动产测绘、地理信息系统工程。(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七)开标时间:2022年7月22日北京时间10:00(六)投标截止时间:2022年7月22日北京时间10:00(五)投标地点: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地址:重庆市渝北区青枫北路6号渝兴广场B10栋2层)2.报名方式:无需报名。1.招标文件提供期限:同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四)招标文件提供期限
投标保证金账户:1.1投标人应足额交纳投标保证金(保证金金额详见本篇,一、招标项目内容),并汇至所投包对应的任一账户,投标保证金的到账截止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1.转账方式(一)投标保证金递交五、投标保证金(八)开标地点:同投标地点
\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 户名: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n | |||||||
\n分包\n | \n银行信息\n | ||||||
\n01\n | \n账号1\n开户行\n中国农业银行重庆自由贸易试验区分行\n账号\n6228400477034929262\n | \n账号1\n | \n开户行\n | \n中国农业银行重庆自由贸易试验区分行\n | \n | \n账号\n | \n6228400477034929262\n |
\n账号1\n | \n开户行\n | \n中国农业银行重庆自由贸易试验区分行\n | |||||
\n账号1\n | \n账号\n | \n6228400477034929262\n |
六、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咨询电话:023-636256332.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人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在五个工作日内按资金来款渠道直接退还。1.未中标投标人的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放后,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在五个工作日内按来款渠道直接退还。(二)保证金退还方式1.2各投标人在银行转账(电汇)时,须充分考虑银行转账(电汇)的时间差风险,如同城转账、异地转账或汇款、跨行转账或电汇的时间要求。
(三)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落实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3)本项目中小型企业划分标准按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划分。(2)小微企业中标的,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1)本次采购为小微型企业预留份额项目,面向小微型企业(法人)采购。(二)按照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的规定,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一)按照《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和《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的规定,落实国家节能环保政策。
(四)超过投标截止时间递交的投标文件,恕不接收。(三)本项目若有澄清文件一律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www.ccgp-chongqing.gov.cn)上发布,请各投标人注意下载或到采购代理机构领取;无论投标人下载或领取与否,均视同投标人已知晓本项目澄清文件的内容。(二)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一)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包)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七、投标有关规定(四)按照《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落实支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一)采购人:重庆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综合执法局八、联系方式(八)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投标人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人,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七)本项目不接受合同分包,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投标,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五)投标费用:无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所有费用均应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电话:023-6770702267089269联系人:文静廖航宇(二)采购代理机构:重庆市政府采购中心地址:重庆高新区高新大道6号电话:023-68882362联系人:李金权
一、招标项目一览表第二篇项目服务需求疫情防控期间,进入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须遵守所在地疫情防控要求,按照其规定执行。九、其他地址:重庆市江北区五简路2号重庆咨询大厦B座503室传真:023-67707519
\n\n\n\n\n\n\n\n\n\n\n\n包号及名称\n | \n数量/单位\n | \n备注\n |
\n重庆高新区含谷镇“四山”违法建筑整治工作勘测服务\n | \n1项\n | \n |
2.2对含谷镇“四山”范围内的所有建筑物进行摸排,调查清楚每户权利人、是否有证、建筑情况等信息;2.1采用无人机制作含谷镇、白市驿镇“四山”范围实景三维模型;2.服务要求:1.服务范围:重庆市高新区含谷镇(一)服务范围、要求及标准二、服务范围、要求及标准
3.服务标准:2.7配合高新区综合执法局及含谷镇相关部门做好其他相关技术支撑工作。2.6配合采购方在“重庆市中心城区“四山”违法建筑综合管理平台”上完成销号操作等相关工作;2.5整合清理高新区“四山”范围内所有宗地及建构筑物数据;2.4针对各违法建筑主体出具专业测绘报告(包含包含测绘报告、勘测附图、房屋结构、房屋面积、房屋分层图等);2.3对摸排出的建筑物进行实地勘测丈量;
3.3成果需每户权利人认可并签定相关协议。3.2航飞及三维模型精度:航摄影像地面分辨率等于或优于0.05米(下视)。表1房产面积的精度要求建筑物面积测算包含房屋建筑面积。本项目房屋边长及面积精度指标执行房产测量三级限差精度要求。3.1建筑物面积精度要求
\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房产面积的精度等级\n | \n限差\n | \n中误差\n |
\n一级\n | \n0.02㎡+0.0006S\n | \n0.01㎡+0.0003S\n |
\n二级\n | \n0.04㎡+0.002S\n | \n0.02㎡+0.001S\n |
\n三级\n | \n0.08㎡+0.006S\n | \n0.04㎡+0.003S\n |
\n注:S为房产面积,单位为m2。\n |
3、对含谷镇“四山”范围内所有摸排的建筑物进行实地测量,运用RTK、全站仪、测距仪、航测等测量仪器,对整个范围内所有的建筑物进行精确测量,并对建筑物的结构、层数、层高、修建年份、占地面积、建筑面积等信息进行准确判定;2、对含谷镇、白市驿镇“四山”范围内大约10平方公里的数据进行航飞测量,形成正射影像,并制作三维模型,对比数据进行参考和利用,并且用于后期“四山”整治工作的效果展示;1、对含谷镇“四山”范围内所有的建筑物进行摸排,调查出每一栋建筑物所对应的范围、权利人姓名、修建时间、坐落、用途、是否存在权证、建设用地许可证等信息,并进行汇总形成宗地及建构筑物图层;(一)服务工作内容“※”标注的服务需求为符合性审查中的实质性要求,投标文件若不满足按无效投标处理。三、招标项目服务需求
1、针对每户数据的成果报告(包含测绘报告、面积计算表、房屋平面图、房屋分层图及现场照片等);(二)提交成果7、配合高新区含谷镇“四山”范围违法建筑物的销号工作,保证重庆市“四山”违法建筑工作的顺利完成。6、整合高新区“四山”范围的含谷镇、白市驿镇、走马镇、石板镇、金凤镇、曾家镇、西永街道、虎溪街道等8个镇街的所有宗地及建筑物数据,形成统一的数据库格式,用于数据的整合入库;5、配合含谷镇的违法建筑签约工作,提供相应的测绘数据,保证签约工作的顺利进行;4、对含谷镇“四山”范围内所有违法建筑测量后的数据,形成测绘成果报告,完整的体现建筑物的占地面积、建筑面积,分层示意图及结构信息,并对数据进行公示确定无误,保证所有面积及结构等数据的准确性;
第三篇项目商务需求项目负责人:1名;技术负责人:1名;数据整合入库负责人:1名;其余团队人员(不含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数据整合入库负责人):10人。※(三)项目人员配置,不得低于以下要求:4、高新区含谷镇“四山”违法建筑销号系统,针对系统内需要销号的数据进行销号工作的完成。3、高新区含谷镇“四山”范围建筑物数据库(包含宗地层及建构筑物层,属性数据包含坐落、权利人、占地面积、建筑面积等实际情况数据)的建设,及后期整个高新区“四山”范围数据的整合;2、含谷镇、白市驿镇“四山”范围内建筑物正射影像图及三维模型;
服务地点:重庆市高新区含谷镇全部范围。(二)服务地点中标人在采购合同签订后1年内完成。※(一)服务期一、服务期、服务地点及验收方式“※”标注的商务需求为符合性审查中的实质性要求,投标文件若不满足按无效投标处理。
三、付款方式因中标人自身原因造成漏报、少报皆由其自行承担责任,采购人不再补偿。本次报价须为人民币报价,包含:服务费、人工费及提供服务所需的设备或货物购买(制造)费、辅材费、运输费、装卸费、安装调试费、培训费及各种应纳的税费等完成本项目的所有费用。二、报价要求通过采购人组织专家验收。(三)验收方式
一、资格审查及符合性审查第四篇资格审查及评标办法(二)其他未尽事宜由供需双方在采购合同中详细约定。(一)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中对以上条款和服务承诺明确列出,承诺内容必须达到本篇及招标文件其他条款的要求。四、其他商务要求内容中标人按采购合同进行服务完成,向采购人开具发票,采购人以转账方式向中标人支付合同全款。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中“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行政处罚中“较大数额”的认定标准,按照《财政部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较大数额罚款”具体适用问题的意见》(财库〔2022〕3号)执行。投标人可于投标截止日期前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信用记录。注:依据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对投标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文件进行审查。资格审查资料表如下:(一)资格审查若未通过资格审查及符合性审查的投标文件,不进入评审环节。
\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序号\n | \n检查因素\n | \n检查内容\n | |
\n(一)\n | \n《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n | \n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n | \n1.投标人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提供复印件)。 \n2.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委托书。\n |
\n(一)\n | \n《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n | \n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n | \n投标人提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格式详见第七篇)\n |
\n(一)\n | \n《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n | \n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n | \n投标人提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格式详见第七篇)\n |
\n(一)\n | \n《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n | \n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的良好记录\n | \n投标人提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格式详见第七篇)\n |
\n(一)\n | \n《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n | \n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n | \n投标人提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格式详见第七篇)\n |
\n(一)\n | \n《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n | \n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n | \n |
\n(一)\n | \n《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n | \n7.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n | \n按“第一篇三、投标人资格要求(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的要求提交(如果有)。\n |
\n(二)\n | \n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n | \n按“第一篇三、投标人资格要求(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的要求提交(如果有)。\n | |
\n(三)\n | \n投标保证金\n | \n按照招标文件要求足额交纳所投包的投标保证金。\n |
综合评分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投标人总得分为价格、商务、技术(质量)等评定因素分别按照相应权重值计算分项得分后相加,满分为100分。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进行评标。二、评标方法评标委员会应当对符合资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符合性审查资料表如下:(二)符合性审查
\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序号\n | \n评审因素\n | \n评审标准\n | |
\n1\n | \n有效性审查\n | \n投标文件签署或盖章\n | \n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或自然人(投标人为自然人)的签署或盖章齐全。\n |
\n1\n | \n有效性审查\n | \n投标方案\n | \n每个包只能有一个方案投标。\n |
\n1\n | \n有效性审查\n | \n报价唯一\n | \n只能在预算金额和最高限价内报价,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不得提交选择性报价。\n |
\n2\n | \n完整性审查\n | \n投标文件份数\n | \n投标文件正、副本数量(含电子文档)符合招标文件要求。\n |
\n3\n | \n服务部分\n | \n投标文件内容\n | \n本招标文件第二篇中(※)号标注的部分。\n |
\n4\n | \n商务部分\n | \n投标文件内容\n | \n本招标文件第三篇中(※)号标注的部分。\n |
\n5\n | \n投标有效期\n | \n投标文件内容\n | \n投标有效期为投标截止时间起90天。\n |
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的排列顺序推荐综合得分排名前三的投标人为本包(项目)中标候选人,排名第一的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服务部分得分为0分的投标人,将失去成为中标候选人的资格。(二)推荐中标候选人名单。复核后,评标委员会汇总每个投标人每项评分因素的得分。评标委员会各成员独立对每个有效投标人(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价、打分,然后由评标委员会对各成员打分情况进行核查及复核,个别成员对同一投标人同一评分项的打分偏离较大的,应对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再次核对,确属打分有误的,应及时进行修正。(一)比较与评价。按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和服务评估。澄清有关问题。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应当由评标委员会成员签字)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由其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或自然人(投标人为自然人)签字,其澄清的内容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投标人或其投标文件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应为无效投标:四、无效投标条款说明: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一)评审因素三、评标标准
\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序号\n | \n评分因素\n及权重\n | \n分值\n | \n评分标准\n | \n说明\n |
\n1\n | \n投标报价\n(15%)\n | \n15\n | \n有效的投标报价中的最低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n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价格权重×100。\n | \n |
\n投标人的应答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篇 项目服务需求”,有一条不满足的(第二篇中“※”号标注的部分除外),服务部分得分为0分,不再进入服务部分的评审。\n | ||||
\n2\n | \n服务部分\n(50%)\n | \n50\n | \n根据以下评分标准对投标人针对本项目情况制定的服务方案进行评审:\n《服务方案》主要包括以下要素:\n1.对本项目的认识:对项目需求、项目背景、项目目的、项目内容和项目范围理解透彻,能够很好把握重点、条理清楚、思路清晰(5分)。\n优得5分,良得3分,一般得1分,差或未提供不得分。\n2.实施方案:技术路线、技术方案、人员配备等具有针对性,组织机构健全、分工明确(10分)。 \n优得10分,良得6分,一般得3分,差或未提供不得分。\n3.进度计划:作业工序、进度计划、进度保障措施等计划明确合理,有可行性、操作性(10分)。 \n优得10分,良得6分,一般得3分,差或未提供不得分。\n4.质量保障措施:有明确的质量保证措施、保密措施,包括质量检查人员配备方案、实施过程质量检查方案、成果质量最终检查方案、外业测绘测量抽检方案、进度控制措施、档案管理方案、保密措施等(10分)。 \n优得10分,良得6分,一般得3分,差或未提供不得分。\n5.安全保障措施:安全目标、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技术措施明确,有可行性、操作性。(10分)。 \n优得10分,良得6分,一般得3分,差或未提供不得。\n6.售后服务措施:对售后服务方案,售后服务承诺描述,售后内容详尽可行(5分)。 \n优得5分,为良得3分,一般得1分,差或未提供不得分。\n | \n优的标准:所要求内容全部包含,方案科学,内容齐全,理解透彻,方式得当,目标及效果明确为优;\n良的标准:所要求内容全部包含,方案基本科学,内容较齐全,理解较透彻,方式较得当,目标及效果基本明确为良;\n一般的标准:所要求内容未全部包含,方案不科学,内容不齐全,方式不得当,理解不透彻,实际操作性弱,目标及效果不明确为一般;\n差的标准:所要求内容未全部包含,方案与项目实施无关;\n |
\n投标人的应答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三篇 项目商务需求”,有一条不满足的(第三篇中“※”号标注的部分除外),商务部分得分为0分,不再进入商务部分的评审。\n | ||||
\n3\n | \n商务部分\n(35%)\n | \n拟投入本项目人员(10)\n | \n1.项目负责人(2分):\n拟投入本项目项目负责人具有测绘类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满足得2分,未提供或未满足得0分。\n2.技术负责人(2分):\n拟投入本项目技术负责人具有测绘类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满足得2分,未提供或未满足得0分。\n3.数据整合入库负责人(2分):\n拟投入本项目数据整合入库负责人具有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高级)及以上职称,满足得2分,未提供或未满足得0分。\n4.技术团队(4分)\n拟投入本项目技术人员(其余团队人员)具有测绘类高级工程师职称的,每提供1人得1分;具有测绘类工程师职称或注册测绘师资格证书的,每提供1人得0.5分;本项最高得4分。\n | \n须提供拟投入人员证书复印件、投标人为其缴纳社保的证明,并加盖投标人公章。\n以上人员不能重复,在本项目不能充当多个角色,同一人员持证得分不累计,以最高资格计分。\n |
\n3\n | \n商务部分\n(35%)\n | \n拟投入本项目设备(3)\n | \n1.航拍设备(1分):\n具有无人机1台-2台,得0.3分;3台-4台,得0.6分;5台及以上,得1分;未提供或未满足得0分。\n2.测量设备(1分):\n同时具有全站仪、GPS/RTK/GNSS接收机1套-2套,得0.3分;3套-4套,得0.6分;5套及以上,得1分;未提供或未满足得0分。\n3.数据处理设备(1分):\n同时具有外业调查平板、制图电脑设备1套-4套,得0.3分;5套-9套,得0.6分;10套及以上,得1分;未提供或未满足得0分。\n | \n提供设备购买发票复印件或扫描件加盖投标人公章。\n |
\n3\n | \n商务部分\n(35%)\n | \n类似业绩(18)\n | \n1.2020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违法建筑测量业绩,每提供一个得4分,本项最多得12分。\n2.2020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土地管理系统建设业绩,每提供一个得3分,本项最多得6分。\n | \n提供中标信息网页截图、中标通知书、合同复印件或扫描件加盖投标人公章(业绩合同发包方须是政府单位,劳务合同、分包合同不得分)。\n |
\n3\n | \n商务部分\n(35%)\n | \n企业综合能力(4)\n | \n投标人具有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提供一项得1分,最多得4分。\n | \n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或扫描件加盖投标人公章。\n |
(六)投标人串通投标的;(五)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四)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三)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二)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一)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
(三)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二)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一)符合专业条件的投标人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在招标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五、废标条款(七)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
投标人是指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一)投标人一、投标人第五篇投标人须知废标后,除采购任务取消情形外,应当重新组织采购。(四)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投标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实施条例》等相关规定,将按规定追究投标人法律责任。(四)法律责任投标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全部资料,或者投标人没有对招标文件在各方面作出实质性响应,可能导致投标被拒绝或评定为无效投标。(三)投标人的风险合格投标人应完全符合招标文件第一篇中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并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二)合格投标人条件
(四)采购代理机构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需要进行澄清或修改的,应以书面形式或公告形式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三)本项目的招标文件、澄清文件(如果有)一律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www.ccgp-chongqing.gov.cn)上发布,请各投标人注意下载或到采购代理机构处领取;无论投标人下载或领取与否,均视同投标人已知晓本项目招标文件、澄清文件的内容。(二)采购代理机构对招标文件所作的一切有效的书面通知、修改及补充,都是招标文件不可分割的部分。(一)招标文件由投标邀请书;项目服务需求;项目商务需求;投标人须知;评标方法、评标标准、无效投标条款和废标条款;合同主要条款、合同范本;投标文件格式等七部分组成。招标文件是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的依据,是评标委员会评判依据和标准。招标文件也是采购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的基础。二、招标文件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二)联合投标投标文件由第七篇“投标文件格式”规定的部分和投标人所作的一切有效补充、修改和承诺等文件组成,投标人应按照第七篇“投标文件格式”规定的目录顺序组织编写和装订,否则有可能影响评委对投标文件的评审。。(一)投标文件组成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并对招标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实质性响应,投标文件原则上采用软面订本,同时应编制完整的页码、目录。三、投标文件
3.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限在投标有效期过后三十天继续有效。2.投标保证金为投标的有效约束条件。1.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按招标文件第一篇规定交纳投标保证金。(四)投标保证金投标有效期为投标截止时间起90天。(三)投标有效期
6.3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弄虚作假,提供虚假材料的;6.2投标人未按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的;6.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撤回投标文件的;6.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以不退还投标保证金:5.《中标通知书》发出后,由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五个工作日内退还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采购合同签订后,由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五个工作日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4.投标保证金币种应与投标报价币种相同。
1.投标文件一式四份,其中正本一份,副本二份,电子文档一份(电子文档内容应与投标文件正本一致,推荐采用光盘或U盘为文件载体)。每套投标文件须在封面清楚地标明“正本”、“副本”或“电子文档”,副本应为正本的完整复印件,副本与正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投标文件电子文档与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不一致时,以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为准。(五)投标文件的份数和签署6.7其他严重扰乱招投标程序的。6.6中标人拒绝履行合同义务的;6.5中标人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在投标文件中未说明且未经采购人同意,将中标项目分包给他人的;6.4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2.投标人的报价为一次性报价,即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价格固定不变。1.投标人应严格按照“投标文件格式”中“开标一览表”和“分项报价明细表”的格式填写报价。(六)投标报价4.电报、电话、传真形式的投标文件概不接受。3.若投标人对投标文件的错处作必要修改,则应在修改处加盖投标人公章或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或自然人(投标人为自然人)签署确认。2.在投标文件正本中,招标文件第七篇投标文件格式中规定签署、盖章的地方必须按其规定签署、盖章。
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若投标文件出现计算或表达上的错误,修正错误的原则如下:(七)修正错误3.本项目只接受一个投标报价,有选择的或有条件的报价将不予接受。
(一)开标应当在招标文件中“投标邀请书”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公开进行。四、开标投标文件的正本、副本以及电子文档均应密封送达投标地点,应在封套上注明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若正本、副本以及电子文档分别进行密封的,还应在封套上注明“正本”、“副本”、“电子文档”字样。(八)投标文件的递交评标委员会按上述修正错误的原则及方法调整或修正投标人投标报价,若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投标人同意并签字确认后,调整后的投标报价对投标人具有约束作用。如果投标人不接受修正后的报价,则其投标将作为无效投标处理。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七)投标人未参加开标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六)开标过程应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或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专人负责记录,并存档备查。(五)未宣读的投标价格、价格折扣和招标文件允许提供的备选投标方案等实质性内容等,评标时不予承认。(四)开标时,由投标人或者其推选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经确认无误后,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当众拆封,宣布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和开标一览表规定的需要宣布的其他内容。投标人不足三家的,不得开标。(三)开标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主持,邀请投标人和有关监督部门代表参加,有关监督部门可视情况派员现场监督。(二)采购代理机构可视采购具体情况,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并将变更时间书面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
(二)定标程序采购人或其授权的评标委员会应按照评标报告中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排名顺序确定中标人。(一)定标原则六、定标见第四篇内容。五、评标
中标人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标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顺序,确定排名下一位的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4.中标人变更3.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中标人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上公告中标结果。中标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中标候选人并列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服务部分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排列;服务部分得分相同的,按商务部分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排列确定中标人。2.采购人应当自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按评标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顺序确定中标人。1.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评标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评标报告送采购人。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对投标人依法提出的询问作出答复。投标人询问可以是口头或书面形式。(一)询问八、询问、质疑和投诉(二)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中标结果,或者中标人放弃中标,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一)采购人依法确定中标人后,采购代理机构以书面形式发出中标通知书。七、中标
1.2投标人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应在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提出。1.1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的,应在依法获取招标文件之日或者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提出。1.质疑时限、内容提出质疑的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投标人。投标人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伤害的,可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二)质疑
1.4.4事实依据;1.4.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1.4.2质疑项目的名称、项目号以及采购执行编号;1.4.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1.4投标人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1.3投标人对中标结果提出质疑的,应当在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提出。
2.质疑答复1.5供应商为自然人的,质疑函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质疑函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1.4.8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其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自然人身份证复印件);1.4.7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1.4.6提出质疑的日期;1.4.5必要的法律依据;
(三)投诉4.质疑联系方式详见第一篇“联系方式”。3.2质疑函范本可在财政部门户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下载。3.1投标人应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3.其他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收到投标人的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投标人和其他有关投标人。
(一)投标人中标后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招标代理服务费,招标代理服务费的收取标准按照以下标准执行:九、采购代理服务费4.在确定受理投诉后,财政部门自受理投诉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需要检验、检测、鉴定、专家评审以及需要投诉人补正材料的,所需时间不计算在投诉处理期限内)对投诉事项做出处理决定。3.投诉书应当使用中文,相关当事人提供外文书证或者外国语视听资料的,应当附有中文译本,由翻译机构盖章或者翻译人员签名;相关当事人向财政部门提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形成的证据,应当说明来源,经所在国公证机关证明,并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或者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与证据所在国订立的有关条约中规定的证明手续;相关当事人提供的在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内形成的证据,应当履行相关的证明手续。2.投标人应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递交投诉书和必要的证明材料。投诉书范本可在财政部门户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下载。1.投标人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向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招标类型\n中标金额(万元)\n | \n货物招标\n | \n服务招标\n | \n工程招标\n |
\n100以下\n | \n1.5%\n | \n1.5%\n | \n1.0%\n |
\n100-200\n | \n1.1%\n | \n0.8%\n | \n0.7%\n |
\n200-500\n | \n1.08%\n | \n0.78%\n | \n0.69%\n |
\n500-1000\n | \n0.76%\n | \n0.43%\n | \n0.52%\n |
\n1000-5000\n | \n0.45%\n | \n0.23%\n | \n0.32%\n |
\n5000-10000\n | \n0.23%\n | \n0.09%\n | \n0.18%\n |
\n10000-100000\n | \n0.045%\n | \n0.045%\n | \n0.045%\n |
\n1000000以上\n | \n0.009%\n | \n0.009%\n | \n0.009%\n |
(二)招标代理服务费缴纳账号:合计收费=1.5+0.8+2.34=4.64(万元)(500-200)×0.78%=2.34万元(200-100)万元×0.8%=0.8万元100万元×1.5%=1.5万元注: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例如:某服务招标代理业务中标金额为500万元,计算招标代理服务收费额如下:
投标人中标后向“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缴纳交易服务费,服务费的收取标准按渝价[2018]54号执行。十、交易服务费说明:中标人为微型企业且提供服务的均为微型企业的免收采购代理服务费。账号:3100023419200023047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五里店支行(行号:102653000177)户名:重庆国际投资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四)合同生效条款由供需双方约定,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后生效的合同,依照其规定。(三)招标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及澄清文件等,均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依据。(二)采购人应当自合同签订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在“政府采购业务管理系统”进行合同登记备案;2个工作日内按相关管理要求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上公告政府采购合同,但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未按要求公告及备案的,应当及时进行补充公告及备案。(一)采购人原则上应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二十日内和中标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无正当理由不得拒绝或拖延合同签订。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其他未尽事宜由采购人和中标人在采购合同中详细约定。十一、签订合同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咨询电话:023-63625633
第六篇合同主要条款和格式合同(样本)投标人参与重庆市政府采购活动,成为中标人,并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后,可按照重庆市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信用融资办法的规定,向开展政府采购信用融资业务的银行申请贷款。具体内容详见重庆市政府采购网“信用融资”信息专栏。十三、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合同执行完毕,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原则上应在7个工作日内组织履约情况验收,不得无故拖延或附加额外条件。十二、项目验收(五)合同原则上应按照《重庆市政府采购合同》签订,相关单位要求适用合同通用格式版本的,应按其要求另行签订其他合同。
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以下购销合同:乙方(供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甲方(需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项目号:)重庆市政府采购合同一、政府采购合同(格式)
\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项目名称\n | \n数量\n | \n总价\n | \n服务时间\n | \n服务地点\n | ||
\n | \n | \n | \n | \n | ||
\n合计人民币(小写):\n | ||||||
\n合计人民币(大写):\n | ||||||
\n一、服务要求\n | ||||||
\n二、考核方式:\n | ||||||
\n三、付款方式:\n | ||||||
\n四、违约责任:\n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执行,或按双方约定。(采购人应按项目实际情况完整填写)\n | ||||||
\n五、其他约定事项:\n1.招标文件及其澄清文件、投标文件和承诺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n2. 本合同如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向需方所在地仲裁机构提请仲裁。\n3.本合同一式__份, 需方__份,供方__份,具备同等法律效力。\n4.其他:\n | ||||||
\n需方:\n地址:\n联系电话:\n授权代表:\n | \n供方:\n地址:\n电话:\n传真:\n开户银行:\n账号:\n授权代表:\n(本栏请用计算机打印以便于准确付款)\n | |||||
\n备注:\n |
二、服务文件(二)分项报价明细表(一)开标一览表一、经济文件第七篇投标文件格式签约时间:年月日签约地点:
(三)其他与项目有关的资料(自附)(二)商务条款差异表(一)投标函(格式)三、商务文件(二)其他与项目有关的资料(自附)(一)服务条款差异表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格式)(一)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五、资格文件(二)其他与项目有关的资料(自附)(一)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四、其他
项目号:(一)开标一览表一、经济文件(五)特定资格条件证书或证明文件(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格式)(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
说明:年月日(投标人公章)(签署或盖章)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或自然人:招标项目名称:
\n\n\n\n\n\n\n\n\n\n\n\n\n\n\n\n\n\n\n\n\n\n投标人名称\n | \n | ||
\n包号及名称\n | \n数量\n | \n投标报价(小写)\n | |
\n | \n | \n | |
\n投标报价(大写): \n | |||
\n备注:\n |
招标项目名称:单位:元项目号:(二)分项报价明细表2.开标一览表在开标大会上当众宣读,务必填写清楚,准确无误;1.开标一览表按格式填列;
\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序号\n | \n名称\n | \n数量\n | \n单价\n | \n合计\n | ||
\n1\n | \n | \n | \n | \n | ||
\n2\n | \n | \n | \n | \n | ||
\n3\n | \n | \n | \n | \n | ||
\n4\n | \n | \n | \n | \n | ||
\n5\n | \n | \n | \n | \n | ||
\n6\n | \n | \n | \n | \n | ||
\n7\n | \n | \n | \n | \n | ||
\n8\n | \n | \n/\n | \n | \n | ||
\n9\n | \n | \n/\n | \n | \n | ||
\n10\n | \n | \n/\n | \n | \n | ||
\n11\n | \n……\n | \n/\n | \n | \n | ||
\n12\n | \n总计\n | \n |
2.该表可扩展。1.请投标人完整填写本表;注:年月日(投标人公章)(签署或盖章)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或自然人:
注:招标项目名称:项目号:(一)服务条款差异表二、服务文件
\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序号\n | \n招标要求\n | \n投标应答\n | \n差异说明\n |
\n | \n | \n提醒:请注明具体内容以及投标文件中具体内容的位置(页码)\n | \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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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投标函(格式)三、商务文件(二)其他与项目有关的资料(自附)3.投标应答栏中应当注明具体内容以及投标文件中具体内容的位置(页码)。2.本表可扩展。1.本表即为对本项目“第二篇项目服务需求”中所列条款进行比较和响应;
三、我方承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招标项目的服务。二、我方提交的所有投标文件、资料都是准确和真实的,如有虚假或隐瞒,我方愿意承担一切法律责任。一、我方完全理解并接受该项目招标文件所有要求。(投标人名称)系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企业,注册地址:。我方就参加本次投标有关事项郑重声明如下:致:(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招标项目名称:
九、我方理解,最低报价不是中标的唯一条件。八、我方未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七、如果我方中标,我方将履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要求以及我方投标文件的各项承诺,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合同约定条款承担我方责任。六、我方投标报价为闭口价。即在投标有效期和合同有效期内,该报价固定不变。五、我方承诺:本次投标的投标有效期为投标截止时间起90天。四、我方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的投标文件为:投标文件正本1份,副本份,电子文档份。
项目号:(二)商务条款差异表年月日(投标人公章或自然人签署)十一、若我方中标,愿意按有关规定及招标文件要求缴纳招标代理服务费和交易服务费。十、我方同意按有关规定及招标文件要求,交纳足额投标保证金。
3.投标应答栏中应当注明具体内容,且必须标注具体内容在投标文件中的位置(页码)。2.本表可扩展。1.本表即为对本项目“第三篇项目商务需求”中所列条款进行比较和响应;注:招标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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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 | \n | \n提醒:请注明具体内容以及投标文件中具体内容的位置(页码)\n | \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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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中小企业声明函(一)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四、其他(三)其他与项目有关的资料(自附)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为本标的提供的服务人员人,其中与本企业签订劳动合同人,其他人员人。有其他人员的不符合中小企业扶持政策(适用于服务采购项目);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为本标的提供的服务人员人,其中与本企业签订劳动合同人,其他人员人。有其他人员的不符合中小企业扶持政策(适用于服务采购项目);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填写时应注意以下事项:日期:企业名称(盖章):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二)工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一)农、林、牧、渔业。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注:各行业划型标准:4.本声明函“企业名称(盖章)”处为投标人盖章。3.投标人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中所属行业时,应与采购文件第一篇“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中填写的所属行业一致。2.中小企业应当按照《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如实填写并提交《中小企业声明函》。
(八)邮政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七)仓储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六)交通运输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五)零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5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四)批发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三)建筑业。营业收入8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8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6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四)物业管理。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三)房地产开发经营。营业收入20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2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二)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一)信息传输业。从业人员2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餐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九)住宿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以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为准。监狱企业证明文件(十六)其他未列明行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五)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8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五、资格文件(二)其他与项目有关的资料(自附)若中标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将在结果公告时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日期:投标人名称(盖章):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特此证明。(法定代表人姓名)在(投标人名称)任(职务名称)职务,是(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致:(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招标项目名称:(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格式)(一)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
(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电话:XXXXXXX电子邮箱:XXXXXX@XXXXX(若授权他人办理并签署投标文件的可不填写)年月日(投标人公章)
被授权人: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在撤销授权的书面通知以前,本授权书一直有效。被授权人在授权书有效期内签署的所有文件不因授权的撤销而失效。我单位对被授权人的签署负全部责任。(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名称)是(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授权(被授权人姓名及身份证代码)代表我单位全权办理上述项目的投标、谈判、签约等具体工作,并签署全部有关文件、协议及合同。致:(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招标项目名称:
被授权人电话:XXXXXXX电子邮箱:XXXXXX@XXXXX(若法定代表人办理并签署投标文件的可不填写)年月日(投标人公章)(附: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签署或盖章)(签署或盖章)
(投标人名称)郑重承诺:致(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1.若为法定代表人办理并签署投标文件的,不提供此文件。注:
(投标人公章)特此承诺。我方对以上承诺负全部法律责任。3.我方在采购项目评审(评标)环节结束后,随时接受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检查验证,配合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证明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的投标人基本资格条件。2.我方未列入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也未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1.我方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无重大违法活动记录。
(结束)(五)特定资格条件证书或证明文件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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